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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兽言-第1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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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短短几天,但,叶秋的凶猛善战,已经烙进这些士兵地心里,渐渐成了眼前这支军队的灵魂。



对于这样的局势,拓格也只好由它发展,是蛟龙的,始终要腾飞的,始终要震慑天下的,他没有必要做他的绊脚石。不得不说,拓格是一个很宽厚的人。



叶秋摸了摸下巴,目光一寒,不少在场的将领都心里面一凛,叶秋的气势越来越强了,一股霸主的气息,很容易震慑人。



继燕蓉南之后,北狼军团又要出一位名震北疆的将领了,和燕蓉南相比起来,燕蓉南是一个绝世的将才,而眼前的叶秋,则是一个凶狠强横的霸才。阿里斯在心里面轻叹,他知道,时寒的时代要终结了。



而拓格却完全不同地想法,他知道,叶秋不会在北疆留大久,帝都才是他的舞台,那里有他父亲的旧部,那里才是权力地核心。



“不,我们不回去,我们要把金庭犁翻!”叶秋沉声地说道。



金庭?”拓格一怔。



金庭,是鄂尔多草原最大的城市,也是一个唯一固定而且可以容纳任何部落人们居住地城市。金庭对于部落来说就好像维曼帝国的帝都。



部落的历代可汗,都是居住在金庭。



“不错,我们要攻打金庭。”叶秋双目露出寒气,说道:“可汗初败,我们明天就挥兵,消息不可能传那么快,料他们也防备不足。部落一向来都各自为营,现在他们联兵大创,他们难有再弄一支统一指挥的大军队,这是他们情况最混乱的时候,也是我们最好地攻击机会。我保守估计,这一次可汗带的联军,只怕有九万,部落联军,应该不会超过二十万。现在联军折了近半,金庭兵力无疑很弱,而每个部落各据一方,他们自己部落的直辖军,一时难于联合。金庭虚弱,这是天赐良机,那是我们发兵的好时机……”



“……更何况,这一次可汗如此折兵损将,他在部落中的威望一定受打击,说不定有人想取而代之,如果是这样,更是天助我们,他们越混乱,我们就越容易攻下金庭。金庭一破,只怕整个鄂尔多草原的人们都会受到打击,让他们心寒!然后再各个击破。”叶秋越说,他地目光越炽热,以前对军事不感兴趣的他,一动心,不由是野心雄雄,那种纵横天下的滋味,让任何一个男人魂销,让任何一个男人为之向往。



“可是,此去金庭,路途并不近,如此孤军进入敌方疆土,只怕我们后备支援不上。”阿里斯忍不住说道。



叶秋说道:“我们不是长久战斗,我们途中不恋战,长驱而入,打闪电战,放弃所有辎重,每个士兵只带干粮。”



“干粮量小,我们吃什么?”阿里斯不可思议。



叶秋淡淡地说道:“抢,沿途总会有不少的小部落,总会遇到那些放牧的游民,牛羊就是食物,就地解决!破釜沉舟,不拿下金庭,就不用回来了,士兵也应该有这个觉悟!”



“呃——”阿里斯听到叶秋地话,忍不住看着叶秋,这个人,不是疯子,就是天才。



“但,鄂尔城方面,他们只怕等着我们去支援。”拓格犹豫。



叶秋斩钉截铁地说道:“不用理鄂尔城,现在部落军队的两处后援都被我们端了,现在我们就在最前线,攻打部落军队已经没有后援了,他们不可能长久打下去,他们士兵一天一天损失,我估计,现在他们士兵也折损一半,费通斯已经带兵去了,更何况内驻兵用不了多久就能赶到,他们和费通斯前后攻击,如果还不能消灭叛军,他们自己去跳楼算了。打不下也要把他们困死,这支军队远离故土,时间一长,必会军心动摇。”



听到叶秋的话,阿里斯和拓格都不由犹豫。



“可是,攻城并不是一件容易地事,万一我们时间长攻不下。”阿里斯还是有些犹豫。



叶秋沉声地说道:“攻城的事,我会想办法,你们放心,现在我们拥有上万头地苍狼,战斗是没有问题,对于我们来说,唯一屏障就是城墙,如果城门一破,金庭也是囊中之物。”



拓格一想,叶秋身边还有一个地武圣,对于削峰为壁的地武圣来说,区区城门,那就像一层纸那样薄。



“好,叶将军既然有这样地雄心,那我就随叶将军长驱金庭,扬我国威。”拓格也豪气大盛,他带兵这么久,还没有兵踏金庭,如果今天能兵踏金庭,那也是人生一大壮事。



“阿里斯将军呢,你不想取可汗头颅,兵踏金庭吗?”叶秋望着阿里斯。



被叶秋这么一说,阿里斯心头一热,热血上涌,心头上滚烫,脱口说道:“既然叶秋将军愿我效劳,我定带兵同叶秋将军马踏金庭,击溃部落!”



