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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在古罗马帝国-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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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奥克塔维亚只是勉强的挤出了一丝笑容,然后在庞培的牵扶下,走到了自己未来,或者说马上就要成为自己丈夫的塞克图斯*庞培面前。

    作为格涅乌斯*庞培的儿子,塞克图斯拥有着罗马贵族与生俱来的高傲姿态,他那褐色的眼睛里透露着冷峻,一缕浓密的卷发像他的父亲一样盖在头顶,有一种娇做姿态的不自然感,他的体魄还算健壮的,尽管出生贵族世家,但是在父亲的严格控制下,塞克图斯还是保持着每天做军事训练的传统,虽然在这之后,这个花花公子往往流连于罗马的各色烟花之地。

    与奥克塔维亚的婚礼显然让这个罗马贵族感到很满意,因为奥克塔维亚年轻,美貌,充满着贵族气息,她的高雅不仅体现在外表上,更体现到气质,言行举止上。塞克图斯有一刻甚至觉得自己以前碰过的女人,和眼前的未婚妻比起来,简直是天鹅与乌鸦的区别。

    “我的妻子。”

    塞克图斯在父亲的主持下,握住了奥克塔维亚的纤纤细手。他们的结合看起来是那么名正言顺,这场罗马城里最容重的婚礼吸引了罗马城所有的权贵和富商,他们来到这里,见证又一对“美好”婚姻的诞生。同时,夜里的宴会也将成为他们互相认识,交流的又一个良好平台。贵族和富商们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是的,他们不会错过……人际网意味着财富网,这种利益勾当全世界皆是,不单单天朝独有。

    ……

    “看吧,议员巴蒂纽斯,你支持的‘强者’到现在还要委曲求全,将自己身边的亲人一个个送给他人,以达到他不可告人的邪恶目的。但是他的目的即便不说,全罗马的人都看得一清二楚,他想巴结庞培而已,因为他的羽翼还未丰满,和共和国的权势相比,他的阴谋和伎俩简直脆弱不堪,不值一提。”

    奢华的婚庆晚宴上,元老院元老赛克留斯跟身边的议员巴蒂纽斯喃喃低语到。

    他们是老对手了,自从三头同盟成立以来,巴蒂纽斯便成为凯撒的忠实追随者,虽然表面上他一直在为庞培做事,但是私底下,却为凯撒传递情报,赛克留斯是他的好故友,虽然知道这背后的隐情,却不愿意向庞培高密,捅破这层薄纸。赛克留斯更多的时候,是希望自己的好友――巴蒂纽斯能够回头是岸,回答支持共*和,支持元老院的列行中来,而不是偏袒凯撒或者庞培的任何一方。

    但是巴蒂纽斯似乎已经看清了罗马的未来,他毫不犹豫的继续站在凯撒一边……

    “赛克留斯,我的老朋友,你不用再劝我,凯撒的目的虽然明显,但是庞培或许并不这样认为,或许这个共和国最伟大的将军到现在还把凯撒当做自己的好友,虽然他们之间有一些过节,克拉苏的死只是一个意外,但是绝不是凯撒和庞培决裂的关键,他们之间的关系其实是十分复杂的,亦敌亦友,至少,只要元老院还在,庞培便不可能彻底和凯撒决裂。”

    赛克留斯话里带刺,针锋相对,然而,巴蒂纽斯也面不改色的争辩着。元老院,凯撒,庞培,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即针对,又联合。三头同盟虽然已经不再,但是国内的势力还是分为三派,其中元老院甚至处于最弱的地位。因为凯撒和庞培两人都掌握着十个军团,相当于整个罗马四分之三的兵力。强压之下,元老院也只能低头沉默了起来。赛克留斯本来有机会说服巴蒂纽斯的,但是现在,却已是不可能了。

    赛克留斯沉默了,整场宴会上,他都看不到庞培脸上有一丝僵硬的表情,和一丝不愉快的神情。显然,对于凯撒的这场婚姻安排,庞培还是十分满意的,至少现在,元老院的确又没有机会挑拨他们之间的关系了。

    帝王之所以成为帝王,乃是因为他们的无情,可以为了权力的巩固,抛弃所有的友情和亲情,乃至爱情。庞培或许还是在意他和凯撒之前的友谊的,他是矛盾体。然而凯撒不是,他是阴冷的刺客,所有挡在他面前的敌人,高卢人,不列颠人,罗马元老院,甚至庞培,都是他征服的目标。

    历史总是几分凄凉。阿蒂亚看清了这一切,甚至教会了屋大维这一切,因为屋大维暗地里已经成为了凯撒的养子,继承人。只不过这件事现在还只有凯撒和阿蒂亚两个人知道。

    阿蒂亚是睿智的,她知道自己的儿子已经卷入这场无边的争斗中,想要全身而退,是不可能的。那不如趁敌人还未察觉的时候,将一切阴谋与政治教会自己年轻的儿子,因为终有一天,他也要像他的舅公一样,处在权力争斗的巅峰。以其被人踩在脚下愚弄,不如现在就接受残酷的现实。

