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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魔女的礼品店-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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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东京城的第三天,路西亲自把叶岚那家伙打包好,送回了礼品店,至于接下来他会受到什么样儿地惩罚。付出什么代价才能让昆仑的神仙们消火,让自家老板高兴,那便不关路西的事情了。



这三天以来,展大人继续他的追捕工作,据说成绩斐然,已经在东京近郊的牛家村发现了九尾狐的踪迹,现在正和江小商的两个师兄——方笙,林宵,没日没夜地玩命调查追踪。虽然暂时还没有抓获他们,但是至少已经不像一开始那般被动。



“老板娘,这是苏州‘瑞天纺’送来的绸缎和成衣,你看看,都是上品!”店小二王枕捧着一捧上好的红色绸缎和几身家常地衣服走了过来,路西成亲,他到是比正主还要上心的多。这主要是展大人在开封的名头太大,还市井小民也是欣向往之的。



“还却一些枕面,被套,荷包之类,本来应该老板娘亲自动手做的。不过既然老板娘不太擅长,那还是出外采买吧。”



“谁用你多事儿!”还不等路西说话,嘉蓝蹭地一下,从楼下蹦到了二楼,张牙舞爪地瞪着王枕,“主人的一切自有我打理,不许你随便插手,听见了没有!”



路西叹了口气,揉着额头避回了屋子里面。刚开始的时候,她还会出面制止这两个人(?)的无谓争吵,可是她实在是低估了嘉蓝捍卫自身权力的决心,只要事涉到她。这个瘦瘦小小地嘉蓝。就会立即变成无敌女战士,半分也不许别人逾越。完全把为路西处理身边琐事当成只能自己完成的天大任务,只要王枕有越权的举动,就会立马引来战争!



路西拿了卷书,倦倦地翻开来看,不是什么名著,只是一位网络新手写的有关穿越的故事,名字叫《卫国公主》,路西只看了一半儿,就有些倦懒想睡,实在是那里面的女主人公夸张得太过,不但文滔武略样样精通,而且长得国色天香,身边美男子缭绕,这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好运的人?一看就完全没有可信度,就连自己家里那些绝对妖孽地家伙们,也不是随便遇上个人便肯拜倒于石榴裙下的,偶尔碰上几个被迷昏了头,也大多自己没兴趣,不来电,要不就是歪瓜劣枣,所以至今礼品店里的帅哥美人们依然是单身贵族一流。



就这么胡思乱想着,思绪随意地飘舞,路西渐渐睡去,只是在梦里面莫名其妙地多出一个蓝衣飘逸的身影来,虽然面孔模糊不清,却搅得她心情激荡睡不安枕…………



“老板娘,老板娘,大事儿不好了,快,快开门!”



路西蓦地睁开眼,身体一僵,习惯性地握住枕头旁边的多功能匕首,过了片刻,才放松下来,“什么事儿?”



“不,不好了,白玉堂大闹禁宫,而且还在圣上寝宫里留下了字迹,展,展大人已经被传召入宫,也不知道,也不知道……”王枕吓得浑身发抖,声音里已经带了哭音。“王朝,王大人过来告知,说是请老板娘去开封府一趟,商量,商量对策。”



路西微微皱眉,她到不是为了白玉堂闯宫一事儿心烦,对于这几个主角地麻烦个性,她早就心知肚明,只是这次碰上事端,开封府竟然会想到把自己叫去,显然是公孙策那老狐狸在‘虚拟家园’里受惊甚大,对自己的身份来历也颇为在意,这次虽然或有想自己帮忙的意思,恐怕更主要的是想要探察自己的底细,路西叹了口气,慢慢地坐起来,在店小二的连番催促下洗了把脸,才换了衣服,径自去往开封府。她虽然猜出了公孙策的心思,只是依旧得乖乖地入到套中,总不能摆谱不去的。



第三卷 第四十章 生意?



路西到达开封府的时候,展昭尚没有回来,包拯和公孙策正在讨论昨天晚上那一件儿惊了天也动了地案情。



路西见了礼,双方也没什么心思客套,便入了正题。



“路姑娘,不知道你对江湖上的事儿,可有所了解?我听说,你与那白玉堂还是有些交情的。”公孙策面带忧容地看着路西。



这是哪里来得流言?自己和白玉堂不过是勉强算认识,说不定人家都快要忘记自己这个酒肆老板了,路西叹了口气,不由得皱眉道:“他曾来过我家的酒肆喝酒,所以勉强算是认识而已,不过白玉堂虽然孤傲,但是尚不至于做出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来,宫里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包拯迟疑了片刻,面上带了几分懊恼无奈,苦笑道:“路姑娘是展护卫的未婚妻,说起来不是外人,所以告诉你也没有关系……哎,宫里丢了东西,很重要的东西。”



“哦?是什么?”路西挑眉,想听听能让陷空岛锦毛鼠儿看上眼的,是样的奇珍异宝,如果很有收藏价值的话……说不定,她在这里也能做笔生意!



