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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武夫-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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骱谰啊!�

  王第志在一楼转了一圈,实在觉得没劲,不能完全欣赏西湖美景,想到二楼,却被另一个一脸和蔼的护卫拦住。

  这话说的很高明,但暗示王第志没见识,只能和市井小民一般。

  “难道上二楼还要写诗词不成。”王第志眼中闪着奇异的光芒,语气不满道。

  “王公子大才,确实要写一首,不过这一首很简单,只是赞美一下西湖美景,这西湖这么美的景色总有一首名诗相陪,岂不更美,各位也不忘向来。”这护卫说的很是简单,好像这西湖为了宣传王第志名声一般。

  “有这么好的美事。”王第志摸着下巴,一脸疑惑,惊异问道。

  “呵呵!我家少爷说了,这是为表达对王神童的歉意,一点心意,只要王第志能写出多少首,满足一点点要求,这里的一切全都有王公子使用。”

  “真的这么好。”

  “真的,我以我家少爷名义发誓。”这位护卫信誓旦旦道。

  “哦!那好吧!有这样的好处,本神童不辜负胡少爷的美意,赞美不赞美,随我了,哈哈!笔墨伺候。”王第志一瞬间想通了,想看他有多能耐,那让胡少爷看看,抄袭很简单,但这美食就他这小小的寒门弟子,没有吃过,怎么算都不亏。

  看自己身旁可人儿对这里的热爱之情,也不能让她失望,辜负她一番美意。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提笔有力,下笔有神,诗情画意,一气呵成。

  王第志藐视一眼这护卫,在众人震撼没有反应过来之前,拉着一脸痴呆的翠花飘然而上,洋洋洒洒,一代人杰,不出世,一出天下惊。

  王之涣这首诗,缩万里于咫尺,使咫尺有万里之势,朴素中隐含高深的哲理,千古咏诵,千古绝句,对于大周这个文化发达,但诗词欠缺年代,其震撼程度就像诗的最后二句一样,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预想看到它的美,还需更上一层楼。

  “万里河山在眼前,眼前是河山,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不可想象,不可言喻,老夫辞藻的笔迷,太献丑了,王神童登顶诗词坛,俯视着我等,我等岂敢妄下评论,大不敬,惭愧啊!惭愧!”骂王第志的老秀才一把抢过墨宝,小心翼翼的放入袖中,背着手摇头晃脑,一脸陶醉,但脚下不发快了很多,不是往上,而是大步离开。

  其他秀才,童生还没有反应过来,老秀才大步流星的消失在他们眼前。

  “刘匹夫,你敢抢神童墨宝,你这大不敬,给我站住,你这文人败类,你这等强盗行径,侮辱此等神物,快给本秀才站住。”一个反应过来的秀才,立马追着老秀才去了。

  其他众秀才,这才反应过来,暗骂自己一声蠢,此等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空前绝世,亦可能千古传诵的诗词,初本手稿,万人敬仰,人人瞻之,莫等荣幸,自己就眼睁睁看着传家宝在自己眼前跑掉,那后悔,想死的心都有。

  哗啦啦!

  一众酸秀才追着老秀才去了,西湖美景再好,在此等墨宝之前,一文不值。

  王第志傻眼,这还抢,摇摇头,想不通,不过不得不感叹一句,姜还是老的辣。

  “少爷,是不是不为难他了。”智囊小心翼翼问着。

  “继续,这等诗词万金难求,本少大感欣喜,岂可断了。”胡绍清摆了摆手,让下人把刚刚摔的杯子收拾,风轻云淡道。

  “是,少爷。”下人小心翼翼的退了下去。

  “王公子,我家少爷说了,你只要能写一首赞美美食美酒的,这些山珍海味,美酒佳肴,玉盘珍馐,八珍玉食,饕餮盛宴随意王第志品尝。”护卫眼馋这看了一眼桌上美酒佳肴,吞吞口水道。

  “好。”王第志看着这美食口水都流下来了,他吃的最好的就是鱼肉,剩下都是酸猪肉,、何曾有这样的山珍海味,擦擦口水,赞叹一声,恨不得立马动手,但护卫当着立马提笔就写。

  翠花看着这山珍海味也是点点头,她吃的确实没有胡大少的丰盛,看看自己的郎君,自己今天也能饱餐一顿了,就是不知道有没有与自己吃过的面条、馒头那样让人欲罢不能。

  幸好王第志不知道自己身边可人儿的想法,不然王第志会说,那有可比性吗?谁把大众货当品牌,傻了吧!

