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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剑客-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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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吧,阿托斯,讲吧。”

“先喝酒,喝了会讲得更好。”

“边喝边讲吧。”

“当然,这也没有什么不可以,”阿托斯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又重新斟满,“两件事同时进行真是好极了。”

“我洗耳恭听。”达达尼昂说。

阿托斯陷入了沉思。他越是沉思,达达尼昂看见他脸色越是苍白。一般酒徒喝到这个份上就得倒下,呼呼睡去。阿托斯呢,高声说着梦话却并未睡着。这醉中的梦呓实在有点儿吓人。

“你非要听不可吗?”他问道。

“请讲吧。”达达尼昂说。

“那么,就满足你的愿望吧。我的一个朋友,我的一个朋友,请听清楚了!不是我,”阿托斯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露出阴郁的微笑,“我那个省,即贝里省的一位伯爵,一位像棠朵罗或蒙莫朗希①那样高贵的伯爵,二十五岁上爱上了一位像爱神一样美丽的十六岁少女。她正当天真烂漫的年龄,却透露出热烈的思想,不像女性而像诗人般热烈的思想;她不是讨人喜欢,而是令人着迷。她住在一个小镇上,生活在他哥哥身边。她哥哥是本堂神甫。兄妹俩来到我的家乡,谁也不知道他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大家见她那样漂亮,她哥哥那样虔诚,就没想到问他们是从哪儿来的。况且,有人说他们出身于富贵门第。我的朋友是本地的领主,他完全可以引诱她,随心所欲地强行占有她。他是主人,谁会来帮助两个外地来的陌生人?可惜,他是正人君子,她娶了她。这个笨蛋,这个白痴,这个糊涂虫!”

“为什么这样说呢?他不是爱她吗?”达达尼昂问道——

①棠朵罗为意大利著名贵族;蒙莫朗希是法国的著名贵族。

“等一会儿你就明白了。”阿托斯说,“他把她带回庄园,使她成了全省的头号贵夫人;应该说句公道话,她与她的地位非常相称。”

“后来怎么样?”达达尼昂问道。

“后来怎么样吗?一天,她与丈夫一块打猎。”阿托斯声音很低,又说得很快,“她从马背上摔下来,昏了过去。伯爵赶来救她,见她身上的衣裳令她窒息,便用匕首将衣服划开,让她露出肩膀。你猜得到她肩膀上有什么东西吗,达达尼昂?”说到这里,阿托斯大笑起来。

“我可以知道吗?”达达尼昂问道。

“一朵百合花。”阿托斯答道,“她身上打了烙印!”

阿托斯一口喝掉手里的一杯酒。

“真可怕!”达达尼昂大声说,“你瞎扯些什么?”

“我说的是真事,亲爱的,天使原来是魔鬼。可怜的姑娘曾经偷盗过。”

“伯爵怎么处理的?”

“伯爵是一个大领主,他在自己的领地有从上到下的审判权。他把伯爵夫人的衣服剥光,将她的双手反剪在背后,然后把她吊在一棵树上。”

“天哪!阿托斯!这岂不闹出了人命案子!”达达尼昂嚷起来。

“不错,一桩人命案子,没别的。”阿托斯脸色苍白得像死人,“可是,看来这酒不够我喝了。”

他抓起剩下的最后一瓶酒,对着嘴,一口喝得精光,像寻常人喝一杯酒一样。

然后,他将脑袋伏在手上。面对他这副模样,达达尼昂感到恐怖。

“这使我绝了追求美丽、浪漫、多情女人的念头。”阿托斯抬起头来说道,但并不想继续讲伯爵的故事。“现在天主也给了你绝了这种念头的机会。喝酒!”

“那么她死了吗?”达达尼昂含糊不清地问道。

“那还用问!”阿托斯答道,“把你的酒杯伸过来。吃火腿呀,怪家伙!”阿托斯嚷着,“酒我们不能多喝了。”

“那么,她的哥哥呢?”达达尼昂胆怯地问道。

“她的哥哥?”阿托斯重复道。

“是的,那个神甫呢?”

“噢!我去打听,想把他也吊起来。可是他抢先了一步,在先天晚上就抛下本堂神甫的职位逃走了。”

“至少弄清了这个坏蛋是什么人吧?”

“大概是那个漂亮娘儿们的第一个情人和同谋,一个有头有脸的人。他装扮成本堂神甫,大概就是为了把他的情妇嫁出去,使她最终有个归宿。但愿这家伙受到四马分尸之刑。”

“啊!天哪!天哪!”这骇人听闻的故事令达达尼昂目瞪口呆。

“吃这火腿,达达尼昂,味道好极了。”阿托斯切了一片火腿放进小伙子盘子里。“真遗憾,这样的火腿地窖连四个都没有。不然,我要再多喝五十瓶。”

这样的谈话使达达尼昂都要疯了。他再也听不下去,便用手枕住头,趴在桌子上假装睡着了。

“现在的年轻人都不会喝酒啦,”阿托斯怜悯地望着达达尼昂说道,“然而这一位是年轻人中最优秀的。”

