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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卡列宁娜-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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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隔壁台球房里传来了撞球和谈笑的声音。两位士官在门口出现:一个是年轻人,长着一副消瘦而柔弱的面孔,新近才从贵胄军官学校加入联队的;另一个是位胖胖的老士官,腕上戴着手镯,长着一双眼皮浮肿的小眼睛。

弗龙斯基瞟了他们一眼,皱起眉头,就斜着眼看书,好像没有注意到他们似的,他边读边吃起来。

“怎样?加了油好去工作吗?”胖士官说,在他旁边坐下。

“对啦,”弗龙斯基回答,皱着眉头,揩揩嘴,不望着那士官。

“那么你不怕发胖吗?”对方说,替那年轻士官拖过一把椅子来。

“什么?”弗龙斯基生气地说,显出厌恶的脸色,露出整齐的牙齿来。

“你不怕发胖吗?”

“来人,雪利酒!”弗龙斯基说,没有回答,把书移到另一边,他继续读着。

那胖士官拿起一张酒单,转向年轻士官。

“我们喝什么酒,你挑吧,”他说,把酒单递给他,向他望着。

“我看就莱茵葡萄酒吧,”年轻士官说,胆怯地斜眼看了弗龙斯基一眼,极力去扯他那几乎看不见的胡髭。看见弗龙斯基没有回转身来,青年士官就站了起来。

“我们到台球房去吧,”他说。

胖士官顺从地立起身来,他们向门口走去。

这时,魁梧奇伟的亚什温大尉走进了房里,他带着一种傲慢的轻蔑态度头一昂对两位士官点了点头,就走到弗龙斯基身旁去。

“噢!他在这里!”他叫起来,用大手重重地拍拍他的肩章。弗龙斯基生气地回头一望,但是他的脸上立刻闪烁出他特有的平静而坚定的亲切神情。

“你真聪明,阿廖沙,”大尉用洪亮的男中音说。“你现在得吃一点,喝一小杯。”

“啊,我并不想吃。”

“真是形影不离的两搭档,”亚什温加上说,讥讽地瞥视着这时正在离开这房间的两位士官。他弯着紧紧地裹在马裤里的长腿,在椅子上坐下来,那椅子对他说是太矮了,以至他的两膝弯成了锐角形。“你昨天为什么没有去克拉斯宁剧场?努梅罗娃可真不错呢。你到哪里去了?”

“我在特维尔斯基家耽搁得太久了。”弗龙斯基说。

“噢!”亚什温回答。

亚什温,一个赌徒和浪子,一个不单不讲道德,而且品行不端的人,这个亚什温是弗龙斯基在联队里最好的朋友。弗龙斯基喜欢他,一方面是因为他体力过人,他那体力主要是以能够纵情狂饮,能够彻夜不睡而毫无倦意来显示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的坚强的意志力,那种意志力表现在他对同僚和长官的关系上,他博得了他们的畏惧和尊敬,同时也表现在赌博上,他赌上万的输赢,不管他喝得多醉,他总是那样熟练和果断,以至他被认为是英国俱乐部第一流的赌客。弗龙斯基尊敬而又喜欢亚什温,特别是因为他感觉得亚什温喜欢他,并不是为了他的姓氏和财富,而是为了他本人。在所有的人当中,弗龙斯基只愿意同他一个人谈他的恋爱问题。他感觉到亚什温虽然看起来轻视一切感情,却是唯一能够理解那充溢了他的整个生命的强烈热情的人。此外,他相信亚什温的确不喜欢流言蜚语,而且真正理解他的感情,那就是说,知道而且相信这场恋爱不是玩笑,不是消遣,而是更为严肃更为重要的事情。

弗龙斯基从来没有对他说起过自己的恋爱,但是知道他全知道,而且对这恋爱有正确的理解,他很高兴在他的眼神里看出了这一点。

“哦,是的!”他听到弗龙斯基在特维尔斯基家的时候这样说;他的黑眼睛闪耀着,他捋着左边的胡髭,依照他的坏习惯,开始把它塞进嘴里。

“哦,你昨天干了什么?赢了吗?”弗龙斯基问。

“八千。但是三千不能算数;他不见得会给呢。”

“啊,那么你在我身上输掉也不要紧了,”弗龙斯基笑着说。(亚什温在这次赛马中在弗龙斯基身上下了一大笔赌注。)

“我绝对不会输。只有马霍京有点危险性。”

于是谈话转移到今天赛马的预测上,弗龙斯基此刻只能想到这件事情。

“走吧,我已经吃完了,”弗龙斯基说着,站起身来,他向门口走去。亚什温也站了起来,伸直了他的长腿和长背。

“我吃饭还嫌太早,但是我得喝点酒。我马上就来。喂,酒!”他大声叫,那声音在喊口令时叫得顶响,现在使玻璃窗都震动了。“不要了,”他立刻又叫了一声。“你要回家,我和你一道去。”

