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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妹妹是偶像-第8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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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晓羽摇头道:“不用了,我骑电动车还快一点,你先走吧!”

    樊伊敏又向程晓羽鞠躬道:“那程晓羽,我先走了。”

    程晓羽“嗯”了一声,有些落寞的推着电动车上了人行道,他只能在人行道上逆行一段在十字路口掉头。

    樊伊敏还恭敬的站在劳斯莱斯旁边目送程晓羽远去,不远处等着看好戏的人们也散去了,他们猜测一定是开劳斯莱斯的女司机挂了电动车小帅哥,刚才道了歉,事情就结束了。

    吃瓜群众们有些遗憾电动车小帅哥没有找劳斯莱斯女讹钱。

    程晓羽没有回头多看一眼,他的心已经有些经不起来来回回的辜负了,那根期待的弦已经绷的太紧,快要断裂了。他推着电动车向回走,却觉得步履艰难,感觉骨头里都生了锈。

    他抬头有些茫然的看着远处,似乎看见了一道白色的身影,素色惊鸿,像是舞台上她的模样,程晓羽再次凝神,却发现一切都是错觉,他自我解嘲的笑了笑,然后情不自禁的想:她会去哪里?

    程晓羽抬头望了望天上数不清的星星,自己大价钱买的烟火还没有放完,想到几千万的花销似乎自己什么都没有做,又想到生命从草履虫进化到狗尾巴草再进化到人,再琢磨一下心中患得患失的事情,他又觉得太过无聊和没有意义。

    可世界上,有哪有那么多有意义的事情可供无聊的人们思考?

    程晓羽走到十字路口,看到橙色路灯下那一辆辆紧紧排列着的红色士,心有所觉然后他飞快的骑着电动车朝着那个他认为有意义的地方飞驰

    他的强大的记忆力在帮助他,带着他向着那个未完待续的故事飞去,土城路朝着北电走,再从北电走西土路转学院路,一直走就到了著名的京城动物园,开车不堵的话也就十多分钟的路程。

    骑自行车快的话,也就半个小时

    程晓羽在夜幕中飞驰,他想她一定在那里。

    周遭的建筑威严耸立,直指青天,骑久了电动车,暖风熏的他有些睁不开眼睛,程晓羽也舍不得耽搁时间停下来,搓揉一下,只是眯着眼睛带着微微的不适,向着心的方向进发。

    路过北电、路过京城体大,接着就是京城交大,终于到了动物园,电动车上了五塔路,就能看见有两个塔尖的国立图书馆。

    程晓羽的心又一次飘飞起来,这里算是两个人第一次单独出去到达的地点,他将电动车随意的停在图书馆的台阶下面,拔掉钥匙就健步朝着那一片灯火阑珊的地方跑去。

    他气喘吁吁的站到了那一排棕色木框的玻璃门前,里面灯光明媚,国父的黑色题字依旧安然的挂在大堂的照壁之上,程晓羽深深的吸了两口气,让急促的呼吸平静下来,才推门而入。

    十二点的图书馆寂静无声,只有几个零星的人坐在靠窗户边上的座位,就着月色和星光读书。

    程晓羽整理了一下自己一塌糊涂的造型,拢了拢头发,又将已经皱了的衬衫扣好,随后扎进黑色的西裤里面,他环顾四周,如同浏览一张张只有他能够打开的权限照片,高高的书架、大理石地板长条桌子实木椅还是记忆中的模样一点都没有改变。

    他顺着走道向右走了几步,视线越过几排棕色的书架,落在那个他印象深刻的位置,然后程晓羽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的背影能像她那般寂静,一如她的面容,像时光一般优美、平静而准确。

    程晓羽凌乱的心情一下就安定下来,像是找到了丢失了的贵重物品,他站在原地就这样看着她披在肩头的银白色的发丝,弯成了暖色调月光,桌子上那盏散着昏黄亮光的景泰蓝台灯,在书页上照出了一片片阑珊。

    他也不知道自己看了有多久,也许只有一瞬间,也许很漫长,也许不过一瞬间,但却仿佛度过了很漫长的时光,像是两个人同处在一列疾驰的列车之上,时间和距离都在向同一个方向运动。

    程晓羽放低脚步,轻轻的走到她的面前说道:“hi,我能坐下吗?我感觉你好像被遗忘了。”他看到苏虞兮翻动的书本上,写着一句话:“诚实的生活方式其实是按照自己身体的意愿行事,饿的时候才吃饭,爱的时候不必撒谎。”他知道这是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

    坐在书桌前面的翻着《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苏虞兮抬起头来看着程晓羽,淡淡的说道:“不好意思,我在等人。”

