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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金三顺-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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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请随便问。”

男人对女人笑了一下说:

“对了,你能不能想像到你和我接吻、拥抱,最终在一张床上缠绵?”

被他的翩翩风度和慢条斯理的语气迷惑住的女人没有立刻明白过来他的意思,直到三十秒后才恍然大悟。

“什么?”听出了问题的龌龊性的女人脸都青了。男人却用异常庄重的语气,一本正经地看着女人说:

“如果我们发展顺利,最后结了婚的话,我的父母希望一年之内可以抱孙子。那就是说我和你——对不起我想不起你的名字——要在结婚后两个月之内造出一个Baby。想造Baby,你也知道,就必须接吻、拥抱,还有一起睡。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不管我怎么努力,就是无法想像和你做的情形……不知道你呢?”

“……”

“我不能想像在对你一点都不了解的情况下,和你接吻、做爱,最终完成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不过如果你愿意的话,倒是可以把我硬压到床上去,那样倒也没什么不好……”

女人实在忍无可忍了,发青的脸变得通红。她“飕”地从椅子上站起来骂男人道:

“你,你这个畜牲!”

女人自己似乎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说出这样不雅的话来,赶紧用手捂住嘴,转身以超光速离开了酒店咖啡馆。留下男人一个人带着满足的微笑,看着眼前的空座位说了一句:

“玩儿完。”

看着他的笑,坐在对面的三顺的想法和刚才走出去的女人一样。

“真是变态!”

一时间,她搞不清楚,到底是自己眼前这个头发八二开的男人更差劲还是那个衣冠禽兽的男人更差劲。不过,她的脑海里倒是突然开了窍:对!没有必要和自己讨厌的人坐在这儿耗时间。

“如果我要结婚的话,要和我的父母、爷爷、兄弟姐妹一块儿住。当然如果三顺小姐可以准备一套房子的话就没有那个必要了……你在听我说吗?”

男人没有觉察到三顺的心理变化,还在不停地唠叨。三顺突然对着他笑了起来。她自己也不自觉地给了一个和刚才那个变态男人给他的相亲对象一样的微笑,然后说道:

“都到中饭时间了,你肚子不饿吗?天气挺热的,我们不吃点儿好的补补身子吗?你喜欢狗肉汤吗?我知道一个地方做得很好。”

万幸的是,金三顺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第一次相亲以失败告终了。是那个头发八二开的大学讲师带着一副快要呕吐的表情先向三顺说拜拜的。

“有谁知道,超过三十岁的女人能恋爱的可能性,比在路上被炸弹击中的几率还小呢?”

三顺在咖啡馆附近的洗手间里一边换衣服,一边自言自语。其实她今天还要上班,是她跟老板说有攸关命运的大事,才好不容易请到半天假的。三顺心想,如果今天出现的不是那样的家伙,而是真命天子的话,就算冒着被炒鱿鱼的危险,她也会陪他一天。不过现在看来,还是工作更重要。所以,和男人一分手,三顺就赶紧到咖啡馆柜台取了寄存在那里的工作服,来到这里换上。正当三顺脱上衣的时候,祸从天降。

“喝!文胸怎么……”

失恋以后,三顺本来保养得不错的身材突然发福。刚才脱衣服时手臂稍微用了一下力,结果文胸被崩断了。正当她惊慌失措的时候,有人开始粗鲁地敲洗手间的门。

笃笃笃。

三顺本来条件反射地伸出手来回应这信号,不过该死的文胸又要滑下来。她想以脚代手敲敲门,表示里面有人,可是因为这里是酒店的高级洗手间,脚根本够不着门。没有办法,三顺只能在衣服半穿半脱的状态下勉强移到门口准备回敲一下门。没想到,洗手间的门已经被推开了。

三顺惊得目瞪口呆。更糟糕的是,门外站着的正是刚才在咖啡馆里看到的那个衣冠禽兽!两个人都惊得哑口无言。大约七秒钟后,那个男人用刚才看自己的相亲对象时吊儿郎当的眼神看着三顺,浓眉紧锁。他质问三顺道:

“你在这儿干什么?”

在这种情况下,本来应该是女方大喊大叫的,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男人庄重的(?)表情,三顺竟然错过了喊叫的时间。于是她用像抓着文胸的手一样发抖的嗓音回答道:

“我,我在换衣服啊。”

听了三顺的回答,男人冷冷地说:

“在男厕所里换衣服?”

三顺这才发现了进来之前没有发现的事实——墙角闪闪放光的男用便器和墙上贴着的“男厕”的标记。

这时,一个虽然不大,但是在这个小小的空间里却听起来分外刺耳的声音在三顺耳边响起:

“你,是不是变态啊?”

被变态的男人说是变态。今天这是怎么了?啊?到底是怎么了呀?啊?