第28章 归途

阿托斯吐露的那件骇人听闻的事情,使达达尼昂惊愕不已。然而,那番半遮半掩的吐露之中,还有好多东西模糊不清。首先,这事儿是一个完全喝醉了的人向一个半醉的人讲的。尽管两三瓶勃艮第葡萄酒落肚后,达达尼昂觉得脑子里雾蒙蒙的,但第二天早晨醒来时,阿托斯的每句话,他都记得清清楚楚,仿佛那些话一句句从阿托斯嘴里吐出来时,就都印在他的脑子里了。一切疑问都使他产生更强烈的愿望,想把事情了解清楚。所以他跑到朋友的房间里,决心继续昨晚的谈话。但是,他发现阿托斯已经完全冷静下来,就是说重新变成了最精明、最摸不透的人物。

而且,这位火枪手与达达尼昂握了握手之后,自己先亮明自己的思想。

“我昨天醉得很厉害,亲爱的达达尼昂,”他说道,“今天还感到不舒服,嘴里黏黏的,脉搏也跳得很快。我敢打赌,我昨天一定讲了许多荒唐的话。”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定定地盯住自己的朋友,使朋友都感到有点局促。

“没有呀,”达达尼昂答道,“我如果记得清楚的话,你说的全是很平常的话。”

“唔!你说的可就怪了!我以为对你讲了一个最伤心的故事呢。”

他注视着年轻人,仿佛要窥透他的内心。

“说真的,”达达尼昂道,“我好像比你醉得还厉害,因为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阿托斯并不相信这句话,便又说道:

“亲爱的朋友,你不会不注意到吧,各人有各人的醉态,或悲伤或快乐。我呢,喝醉了就忧愁。我小时候,我那个愚蠢的奶娘往我头脑里灌输了许多悲惨的故事,所以现在我一喝醉酒,就爱讲述那些故事。这是我的缺点,主要的缺点,我承认;

除此而外,我的酒德是不错的。”

阿托斯这些话说得极为自然,达达尼昂抱定的想法都有些动摇了。

“哦!的确是这样,”年轻人还是想弄明真相,便这样说道,“的确是这样,我记起来了,我记得的情形就像在梦境里一样,我们谈到过吊死人的事。”

“啊!你看得很清楚,”阿托斯刷的脸变得煞白,但强作笑颜说道,“可以肯定,我在恶梦中常看见吊死人。”“对,对,”达达尼昂又说,“我想起来啦,对,那是……等一等……是关于一个女人。”

“是么,”阿托斯几乎面色如土,“那正是我那个金发女郎的故事,每次我讲这个故事,都是醉得要死了。”

“对,不错,”达达尼昂说,“是金发女郎的故事,她高高的个儿,模样儿俊俏,有一双蓝眼睛。”

“对,她被人吊死了。”

“是被她丈夫吊死的,他丈夫是你认识的一位领主。”达达尼这样说着的时候,目不转睛地盯住阿托斯。

“唉,你看,一个人不自觉地胡说八道起来,会怎样影响别人的名誉。”阿托斯耸耸肩膀说道,就像可怜他自己似的,“我可不想再喝醉了,达达尼昂,这习惯太坏了。”

达达尼昂沉默不语。

阿托斯突然改变了话题,说道:

“对了,谢谢你给我带来那匹马。”

“你喜欢吗?”达达尼昂问道。

“喜欢,不过那不是一匹耐劳的马。”

“你错啦,我骑着它不到一个半钟头跑了十法里,而它看上去只不过像绕圣徐比斯广场转了一圈似的。”

“啊,你让我后悔啦。”

“后悔啦?”

“是的,我把它输掉了。”

“怎么输掉了?”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早晨,我六点钟就醒来了,你睡得死沉死沉的。我无所事事,因为昨晚喝得太多,人还昏昏沉沉。我下到楼下大堂里,看见昨天那两个英国人之中的一个正与一位马贩子讨价还价,想买下一匹马,因为他的马昨天中风死了。我走过去,见他出价一百比斯托尔要买一匹焦栗色的马,便对他说:‘真凑巧,绅士,我也有一匹马要卖。’

“‘那可是一匹很出色的马,’他说,‘昨天我见过,您朋友的跟班牵着它。’

“‘您看它能值一百比斯托尔吗?’

“‘能值,您愿意以这个价卖给我吗?’

“‘不卖,不过我想拿它与你赌一盘。’

“‘你拿它和我赌一盘?’

“‘不错。’

“‘怎样赌法?’

“‘掷骰子。’

“说赌就赌。我输掉了那匹马。唉!不过,”阿托斯继续说,“我把马铠赢了回来。”

达达尼昂脸一沉。

“你感到不高兴?”阿托斯问道。

“是的,坦率讲我不高兴,”达达尼昂答道,“那匹马能有朝一日让别人在战场上认出我们。它是一个物证,一个纪念。阿托斯,你错了。”

“哎!亲爱的朋友,”火枪手说道,“你设身处地为我想一想吧,我无聊得要死。再说,老实讲,我不喜欢英国马。得啦,如果仅仅是要让某个人认出我们,那么,鞍子就够了;那个马鞍子可真是相当出色。至于那匹马嘛,没有了就没有了,总可以找出理由解释清楚的。真见鬼!一匹马总要死的,就当我那匹患鼻疽或皮鼻疽死了吧。”

达达尼昂仍然板着脸。

“这真叫我不痛快,”阿托斯接着说,“你似乎很看重那两匹马,而我干的事还没讲完呢?”

