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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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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徐克伟接口:“要征服小蝉,必先征服她的父母!”
  高凌风把手重重的压在徐克伟的肩上。严肃的说:
  “徐克伟,你看我这样的‘大器晚成’,小蝉的父母会接受我吗?”徐克伟从上到下的打量他;有棱角的脸孔,带点儿野性的眼睛,倔强而自负的嘴,留得太长的头发,牛仔衣,牛仔裤,满身的放浪不羁,一脸的狂热与任性。徐克伟慢慢的摇头:“如果我是你,我不敢去碰钉子!”
  “这钉子,迟早是要碰的!”高凌风大声的说,掉头走开了。
  第四章
  好一段时间过去了,高凌风和小蝉间仍在胶着状态,那小蝉娴静高雅,总带给他一种无形的压力,使他不敢进攻过猛,也使他“自惭形秽”。
  这天,高凌风在苗圃里,热心的整着地,苗床一排排的排列着,同学们都在埋头工作。他用锄头弄松了泥土,身边那些“大叶桉”的种子,正一袋袋的放着,等待“播种”。高凌风专心的工作,心里模糊的想着“十年树木”的成语,一棵树从播种,到发芽,到长成,要经过多么多么长久的时间,插条、接枝、播种……又是多大的学问!“造林学”只是一门功课,但是真正造一座森林却需要十年二十年以至于数百年的时间!想到这儿,他就觉得宇宙好神奇,生命好微妙,而那些种子的发芽生长,却给人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
  他正想得出神,却看到李思洁远远的跑来,对徐克伟招手,真亲热,片刻不见,就找到苗圃里来了。他心中微有醋意,如果小蝉能这样对他,他一定会乐得发疯。小蝉,想着这名字,他心里就又酸楚,又甜蜜,又惆怅。那夏小蝉是一个公主,一个住在重重城堡中的公主,要接触这公主,就得翻越那重重城堡!他叹口气,用手捏碎了泥土,撒在苗床上。“高凌风!”忽然间,徐克伟站在他面前,气极败坏的喊着。他愕然的抬起头来,望着徐克伟。
  “大事不好,高凌风!”徐克伟喘吁吁的说:“思洁特地来告诉我,夏小蝉说。她父母要她跟品学兼优订婚!”
  “什么?”高凌风大叫。
  “你还不赶快想办法!”徐克伟说:“再拖下去,你这个‘大器’就‘晚成’不了啦!”
  高凌风瞪着徐克伟,然后,倏然间,他摔掉了手里的种子,也顾不了满手的泥土,他转身就往校园跑去。徐克伟在他身后直着脖子叫:“你去哪儿?”“去图书馆找夏小蝉!”
  冲进了图书馆,小蝉果然坐在阅览桌前看书。他直冲过去,旁若无人的大声叫:“夏小蝉,你不可以这样做!你不能嫁他,不能跟他订婚!”
  小蝉惊惶的抬头看他,四周的同学全被惊动了,纷纷抬起头来看他们。小蝉又羞又窘,抱起书本就往外面走,高凌风不顾一切的跟随在后面,她走往那儿,他就跟往那儿,不住口的说着:“你这样不公平,就算是赛跑,他已经跑了半天我才起跑,好容易我快追上他,你又把百公尺改成跑六十公尺,让他先到终点,我不服气!”小蝉悄然的抬起睫毛,看了他一眼,就又埋着头往前走。穿过草坪,前面有个小小的树林。小蝉走了进去,高凌风也跟了进去,嘴里不停的吼着:
  “小蝉,你别发疯,这件事关乎你终身的幸福。我知道,在你父母眼睛里,那个品学兼优是个不折不扣的乘龙快婿!但是,你不能任何事情都听你父母的摆布!你应该问问你自己,你到底爱不爱他!”小蝉站定了,扬起睫毛来,她用那对黑幽幽的“大眼睛”深深的凝视着高凌风,轻声的说:
  “你怎么知道我不爱他?”
  “不可能!”高凌风大叫,“像他那样一个学电机的机器人,你怎么能和他谈情说爱?”
  “他学了电机,就是机器人?”小蝉问:“那么,你学了森林,岂不成了大木头了?”
  “他是机器人,我却不是大木头!”高凌风激动的嚷着说:“我爱音乐,爱唱歌,懂得什么叫感情。他只懂功课,只会研究机器……”“你怎么知道?”“我冷眼旁观过!”高凌风的脸涨红了,呼吸重重的鼓动着他的胸腔,“小蝉,你别想瞒我,你和他之间,一点共鸣都没有!我并不是要说他不好,我承认他好,他很好,他十全十美,而我,我浑身都是缺点,我不够用功,不够漂亮,不够成熟,但是,小蝉……”他深抽了一口气,痛楚在他的眼底燃烧:“我用我全身每一个细胞来爱你!我或者不是世界上最好的男孩子,但是,我是世界上最爱你的男孩子!”
  小蝉定定的望着他,大眼睛里蒙上了泪雾,闪耀着光华,她的声音低柔而清晰:“你以前没说过这种话。”
  “没说过!但是你懂得,是吗?”他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如果你不懂,你就是白痴!”