    这一次抬头在程晓羽的眼眸里变的无比漫长,时过境迁,有些事物在不知不觉中浅吟低唱,明生暗长,唯独她的美如同不朽。

    他们彼此看着对方的眼睛,里面有庞大的星云,他们不需要交换彼此那些宏大的事情,也不会被那些没有意义的生活片段拉开彼此的距离。

    四年的时间成了一幕幕的碎片,午睡醒来时的傍晚吃了什么东西,难以成眠的夜晚看了什么电影,从车窗看街边上的行人然后想到了你,淋了一场雨感受加州下雨的天气和尚海的有什么不同。

    这些片段堆积成了我们的人生,但大多数时候这些记忆都被掩埋在布满灰尘的角落,只有某一次触景生情才会回忆起来,好比程晓羽曾经在这里画下八十八个琴键,弹奏了一曲无声的《one more time, one more chance》。

    所谓浮生羁旅之感,就是由此而生,而此时此刻,他们无需多言,一切止于唇齿,一切掩于岁月。

    程晓羽注视苏虞兮的眼睛,感受到了一股无形的力量,敲击着他的心脏,有个声音语气坚定地命令道:“叹息吧!”于是他的脑海里就回响起了一声巨大的叹息。

    他垂下眼帘看着长桌上依旧清晰的黑白八十八个琴键,一如她曾经问他一般问道:“那他什么时候来?”

    苏虞兮合上书说道:“呃,我不知道,也许马上,也许不会来,谁知道呢?”

    “有些人一分钟内过尽一生,现在你在做什么?”

    “我在等他。”

    “介不介意我陪你等?”

    苏虞兮挥手在琴键上弹奏了起来,那青葱一般的手指在木纹色的桌子上跳跃,程晓羽看到了《one more time, one more chance》的音符在她的指尖升起,在他脑海里组成了旋律。

    程晓羽静静地聆听这一支无声曲。

    这一次她改变了对白说道:“不,不介意,我还应该谢谢你,因为我已经等到了。”

    (二合一更新,本章相关章节六十七章《秒速五厘米》以及二百七十六章《等一个人》,评论区有人问了一个有意思的问题,说如果我有一对儿女,互相喜欢,我该怎么办!说实话这个我真没有想过,但我曾经想过假如我的儿子是gay,我该怎么办?结论就是在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之后,他所做的选择,不能因为这些观点与身为父母的我们预设观念不合而去否定他们,我潜意识不希望我自己的孩子是gay,因为这个社会对他们有偏见,但是如果真是,那我会去理解和接受,他自身承受的压力已经足够大了,作为父母还要给他压力的话,那不是逼他死么?放大到兄妹身上,那得看两者是因为爱,还是因为xing,如果只是后者,那当然是不行的,如果是前者,那要看他们有多大的决心了,毕竟现实的引力实在太沉重。其实世界上在两个能够独立思考,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之间的爱情,没有一桩是错误的。最后用柴静的话作为结尾:不要用世俗的观点去看待爱情,不要把愚昧当德行,把偏见当原则。这就是我的答案。)

 一三一八章 霍乱时期的爱情

    城市是人类所修筑的伟大巢穴,我们大多数人生活在这个人造的天堂之中,享受便捷的交通,繁华的商贸,这里地铁如蛛网,高楼如林立,奢侈品店张扬着富丽的门头,美味小吃隐藏于路边不起眼的古巷。 .

    城市让生活如此美好。

    但同时我们也承受着喧闹的声音,繁琐的事物,街道经常很拥堵,人际关系很复杂。

    纷乱的人和事有时让我们无处可逃,剧烈的消耗着我们的生命。

    而在这钢铁丛林里,图书馆是我们最后栖息的避难所,它以静默的方式,让躁动不安的灵魂得以安宁。

    此刻程晓羽觉得国立图书馆就是让他灵魂得以休憩的地方,他轻轻的挪开凳子,在苏虞兮对面坐下来的时候,就想起了阿根廷最有名的魔幻写实作家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豪斯曾说过的一句话:“我总想像天堂将如同图书馆一般。”

    也许图书馆没有他想象的那么重要,对于程晓羽来说,夏夜和星光是不能够厌倦的,大海和沙滩是不能够厌倦的,天空和云层是不能够厌倦的,醇酒和美食是不能够厌倦的,书籍和电影是不能够厌倦的…

    而这一切的不能够厌倦都要加上一个坐在对面的你。

    只是这些话,他只是放会放在心里,不会说出来。

    眼下能和苏虞兮再见,并从她口中听到她在等他,他已经很满足了。

    尽管他幻想过无数次和苏虞兮重逢的情景,却从来没有想到两个人会在这样的情况,这样的地点,这样的对白,再一次让生命交汇,对此他不能苛求更多。

    坐下来的这一刻,即便程晓羽心情是愉悦的,但他也略微有些拘谨,毕竟两个人已经有1415个日日夜夜没有见面了。

    他看了一眼摆在桌子上的那本红色封面,上面画着金色的蝴蝶和蜂鸟以及一条蜿蜒长河的书,随意找了一个话题开启许久不见的第一次谈话。

    程晓羽笑了笑以一种轻松的口吻说道:“虽然这本书很好看,可真不像你的风格啊!”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的第一部小说,这位伟大的魔幻主意作家写了一个纯粹的爱情故事,没有任何政治隐喻和历史投影。