不过,三顺的厄运还没有结束。 

2、惩罚负心汉的办法

真是怪事儿。

直到五分钟前还深爱着的男人怎么会一下子变得这么渺小不堪。

那一刻,三顺对天发誓:

闵贤宇,你这个混蛋!你死定了!

午后,暖洋洋的春光透过一尘不染的玻璃窗照射进来,空气中弥漫着奶油的香气。这就是三顺工作的高级面包房“南特(Nantes)”。这是一个洋溢着美丽而且“美味”的地方——不,确切地说,是一个为了烘托出美味而装修得格外精致,但是实际上面包的味道赶不上其价格的面包房。对三顺来说,没有比刚打开烤箱,一缕淡淡的奶油香轻轻掠过鼻端的那一刻更幸福的瞬间了。

第一次闻到奶油的香气是在三顺六岁时。那时,因为家境窘迫,母亲没有能力在每个孩子生日的时候都给他们准备蛋糕。但在三顺六岁生日的那天,母亲却把面粉、蛋黄、砂糖、奶油、香精合在一起,用自家的炒菜锅烤了自制蛋糕。虽然早已经长大成人了,但是对于三顺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比面包的奶油香更可爱的东西了。如果能够没有人在耳边唠里唠叨,那就更完美了。

“春天订婚、结婚的人多,是除圣诞节以外最重要的旺季,你难道不知道吗?”

“我知道啊……”

“噢!三顺小姐,那您的动作难道就不能麻利点儿吗?”

经理对三顺说道,那口气,就像宿舍的舍监一样严厉。三顺明白他的意思:

“所以,决不可以把相亲当借口,占用工作时间!就凭你那矮胖的身材也根本不成!再这样下去,小心扣你的工资;再不听话,就别怪我不客气了!现在经济不景气,你难道不怕被炒鱿鱼?”

“要炒就炒吧!你这个光头佬!”三顺强忍着肚子里的气,嘴上才没有这么说出来。不过他说的也不是没道理,这年头经济不景气,想找工作比登天还难。这时正好有客人进来了,经理嘴一努,三顺丝毫不敢怠慢,赶紧迎上前去。她压住火气,顺着经理的嘴势,朝着刚进店的客人走去。

有时一些客人来订做订婚蛋糕时会专门与面包师面谈,当三顺走进商谈室的时候,果然看到一对很是亲热,一看就是快要订婚的青年男女坐在里面。

“欢迎光临。恭喜两位就要订婚了。现在是春天嘛,蛋糕最好做得颜色鲜艳、亮眼一点儿……”

三顺边鞠躬边说着礼节性的开场白。突然,她的耳边传来了似曾相识的惊叫声:

“天啊!”

“好久不见了!是我啊!我!郑惠莲!不记得了吗?我们高中时同班的啊。三顺,原来你在这儿工作啊!”

三顺当然记得。上学的时候,几乎每个班都有一只花蝴蝶——就是那种天生丽质,有七分姿色,却自以为有十分,而且又颇以此为荣,每天都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那种所谓的美女!还喜欢找一个姿色平平的女生在自己身边做陪衬,像“侍女”一样随意摆布,以为自己是个“公主”。惠莲就是那种“公主”,而三顺则被强迫做了“侍女”。本性懒惰而不愿意伺候人的三顺,高二时为了避开这个女人费尽了心思。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十年过去了,可是一想起那段日子,三顺还是觉得倒胃口。但是总不能对多年不见的高中同学说“您是哪位”吧。

“噢!惠莲啊?真的好久不见了。你订婚啊?”

“对。我前年不是去波士顿留学了吗?在那儿遇到的。你现在的工作挺适合你的,虽然辛苦,但是好像挺稳定的嘛。我还是学生呢。虽说波士顿大学挺不错的,不过,光死读书有什么用啊,对吧?不过,我又不想放弃学业随便找个工作安定下来,我还想再挑战自我。没想到我的真命天子就在那儿等着我呢。你呢?你结婚了吗?有没有男朋友?”

三顺真佩服她能像机关枪似的一口气说那么一大堆。更可气的是,她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把三顺最不愿意面对的问题都挑出来问了:结婚了吗?有男朋友吗?关她什么事儿!就算告诉她没有,又有什么用?又不会给我介绍个男朋友什么的。

“无论如何,法律应该禁止向二十好几的女人询问是否结婚!大韩民国宪法里为什么没有相关条款?”

三顺虽然心里这么想,脸上还是勉强堆着笑容,直到她看清楚了站在惠莲身边的、头不自然地扭向一边的男人的脸。

“啊!”

三顺一下子愣在那里。地球上有六十三亿人,其中一半是男的,所以,在这儿碰到眼前这个男人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的事情。可是,可是,为什么是现在?更何况是和惠莲在一起?!就是这个男人,在圣诞节前夜跟三顺说自己学业繁忙,要以前途为重,所以不得不和三顺分手。而现在他的身分却是自己高中同学的未婚夫!