  “好了,凌风,”小蝉凝视着他:“你说了这么多,又吼又叫的,现在我倒要问问你,谁说我要订婚了?”
  高凌风一怔,顿时又惊又喜。
  “难道……那是谣言?”
  “不完全是谣言,爸爸和妈妈要我和他订婚,因为他马上毕业了,但是……我并没有答应呀!”
  “啊!”高凌风狂喜的大叫:“小蝉!”
  忘形的,他一把把她拥进了怀里,用手紧紧的抱住了她。小蝉注视着他,眼里闪着泪光,高凌风深深的望着这对“撼人心魂”的大眼睛,终于,他长叹一声,把嘴唇贴在她那翕动的、轻颤的、楚楚动人的嘴唇上。
  爱情,是一种“惊心动魄”的情绪,高凌风从来没有像这一阵这样疯狂,这样沉迷,这样喜悦,这样狂欢过。他所有那些“女孩子不过是女孩子,有什么了不起!”的观念全消失了!他想飞,想唱,想站在云端,大声唱出他的爱之歌。想告诉普天下的人,他在恋爱,而恋爱是如此震撼着他整个心灵的东西!在家里,高凌风的父亲不能不感染上儿子这份强烈的喜悦。儿子,是他的命根,他很少对高凌风深谈什么,但是,凌风自幼,母亲就离家而去。父子二人,相依为命。当了一辈子中学教员,对孩子的心理还不清楚吗?他知道高凌风,他是那种反应特别敏锐而强烈的孩子。从小,他有五分快乐,他就要夸张成十分,有五分悲哀,也要夸张成十分。而当父亲的,却永远在分享着他的喜悦与悲哀。他们父子间不需要过多的言语,“默契”是存在在两人之间的。
  整个寒假,高凌风都兴致高昂而笑容满面,他唱歌,弹吉他,诉说他对未来的憧憬。
  “爸,我将来要当一个歌唱家!当我在台上唱歌的时候,小蝉就坐在下面听。我会对观众说,我要唱一支歌,这支歌是为我心爱的太太而作的。”于是,他躺在床上大声的唱着:“我可以不知道,你的名和姓,我不能不看见,你的大眼睛……”他的兴奋与喜悦,像是无止境的。身为父亲,只能默默分沾他的喜悦,却不好打破他过份美妙的梦想。夏小蝉!那个名门闺秀,是否知道他们父子二人所过的生活是何等清苦,何等简陋?寒假结束的时候,小蝉第一次来到高家,见了高凌风的父亲。坐在那简陋的小屋里,她好奇的东张西望,高凌风和父亲却弄了个手忙脚乱。那父亲望着小蝉,他一向知道儿子的眼光高,却也没料到小蝉是这样雅致,这样娇嫩的女孩,像春天枝头上的第一片新绿。事先,高凌风已经对父亲千叮咛,万嘱咐的说过:“爸,你可别摆长辈架子,可别吓唬住人家。她又娇又害羞,在家里是被当公主一样侍候大的!”
  “我懂我懂!”父亲慌忙说:“她在她家是公主,到我们家也是公主,我会很小心,很得体,不能让你没面子,是吧?”
  现在,面对着这个娇滴滴,羞答答,嫩秧秧的“小公主”,那父亲竟然比这“公主”还紧张!可别给人家坏印象,可别砸了凌风的台!小心翼翼的,那父亲问:
  “小……小……小蝉,我叫你小蝉,你不会介意吧?”
  “高伯伯,你当然叫我小蝉啦!”小蝉微笑着说。
  “好,好!”父亲一乐,就有点忘形:“小蝉,你不知道,这些日子,我天天听凌风谈你,小蝉爱穿白衣服,小蝉爱吃牛肉干,小蝉爱笑,小蝉爱哭,小蝉有个什么什么品学兼优……”“爸爸!”高凌风皱着眉叫。
  “哦,哦!”父亲醒悟过来,转头悄声问高凌风:“我说错话了,是不是?”“别提那个品学兼优!”
  “是的,是的,我看,我还是去厨房吧!”
  “我去!”高凌风说。“我去!你陪小蝉!”没有主妇的家庭,爷儿两个总是自己做饭吃。小蝉惊奇的望着他们,她从没见过两个男人组成的家庭,从不知道男人也会烧饭!但是,当她在高家吃过一餐饭后,她一生也忘不了那天的菜单;蒸蛋、炒蛋、咸蛋、皮蛋、荷包蛋、卤蛋,……简直跟蛋干上了!高凌风在她耳边悄悄说:
  “我们父子两个只会弄蛋!你可别骂我们是大笨蛋啊!”
  小蝉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起来,高凌风也笑,那父亲看到这一对喜悦的年轻人,就也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一时间,陋屋里也充满了欢笑,充满了春天的气息。只是,那父亲却不能不暗暗的担上一层心事,这“小公主”如此雅致高贵,他那个散漫不羁的儿子,真能长期拥有这份幸福吗?
