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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带我飞-第1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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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时时刻刻都抱有着善良与公平的男人……为什么死的偏偏是他。”

    我低头看着甄白书的面庞,轻声呢喃道:“也许……是老天爷打了个瞌睡。”

    “走吧……”胭脂红呢喃道,“还有点事要帮他办妥。”

    我轻轻嗯了一声,过了几分钟,屋外开来了一辆殡仪车。胭脂红跪在甄白书的身边,犹如情人一般温柔地抚摸着他的脸。她抱起甄白书,将他放进了殡仪车内的棺材。

    我们坐进车厢,整个车厢都黑暗又寂静,隐隐可以听见胭脂红的抽泣声。

    当车门打开的时候,刺眼的阳光照进车厢内,让我有点睁不开眼睛。胭脂红犹如个普通女孩一样无助地用身体帮甄白书挡住阳光,工作人员过来盖上棺材盖,我们合力将棺材带进了车旁的火葬场内。

    进了火葬场,有几个男人正站在那抽着烟。他们眼睛通红一言不发,当看见我们进来后,他们过来逐一与胭脂红拥抱,纷纷拍了拍对方的背。随后,所有人都将目光放在棺材上。

    我不知道这个团队的能量如何,也不知道他们的身份如何。但我却能看出他们共同拥有的悲伤,当团体的领头人离开,这股忧郁笼罩着他们无法散去。

    棺材被带进一个昏暗的房间,打开灯光后还算是明亮的。我们推开棺材盖,一名女孩捧着化妆品来到我们身边。

    胭脂红伸出手,从她手上拿过了化妆品。那女孩满脸都是惊讶,而胭脂红呢喃道:“让我来为他化妆,好吗?”

    女孩小声说了句好,也许是看出了气氛不对劲,连忙快步走出了房间。此时两个男人过来将甄白书抬起来,一个在后边顶着甄白书的背,另一个则是在帮忙换衣服。

    那是一身帅气的廉价西装,这群糙汉子细心又温柔地帮他打好领带。一名男人眼睛红了,他捏捏鼻子,对甄白书露出个笑容,轻声说道:“真他妈帅气,老子当年怎么没你这样的眼光。”

    我看得出来,这估计是他们这个小团队赚到第一桶金后,甄白书给自己买的第一件西装。

    这个男人说完之后,从西装内袋里拿出一把匕首,小心翼翼地放在了甄白书的棺材里。第二个人拿来了一盒廉价香烟,第三个人拿来的是一款老旧的摩托罗拉手机。

    这一天,人们不在乎风水与规矩,纷纷将当年的记忆放入棺材里。

    我看着棺材里的尸体,脑海中仿佛浮现出了甄白书刚来到这里发展的情景。

    他穿着一身廉价的西装,烟盒从口袋中露出,手中拿着一款摩托罗拉不停地谈着生意,西装里边藏着一把能让他信任的刀。

    一个男人,究竟要经历怎样的腥风血雨,才能在安详死亡的那天保留着自己所有的记忆?

    胭脂红坐在棺材边缘,小心地帮甄白书化妆。她拿着化妆笔,看着甄白书已经闭上的眼睛,喃喃道:“呐,我是听了你的话才开始化妆的。你看,我现在技术也挺好的,保证把你画得美美的,到了那边恐怕又要吸引一大堆美女。”

    她细致又小心,小心又温柔,温柔又谨慎地帮甄白书画着眉毛。一行清泪从她的眼眶滑落,但她依然保持着笑容,手上的动作不曾停过。

    当化完了一切的妆,她将口红涂在自己的嘴上,随后抱住甄白书的脑袋,温柔地亲吻下去。

    甄白书苍白的嘴唇慢慢有了红润之色,在场的人们都没有说话,一群大老爷们早已经哭出了声。

    我曾听过一吻定情,直到真正见到这一幕的时候,才发现任何言语上的渲染都不如那一个真诚的吻那般有见证力。

    她恋恋不舍地放开了甄白书,然后吐了吐舌头,装出一丝调皮说道:“呐,到了那边别跟嫂子打架,大不了让她来找我。反正你活着都不让我亲,死了要是还不让亲就太过分了。你总说不想我爱着你,但我想跟你说,我可能要爱你一辈子了。”

    胭脂红咬了咬嘴唇,然后别过头去不再看。工作人员在见到了这一诡异的画面后,终于过来将甄白书放上了推车。

    “那……要火化了?确定不再看一眼了?”工作人员小声道。

    “不看了……”胭脂红终于露出了往日妩媚的笑容,虽然还带着眼泪,“再看一眼,就要忍不住跟他一起走了。”