“你还干了什么?”

“我输掉了我那匹马,九比十,你看这比分!于是我又想拿你那匹来赌。”

“是么,我希望你克制了这个想法,对吗?”

“没有,我立刻将这想法付诸实行了。”

“啊!真有你的!”达达尼昂不安地嚷起来。

“我下了赌注,又输了。”

“输了我的马?”

“输掉了你的马,七点对八点,差一点——这句俗话你是知道的。”

“阿托斯,你真糊涂,我向你发誓。”

“亲爱的,昨天我对你讲我那些愚蠢的故事时,你才该对我这样说,而不是今天早晨。我把马连同全套鞍具都输掉了。”

“真气人!”

“且慢,你根本不明白,我只要不固执,就是一个很出色的赌客,可是我偏偏固执,就像喝酒一样,我固执地……”

“可是,你什么也不剩了,还拿什么去赌?”

“有呀,有呀,朋友,我们还剩下你手指上那枚闪闪发光的钻石戒指,我昨天就注意到了。”

“这枚钻石戒指!”达达尼昂叫起来,赶紧用手捂住那枚戒指。

“我是行家,因为我自己曾经拥有几枚钻石戒指。我估计你这枚值一千比斯托尔。”

达达尼昂吓得半死,严肃地说道:

“但愿你绝没有提我这枚钻石戒指吧?”

“恰恰相反,亲爱的朋友。你知道,这枚戒指成了我们唯一的财源:用它我可以把我们的鞍具和两匹马再赢回来,而且路费也不用愁了。”

“阿托斯,你气得我都发抖了!”达达尼昂嚷道。

“因此,我向对手提起你这枚钻石戒指,其实他也注意到了。亲爱的,你也真是,手指上戴着一颗天上的星星,还想不让人家注意到!这怎么可能!”

“你就说结局吧,亲爱的,你就说结局吧!”达达尼昂说道,“说实话,你这样不紧不慢真要我的命!”

“我们就把你这枚戒指分成十份,每份一百法郎。”

“啊!你想开玩笑,想考验我吧?”达达尼昂说道,他气得头发倒竖,就像《伊利亚特》之中阿喀琉斯被弥涅耳瓦气的那样①——

①《伊利亚特》相传是荷马所作的诗史。阿喀琉斯是希腊神话中攻打特洛亚城的英雄,而弥涅耳瓦是罗马神话中相当于雅典娜的庇护手工艺的女神。

“不,我不是开玩笑,真见鬼!我真希望你也像我一样!我有半个月没有端详过人的脸了,整天成瓶地灌酒,灌得昏头昏脑。”

“这并不是拿我的钻石戒指去赌博的理由,是不是?”达达尼昂说道,一面神经质地哆嗦着捏紧拳头。

“请听结局吧:一共十份,每份一百比斯托尔,十次掷完,要翻本就另外加钱。我掷了十三次就彻底输了。十三次!十三这个数字对我从来就不吉利。正是七月十三日曾经……”

“畜生!”达达尼昂从桌子旁站起来骂道。白天的事使他忘记了昨天晚上的事。

“别急嘛,”阿托斯说,“我当时想好了一个计划。那个英国佬是个怪人,早上我看见他在和格里默交谈。格里默告诉过我,那英国佬企图雇他去当跟班。所以我就拿格里默和他赌,把沉默寡言的格里默分成十份。”

“啊!孤注一掷!”达达尼昂不由自主地笑起来。

“就拿格里默作赌注,可听明白了!把格里默分成十份,总共还值不了一个银杜卡托①,我却用他赢回了钻石戒指。现在你说固执是不是一种德行吧。”——

①古代欧州许多国家使用的货币。分金杜卡托和银杜卡托,一个银杜卡托相当于半个金杜卡托。

“这真是太滑稽啦!”达达尼昂松了口气,笑得直不起腰来。

“你想必明白,我觉得自己手气好了,就立刻又拿钻石戒指下赌注。”

“啊!见鬼。”达达尼昂又满脸阴云密布。

“我把你的鞍具赢回来了,把你的马赢回来了,然后把我的鞍具和马也赢回来了,可是接着又输了。最后我赢回了你的鞍具和我的鞍具。这就是至今为止的结果。我觉得这结果很不错,就退出不再赌了。”

达达尼昂刚才仿佛整座客店压在胸部,现在终于搬开了,深深地吐了口气。

“钻石戒指最后还是我的吧?”他怯生生地问道。

“原封未动,亲爱的朋友!加上你那匹坐骑的鞍具和我那匹的鞍具。”

“可是,没有马要鞍具干什么?”

“这个吗,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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