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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的重生生活-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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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脑海中勾勒出大概的剧情和人物,如同第一次,王秋实在叶乐乐的房间转了转,找到一个杯子,又下楼挖了一抔土,摆在桌上,插上香烟,诚心正意的拜了三拜。

    烟气袅袅。

    白纸铺平,王秋实深吸口气,笔开始刷刷的动起来,一个个的字迹在纸上显现出来。

    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州。

    残秋。木叶萧萧,夕阳满天。

    萧萧木叶下,站着一个人,就彷佛已与这大地秋色溶为一体。

    因为他太安静。

    因为地太冷。

    一种已深入骨髓的冷漠与疲倦,却又偏偏带着种逼人的杀气。

    ……

    速度飞快。

    王秋实又开挂了!
………………………………

第二十七章 指明方向

    《三少爷的剑》的字数只有三十万,算是中篇武侠。

    王秋实专心的写了三天,这才写完,拿着稿子去报社,准备请白宁远她们评价一番。

    报社的工作依旧很忙,新概念大赛也基本落尾,选拔出了一等奖三人,二等奖十人,三等奖十五人,入围奖五十人,其他奖项若干,参加复赛的一半参赛者都满载而归,让王秋实有点惊讶的是,林雨翔获得了一等奖,尹夏沫和傅小司都得了二等奖。

    三人都签在了报社的旗下,都准备开始写长篇小说,尹夏沫准备写校园题材的言情,傅小司准备扩写幻城。

    可以预想,在未来,报社将会出现三个新生代顶梁柱。

    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白宁远亲自给王秋实倒了一杯茶水,然后开始看稿子。

    王秋实摸着懒洋洋的肥猫,心中颇有点忐忑,他自知这次的这篇武侠小说和上次有着本质不同,作为第一个读者,白宁远是经验丰富的老编辑,如果她提出反对,那意味着连载到报纸上很有可能折戟沉沙,不受读者的欢迎。

    当然,这也和报社报纸的定位离不了干系,毕竟报纸是言情报纸,读者都是喜欢言情小说。

    果然,翻了几页,白宁远的眉头就紧紧地皱了起来。

    当主角三少爷化名的阿吉真正出现时,白宁远放下手里的稿子,一脸沉默,显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根据合理的猜测,王秋实就感觉这件事悬;看到白宁远的脸色,他也明白,这件事果然行不通。

    “老王!”

    在新概念大赛后,两人的关系熟悉许多,白宁远也开始称呼老王,表示亲近。

    “这篇小说,你的定位是什么?”

    白宁远似乎斟酌着用词,拐弯抹角的道。

    “武侠,这是一种古典通俗小说。”王秋实不介意解释,想了想,害怕白宁远不明白,又补充道:“如果要追究源头的话,清代的《三侠五义》你看过吧,类似于这种……”

    一提《三侠五义》,白宁远恍然大悟,道:“侠客义士、江湖情仇、武功技击、机关陷阱!”说完又苦恼的揉着眉头道:“你怎么想起写这种小说了?”

    王秋实一时间真没办法解释,只能道:

    “你觉得这种小说有市场吗?“

    白宁远叹口气,道:“难!”

    王秋实仔细想想,也觉得前后两部小说差距过大。《寻秦记》是现代人穿越古代,有种历史小说的味道,而且经过自己的改编,主角变成女性,情节充满爽感,大家当做新类型容易接受;《三少爷的剑》则是典型的男主角,江湖武侠范,作为一个言情女主编,白宁远不喜欢太正常了。

    或许换个喜欢古典文学的爷们,会有另外一种看法。

    “能不能换成女主角?”

    白宁远思考半天,试探问道。

    王秋实摇摇头,心中已经开始考虑怎么办。

    白宁远咬咬牙,道:“那要不放在报纸上连载一段时间,看看效果?”

    看着白宁远的表情,王秋实失笑道:“你想多了,我又没说这篇小说要在报纸上连载,就算是你同意,我也不能砸报社的招牌呐!”

    王秋实说的真心实意,这种事情他绝对不会做。

    白宁远明显有点苦恼,她想了想,眼睛一亮道:“要不我去把唐主编叫过来,让她也一起琢磨琢磨?”

    这是个好主意!

    王秋实一拍手,白宁远就过去叫唐颜了,反正两家是对门,走几步的事情。

    不一会儿,唐颜过来,三个人小学生一样,头对头聚在一起,开始讨论起稿子来。

    唐颜看过稿子,脸色没有什么大变化,仿佛在思考什么东西,然后道:“这种小说我见过!”

    这话犹如霹雳,王秋实一个激灵,惊道:

    “你见过,怎么可能?”

    唐颜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疑惑道:

    “早年京城有一种流派叫做武侠流派,这种流派的作家就喜欢写这种类型的小说,你们不知道吗?”