    迎宾的宴会一直持续到凌晨,从头到尾,人们都未曾发现庞培脸上有一丝不悦的表情,狡诈的政客们因此得出结论,庞培的野心或许早在奢华安逸的晚年生活中消磨殆尽了,只要凯撒没有对他做出实质性威胁的举动,这个共和国的伟大将军或许一辈子也不会再和战争,军团打交道了。

    然而,凯撒是那样的人吗?聪明一点的贵族,元老们都知道,总有一天,共和国将再次遭遇一场暴风雨般的洗礼……


81。登陆不列颠(3)

    “我们应该向罗马投降,我们的联军无法攻克罗马人的防线,再这样苦耗下去,只会增加不必要的流血和死亡。”

    “不,杜诺涅克斯,我们应该和罗马人决战,我们的战车还没派上用场,上一次,罗马人只不过是运气好,抢滩登陆了而已。只要部落给我一百辆战车,我发誓我将用罗马人的鲜血祭奠我们的亡魂。”

    凯撒的军团在海岸边抓紧时间,建造巨型营地,而不列颠部落这边,也没有闲着,两天内,部族长老们召开了无数次会议,但是每次,会议上都有不同的声音,主战派和主和派几乎势力相当,每个部族站在各自的立场上说话,都有着各自名正言顺的理由。而德米诺部族,虽然被推选为联盟的领导部族,却始终无法统一和妥协各方面的声音。

    “就算出动战车,我们也没有获胜的把握,卡努莫克斯,你不要忘了,去年的这个时候,我们也和罗马人打过仗,他们的盾墙阵几乎是无法攻克的,再优秀的弓箭手也无法穿透他们的盾牌,我们曾经牺牲了无数的族人,优秀的战士,事实告诉我,和罗马人作战,我们根本毫无获胜的希望。”

    杜诺涅克斯首先站了起来,他的话得到了在场三分之一族长的认同,他们都是去年和罗马军团作战过的部落族长,对于罗马军团的战斗力,他们有着深刻的体会。同时,罗马军团那种近乎恶魔般的残忍,也让这些不列颠部落留下了恐怖的印象。很多时候,他们不单单是畏惧,而是对现实情况的妥协。

    但是主战派首领卡努莫克斯也毫不退让,他就像一头公牛一样强壮,同时也是一头黑熊,森林里,没有任何生物能够让他害怕,畏惧。同样,他不会屈服于任何人的统治――

    “你就是一个懦夫,杜诺涅克斯,你以为投降了罗马人就能结束流血与奴役吗?我告诉你,这些小矮子不会那么容易满足,他们来我们的地盘就是为了掠夺,财富和女人,都是他们掠夺的对象。投降了他们,交出了武器,到时候,如果这些罗马人反悔,撕破协议,那么我们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而我,只需要一百辆战车,和一群忠实听指挥的勇士,便可以击败这群入侵者……”

    “你根本没有和罗马人作战过,你是没有经验的,卡努莫克斯,看在诸神的面子上,请不要再说下去,我们的族人为这场战争已经流了足够多的血,死去的人已经足以堆成一座村庄。我不想再让我的族人流血送死了,如果你那么想和罗马人决战的话,那你大可以自己去尝试,我是不会奉陪的!”

    卡努莫克斯话还没说完,巴布亚部族的族长德罗西便打断了他的话,显然,只要和罗马军团交战过的部落首领,他们的心里都有一道阴影,那是关于罗马军团的残酷杀戮。

    “懦夫,你就带着你的人,躲在自己的村落里,等着罗马人对你的宽容大量吧,被拔了牙的野兽如何守卫自己的领地?到时候,你的女人在罗马人的胯下屈辱时,我看你要用什么去保护她们。”

    德罗西的话让卡努莫克斯十分恼怒,他就像一头野兽一般,脾气随时会爆发,性情使然的时候,根本不管面前的人是谁,而这个蛮夫的话也瞬间让巴布亚部族的首领德罗西愤怒了。

    卡努莫克斯嘲讽的话音刚落,德罗西便拔出了自己腰间的长剑,要砍死这个不知好歹的野兽。

    现在的气氛趋于崩溃,两派之间甚至有引发群架的危险。直到部族联盟的首领鲁尔巴拉克大吼――“安静。”并将佩剑砍进桌角之后,现场的气氛才顿时平静了下来。

    而场上所有的目光也顿时集中在了部落首领鲁尔巴拉克的身上。

    “我们需要再来一战,出动所有的战车,和罗马人决一死战。德鲁伊已经发出了呼喊,森林之灵将响应我们的祈求。必须和罗马人再战斗一次,我相信,罗马人的鲜血必将流满这片土地。”

    鲁尔巴拉克最终决定出战,尽管在之前所有的战役中,不列颠部落联盟都是实利的,部落甚至要用十个战士才能换一个罗马士兵的性命,但是即便这样,不列颠部落联盟的领袖鲁尔巴拉克仍然决定出战。