如果他们能马踏金庭,这绝对是一件震慑整个北疆,整个部落,甚至是帝国的大事。



“好,就这么说定,所有士兵休息,明天发兵!”叶秋斩钉截铁地说道。



阿里斯和拓格都同意了,其他的士兵一致同意。



商量完细节之后,然后散会了。



“你真的要发兵金庭,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我想,途中,你应该能横扫下去,但,攻城就麻烦,如果时间一久,你攻不下来,你就输定了,部落一缓过神来,他们必定联合金庭,而你们士兵在草原上呆的时间一久,兵心也动摇。除非你让雁玉出手,帮你一举拿下金庭,一气呵成。”留在叶秋身边的白计地说道。



“不一定要雁雁出手。”叶秋摸了摸下巴,目光露出沉思,或者,他要好好利用一下,用兀鹰也不错,空中攻击。



“那你有什么打算?”白计地说道。



“听说草原上兀鹰很多。”叶秋问道。



“不错,吃腐肉的兀鹰很多,你能驱使?”白计地一怔。



“或者。”叶秋嘿嘿地一笑。



狼居胥册犁翻漠北卷



第二章兵临城下



第二天,三军整队,放弃辎重,轻装出阵,所有的士兵,整齐无比地排列在丘陵之下,因为从部落军队中缴获了不少的战马,使得军中每人一士兵都基本上拥有一匹马,当然,对于步兵来说,这战马不是用来冲锋杀敌,而是用来代替脚力,必要之时,用来替补食物。



尽管阿里斯和拓格是最高将领,但是,今天太阳冉冉升起的时候,站在统帅位置的是叶秋,阿里斯和拓格只不过是站在副将位置。



“今天,我们站在这里,北望金庭,下一次,我们站在这里的时候,金庭就是我们的囊中之物。将士戎为边疆,为的就是远驱胡虏,保家卫国。今天,我们站在这里,兵指金庭,十天之后,我们马踏金庭,让整个鄂尔多草原在我们的脚下颤抖!封狼居胥,不是口头上的一句话。作为士兵,作为将领,应该有这个雄心!这一次,就是你们实现封狼居胥雄心的机会,马踏金庭,扫荡部落,戎卫国疆,扬我国威。你们有没有这个信心!”叶秋兵甲在身,骑在苍狼王背上,肃颜沉厉地说道,声音铿锵有力,在每一个士兵耳边响起。



“有!”所有的士兵都齐声怒吼,对于戎卫边疆的将士来说,如果能马踏金庭,这绝对是一生最骄傲的事,也是一生最值得回味的事。



“好,十天之后,在金庭皇宫中,我与你们共醉!让鄂尔草原的部落,让所有胡虏,知道我银狼骑兵团的威名,让所有的牧民,听到北狼军团后,心神皆寒!北狼锋指,所向披靡,金庭马踏,犁穴旋归!”叶秋气吞山河,声势皆厉,盼顾之间,有着豪斥四方,天下在握的雄姿。



“北狼锋指,所向披靡,金庭马踏,犁穴旋归!”所有的士兵大声吼道,声音震天,传得远远的。



“出发!”叶秋雄心在怀,怒吼一声,披衣起,纵狼北去,嚎叫声震天,身后地所有苍狼以十排的队伍,随之向北狂奔,见叶秋带着如狼海一般苍狼整齐向北狂奔,足下尘烟四起,有一种狼主征战,挥斥天下的气势。



看着叶秋那惊艳的背影,军队中的所有士兵都叹息,如此雄将,让士兵们打心底里敬佩,一种高山仰止情绪油然而生。



随后。军队随苍狼大军之后向北纵马狂奔。



望着带兵在最前面狂奔地叶秋。白计地忍不住摸了摸下巴。这个孩子终于长大了。战火把他地峥嵘头角磨现出来。蜕去淳朴老实地山里孩子地个性。露出了他那斥视天下、傲笑四方地霸气。这才是原本地他。他本应该是一代强者中地强者。一代永不坠落地传说。



“这让你们满意吧。他终于为成为雄主露出了霸者地本性。”雁玉冷冷说道。她当然知道叶秋在变。尽管。在她面前。那个叶秋还没有变。但。无疑。现在地他。已经露出了峥嵘地头角。是龙。总要腾飞地。



“这不是我们强加地意向。他本就是一代至尊。一代神话。一代永不坠落地传说。他只是露出他人性中地一面。罗兰之父。万族神尊。试问谁能比拟!”说完后。白计地也随大军之后纵马而去。



“罗兰之父。万族神尊。”雁玉喃喃地念头这两个称号。觉得有点耳熟。好像是在哪里听过一样。但。却想不起来。



最后。想不起来地雁玉索性不想。纵马奔驰。



从带玉河到金庭,最快的速度,也要七八天,那怕是一路平坦,纵马狂奔,也要七天。



叶秋他们轻装狂奔,放弃辎重,比起那种大军缓行的行军速度来,那是快上十倍。



这一次,叶秋是直奔金庭,他并没有考虑打长久战,速战速决,同时,他也不考虑征服鄂尔多草原,只是要把金庭犁上一遍,马踏金庭!