    王秋实顿时汗颜,他来这个世界一个月,前身的脑海里又完全没有这回事,怎么会知道?倒是白宁远一脸苦思冥想,似乎有点印象。

    唐颜又释疑道:“也是,这个流派在历史上只是昙花一现,你们不清楚也属正常。”

    听说这个世界竟然还是有武侠的,王秋实顿时心头热起,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年代的事情?现在这种流派还存在吗?”

    “一百年前吧!”

    唐颜简直就是一个学识渊博的大师,将一切娓娓道来。

    “至于这种流派,大概早已经消亡了!”

    唐颜摇头。

    王秋实的心顿时又坠入深渊。

    白宁远思考着,突然问道:“唐总编,那你觉得这种小说有销路吗?”

    “有啊!”

    王秋实一听,顿时又是精神一振。

    只听唐颜不假思索的道:“我爷爷那一辈的人就爱看,我爸也爱看,虽然我是做杂志的,但我也觉得很不错。”

    王秋实差点哭出来,果然还是有市场的。

    “那,没有其他的了?”白宁远明显有点失望。

    唐颜想想,摇头道:“在京城这种地方,肯定有人喜欢,但如果在花城,肯定没人喜欢。”

    唐颜的意思,王秋实和白宁远都开始琢磨,这种现象可能是文化差异的原因,花城作为现代化城市,文化底蕴浅,生活节奏快,更喜欢现代类型的小说;京城有着千年的历史,古典文化底蕴深厚,龙蛇混杂,喜欢这种传统的侠义小说也是理所当然。

    “如果你真的要写这种小说,去京城吧!”唐颜提出了建议:“京城会更适合你的发展。”

    听着唐颜的话,王秋实心里也开始嘀咕:难道说自己穿越错了城市,京城才是自己的真命天子之地?
………………………………

第二十八章 拜见岳父岳母

    京城。

    四月末的京城,天气微凉。

    一列北上的普通列车在京城站台停下,王秋实从火车上跳下来,一眼就看见了远处的战斗少女。

    是的,在唐颜的建议和叶乐乐的电话召唤下,王秋实下定决心,摆脱了花城的一干事务,轻车简从,提前两个月来到了京城,一方面履行叶乐乐的男朋友之约,一方面开展自己的武侠事业。

    “老王!”

    叶乐乐也远远地看见了王秋实,大声招手喊道,完全不顾忌周围人的眼神。

    一个月不见,王秋实也有点莫名的想念,快步走过去,只见少女站在原地,一点没变,依旧是齐耳短发,银亮耳钉,潇洒干练的深色牛仔。

    “怎么样,有没有想本小姐?”

    叶乐乐笑眯眯的道,一双眼睛明明亮亮,在王秋实身上上上下下的扫了一遍。

    “想!必须想!“

    见到叶乐乐,王秋实也是心情大好,笑着道:

    “就像诗经里说的:一日不见,如三日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拽文!”

    叶乐乐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挥挥手,头前领路道:“跟我来!”

    两人顺着人流边走边说,一路走到了停车场,站在了一辆黑色吉普车面前。

    看到这辆威猛霸气的大车,王秋实瞬间震精,绕着走了一圈,一脸不可思议的道:“叶乐乐,这就是你的交通工具?”

    “是啊!怎么样?”

    叶乐乐走过来,得意的甩着钥匙,

    “嗯,不得不说,绝配!”

    王秋实啧啧称叹。

    两人拉开车门,上车,叶乐乐开车,王秋实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轰隆隆!车子启动,又稳又快的窜了出去。

    “咱们这是去哪儿?”

    王秋实看着道路两旁闪过的街景,问道。

    “当然是我家!”

    “不是吧,这么急?”

    刚到京城,就要见名义上的岳父岳母,王秋实也有点措手不及。

    “没办法,我爸我妈着急见你,现在正在家特意做了一大桌子菜等咱俩回去呢。”

    叶乐乐的道。

    “得!”

    王秋实摇摇头,感慨道:“看来我得进入角色了”

    叶乐乐扭过头看了他一眼,道:

    “不用,咱俩这状态,根本不用假装。”

    王秋实失笑,车子顺着道路行驶了大概半个小时,驶进了一处安静优雅的居民胡同,停了下来。

    两人下车,王秋实打量着周围,虽然说是胡同,但是极其宽敞,两边干净整洁,脚下的青石板严丝合缝,颇有一种进入了古色古香的清静小镇的感觉。

    这大概就是富人胡同吧!

    叶乐乐前面走,王秋实后面跟着,一边走一边看,突然好奇道:“叶乐乐,我听说京城的有钱人都是住在郊外的别墅,你家为什么住这里?”

    “我爸喜欢呗!”