  高凌风却没有那么多心事!整天,他和小蝉欢笑,跳跃在阳光里,尽情享受着青春和爱情。他们曾并躺在草地上看蓝天白云,他告诉她他的梦想,他的希望,他的未来,他的“伟大的远景”!“像安迪威廉斯、汤姆琼斯、法兰克辛那屈、普里斯莱……我崇拜他们,我羡慕他们!知道吗?小蝉,我要当一个歌唱家!一个大演员!我有歌唱和演戏的天才,你信吗?小蝉,歌唱和戏剧是一种艺术,一种伟大的艺术!你看看我,我像个艺术家吗?”小蝉被他的豪情所感染,望着他,她只是笑容可掬。但是,这“艺术家”终于要面临考验了。一天,小蝉告诉他:
  “你知道吗?何怀祖仍然在追求我。”
  “不提他行不行?”高凌风蹙紧眉头。
  “凌风,”小蝉担心的低下头去。“你不知道,我和怀祖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家里以为我们的事已成定局,现在半路杀出你这个程咬金,妈妈和爸爸很不开心。但是,他们不是那种要干涉儿女婚姻的父母,他们只对我说:‘把你的艺术家带回来给我们看看!’所以,凌风,你必须去见我的父母,这对你,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高凌风用手直摸脑袋。
  “你干嘛?”小蝉问。“我在想,”高凌风吞吞吐吐的说:“碰钉子的时刻终于来了!”“别那样泄气,我爸爸妈妈又不是老虎!”“我不怕老虎,我只怕你父母不能慧眼识英雄!”
  “你是英雄吗?”小蝉笑弯了腰:“别不害臊了,我看你倒有点像个狗熊呢!”“好!你骂人,我当狗熊,你只好当狗熊夫人,你又有什么光采?”“胡说八道!”小蝉红了脸,笑着说:“管你是英雄也好,是狗熊也好,下星期天,去我家见我父母!”
  第五章
  这一天终于来临了。坐在夏家那豪华的大客厅里,踩着又厚又软的地毯,看着那整片的落地长窗和丝绒窗帘,闻着满屋子的花香,吹着凉阴阴的冷气,望着落地窗外花木扶疏的院落……高凌风从头到脚都是不自在,那种又陌生又拘束的感觉压迫着他,夏继屏夫妇那锐利的眼光,一直在他脸上身上打转,使他比参加大专联考时还紧张。在这屋里,什么都是陌生的,连平日和他最接近的小蝉,也变得严肃而疏远了。
  “听小蝉说,”夏继屏打量着他。“你是学森林的。”
  “是的,我在森林系三年级,明年暑假就毕业了。”他局促的回答。“毕业以后有什么打算呢?你们学森林的,是不是要上山去工作?”“原则上是的。但是,我的兴趣并不在山上,我预备在歌唱上去谋发展。”他坦白的回答。
  “哦,”夏太太——小蝉的母亲——紧盯着他,似乎在研究他的相貌和体形。“你预备当一个声乐家?像斯义桂和卡罗素?你受过正规的声乐训练吗?”“不不!”高凌风解释着:“您误会了!我不要当斯义桂和卡罗素,我倒崇拜披头和汤姆琼斯!”
  “你的意思,是想当一个歌星?”夏太太困惑的问,好像听到一件十分稀奇的事情。
  “也可以这么说。”夏继屏的眉头不由自主的皱拢了起来,他望着面前那张年轻的,充满自信与傲气的脸孔。
  “你会唱歌,这倒也不错,”他沉重的说:“不过唱歌这玩意儿只能消遣消遣,你是个农学院的大学生,却想把歌唱作为前途事业吗?”“有什么不可以呢?”高凌风忍不住扬起了眉毛,“慷慨激昂”的说:“这时代那一行都能出人头地,在美国,猫王啊,平克劳斯贝啊,都是亿万富翁而且受人尊敬,在英国,女王还封爵位给披头呢!”“哦!”夏太太眼光凌厉的看着他:“你是不是能唱得像披头和猫王一样好呢?”高凌风激动了起来。“我并没有说我唱得和他们一样好……”
  “那么,你也做不了猫王和披头了?”夏太太口齿锐利的接口。“我却做得了高凌风!”高凌风朗声回答。
  “很好,”夏继屏点着头,声音却显得相当僵硬了。“你似乎志气不小,但是,你怎么样开始这个事业?你预备在什么地方唱?”“夜总会也可以,歌厅也可以……”“夜总会和歌厅!”夏太太打断了他:“你预备唱些什么?在中国你总不能唱外国歌,那么,必然是那些哥哥呀,妹妹呀,爱情呀,眼泪呀,或者是黄梅调和莲花落了!”
  听出夏太太语气里的讽刺意味,高凌风顿时被刺伤了。忽然间,他觉得自己在和两个“月球人”谈话,彼此说彼此的,完全无法沟通。他跳了起来,愤怒涨红了他的脸,他激怒的说:“伯母,我不是来接受侮辱的!”
  夏太太蹙紧眉头,深思的看着高凌风。
  “我并没有侮辱你,我只是和你谈事实,难道我说的不是事实吗?如果你觉得这是侮辱,那只能怪你选择了这么一个奇怪的志愿!”“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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