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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往事 by 香龙血树-第1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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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完了我考你。”

              Jimmy看著他,转身进自己的房间去背背了。

              但是过了没两个小时,他又出来玩了。

              “你怎麽又出来了?”Jack看著他。

              “我背完了。”Jimmy笑著说。

              那时,Jimmy还不知道,那袋子里的东西──他会记一辈子。

              (To be continued……)

              终极往事177上

              177上

              纽约州北部,林区空大的宅院里,一片寂静。

              Anton在大床另一边躺了下来。

              他们终於放松了下来。

              吃了东西,洗过热水澡,涂了药,疲惫突然一下从脚底涌起,潮水般把他们吞没了。

              好像埋在身体里的一根钢筋突然一下子被抽走了,四肢顿时感觉出铅一样沈重,肌肉肿胀又酸痛。

              他们互相拍打按摩一会儿,就沈沈地扑在了床上。

              Anton向另一边看去。

              Jimmy像个孩子那样睡在那里,没有动静。

              那床果然非常大,他们伸开胳膊似乎也不会碰到对方。

              Anton没有试著去伸手。他们都该好好睡上一觉了。

              Anton合上了眼,一时却睡不著,脑子飞快地转著,想著昨天发生的一切,也想著明天可能会遇到的一切。

              周围,寒风被远远地挡在了厚厚的墙壁外。

              钢筋混凝土、防弹钢板、武器、甚至还有狗,从没这样让他们感到安心过。

              另一边,Jimmy躺在那里。疲惫和陆续失血过多造成的严重贫血,让他一次次感觉自己像漂浮在云端旋转,想要集中精力好好想想明天的局面,却又像被铅块坠住了脑袋,昏昏沈沈集中不起精力;想要睡去,意识却又像一团迷乱的线头,就在他眼前不远的空中纠缠。

              终於,Jimmy似乎睡著了,眼前却都是监狱的景象──

              ……诺斯,对诺斯,就是那里……

              他沿著诺斯那条长长的廊道走下去,拐弯、楼梯、钢筋、铁板、阴郁凄惨地顶灯……廊道两侧不时传来可怕的呼喝声,震动著他的耳鼓,每个栏杆後面都有手臂在挥动,空气里充满男人的汗水Jing液味。

              “新来的?啊?!”一个黑髭须毛刺头的大个子在栏杆背後朝他阴森地挥著手。Jimmy扭头向那人看了一眼,重又向前走去。

              梦里,他很清醒,是那时的他,却又好像是现在的他……

              可是Jack呢?

              Jack应该在前面。但是,他看不见Jack那熟悉的後背,他本能地向一边歪了下头,一只警棍突然落在了他背上,“站好队!”

              对,梦里,他知道他们是要去找那个姓Banks人的,但是那间囚室在哪里?在哪儿呢?!

              Jimmy向前走去,但是队伍突然分开了,他前面的後背向左转去,不等他跟著左转,一只警棍突然探到他腿上,“这边……”几个警察围著他,向另一个方向走去。

              背後,看见有囚犯被带走,突然掀起了刺耳的口哨和呼喝……

              床上,Jimmy不安地挣扎起来。

              “Jimmy!Jimmy!”Jack在喊他。

              头很疼,浑身酸痛无力……对,他知道Jack和Hill在跟那老头说话,Al去望风了,而他在沙发厂背後的运货通道里,跟那几个家夥打了一架,头上血流了下来,最後他肌肉酸然,筋疲力尽……