    工作人员不再询问,几个人将甄白书的尸体推进了火化炉。这一刻,胭脂红终于嚎啕大哭,跪在了地上用手扶着桌子,哭得歇斯底里,泣不成声。

    我看她仿佛要晕厥过去,但也不好开口安慰,因为在场的人们情绪都很糟糕,每个人都已经脸色通红,青筋暴露,强忍着眼泪。

    我甚至有点不敢相信,那个如此完美的男人最终会以这种戏剧性的收尾来终结自己的一声。

    直到甄白书的骨灰被端出来,我才明白他确实已经不在人世。

    胭脂红犹如对待珍宝一般,紧紧地抱着甄白书的骨灰。旁边的几个男人用黑色的大雨伞抵挡着阳光,我们走出火葬场上了一辆商务车。当上车之后,胭脂红让我先睡一会儿,她温柔地抚摸着骨灰盒,跟我说路程有点远。

    我没有睡觉,而是一路看着窗外的风景,因为我已经想到了她要去的地方。

    我们来到了一个贫穷的省份、贫穷的城市、贫穷的乡镇。

    从城市到山村,这一路上的景色我都看得仔仔细细。我就想看看,当初那个男人从这片贫穷的土地踏上梦想的旅途,第一天看见的究竟是怎样的风景。

    这个村子没有几户人家,大部分人已经搬出去了县里生活。我跟在胭脂红的身后,一路走上山巅。路上并没有磅礴大气的风景,只有泥泞的小路与看着狰狞不堪的树林。

    这座山的山巅很小,顶上是一个小湖泊,小到我两分钟就能走完。而在小湖泊的中央,有个很小的土地,约莫只有十几平米。

    我们踩着湖水,到了那个迷你小岛上。胭脂红在这儿挖了一个坑,她将骨灰倒进坑里,又丢了几个种子,然后将泥土掩盖上了。

    “他说过小时候家里穷,每当因为帮完农活不能读书,就会来到这儿坐一会儿。看着在湖里游的鱼儿,想着自己什么时候才能过上自由的日子。以前这儿还有个橘子树,若是橘子输了,他就会摘一个回去给父母吃。每次都只摘一个,因为怕哪天摘光了,就要吃不到了……”胭脂红喃喃道,“他还跟我说,若是哪天真英年早逝了,要我将他葬在这里,再种上一棵橘子树。如果发芽了,那就是他将一切还给了这片土地。如果没发芽,就是这片土地不愿意再接纳他已经肮脏的灵魂。”

    我没有回应,只是跟着大家一起跪在地上,向甄白书的亡魂叩拜了几次。

    胭脂红一直都坐在那片土地上不说话,我们也没打扰,就是在湖泊边上等着。

    然而,她却躺在那片土地上睡着了。我们几个男人就坐着吸烟等待,在这山里不眠不休,闲坐了一夜。

    等第二天清晨,胭脂红终于说要回去了。我们坐在商务车上回到市里,已经是中午时分了。胭脂红问我要不要吃饭,我说可以吃一点。她就将我带去了张爱秋的家,说就在这吃,张爱秋有点话想跟我讲。

    我知道这一刻肯定会来,心里也没觉得紧张。等进了别墅,就嗅到里边有饭菜的味道,而且碗筷都已经摆好了,看来胭脂红之前已经给张爱秋打过招呼。

    原本硬朗的张爱秋在这几天仿佛老了十岁,他原本是坐在沙发上的,见到我们进来后,他艰难地拄着拐杖,走到饭桌旁坐下,让我也坐下吃饭。

    “白书已经走了……”张爱秋明显没有吃饭的欲望,他将米饭推到一边,轻声对我说道,“他的几个产业,都给了自己的兄弟,我信得过,让他们打理也行。不过还有一家金融,他给你了。”

    我点头道:“是的。”

    张爱秋苦笑道:“我知道你有点能耐,他既然看得上你,那我也看得上你。以后在这生意上要是有什么问题,就打电话给我。”

    说话的同时,张爱秋递出了一张名片给我。我收起名片揣进兜里,此时胭脂红的兴致不高,就是坐在饭桌上一言不发。

    “红儿……”张爱秋叹了口气,轻声说道,“你还在气我?”

    胭脂红摇头道:“我没气你,白书也没怨你,但我就是想杀了你。你别跟我提这件事,我怕我控制不住把你的脑袋割下来。”

    张爱秋似乎没觉得意外,他继续说道:“白书没给你留产业,应该是想你来当代理人,负责他所有的产业。以后总是要打招呼的,我今天就不多说什么了,你好好做,钱不是问题的。”

    “哦。”

    胭脂红平淡地应了一声,而我一言不发地吃着饭。这时候两边的心情都很糟糕,我如果说得多了,也只是给自己惹来麻烦。

    等吃过饭后,胭脂红开车带我去了甄白书赠给我的金融小额贷款公司。

    这家金融公司并不算大,只有写字楼的半层,许多人在里边忙着工作。胭脂红领着我走在前边,平静道:“这里一共三个负责人,你是最大负责人,有百分之四十五的股份。我们的规矩很简单,借出去的钱,按半个月百分之三十的利息算。如果客户拖延,按信用来定。信用好的继续拖延,利息每天照算。信用不好的哪怕打断腿挖出眼珠也要把钱给收回来。到时候钱拿不回来别来求我,白书将这公司送给你,已经是你的福分,弄不好就还给我。”