“那是一枚金丸,太后娘娘的金丸!”公孙策接口道,“说起来也是怪事儿,这宫里面的奇珍异宝数不胜数,怎么白玉堂就偏偏看上了太后娘娘这枚金丸呢?那是当年先帝所赠之物,珍贵之处只在于它的来历,太后娘娘爱它如至宝,也是为了追思先帝,于旁人到没有太高的价值,哦,应该说,旁人应该不知道它的价值才对!”



“不知道?”路西立即听出公孙策话里的意思,那枚金丸的确另有宝贵之处,只是知道的人不多罢了。



“是啊!”公孙策苦笑。“那枚金丸为纯金打造,中心留空,里面装着一颗血泪石。……姑娘可能不知道这血泪石的功能……”



“定气安神,可解百毒,练武之人,服用可以治疗内伤,拓宽经脉。”当然,修士用之筑基,效果也还可以。不过这个不用说出来了。这血泪石的功效路西可比这般愚昧地古人清楚得多,那其实是珍珠的一种,是深海泉仙儿一族,悲痛欲绝时所流出的血泪凝结而成,状如珍珠,颜色鲜红,的确是不可多得的宝物,在这个时空竟然也有流传,到是件希奇事儿。不过既然昆仑的那两个妖怪能过来,自然也会有其他的修士妖怪之类破开虚空,到达这里,所以路西并不怎么惊讶。



“姑娘果然博学多才!”公孙策一怔,显然没想到路西竟会对这样的秘闻知道得一清二楚,眼中便自然流露出佩服之意,对于她出身的地方。那个位于无回山君子峰却鲜为人知地奇妙仙境,更是好奇万分,“不错,这血泪石珍贵异常,先帝曾将一枚血泪石分成两份。装入金丸之中,留给了两位妃子,但是这件事儿知道的人并不多,除了当今圣上,就只有太后,被废黜的刘妃,和八贤王知道,我和大人也是事后才听圣上说起……这么隐秘的事情,白玉堂怎么会知道。还是他只是随意拿东西,碰巧拿到了金丸……”



“不是白玉堂,我了解他,他孤傲自许却正义凛然。绝对不会做出偷鸡摸狗这种事情。留书或许是真,但是那金丸不是他偷的。”公孙策话还没说完。就听见了展昭那坚定的声音。



路西回头,就看见那一身红衣的昂扬男子正站在花厅门前,他的脸色略微有些难看,神色疲倦,不过目光依然是清澈如水,举止也很从容。路西微微一笑,想到张家那位腐女子,如果听到展昭刚才的宣言,还不知道要意淫成什么呢!



“哇,哦,好感动,好感动,这就是现实版地猫鼠王道啊,路西啊,你还是靠边站吧。”



“咳,咳。”路西拿手帕掩住嘴唇,将呛出来的茶水污渍抹去,悄悄地翻了个白眼儿,展昭好象也没说什么吧,这么简单就被YY出王了,张家小姐的腐毒恐怕中得不轻。



“路姑娘,路姑娘,你怎么了?”



“没什么,喝得有些急了……对了,公孙先生,宫里面可查出什么线索,能确定那金丸为白玉堂所盗吗?会不会另有其人。”



公孙策耸了耸肩,“展护卫,你说说情况,刚才圣上怎么说?”



“呼……”展昭坐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喝下去,才道,“圣上大怒,根本不听我的解释,认定是白玉堂所为,并且还要我三天之内将金丸夺回来,否则就要发兵陷空岛,哎……包大人去见太后了,希望能够由太后说服圣上,改变主意。”



路西眼珠子一转,挑了挑嘴角笑了,如果这次展昭找不回东西,自己不妨给他造一个假的,那血泪石对一般人来说或许珍贵,可是张家小姐玩弹弓时,却是经常拿那东西来做弹丸的……不过至少也要等展昭确实找不回来时才说,这样可以增加货物的价值。



展昭当然不知道自己未婚妻脑子里面转悠地那点儿心思,此时正努力地和公孙策探讨应对方案。



“展护卫身为带刀侍卫,有出入禁宫之权,我看,还是先从内部着手,毕竟从大内盗窃宝物,还是里面的宫女太监们这些内臣,看看有没有可能是内贼所为。……只是,大内禁宫wωw奇書网,可不是个水浅的地方,展护卫万万要小心谨慎才是。”



“公孙先生所言极是,展某也是如此想,只是圣上认定案子是那白玉堂所为,根本不许展某入宫调查,只说要尽快将那人抓捕归案……”



路西无聊地听着他们谈话,有些困倦,对于这些她统统不感兴趣,或许等三天之后,展昭还一筹莫展的话,她会多少提升些兴致,毕竟展昭身上可以利用的东西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比如他地湛泸宝剑上的剑魂,虽然还很微弱,但是一旦到了爱迪手里,一定能变成不错的法宝,而且他自身也是个很富有的人,如果能够就近吸收他浑身的浩然正气,然后转手卖给昆仑初入门的弟子,绝对能够赚上许多。



“你多加小心,我先回去了。”按捺住一肚子关于生意之类的心思,路西微笑地和开封府这一帮人告别,“很抱歉,我恐怕帮不上什么忙!”