于是他和弗龙斯基一同走了出去。二十

弗龙斯基寄宿在一所宽敞清洁,用板壁隔成两间的芬兰式小屋里。彼得里茨基在野营里也和他一道住。当弗龙斯基和亚什温走进小屋的时候,彼得里茨基已经睡着了。

“起来,你睡够了,”亚什温说,走到板壁那边去,在那头发蓬乱、鼻子埋在枕头里睡着的彼得里茨基的肩膊上推了一下。

彼得里茨基突然爬起来跪着,四下张望。

“你哥哥来过这里,”他对弗龙斯基说。“他叫醒了我,那该死的家伙,并且说他还要来。”于是拉上毛毯,又扑到枕头上。“啊,别闹了,亚什湿!”他说,对正在拉开他的毛毯的亚什温生气了。“别闹了!”他翻转身来张开眼睛。“你倒告诉我喝点什么好呢,我嘴里的味道真难受!……”

“伏特加最好了,”亚什温用低声说。“捷列先科,给你主人拿伏特加和黄瓜来,”他叫了一声,显然很欣赏自己的嗓子。

“你觉得伏特加顶好吗?呃?”彼得里茨基问,做着怪脸,揉了揉眼睛。“你要喝点吗?那么好,我们一道喝吧!弗龙斯基,喝一杯吧?”彼得里茨基说,起了床,用虎皮毯子裹着身体。

他走到板壁门口去,举起双手,用法语哼着;“‘昔有屠勒国之王①。’弗龙斯基,你要喝一杯吗?”——

①这是歌德的《浮士德》中甘泪卿的歌词的首句。

“走开吧!”弗龙斯基说,把仆人拿给他的常礼服穿上。

“你到哪里去呢?”亚什温说。“啊,你的三马篷车来了?”

他看见马车驶近了的时候补充说。

“到马厩去,而且为了马的事情我还得去看看布良斯基,”

弗龙斯基说。

弗龙斯基的确约好了去看望住在离彼得戈夫约莫十里光景的布良斯基,把买马的钱还给他;因此他也希望赶得及去那里一趟。但是他的同僚们立刻明白他并不只是到那里去。

彼得里茨基口里还在哼着,使了个眼色,努着嘴,好像在说:“啊,是的,我们知道这个布良斯基是什么样的人。”

“当心不要迟到!”亚什温仅仅说了这么一句,就改变了话题:“我的栗毛马怎样?还行吗?”他问,望着窗外三匹马当中的一匹,那是他卖给弗龙斯基的。

“等一等!”彼得里茨基向已经走出去的弗龙斯基叫着。

“你哥哥留了一封信和一个字条给你。等一等,它们放在哪里去了呢?”

弗龙斯基停下脚步。

“哦,它们放在哪里呢?”

“它们放在哪里去了呢?这倒是个问题!”彼得里茨基郑重其事地说,把食指从鼻端往上移。

“快告诉我,这简直是胡闹呢!”弗龙斯基微笑着说。

“我没有生上壁炉。一定是在这里什么地方。”

“花样玩得够了!信到底在哪里呢?”

“不,我真的忘了。难道是做梦吗?等一等,等一等!但是何必生气呢?假使你昨天像我那样每人喝了那么四大瓶酒,你也会忘了你睡在什么地方呢。等一等,我来想一想!”

彼得里茨基走到板壁那边去,在床上躺下来。

“等一等!我是这样躺着的,而他是这样站着的。对啦—对啦—对啦……在这里呢!”彼得里茨基从卧褥下面掏出一封信来,他把信藏在那下面。

弗龙斯基拿了那信和他哥哥的字条。这正是他意料到的信——他母亲写来的信,责备他没有去看过她,而他哥哥留下的字条说一定要和他谈一谈。弗龙斯基知道这都是关于那件事情。“关他们什么事呢!”弗龙斯基想,于是折起信笺,把信从常礼服钮扣之间塞进去,这样他可以在路上仔细看一遍。在小屋门口,他碰见了两个士官,一个是他的联队里的,一个是属于另外的联队的。

弗龙斯基的住所经常是所有士官聚会的场所。

“你到哪里去?”

“我得到彼得戈夫去。”

“你的马已经从皇村来了吗?”

“来了,但我还没有看到。”

“据说马霍京的‘斗士’①瘸了。”——

①马名。

“瞎说!可是在这样的泥地里你怎么赛马呢?”另一个问。

“我的救星来了!”彼得里茨基看见进来了人这样地叫着。

勤务兵端了一个盛着伏特加和盐渍黄瓜的盘子站在他面前。

“亚什温叫我喝点酒,好提提精神呢。”

“哦,你昨天真把我们弄苦了,”进来的两个人中间的一个说,“你害得我们整整一夜没有睡。”

“啊,我们不是收场很妙吗!”彼得里茨基说。“沃尔科夫爬上屋顶,告诉我们他是多么伤心!我说:‘我们听听音乐,听听葬礼进行曲吧!’他听着葬礼进行曲就在屋顶上面睡着了。”

“喝吧,你一定得喝伏特加,然后来点矿泉水,多来些柠檬,”亚什温说,在彼得里茨基旁边监视着,就像一位哄小孩吃药的母亲一样。“然后再来少许香槟酒——那么一小瓶。”

“哦,这倒有道理。等一等,弗龙斯基,我们大家一道喝吧。”

“不;各位,再会。我今天不喝。”

“哦,你怕增加体重吗?好的,那么我们就自己来喝。给我们矿泉水和柠檬。”

“弗龙斯基!”当他已经走出门的时候什么人喊道。

“什么?”