    我点头道:“我会弄好。”

    “我现在去通知其他两位股东……”胭脂红冷声道,“让他们过来开个会,就当认识你。你自己的第一次登场,怎么把握自己来,我不会给你帮忙。”

    说罢,胭脂红直接走进了一个办公室,我则是就在会议室的前面站着。

    会议室门口,放有员工的证件牌。而放在第一位的,就是董事长甄白书。

    我看着证件牌里一脸笑容的甄白书,轻声呢喃:“你给我的,我记住了。你留下来的,我也会帮你保护。走好,甄先生。”

 第两百七十五章 杀了就行

    当胭脂红带着两个面色不善的男人走进会议室,我就知道想要得到甄白书给我的礼物并没有这么简单。我跟着走进会议室内,胭脂红坐在了会议室的主位上,然后让我坐在她的身旁,跟我介绍道:“这两位是庞咖与丁毅,是其余两位老总。庞咖占有百分之二十二的股份,丁毅占有百分之二十三的股份。”

    我点点头,与两位说道:“你们好,我是张祥。”

    庞咖是个中年胖子,丁毅则要年轻点,他应该是有健身的习惯,身上的肌肉还挺明显的。那庞咖似乎想对我倚老卖老,简直相当于用鼻孔在看着我,漫不经心地说道:“张祥几岁了?”

    我看着庞咖的眼睛,平静地说道:“辈分归辈分,希望庞总能在上班的时候称呼我为张董。”

    庞咖脸色一变,我清楚地看见丁毅此时露出了一丝幸灾乐祸的味道。这让我彻底松了口气,若是这两人一起整我,那我还真怕应付不来。但现在看来,恐怕他们两人也是不合的。

    “现在的年轻人真没礼貌……”庞咖摇头晃脑地说道,“当初白书对我可是尊敬的很,他……”

    还不等庞咖将话说完,胭脂红忽然就动了。她一把掐住庞咖的脖子,粗暴地将庞咖往后推去。这庞咖本来就胖椅子根本就撑不住这样的重量,直接朝后倒去摔在了地上。

    庞咖正好摔着了,他痛苦地摸着背,啊呀地惨叫了起来。胭脂红站在他身旁,用一种冰冷的态度看着他,冷声说道:“白书临死之前没见你有过任何帮助,现在还有脸提起他是吧?若不是因为你在这个公司里还有点地位,就凭你刚才那句话,你已经死了。以后别再我面前提起白书的名字,你的嘴脏,没资格提他。”

    庞咖脸色苍白,吓得一句话也不敢说。他小心地爬起来将椅子付好,我冰冷地看着这个家伙,平淡道:“以前甄先生在这儿是怎么做的我就不管了,以后我在公司里是最大股东,那事情就要按照我的规矩来。”

    “我想请问一下,张董之前是做什么的?”丁毅忽然冷不丁地开口了。

    我平静道:“做酒吧的。”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丁毅摇头叹气道,“张董,我个人建议你最好先在公司里学习一段时间。我们会尽全力帮助你,如果就这么贸然地乱来,恐怕会有麻烦。”

    我心中冷笑,若是真在公司里学习一段时间,那我恐怕就完蛋了。这两个家伙肯定会想尽办法架空我在公司里的权利,我靠在椅背上,平淡地说道:“麻烦将公司里的骨干人员都叫过来,我会记住今天的骨干人员。若是今天没来,以后在我面前自称是公司精英的,我恐怕根本不会理会,也不会委以重任。”

    丁毅耸了耸肩走出会议室,而庞咖有点害怕都看了胭脂红一眼,也快步走出了会议室。

    “这么快就要见他们的亲信么……”胭脂红瞥了我一眼说道,“我建议你自己也将亲信叫过来。”

    我点头道:“我昨天已经给他们发了短信说自己已经回到市内,也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哪儿了,我打电话问问。”

    说罢,我拿出手机给李大元打了电话,那边倒是很快就接通了:“张哥。”

    “你们准备回来了吗?”我问道。

    李大元笑道:“我在酒吧里喝啤酒呢,天逸在我身边。”

    我惊讶道:“这么快?”

    “昨天收到你的消息,我们立即就订最近并且能买到的机票回来了……”李大元解释道,“总不能留你一个人在市内,不过吴刚要今天晚上才能到,毕竟时间比较赶,我们最多只能买到两张机票。”

    我松了口气说道:“好,你们现在就来我这一趟,我给你们发定位。”

    说罢,我挂了电话,用微信给李大元发了个定位过去。胭脂红应该是听见了我电话的声音,她抬头看着天花板,喃喃道:“你身边也有几个信得过的兄弟。”

    “我昨天见到的那几个人,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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