这个打击犹如晴天霹雳,三顺只觉得自己的后脑勺被什么东西重重一击,男人也一脸尴尬。这时,惠莲清脆的嗓音划破了空气中的死寂。

“我来介绍一下。我的未婚夫闵贤宇。还没有订婚,不过去年圣诞节我已经接受他的求婚了。怎么样?帅吧?总有一天你也会遇到这么好的男人的。只要你减减肥,去美容院打扮打扮,你也不算差嘛。”

神啊神!我今天到底是怎么啦?怎么会这么晦气?啊?啊?啊?!!

“原来你在那儿工作啊。惠莲硬是要拉我一起去,真没想到会在那儿碰到你。”

那天晚上,三顺接到了贤宇的电话,两人约在一家咖啡厅里见面。贤宇连着抽了两支烟,吐了一团烟雾之后,终于吐出了上面一番话。听了他这番厚颜无耻的话,三顺用冰冷的语气,毫不拖泥带水地跟他说:

“知道的话当然不会来啦。不敢告诉我是因为有了别的女人才和我分手,连这点勇气都没有的人,怎么敢来见我呢?”

直到今天下午在“南特(Nantes)”不期而遇之前为止,三顺还一直以为他们的分手是迫不得已、另有原因的。

——要学的东西太多了,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国。你又有你的事业,不可能跟我到这边来,我们分开太久了。我让你一个人孤单了太久,这样继续拖累你,让你等我,我感到很内疚。所以,我们分手吧。

圣诞节那天,他打国际长途跟她说的那番话,每一字,每一句,都牢牢地刻在了三顺的心里。不过,现在三顺知道了,这一切都是谎言。他们分开的理由,既不是所谓的“她的孤单”,也不是“他的内疚”,而是他们之间的第三者——郑惠莲#糊才是他们分开的真正理由!

惠莲那洋洋得意的话又在耳旁响起:

“我来介绍一下。我的未婚夫闵贤宇……去年圣诞节我已经接受他的求婚了。”

三顺的心一阵绞痛。她勉强压抑着内心的激动,努力不让男人听出声音里的颤抖:

“圣诞节的时候求婚的?”

“……”

“就在跟我说分手的同一天。那天你又是甩掉一个女人,又是和另一个女人开始,一定忙得不可开交吧?”

一堆话都冒到嗓子眼儿了,三顺把它们强压了下去:我对你来说难道真的这么一文不值吗?至少过一天再变心也好啊……通过几分钟的国际电话跟我说分手以后,立马就向别的女人求婚?我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来忘记你,不对,直到现在,面对着你,我还是这么心痛;而你只花了不到几分钟的时间就把我忘得一干二净了吗?你至少该花上一天时间来忘记我啊,至少一天啊!

“你真是个混蛋,你自己也知道吧?”

“知道。不过我也没有办法。我绞尽脑汁才想出了当时该怎么跟你说才能不伤害你。不巧今天被拆穿了,我也很遗憾。不然的话,我们分手不是挺平和的吗?你的自尊心也不会受到伤害。”

这个混蛋男人似乎知道什么都掩盖不住了,干脆自己承认了自己是混蛋。三顺被眼前这个男人的厚颜无耻气得嘴唇发抖,一句话也说不上来。男人似乎也感觉到自己的态度有些过分,表情稍微缓和了一些,突然莫名其妙地说:

“你,还记得我们以前一起看过的一部电影吗?那部电影特别有意思,里面的女主角说过的一句话给我的印象特别深。”

我和你一起看过的有意思的电影那么多,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哪一部?

还没等她这么说,贤宇就带着烟雾般悠悠的表情继续说道:

“好像是崔真实演的吧。那里面女主角和男人交往的时候,总是有所保留。因为她相信当真命天子出现的时候,心灵会有钟声敲响,像是在说:这个人,这个人,就是这个人!女主角就那样等待着来敲响她心灵之钟的人出现。当时我们边看边说,‘什么嘛!真好笑。哪儿有那样的人,那样的钟声啊!’”

三顺想起来了。那句台词是说:当真命天子出现的时候,心里会响起“就是这个人,就是这个人”的钟声。当时两个人还一起嘲笑女主角来着。因为他们两个人在一起那么久,从来也没有听到过那样的钟声。可是,这男人怎么会突然提起这个呢?

三顺无言以对,男人似乎料到了三顺会有这样的反应。

“因为那时候喜欢你,所以我以为我没有听到那种声音,就证明世界上根本没有那回事儿。不过我错了——真的有。是不是钟声我不敢肯定,不过,在看到她的第一眼,我的心里似乎响起了‘就是她’这样的声音。”

贤宇说,当他遇到自己命中注定的另一半的时候,真的听到了来自心灵的声音,虽然他也不清楚那到底是钟声,还是钢琴键盘发出来的声音。

“你说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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