    而这本小说之所以伟大,就是因为它写透彻了爱情的真谛。

    真实又残酷,浪漫又唯美。

    因此不论从那个角度来说,这本书肯定都不是苏虞兮的菜。

    苏虞兮的目光在书本上游弋了一下,她右手按着书的一角,白皙修长的手指和血红色的封面,形成了一副绝美的构图,让程晓羽非常想要拍摄下来。

    苏虞兮语气依旧和以前那样淡漠,轻轻的说道:“很早以前曾经翻了一翻,发现是写的一个爱情故事便没有细看,最近又想要了解爱情到底是回什么事情,于是就又拿了起来…”

    程晓羽耸了耸肩膀说道:“它确实称得上是爱情圣典,展现出了爱情的矛盾性和开放性,揭示了爱情的真相,它虽然残酷但是美丽,还是抵御孤独最好的药剂…马尔克斯先生的书名一向都起的很好,例如《难以置信的悲惨故事纯真的埃伦蒂拉和残忍的祖母》,又例如《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还有这本《霍乱时期的爱情》,拿爱情和霍乱并列,让人以为这是一部凶险的、狗血的、曲折动人的爱情故事,其实完全不是,他只是用舒缓的文字描画人心,用高超的桥段构建了伟大的爱情…”

    苏虞兮不置可否的说道:“看来你很推崇这本书!”

    程晓羽针锋相对的回道:“看来你对这本书很不以为然。”

    苏虞兮淡淡的说道:“不,我只是单纯的不喜欢这个故事,马尔克斯的魔幻手法使他笔下的爱情像欢乐的小丑,也许是我不能够理解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为什么能在和622个女性发生关系之后,才发现自己只爱费尔米娜达萨!他用对他人的残忍,诠释了什么叫做执着!阿乌森西亚,阿里萨好友拉罗萨船长的情妇,因为和阿里萨私通被船长剥夺了所有礼物。卡西尼亚,一个深爱阿里萨的黑人女子,她为了报答阿里萨的知遇之恩,奉献自己的身体给了船运公司。养鸽女苏莱塔,冒险与引诱她的阿里萨偷情,结果被她的丈夫开膛破肚,虽然这也一度让阿里萨痛不欲生,但他恢复的也还是挺快的。想一想,还有被阿里萨包养的未成年远亲阿美利加,当她得知心爱的阿里萨要和费尔明娜结婚,竟然痛苦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可以说,她们的爱都成了阿里萨精神与肉欲剥离的牺牲品。显然因为文学作品必定高于生活,阿里萨只是背负主角光环才最终完成了超越生死的爱之壮举,而普通人似乎难逃此类情毒的折磨而坠入心灵地狱。只是这一切都让人觉得他最后还爱着费尔米娜达萨,并在她前夫的葬礼上求婚,只是因为心有不甘!”

    程晓羽一时语塞,苏虞兮说的一点都没有错,单从这个故事上来看,这本书全是毒点,放到现代年轻人的眼里,作者简直应该被书友们吊起来鞭挞,简单的来说这是一个叼丝和女神一见钟情,但女神嫁给了一个有钱医生,不甘心的叼丝逆袭成高富帅上了六百二十二个姑娘,最后熬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把自己的情敌医生活活熬死,然后在医生葬礼上向女神求婚,最后娶了女神的故事,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都已经七十多岁了

    苏虞兮语句中的讽刺让程晓羽略有些尴尬,对于这一点,程晓羽觉得他有一些发言权,毕竟他也有类似的经历,只是他远不如男主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那般疯狂,他沉默了一下,然后说道:“灵与欲的挣扎是高端爱情小说的永恒话题,当柏拉图式恋爱与床第之恋完全剥离开:于是我们看到了《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男主角用的放纵去守护爱的誓言。”

    “听上去是有些可笑,但现实就是这样,不论是谁都会在漫长的等待中渐渐发现,守护爱情根本就不像是写一封充满诗意的情书或者拉一曲舒伯特的小夜曲那么容易,孤身面对漫长的寂寞煎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根本就不知道这样等待何时是个尽头,更何况男人一向都把和灵魂和分的很清楚,在一次偶然的艳遇后,打开了身体通向解脱大门,想要在关上就不容易了……”

    略微顿了一下,程晓羽说道:“可以说,马尔克斯赋予了爱情以激发生命的力量。在他笔下鱼水之欢似乎不会消解真正的爱情,反倒坚定了追求真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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