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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的重生生活-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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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见银光一闪,他的剑还未拔出,已被公孙断的弯刀连鞘削断,断成两截。
公孙断的刀又入鞘,说道:“谁敢在万马堂拔剑,这柄剑就是他的榜样。”
慕容明珠脸上阵青阵白,突然反手一掌掴在身旁那少年脸上,怒道:“谁叫你拔剑?还不给我快滚到外面去。”】
这种人一定是个小角色!
石勇和乌茶叹息,在上一部三少爷的剑中,他们已经领教了这种衣着光鲜、白马长剑的公子哥儿用来反衬主角的做法,连一个万马堂场主公孙断的弯刀都敌不过,可见这个慕容明珠并没有什么真本事。
【大厅左边的墙上,画着的是万马奔腾,有的引颈长嘶,有的飞鬃扬蹄,每匹马的神态都不同,每匹马都表现得栩栩如生,神骏无比。另一边粉墙上,只写着三个比人还高的大字“万马堂”,墨渍淋漓,龙飞凤舞。
大厅中央,只摆着张白木长桌,长得简直像街道一样,可以容人在桌上驰马。桌子两旁,至少有三百张白木椅。你若未到过万马堂,你永远无法想象世上会有这么长的桌子,这么大的厅堂!厅堂里既没有精致的摆设,也没有华丽的装饰,但却显得说不出的庄严、肃穆、高贵、博大。无论谁走到这里,心情都会不由自主的觉得严肃沉重起来。
长桌的尽头处,一张宽大的交椅上,坐着一个白衣人。他坐的规规矩矩,椅子后虽然有靠背,他腰干还是挺得笔直笔直。
正是万马堂堂主马空群。】
这一段描写着实夸张,石勇和乌茶都震的合不上嘴,街道一样长且宽的白木长桌,天下间有这种巨大无匹的桌子吗?估计就算是米国总统的白宫、鹰国女皇的王殿也做不到这一点吧!
万马堂的摆设如此豪迈,堂主马空群自然不会是一般人。
【万马堂主马空群正凝视着叶开。他目光在每个人面前都停留了很久,最后才凝视着叶开。他用眼睛的时候,远比用舌头的时候多。因为他也懂得,多看可以使人增加智慧,多说却只能使人增加灾祸。
马空群忽然笑了笑,道:“阁下身上从来不带刀剑?”
叶开道:“因为我不需要。”
马空群慢慢地点点了头,道:“不错,真正的勇气,并不是从刀剑上得来的!”
慕容明珠突然冷笑,道:“一个人若不带刀剑,也并不能证明他就有勇气!”
马空群又笑了笑,淡淡道:“勇气这种东西很奇怪,你非但看不到,感觉不到,也根本没有法子证明的,所以……”
他目光凝注着叶开,慢慢接道:“一个真正有勇气的人,有时在别人眼中看来,反而像是个儒夫。”
叶开抚掌道:“有道理,我就认得这么样的一个人。”
马空群立刻追问,道:“这人是谁?”
叶开没有回答,只是微笑着,看着刚从屏风后走出来的一个人。万马堂主顺着他目光看过去,就也立刻看到了傅红雪。】
傅红雪!
这是一个奇异的名字!
当王秋实说出这个名字时,石勇和乌茶就莫名的感觉到,这一定是一个奇怪而又可怕的人,红雪,是漫天飞舞的红雪,还是红血?这个名字似乎天生就有一种血杀之气,这一定是那个用刀的主角,两人忍不住心想。
然而石勇乌茶没想到的是,傅红雪是个跛子。
【傅红雪的脸色在灯光下看来更苍白,苍白得几乎已接近透明。但他的眸子却是漆黑的,就像是这无边无际的夜色一样,也不知隐藏着多少危险,多少秘密。
刀鞘也是漆黑的,没有雕纹,没有装饰。
他紧紧握着这柄刀,转过屏风,是的,他左脚先迈出一步,右脚才慢慢地拖过来,众人看得分明,这是一个跛子。】
虽然主角是个跛子,但并不影响石勇和乌茶的感觉,在他们的感觉中,傅红雪这个人实在是太冷酷了!这种主角总是能引起众人的关注,乌茶想知道傅红雪的刀,石勇想知道傅红雪的生平。
这一定是一把很特别的刀!
这也一定是一个很特别的人!
【公孙断正虎视眈眈,盯着他手里的刀。傅红雪也在看着自己手里的刀,除了这柄刀外,他仿佛从未向任何人、任何东西多看一眼。
公孙断沉声道:“没有人能带剑入万马堂,也没有人能带刀!”
傅红雪沉默着,沉默了很久,才缓缓道:“从没有人?”