  为了美食美酒,王第志下笔如飞,字迹龙飞色舞,一群秀才虎视眈眈的看着王第志,蓄势待发,诗词如何他们已不关心,关心的是谁先抢到这等墨宝,眼睛绿油油盯着王第志的手,只要王第志稍一停,就上前抢一般。

  “哈哈!老夫听闻贤婿写得一手好诗,下面抢得头破血流,老夫前来瞻仰瞻仰,像我这等武人特喜欢这诗词文章,可惜老夫不才啊!要是有千古传诵诗词,挂于墙上,可当传家之宝,让后代瞻仰瞻仰,沾沾仙气,也能学个七八九分,让我马府也出一代大豪,岂不美哉。”

  马三爷龙行虎步,几下就把这秀才举人挤了个没影,自己宽大的身子挡在前面,将墨宝挡在怀中。

  翠花一脸羞愧,白了一眼,转过脸,当不认识这样的爹。马三爷大刺刺的双手拿住,一点也不松手,自己女儿的白眼当没看到。

  万金难求,这要是给京城那几位,自己是不是赚个金盆银盆满,在马三爷眼里这都是钱啊!下面一首已经被他100两买下了,不过于抢差不多,想到哪老秀才被凑的鼻青脸肿,一脸肉皮疼啊!那可是一百两银子啊!

  腹黑岳父决定王第志每写一首,自己都要第一手抢过来,这可都是钱啊!不能浪费。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椀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好,好,好文采。”马三爷说三声好,就抢了去。

  众秀才看到此诗,觉得此诗平平,也就没觉得没有什么损失,半个时辰内写出这样的诗词,他们佩服,但说好,有点太牵强附会了,摇摇头,一脸可惜,以为王第志江郎才尽,写不出好诗了,为自己不能再亲眼目睹好诗遗憾,为没抢到那首千古绝句遗憾,痛心。

  好诗不常有,能见是万幸,他们也没有强求王第志在写一首千古名句,只是可惜自己再不能见到这样的诗,是一生的遗憾。

  “哈哈!王公子,你此诗不觉得怎么样啊!是不是江郎才尽,这点笔墨称神童,是不是有点夸大其词。”一看王第志写不好,胡家一党羽跳出来指责了,其他党羽不仅没有跳出来指责,而且稍稍了离开此人一点,一脸羞愧。

  王第志拉着翠花坐下,大口吃了起来,抬头看了白痴一眼,低头大肆吃了起来。

  众人看白痴一样看着此人,世上不要脸的,只有此人。

  “哪来的白痴,只要你不到一刻钟写出四首,不要你写转词,不写千古名句,我跪地求饶,大叫三声爷爷,要是写不出来,叫我三声爷爷。哼!”春秋集这时候挺身而出,为自己的主公解围,他作为秀才,文采低下,上不了台面,帮不上忙,干着急,这时候终于他派上用场了,跳出来指责了。

  “你!”这位秀才后知后觉,眼视四周,众人白痴一样看他,脸火辣辣的烫,无地自容,刚才头脑一热,没有想过王第志不到一刻写出四首诗词,看众人白痴一样看着自己,转身没入人群,消失不见。

  “来,来,站着干什么,大家坐,坐,随意吃,随意吃,不要客气!不要客气啊!“王第志豪爽热情招待众人,一点不心疼这山珍海味,拉着众位坐到位置上。

  众人看王第志亲自请自己吃,那豪爽,那好客,感动的热泪盈眶,点头致谢。

  “不要客气,不要这么感动,胡大少年少多金,挥金如土,热情好客,这点算什么,以后有什么肯定招待大家。这七夕节大家是不是觉得过的意义非凡?”

  众人口里塞着半条锦鲤鱼,怀里垂着大龙虾,口里含糊不清,象征意义的点点头,继续争抢桌上的雪参燕窝。

  “中秋节肯定比这丰盛,少不了我们的,像胡大少此种仪表堂堂,大度非凡的少爷,白万年难求啊!大家就放开肚子吃,不够就向胡大少要,胡大少不会吝啬的。”王第志看众人吃的开心,一脸轻松惬意、大度非凡道。

  王第志热情好客,让胡党羽觉得王第志被他家少爷的美食收买了,一颗心暗暗笑了一下,穷酸就是穷酸,一顿美食就收买了,枉他们大费周章,脸上鄙视一下王第志,心说贱人就是矫情,但是最后听着怎么那么怪。

  看看如狼似虎的众秀才,胡党羽暗笑的心突然垮了,这山珍海味他们都没吃到就被这些酸秀才糟蹋了,不够还要,还有这种不要脸的人,快哭死了,不对啊!该死的秀才为什么感激王第志,为什么不感激我家少爷。

  王第志让众位吃这山珍海味,众位对王第志这种胸怀感动,心中感怀王神童好人啊!自己吃也不忘他们,对王第志是感恩戴德,将王第志永远记在心里,吃这口里的看着碟子里的,谁会记得提供山珍海味的胡大少,胡大少是哪一号人物。

  “吃我的,喝我的,拿我的,翻身做主人,还用我的收买人情,该死的王第志我要弄死他,弄死他!”刚刚稍稍得意的胡大少以为王第志也是凡人,就放心了,没想到王第志这厚颜无耻之徒,拿自己的东西收买人,气的吐血,脸色发青,周围的一切都早已摔碎,气得七孔冒烟。