    叶乐乐边走边解释道:“我家祖辈三代都是住在皇城根下,就是喜欢这热热闹闹的胡同巷子,我爸说这叫大隐隐于市,郊外也有别墅,但是从来不住,那边住着的都是暴发户和小明星。”

    啧啧!

    王秋实感觉真是长见识,看来这位岳父大人也是个有趣的人。

    走了一会儿,叶乐乐就推开一处院落的大门,王秋实跟着走进去,只见院子里齐整宽阔,四处都点缀着绿色,另一边的角落种着些花花草草,一看就是有人精心照料,长势极好,看上去赏心悦目。

    正对院落的是一幢二层的小楼,叶乐乐推开屋门,带着王秋实走进去,只见里面的家具装饰也是一派古色古香,很有古人的雅韵,似乎在昭示着主人的修养,这时,一个两鬓微白、身材高大的中年男子正好从二楼走下来,叶乐乐抬头一看,喊道:

    “爸!”

    叶爸一愣,立刻惊喜的道:“乐乐回来啦!”然后目光迅速的转到王秋实身上,开始上下打量起来,眼中满是一种莫名的意味。

    “这就是我男票,王秋实。”

    叶乐乐霸气的挽住王秋实胳膊,介绍道。

    “小王啊!好好!”

    叶爸一边偷偷打量,一边大声喊道:“童敏!童敏!咱女儿女婿回来了!”

    王秋实顿时汗颜。

    随后厨房里就出来一个中年女性,一张脸和叶乐乐有八分像,正带着围裙,看见王秋实顿时眼睛一亮,笑着道:“好精神的小伙子!果然是玉树临风,一表人才!”

    王秋实再次汗颜,来京城之前,他特意在理发店剪了个短发,确实很精神,不过什么玉树临风、一表人才,完全是八竿子都打不着。

    在叶爸叶妈的热情招呼下,王秋实放下背包,坐了下来。

    叶妈回到厨房做菜,叶爸坐在王秋实对面,眼神犹如看着亲生女婿一般,开始寒暄起来。

    “小王,今年多大?”

    虽然知道叶乐乐早已经把自己的资料都详细的讲给叶爸叶妈听,但王秋实还是很老实的道:“三十五。”

    “恩。”

    叶爸点点头,似乎很满意。

    “做什么工作的呀?”

    “主要就是写点东西……”

    王秋实委婉的道。

    叶爸眼前一亮,哈哈笑道:“好!文化人好!我们就是喜欢有文化的人!”

    叶乐乐从房间出来,已经脱了外面的牛仔衣,露出白色的单衣,见自家老爹这个德行,立刻咳嗽两声,叶爸立刻收起放浪形骸的模样,一本正经的危坐起来。

    叶乐乐坐下来,叶妈已经开始上菜,一连上了七八个碗碟,鱼肉虾菜应有尽有,桌子挤得满满当当,果然是叶乐乐提到的一桌子好菜,三人又移步到餐桌前,坐了下来,叶妈给每人盛了一碗白米饭。

    就这样,王秋实第一次见岳父岳母的家宴就正式开始了。
………………………………

第二十九章 见面礼

    “会喝酒吗?”叶爸开了一瓶白酒,问王秋实。

    “会点!”王秋实谦虚道,这个世界的白酒度数都很低,第一次和叶乐乐喝酒他就体会到了,在这方面他完全是酒神一般的存在。

    “喏,”叶爸倒满两个杯子,递给他一杯道:“尝尝,这就是我们酒厂的独门烈酒青竹叶。”

    青竹叶?

    王秋实也没多想,先尝了一口,觉得清香无比,精神一振,咕嘟一口就干了。

    叶爸瞬间眼睛瞪的大大的,看着王秋实赞道:“好酒量!再来!”说完又给他添了一杯,自己也是咕嘟一口把杯中酒喝完,脸色开始微微发红。

    王秋实面不改色,开始夹菜吃,菜香扑鼻,可见叶妈的手艺非常棒。

    一杯酒下肚,桌上的气氛顿时活跃了不少,叶爸有点拐弯抹角的问道:“小王,你当初是怎么和乐乐认识的?”

    这大概是面见岳父岳母的必答问题,王秋实想了想,想起了自己和叶乐乐初识的场景,那大概是一个月黑风高杀人夜的夜晚,前身独自回家,经过一条小巷子时,遇见两个劫道的流氓,前身书生意气,奋起反抗,结果被K的头破血流,正好路过的叶乐乐美救英雄,打跑流氓,还把他送进了附近的小诊所,两人从此就结下了身后的战斗友谊。

    王秋实也没有放不开面子,把事情娓娓道来,叶爸叶妈的眼神里顿时多了几分意味。

    “我们家乐乐就是心地善良!”叶妈一边夸,一边慈爱的摸了摸叶乐乐的头。

    叶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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