公孙断道:“没有。”
傅红雪慢慢地点了点头,目光已从他自己手里的刀,移向公孙断腰带上斜插着的那柄弯刀,淡淡道:“你呢?你不是人?”】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石勇和乌茶不禁哑然,看来这个傅红雪并不是个笨人。
【公孙断脸色变了,杯中酒渐渐溢出,流在他黝黑坚硬如钢的手掌上,金杯已被他铁掌捏扁。突然间,金杯飞起,银光一闪,扭曲变形的金杯“叮、叮、叮”落在脚下,酒杯被这一刀削成三截。弯刀仍如亮银般闪着光。
公孙断铁掌轻抚着刀锋,虎视眈眈,盯着傅红雪,一字字道:“你若有这样的刀,也可带进来。”
傅红雪沉默道:“我的刀,是用来杀人的。”
公孙断厉声道:“你既然来了,就得留下你的刀;要走,也得留下刀来才能走!”
傅红雪一字字道:“有刀就有人,有人就有刀。”
公孙断道:“我若一定要留下你的刀又如何?”
傅红雪道:“刀在这里,人也在这里!”
公孙断喝道:“好,很好!”
喝声中,刀光又已如银虹般飞出,急削傅红雪握刀的手。傅红雪的人未转身,刀未出鞘,手也没有动。突听一人大喝:“住手!”
刀光立刻硬生生顿住,刀锋距离傅红雪的手腕已不及五寸。他的手仍然稳如岩石,纹风不动。公孙断盯着他的这只手,额上粒粒汗珠沁出,如黄豆般滚落。他的刀挥出时,世上只有一个人能叫他住手。】
………………………………
第五十三章 关东万马堂(下)
这个人自然是马空群。
石勇和乌茶都是齐齐叹气,他们本以为可以见到主角傅红雪出手,只是没想到事到临头,这位万马堂堂主竟然叫住了自己的手下,高潮戛然而止,真是扫兴。
九个人坐在巨大的长桌前,桌上都是佳肴美酒。
【马空群道:“不知诸位可曾听说过,关东马刀,天下无双!二十年前,武林中只知有神刀堂,不知有万马堂,但二十年后,武林中却已只知有万马堂,不知有神刀堂。”
马空群脸上笑容已消失不见,又沉默了很久,才长长叹息了一声,一字字缓缓道:“那只因神刀堂的人,已在十六年前死得干干净净!”
叶开问道:“却不知神刀堂的人,又是如何死的?”
马空群凝视着自己那只被人一刀削去四指的手,等他说完了,才一字字接着道:“神刀堂的每个人,都是万马堂的兄弟,每个人都被人一刀砍断了头颅,死在冰天雪地里,这一笔血债,十八年来万马堂中的弟兄未曾有一日忘却!”】
马空群嘴里冒出来一个神刀堂,石勇和乌茶都眉毛一挑。
前文已经说过万马堂凶案频繁,堂主马空群这才请了边城不明来历的武林人士,如今又提起二十年前的神刀堂血案,莫非,这其中存在着什么关系?
果然,只听王秋实的下文已经讲到。
【马空群说完这番话,乐乐山已经醉倒在桌上,飞天蜘蛛沉默。
慕容明珠眼中有了酒意,突然大声道:“幸亏这已是十八年前的旧案,在座的人,除了乐大先生外,十八年前,只不过是个孩子,哪有杀人的本事呢?”
花满天忽然问道:“不知阁下是否已成了亲?阁下若是和人有仇,等阁下老迈无力时,谁会去替阁下复仇?”
慕容明珠道:“当然是我的儿子。”
花满天笑了笑,不再问下去。他已不必再问下去。
慕容明珠怔了半晌,勉强笑道:“阁下难道怀疑我们之中有人是那些凶手的后代?”
花满天拒绝回答这句话——拒绝回答通常也是种回答。】
石勇和乌茶恍然大悟,他们已经预感到两个主角说不定就是凶手,傅红雪最有可能是凶手,毕竟他是刀客,而且明显对万马堂不感冒,似乎抱着一种敌意;叶开也有可能,虽然叶开一直都是微笑,但也可能最是身手不凡,表现出来的一切都是假象。
【云在天忽然道:“万马堂中,本有公犬二十一条,母犬十六条,共计三十八条;饲鸡三百九十三只,平均每日产卵三百枚,每日食用肉鸡约四十只,还不在此数。”
此时此刻,他居然像帐房里的管事一样,报起流水帐来了。
叶开微笑道:“却不知公鸡有几只?母鸡有几只?若是阴盛阳衰,相差太多,场主就该让公鸡多多进补才是,也免得影响母鸡下蛋。”
云在天也笑了笑,忽然也沉下了脸,一字字道:“只怕是用不着了,此间的三十八条猛犬,三百九十三只鸡,都已在一夜之间,死得干干净净。”
叶开皱了皱眉,道:“是怎么死的?”