“你最好把头发剪了,要不然太重了,特别是秃顶上。”

弗龙斯基的确过早地开始有了秃顶的痕迹。他快活地笑着,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来,然后把帽子拉得遮住秃顶,走出去,上了马车。

“到马房去!”他说,正要掏出信来读一遍,但是他又改变了主意,决定不读了,为的是在看牝马之前不要分散了注意力。“以后再说吧!”二十一

临时的马厩,一个木板搭的棚子,建在跑马场附近,他的牝马昨天就应该牵到那里去了。他还没有去看过它。在最近几天内,他自己没有骑着它练习,却把它委托给调马师了,因此现在他简直不知道他的牝马过去以及现在情况如何。他还没有下马车,他的马夫,所谓“马僮”的,老远就认出了他的马车,把调马师叫出来。一个干瘦的英国人,穿着长统靴和短衣,刮净了脸,仅在下巴下面留了一撮胡须,迈着骑手那种不灵活的步伐,张着臂肘,摇摇摆摆地走出来迎接他。

“哦,佛洛佛洛①怎样了?”弗龙斯基用英语问——

①马名。

②英语:很好,先生。

“Allright,sir,”②英国人的声音从咽喉深处发出来回答说。“还是不进去的好,”他补充说,举起帽子。“我给它套上了笼头,那马不安静得很哩。还是不进去的好,那会使它激动起来。”

“不,我要进去。我要看一看它。”

“那么,来吧,”英国人皱着眉,还是没有张开嘴说,于是摆动着胳臂肘,他迈着拖沓的步伐走在前头。

他们走进马厩前面的一个小院子。一个穿着干净的短上衣,又年轻又漂亮的值班的马僮,手里拿着一把扫帚迎接他们,跟着他们走去。马厩里有五匹马站立在各自的厩室里,弗龙斯基知道他的劲敌马霍京的马“斗士”,一匹高大的栗色马,也牵到了那里,一定在那群马中间。弗龙斯基想看看他没有见过的“斗士”的心情比要看他自己的牝马还要急切;但是他知道依照赛马的规矩,对手的马非但不允许看,就是探问一下都有失体统。正在他走过走廊的时候,马僮把通左边第二厩室的门开开,于是弗龙斯基瞥见了一匹长着雪白蹄子的高大的栗色马。他知道这就是“斗士”,但是抱着避而不看别人拆开的信那样的心情,他扭过头去,走近了佛洛佛洛的厩室。

“这儿这匹马是属于马克……马克……我总说不出那名字来,”英国人回过头来说,用他那指甲很脏的大拇指头指着“斗士”的厩室。

“马霍京的?是的,那是我的最厉害的对手呢,”弗龙斯基说。

“要是你骑那匹马的话,”英国人说,“我一定在你身上下赌注了。”

“佛洛佛洛神经质一点,那匹马要强壮一些,”弗龙斯基说,因为自己的骑术受了赞美而微笑着。

“在障碍赛马中,一切全靠骑术和pluck,”英国人说。说到pluck——那就是,精力和胆量的意思——弗龙斯基不但觉得他已经够多的了,而更重要的是,他坚信世界上没有人会比他更有pluck。

“您的确觉得我不需要·再·训·练·了吗?”

“啊,不需要,”英国人回答。“请别大声说话。那匹马很激动哩,”他补充说,向对面那间关上门的厩室点了点头,从那厩室里面传出来马蹄践踏稻草的声音。

他开开门,弗龙斯基走进由一扇小小的窗里透进微弱的光线的厩室。在厩室里站着一匹黑褐色的牝马,它套上了笼头,用蹄子翻腾着新鲜稻草。在厩室的昏暗光线中环顾着周围,弗龙斯基不由自主地又仔细端详了一遍他的爱马的全部体格。佛洛佛洛是一匹中等身材的马,从养马者的观点看来,并非没有可以挑剔的地方。它全身骨骼细小;虽然它的胸膛向前突出,但却是窄狭的。它的臀部稍稍下垂,前腿明显地往里弯,后腿弯曲得更厉害。前后腿的筋肉都不怎样丰满;但是这匹牝马的肋骨却特别宽,这个特点因为它被调练得消瘦了的缘故显得格外触目。它的膝部以下的脚骨,从正面看上去,不过手指那么粗细,但从侧面看却是非常粗大的。它整个身体,除了肋骨,看上去好像是被两边挟紧,挟成了一长条似的。但是它却具有使人忘却它的一切缺点的最大的优点。那优点就是·血·统,如英语所说的那种奏效的·血·统。在覆盖着一层细嫩、敏感、像缎子一般光滑的皮肤下,筋肉从血管的网脉下面突出地隆起来,像骨头一般坚硬。它那长着一双突出的、闪耀明亮、喜气洋洋的眼睛的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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