  “少爷,忍一忍风平浪静。”柳智囊硬着头皮道。

  “这情况本少能忍吗?能忍吗?他骑到我头上了,你让我忍,你让本少如何忍,来人,给我将王第志抓了,我看他得意。哼!本少看如何抽他的筋,拔他的皮。”胡大少翩翩佳公子,此时眼神扭曲,狠狠道。

  “胡大少,有些事情做的不要太过,相爷会不高兴的。”柳智囊看胡绍清一意孤行,语气突变,赤果果威胁道。

  “你!”胡绍清深深看了一眼,此人还是平淡无奇,但站在那里不容他反抗。“哼!”一甩袖又颓废的坐了下来。

  “只要相爷跟李飞鹰结为亲家,胡少爷想怎么弄死他,小的给你帮忙。”此人瞬间回到奴才样,让人看不出刚才的强势威严。

  “哼!”胡大少瞪了一眼,闭上眼不去看他。

  

0006 相思泪!最美的见证!


  “让开!本神童要上去。”

  就在胡绍清气得七孔冒烟的时候,可恶的声音传来,胡大少盯着入口眼中寒光闪过,一时杀气空中席卷而过。

  “杀!”

  “胡公子,失礼了,带走。”柳智囊微怒,语气不善。

  胡绍清被人拖走,柳智囊看了一眼入口,眼光拨弄一下,眼眶十字闪现,将王第志钉在十字架上,宣布了王第志的死刑。

  “怎么还要写诗。”吃饱喝足的耍了人的王第志,得理不饶人,很是强势的闯上最高层。

  “王公子做人留一线,以后好相见。”这顶层护卫面怒道。

  “哼!我今天写不出诗的时候,你们打算放过我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本公子只是以彼人之身还治彼人之身。”

  “哼!你已江郎才尽,有何本事上这最高层。”

  “哼!就算你写出来又有什么作用?今日是七夕节,你这诗应景不应情,失了水准。”

  “哼!上一首就已经江郎才尽,一首烂的不能再烂的诗词,见你不到一刻钟写出来四首,我们情有可原,但你不知好歹,还想上最高层,真是不自量力。”

  “本秀才看现在是装腔作势,扯虎皮拉大旗,狐假虎威,其实是半斤八两,以为一刻钟不到四首诗词就吓唬住我们,异想天开,厚颜无耻,不要脸。”

  ······

  “骂完没有,本神童又没说写不好,你们苍蝇一样跳出来干什么?蝇多势众嘛!嗡嗡嗡的就会恶心人。”王第志看着跳梁小丑,大吼一声。

  “呵呵!你就装吧,本举人早已看穿一切,别以为写小儿之诗糊弄我们,骗鬼去吧!”

  “上笔墨。”王第志不废话,直接开写。

  “来来。”马三爷拿着墨纸,小厮端着笔墨研,挤过人群,一脸笑嘻嘻的看着王第志。

  马三爷觉得很亏,拼了老脸居然就拿到不痛不痒的一首诗,成为别人的笑柄,这口恶气不知如何出,看到自己女婿自信满满,立马抢先,先睹为快!不!先手为快。

  “呵呵!马三爷你就别丢人现眼了,他早已江郎才尽,你这样下去成为天下人的笑柄。”

  “呵呵!是吗?老夫不信,老夫相信自己的女婿,到时候那大家别跟老夫抢,以后别后悔,不要说老夫不要脸,是你们不看好而已,女婿,写,让他们小看天下人,看谁成为笑柄。”

  王第志看一眼自信的岳父,无语了,心说你哪来的自信,但这话只能在肚子里说一下,不然他有的果子吃,腹黑岳父不榨干他才怪。

  飞来山上千寻塔,闻说鸡鸣见日升。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

  提笔写完,王第志一把推开护卫,大步流星上了最高层,好像不畏浮云遮望眼。

  “这、这。”胡党不知如何说王第志了,口张着的大大的,一脸的震惊、不可思议,最后化为无赖,无语,心说这是藐视天下人啊!他们居然还在其面前放肆,可笑!可叹!

  “哈哈!哈哈!”马三爷高兴捧着墨宝,嘴笑歪了。应用王第志的一句活用活妙感叹。“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此山中。大家不知其中妙,只缘身在胡同里。”

  站在制高点俯视着天下,有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胸怀满志,拨开云雾见彩虹,金戈铁马,但使龙城飞将军,不教胡人度阴山,直抒胸臆,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站在高处,佳人依偎,俯看天下,真是人生一大快事,好男儿应当如此。王第志一时胸中壮志凌云,豪气冲天,携着翠花的手,想俯瞰这天下。只做人上人,不做牛马猪。

  “夫君,有你真好。”翠花依偎在王第志怀中,一脸神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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