              “Jack……”Jimmy睁开眼,Anton正在眼前喊著他。

              **********************

              “从监狱出来,我们就去了澳大利亚。”Jimmy说。疲惫让他在房间里找了找,点著了一支烟。

              那个大训练场,他记得很清楚,在沙漠深处,他们穿过山脉、沙漠,换了飞机,轮船,汽车,最後,照著监狱里那个老人的描述,终於找到了那里。

              那地方不是没有人去。

              偶尔会有客户找到那里,却都是去买枪械的,带著自己的枪手。

              Jack的身份也一样,是个军火商,去挑选传说中特别的枪械,带著自己的枪手。

              他们於是有大半个月天天呆在那场子里。

              Jimmy跟Jack住在场子里的公寓里。

              Hill住十公里外另一栋房子里。除了他们两个人,没有其他人再被允许进入。

              ──因为那儿的规矩是,一次只进一个客户,一次只能带一个随从。

              其他人,如果还想来,对不起,就待在最近的一座小镇上等待。

              那小镇,说是最近,却和那场子隔了一座山坡,有上百公里远。

              在广袤的澳洲沙漠深处,那就算是亲切的近邻了。

              Jack带上了死也不肯离开的Jimmy;而Hill,因为据说是那里主人的朋友,带了监狱里那人的口信,而被允许进入。

              **********************

              一开始,Jimmy照例跟在Jack身後,形影不离。

              可是日子一天天消耗,他们还没见到传说著中的Maurice。

              那训练场上,右边是几个射击场,昼夜有一夥人在那里练枪,有时喝了很多酒,语无伦次,高声呼喝。半夜里,月朗星稀,空荡荡地旷野上,那喧哗,Jack和Jimmy呆在公寓里,也能听得很清楚;有时,那几条歪斜的黑影,Jimmy在房间里掀起窗帘,就能看见。

              白天,那些人里,总有人在中心的练车场练车,马达轰鸣,很少安宁。

              Jimmy和Jack呆了一阵子,渐渐那夥家夥混得很熟,发现他们哪来的都有,高矮胖瘦,奇形怪状。

              一开头儿,他们中总是有人找Jimmy的麻烦,嘲弄那个跟在美国军火商背後的贴身保镖或者枪手,太过年轻。

              “你的年纪还没我摸枪的年头长……”那个澳洲口音的大胖子说,引起了一番大笑。

              还有一次,Jimmy从靶场边的洗手间出来拐弯的时候,那家夥从背後偷袭上来,一只粗壮地胳膊牢牢地锁住他脖子,一只手径自捏住了他的要害,“小子!你还是跟美国佬一起混回家吧!”

              周围的人笑了起来。

              Jimmy忍了一下,但是那个人变本加厉,终於他就在大家面前前给了那家夥一点颜色看,让那家夥笨拙的身体失去了平衡,摔倒在地上时掀起了很高的尘土。

              他们差点就动了手,直到场地上接待过他们的管理员,一个灰白头发叫Sidney的老人,赶过来呵斥了一番,才平息了下来。

              後来那个大胖子Josh也几次找过他的麻烦:在他一个人从住地的走廊里拐弯时,在他独自穿过训练场时,直到那天下午──

              “美国小子,上来开开?!”大家一起围在练车场边时,那几个一天到晚开车的家夥,兜著车上了赛道,也向他这个外来者挑衅。

              Jimmy一瞬间有点犹豫,他本能地回头看了一眼,

              Hill正在背後看著他。

              “去吧。”Jimmy听见Hill说,看见Hill脸上,不易察觉的露出一丝微笑。

              “他们不会赢的。”

              “你怎麽知道?”Jimmy坐进车里时还在担心。

              “因为你是我教的!!”Hill对他说。

              正是从那一天起,出奇制胜的Jimmy跟那些家夥混到了一起。

              ────────────

              几天之後的一个下午, 
            那个灰白头发的老管理员Sidney,带著他们在训练场上兜了个圈子。中间,他们依然不断碰上那夥散漫的枪手,有时差点撞在Jimmy身上,有时远远打量著两个陌生人。