云在天脸色更沉重,道:“被人一刀砍断了脖子,身首异处而死。”】
石勇和乌茶面面相觑,满脸想不通的表情,他们万万没想到万马堂的凶杀案竟然是屠狗杀鸡案,堂主马空群很威风,三个手下公孙断、花满天、云在天也很威风,说了半天是个养殖场?或者是个市外郊区的屠宰场?当然,两人也开始考虑这其中是不是蕴含着隐藏的意义。
石勇沉吟一会,说出一个成语:“鸡犬不留!”
果然,王秋实的下文已经证实了他的说法。
【鸡犬不留,永绝后患!
夜色中隐隐传来马嘶,更衬得万马堂中静寂如死,秋风悲号,天地间似也充满了阴森肃杀之意。边城的秋夜,本就是常令人从心里一直冷到脚跟。
傅红雪还是一直凝视着手里的刀,叶开却在观察着每个人。公孙断不知何时,又开始不停的一大口、一大口喝着酒。花满天已站起来,背负着双手,在万马奔腾的壁画前踱来踱去,脚步沉重得就像是抱着条几百斤重的铁链子。飞天蜘蛛脸色发白,仰着脸,看着屋顶出神;慕容明珠刚喝下去的酒,就似已化为冷汗流出;马空群虽然还是不动声色,还是端端正正、笔笔直直地坐在那里,就仿佛还是完全置身事外。可是他的一双手,却已赫然按入了桌面,竟已嵌在桌面里。】
《边城浪子》第一场关东万马堂讲到这里就结束了。
开局就是一场鸡犬不留的凶杀案,石勇和乌茶都是颇感新奇,心里也在默默分析小说中每个人的行为,猜测真正的幕后凶手,相比《三少爷的剑》,这部小说最大的特点就是双主角,而且两个主角都是年轻人,性格泾渭分明,鲜明对比,这似乎在暗示瞎说在一定程度上会更热血,同时,在热血暴力的基础上笼罩了一层迷雾,更是让人忍不住探个究竟。
可惜,两个主角并没有展示自己的武功,这大概是最遗憾的了。
石勇乌茶两人正遗憾,王秋实却是起身道:“这部小说的剧情比较复杂,今天就说到这,以后一天一场。”
得!
老板越来越任性了!
两人也是无奈,王秋实又想起什么道:“对了,我准备招个服务员,你们觉得怎么样?”
石勇没说话,乌茶已经举手道:“老板,我有一个人选。”
“谁?”王秋实问道。
乌茶道:“胡蝶。”
蝴蝶?
王秋实和石勇面面相觑,两个人眼神里都是满满的探寻:蝴蝶是谁?
乌茶见两人的神态,这才明白自己说的太笼统,于是连忙解释道:“就是天天跟在我身边的那个,她叫胡蝶。”
王秋实一拍脑袋,这才想起来乌茶曾经顺嘴提过一次,只不过自己没有在意,小蜜就是胡蝶,胡蝶就是小蜜,自从乌茶每天都要来茶楼说书以后,那个小蜜也是每天都来,经常帮着王秋实端茶送水收拾茶楼,自己却是把人家名字都忘了,真是不应该。
这个姑娘虽然有点拜金,但其他方面并没有给王秋实留下不良印象。
考虑了一会儿,王秋实问道:“她愿不愿意来?你知道,工资肯定不高。”
乌茶大手一挥,无所谓的道:“她每天跟着我本来就是没事情做,在茶楼当个临时服务员肯定可以,我下午就给你带过来。”
这个时候,乌茶终于显现出了自己强势霸道的一面。
王秋实默认,大概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并没有觉得乌茶的行为有不妥,或者说确实有一点不妥但他并不会去自寻麻烦,充当正义使者指责乌茶维护女权,毕竟如果那个胡蝶真的愿意,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
第五十四章 俞姐是个演员
ps:是的,出去玩了,没存稿
时间已经进入五月,天气越来越热,即便是北方京城,人们也已经进入了穿薄衣短袖的时节,尤其是下午,街上已经可以看见穿裙子的女人;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并不是尽如你的想象,上班的人很多,不上班的人其实更多,尤其是晴朗的天气,瓦蓝的天空,人们更愿意出来逛街休闲喝茶看美女。
茶水街上的男男女女更多了。
王秋实坐在茶楼里专心修改书稿时,许久不见的俞姐带着小丁又来了。
俞姐的人很有气质,名字也很有气质,名叫俞飞虹,名字和后世某个大明星同音不同字,很显然,除了乌茶这种二世祖,俞姐和小丁这对搭档也是个不上班的闲人。
两个闲人坐下,其中一个已经气势汹汹的拍桌道:“老板,上茶!”
王秋实走过来,把菜单放在桌上,心平气和的道:“俞小姐,女人这么凶,很可能嫁不出去的。”
这种话一般都会戳中要害,果然,俞姐差点暴跳如雷,怒瞪王秋实道:“我嫁不嫁出去关你屁事?你再说两句废话信不信我砸了你的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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