“我送你!”“不用了,你应该马上就会很忙的。”



第三卷 第四十一章 过渡



是莫轻鸿第二次看到路西,酒肆里的酒,醇香浓厚,绵,那个女子青衣薄衫,凭栏而坐,修长玉手里握着一只白玉茶杯,杯子中隐约冒着热腾腾的白气和奇特香味儿。



听说,她要嫁人了,嫁的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南侠展昭!莫轻鸿有些抑郁,也有点儿好奇,不明白这样一个酒肆的老板,怎么会和展昭有所牵连,其中必然有旁人无所知的隐秘!



“这位大师兄和三师弟都另眼看待的女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很漂亮吗?”林宵一颗一颗地将花生剥去皮,放在碟子里面。



“你不知道?人说瑶琴公子林宵,眼睛虽瞎,却比双目清明的人目光锐利千倍,难道不是?”



“这是两码事儿好不好!哎!”林宵叹了口气,“所谓闻香识美人,美丽的女子大多身上带有好闻的味道,可是这个老板娘身上带着一股药香,将她本身的体香掩盖住,闻不到香气,我这个瞎子也只能从你这个不瞎的人口中探听一二了!”



“她……”



“怎么样?”林宵的确好奇得紧,毕竟能让两个师兄弟同时看中的女子,想来有其不凡之处吧。



“她的眼睛很漂亮,眉毛很漂亮,鼻子很漂亮,嘴唇很漂亮……”



林宵无语地听着莫轻鸿不带半点起伏,正经无比的声音,咳嗽了两,赶紧打断:“行了,行了,我知道了,总之,这是个绝色美人,行了吧……问你这种问题。实在是不亚于对牛弹琴!”



莫轻鸿怔了怔,他是的确觉得这个女人很美,比他所见过的,所有的女人都美丽得多,什么三大美人,在他眼里都不过是红粉骷髅,可是眼前的女人不一样——她的眼睛明亮尖锐,像是丛林中地猎豹。虽然看似妩媚慵懒,其实充满了攻击性。她的眉毛略粗而硬挺,有一股剽悍之气,她的鼻梁很高,显现着她的倔强,她的嘴唇浅薄青白,冷漠无情,她的身体充满了力度……这是一个很对莫轻鸿胃口的女人……只是可惜,要嫁人了!



莫轻鸿再次叹了口气,他成名十数年,杀人无数。仇敌漫天,是注定了要老死江湖,哪里还能想什么女人?



路西喝一口咖啡,微笑地听张家小姐诉说家里发生的趣事儿,心情难得地放松下来,至于什么展昭,白玉堂,什么九尾狐。沙千里,这些江湖杂事,只要不真正地找到自己头上,她是无论如何也不肯放在心里地。



“你说这事情怪是不怪,阎罗王竟然和一个人类女子有了孩子,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太不可思议了。”



“是谣传吧,阎王毕竟为鬼体,和人类不可能有孩子的。”路西吐出口气,看着咖啡杯子里升起一连串细碎地泡沫。漫不经心地道。



“我一开始也这么想。”张家小姐压低了声音道,“不过听说,咱们老板好象也从中插了一手儿。”



“哦。”



“你怎么这么冷静啊!上一任阎罗王就是因为违反地府阴律,随便放冤魂还阳。这才接二连三地被贬到第五殿。没想到他的接任者更牛,竟然直接出现在阳间。还和人类女子勾搭,勾搭也就算了,居然妄想生子,这也太夸张了!说不定会引起一场大乱呢!”



路西无所谓地笑笑道:“这不关咱们的事儿!再说,阎罗王也有七情六欲,怎么就不能娶妻生子,而且如今不比以前,那时候规则教条一大堆,没什么神仙敢违反,现在可不同,神仙们都窝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不会多管闲事儿的,阎罗王别说找个人间女人结婚生子,就是找个十七八个,也没人会去计较。”



“也对。”张家小姐叹了口气,“只是那孩子能养得活吗?我听老板说,为了让那孩子在阳间存在,强行注入了巨大的阳气,那孩子本身的阴气又重,两种气息相互争斗,会身体虚弱是小,怕就怕不容易养活,最后落得个夭折的下场。”



“万事都要付出代价。……行了,别管别人的事儿了,我要的东西你给我送过来,虽然现在还不知道这笔生意做不做得,但是先准备总没有错。”



“血泪石我是有啊,可是这东西挺珍贵地,你要换些好东西才行……恩,展昭的剑嘛,稍微差了点儿档次,不如,你去和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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