              走到训练场背後时,几株大树下,他们看见几栋房子,样子就像个加工间,堆了无数工具,最前面长长的横架子上,放了长长短短很多不同型号的枪。对面,树边,就是几张靶纸。

              另外一侧,工具架背後,坐著一个白胡子老头,正在砂轮上埋头擦磨一截枪管。

              那应该是个单独的手工枪械加工车间,Jimmy猜。

              Jack和Sidney说著话走到了前面,Jimmy却停了下来,好奇地看著那些枪。

              “那个……我能试下这枪吗?” ,他看看前面的Sidney,又看看工具架後的老者,问道。

              那些枪里,有一支银色带瞄准器的长步枪,看起来精致又奢华,与众不同,让Jimmy忍不住又跃跃欲试了。

              Sidney停了下来,转回身,点了点头。

              “那上面的枪是卖的,有看中的你可以试试。”他不动声色地说道──这些外来人走到这儿时,照例总有人忍不住要试一试。

              Jimmy摸起了那只带著瞄准器的长步枪。

              第一枪,子弹落在靶纸中央偏左一些。

              Jimmy伸出手去,小心地体会著,轻轻调了一下瞄准器。

              第二枪打出去时,只偏右了一点。

              他再次动手调了一小下,第三枪,就正正打在了靶心里。

              Sidney注视著他的动作,“这麽说你就是他带的枪手?”他於是疑惑地问了一句。

              Jimmy看起来太年轻了。

              他还从没见过一个商人带进来的贴身保镖或者枪手,是这个年纪的。

              Jimmy回头看了他一眼,笑了一下,放下了枪。

              Jack和Sidney继续向前走去。

              Jimmy却继续埋头看著那些枪。

              这麽多难得一见的好枪,无疑他还该再找两把玩玩。

              Jimmy低头在那些枪里挑选著,一时简直看花了眼,不知该从何下手;但是当他一眼瞥见最下面一只时,犹豫了一下,Jimmy忽然一把把那支枪抽了起来。

              Jimmy诧异地看著那枪──那是只手枪,枪管似乎比平时常见的略长一些。

              可是令人惊奇的是:那枪管上,靠近枪口的地方有一朵惊人的玫瑰!

              Jimmy诧异地看著那玫瑰:暗红的花蕾边,有金色的边线,一条一直伸展开来,盘绕著伸向枪管下方。

              Jimmy惊讶地看著, 他从不知道,枪可以做得那麽漂亮、优雅,像芭蕾舞般令人惊奇和赞叹!

              那修长的枪,混在那麽多现代化的、漂亮的、气势汹汹的枪里面,简直就像……像西部片里,一群牛仔中间突然出现位淑女,几乎不能再算做杀伤性武器了。

              “我……能试试这把吗?”Jimmy抬起头向周围看看,再次问道。

              Sidney和Jack已经远远走到前头去了。工具架後面的老人看见他摸起那支枪,已经抬起了头,正看著他。

              “这把枪不能连发,”老人说道,那声音很苍老,“它不适合攻击。”

              老人自己清楚,听了他这句话,很多人就会轻笑一声放下它。

              “哈哈,原来是样子货。”他们往往说。

              “那麽谁会使呢,女人吗?”有人还会笑著问上一句。

              “扳扣力太大了。” 老人於是通常会跟上说,“并不适合一般女人防身。”

              这时那些来看枪的,就多半会放下这只,另觅新欢了。

              老人注视那美国军火商带来的枪手,等著面前的人说出那些话。

              “不……没关系。”但是那男孩轻声说,依然惊讶地打量那枪,“不可思议……这枪……真特别!”Jimmy看了下弹舱,没有子弹,他试了下,发觉扳扣力惊人地大。

              老人注视著年轻人,听见他似乎自言自语地说出了下面句话,“没加磅就这麽大扳扣力……奇怪,这枪,并不适合女人使啊……”

              “它有多少年呢?”年轻人突然转过头来问他。

              老人看著他,闭上了嘴,没有说下去。

              男孩转过了头,继续看著枪。

              那枪因为保养太精心,看起来很新,但是……Jimmy再次打量那古朴的花纹,不知道为什麽,他猜这枪一定有年代了!现在谁还会做这样一把枪呢?

              这把枪背後一定有个……惊人的故事!那会是怎样一个故事呢?

              “不适合女人……可是,” 
            Jimmy打量著精致的图案,那玫瑰也注视著他,每一道曲线,每一个皱褶,都像无声地在向他诉说什麽,“可是……这枪,当年……一定是……送给爱人的啊……”

              老人注视著对面的年轻人,听见他缓缓自言自语道。

              “对不起。”Jimmy转向了老人。

              “──这把枪……卖吗?” 老人吃惊地听见那年轻的美国人问道。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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