    因为他们还有秘密武器――凯尔特战车。在之前的战斗中,虽然有出现过,但是那只是一些部落单独出动的特种部队,并没有集合在一起,进行一次大规模的冲锋,所以鲁尔巴拉克有理由相信,部落还有取胜的希望,只要他们再次团结在一起。而且,受部落人民最敬仰的德鲁伊们已经得到了神的指示……

    ……

    一周之后,不列颠海岸,一座规模宏大,功能齐全的罗马要塞式军营拔地而起,只是和其他罗马军营不一样的是,这座规模庞大的罗马军营保护的不仅仅是军团士兵的安全,还保护着军团从高卢带来的一百多艘船只,战舰的安全。

    从远处看,这座规模巨大的罗马军营甚至可以跟一座小型罗马城市的规模比肩。九千军团步兵将在这个夏天,在这片海岸驻守,直到凯撒征服了不列颠内陆,他们才随大部队返回高卢。

    阿庇斯自己也参加了这座巨型军营的建造。同时,对凯撒的战术战略,也多了一分了解和切身的体会――

    旁人几乎掌握不到他用兵的任何规律,不按常规出牌。在高卢北部森林,替萨比努斯复仇的一役中,凯撒的士兵比高卢联军少了很多很多,但是正是在那样危险的境地里,这个罗马军团统帅却采用了险招,不顾人数稀少,中路压力巨大的危险,用精锐老兵压边路,击溃日耳曼骑兵的办法,取得那场战役的胜利。而这一次,不列颠人的实力明显处于弱势,凯撒却谨慎了起来,他没有让军团乘胜追击,进攻不列颠的内陆地区,反倒花了整整一周的时间,将大本营建起来,而最主要的目的仅仅是把船只圈起来,保护起来……

    拉比埃努斯在这期间曾经问过凯撒,征服不列颠,最大的困难在哪?凯撒的回答是――在于粮食物资的补给。而这一周的时间,阿庇斯对这句话便有了深刻的了解。

    事实上,凯撒早已料定,地域如此庞大的不列颠,如果想像上次那样,靠短时间的突进,征服他们,是不可能的。军团需要时间,凯撒自己也需要耐心,一两场战役的胜利并不能决定全部,征服不列颠这个海外“大陆”,可能需要漫长的几个月甚至一整年的时间,所以,在开战之前,将后路保证好,便成为了这场征服战争的关键。


82。狂热的音乐

    “这就是你发明的新武器?阿庇斯?”

    拉比埃努斯走到阿庇斯的帐篷里,眼前是一台简易得不能再简易的腰鼓,它就是俘获的野蛮人的皮鼓,只不过阿庇斯将上面那层牛皮去掉,改换成一面铁质的金属鼓面。

    “是的,音乐是促使人类搏斗的最好武器,将军。”

    面对拉比埃努斯有些质疑的眼光,阿庇斯十分自信的回答了起来。其实阿庇斯本意是想设计出类似于后来现代乐器里的架子鼓,当士兵们听到热血澎湃的摇滚音乐时,便会热血杀敌。但是考虑到架子鼓太庞大,不利于战地使用,所以几经思考,阿庇斯还是决定,只是将蛮族的皮腰鼓做一个简单的改装,让鼓乐手可以随身佩戴,跟着百人队前进。那样,士兵们听到有节奏的音乐时,也会激发起一些动力和热血。

    只不过拉比埃努斯似乎对这件乐器有着一些不满……

    “他是野蛮人的工具,我们怎么可以将野蛮人的工具用到军团中?”

    拉比埃努斯一回答,阿庇斯便知道自己这个上级在忧虑什么。这个时代的罗马人总以自己文明,蛮族落后自居,所以对于野蛮人使用的一切工具,罗马人都是带有鄙视的,拉比埃努斯虽然是将军级别的,但是也无法逃过这个年代特有的观念束缚,对阿庇斯的“创造发明”自然有不同意的地方。

    “他是野蛮人的工具没错,但是我把他进行了改装,并且我所使用的音乐(如果这也算音乐的话……)也不是野蛮人的乱拍乱打,而是有特殊节奏的击鼓声。它是高雅音乐艺术的另一个形式的体现。能够激发战场上,士兵们的士气和激发他们内心搏斗的欲望。这是音乐所能达到的另一种高度。”

    阿庇斯站在自己这架腰鼓旁,对着拉比埃努斯侃侃而谈。忽悠上级有时候也是一种本事,一架原来就是野蛮人工具的东西,在阿庇斯这里,却被提升到了人类文明的高度,罗马有专门的音乐厅,而阿庇斯便是利用了罗马人对音乐的崇敬,将这种战场工具推荐给了拉比埃努斯。当然,在让拉比埃努斯相信自己这套言论之前,阿庇斯必须亲自训练手下的士兵,让他们懂得如何有节奏的敲打这面奇怪的腰鼓。

    “你说的要用音乐代替蛮族的乱吼乱拍?”

    拉比埃努斯惊奇的看着阿庇斯。他有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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