加上苍狼,上四五万的兵力,一路狂奔,卷起的烟尘也有几十里长,远远看去,满尘滚滚,万马奔腾,如几十万大军出征。



草原上的一些牧民,远远看到烟尘滚滚,听到马蹄声震天,都吓得脸色血色,当看到帝国那张牙舞爪地旗帜之时,这些牧民敢都吓破了,手中的长鞭一丢,牛羊也不要了,尖叫着,转身就逃,帝**队打进来了!



十万地帝**队打进来了,叶秋他们的军队所过,消息很快在周围地游民、放牧部落、商队等等之间传开了。叶秋他们声势浩大,消息越传越夸张,刚开始,是十万大军,然后是二十万大军,再后是三十万大军、四十万大军……以诈传诈,最后是一百万大军!



在鄂尔多草原中,有部落上百,但,绝大多数都是没有固定的居所,都是游牧生活,哪里水草丰盛,他们就迁到哪里,只有六大部落和一些实力强一点地部落,才有一定的放牧范围,这个放牧范围是就是这个部落的地盘,拥有地盘的部落,是极为少数,绝大多数的部落都是没有地盘的。



在部落中,大部落,多



万人,十万的,很罕见,事实上,在部落中,拥有正是极少数部落,如六大部落,绝大多数部落的军队都是亦民亦军。再加上部落的冶炼落后,他们的装备远比不上帝国,不过,他们生活在马背上,骑射是他们的天赋,骑兵方面,帝国稍为逊色。



部落能一直活跃下去,有众多因素,一,鄂尔多草原太辽阔了,没有知道有多广阔,帝**队是鞭长莫及,更何况是人生地不熟,对草原的地势不熟,帝**队不可能征服鄂尔多草原,二;北疆的军队,并不多,北疆的军队,只怕占帝国的十万之一,对于如此一个辽阔的部落,就算是三五十万的兵力,也觉得缈小,更何况,部落打败了就逃往草原深处,帝**队拿他们没办法;三,如果大部队进攻金庭,那必须要有一条张大无比的物资运送纽带,不然,不可能支撑下去,像放弃辎重,轻装突袭的行为,只怕也只有叶秋这样地疯子敢做,没有几个将帅敢如此的疯狂。



不过,前几年,燕蓉南大败部落,杀了部落近二十万的正规军,使得部落元气大创。当时燕蓉南兵近逼到金庭,只不过燕蓉南考虑到物资运送不上来,怕这场战争越陷越深,送葬自己的军队,这才搬师回朝。



燕蓉南这一次打得部落花流水,灭了部落如此之多的正规军,使得他们花了好几年时间才渐渐恢复元气,这也使得部落这几年来一直不敢南侵。



这一次,叶秋发兵攻打金庭,可以说,是把鄂尔多草原的牧民吓怕了。



叶秋他们大军,过处,就像蝗虫,一旦驻夜,见牛羊就抢,不管是谁的,哪个部落的,当然,这不是当作财产,而是够吃就行。



叶秋地大军,并不贪战,牛羊到手,就走,也不多去杀害牧民,说白了,就是抢食物,不害命。



那些小规模的牧民,连逃都来不及,更不用说是和大军交战了,他们丢下牛羊,就成了大军的美餐。



当然,有些大一点的部落也交战,但,见大军踏来,都纷纷转为防守,见到叶秋他们只是抢了部分牛羊就走,反而是松了一口气。



一路下来,叶秋他们交战并不多。



“狼来了,帝国狼军来了。”天近黑的时候,一个游牧小部落尖叫声四起,所有地男女老少都惊起,部落的巡兵一看,只见是前面有无数狼,一大群一大群的狼群,有苍狼,有土狼,有棘狼,全部是虎视眈眈,在狼群前,有一员猛将,高踞巨狼之上。



再看远处,是烟尘滚滚,帝国地旌旗招扬,也不知道有多少帝**队。



看到一片是狼的海洋,不要说是军队,就是狼,也把牧民吓得腿软。



有其他的狼种加入,那是因为苍狼,乃是狼中之王,草原上,本来就多狼,遇到了其他的狼,叶秋借苍狼驱赶这些狼群,一同向金庭方向奔去,有苍狼王在,这条狼王中地狼王,完全可以震慑住所有的狼群。



如此一来,加入的狼群越来越多,发展到了四万多的狼群。



如此多的狼群,那绝对是相当于十万大军。



“谁不逃,谁就喂狼!”叶秋在狼背上厉喝。



听到这话,部落所有牧民都惊悚,转身就逃,这个时候,什么都没比保命紧,他们这些游牧是没有城堡的,不可能挡得住如此多地狼群。



惊慌四散,所有的游民很快逃光。



当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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