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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塔系列之三:荒原-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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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要快。



等等!杰克大叫,穿过篮球场朝那个正在消失的男孩儿冲过去。他一脚踩上一个摔碎的看上去像玩具拖拉机的机器人,踉跄地跪跌在了膝盖上,裤子撕裂,皮肤擦破,但是杰克没有理会。等等!你必须得告诉我这一切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你必须得告诉我为什么这些事儿会发生在我身上!



因为光束,这个男孩儿现在只剩一双漂浮的眼睛了。还因为塔。最终,所有一切,甚至光束,都会臣服于黑暗塔。难道你认为你会有什么不同吗?



杰克迈开双腿想追上去,却又被绊住。我会找到他吗?我会找到枪侠吗?



我不知道,男孩儿回答。他的声音现在听上去仿佛从百万里之外传来。我只知道你必须尝试。在这点上,你没有选择。



说完男孩儿消失了,树林中的篮球场变得空空荡荡,惟一能听见的是微弱的机器运转声,而杰克一点儿也不喜欢听见这声音。机器听上去有些不对劲,而且他猜想,机器的问题影响了玫瑰,或者相反——总之两者之间隐隐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



他捡起已经磨坏的旧篮球,投了出去。篮球干净利落地落入篮筐……接着也消失了。



一条河,陌生男孩儿叹息道,宛若一阵清风从四处吹来。谜底是一条河。



4



天空刚泛出鱼肚白,杰克就醒了过来,睁眼望着房间的天花板,脑海中浮现出他在曼哈顿心灵餐厅遇见的那个人——亚伦·深纽,当鲍勃·迪伦只会在赫纳口琴上吹出开音G时,他就常去布利克街了。亚伦·深纽给他说了一个谜语。



什么会跑却从不走,



有嘴却从不开口,



有床却从不睡觉,



有头却从无泪流。



现在他知道谜底了。一条河可以奔流;一条河有河口;一条河有河床;一条河有源头。那个男孩儿为他揭开了谜底。梦中的那个男孩儿。



突然,他又想起深纽说的另一句话:这只是一半谜底。参孙的谜语可是两个,我的朋友。



杰克瞥了一眼床边的闹钟,现在是六点二十分。如果他想趁他父母还没醒的时候就离开这儿,他必须起来了。今天他不会去学校;杰克心想,也许,至少对他来说,他永远都不会去学校了。



他掀起被子,脚悬在床边,这时他发现两个膝盖上都有刮痕,而且是新刮的。昨天他滑倒在砖头上时的确刮伤了左边,他在玫瑰一旁昏倒时也碰伤了脑袋,但是他膝盖从来没有受伤。



“这是在梦里发生的。”杰克轻声自语,一点儿都没觉得惊讶。接着,他迅速穿好了衣服。



5



在他衣橱里面,他在几双没鞋带的旧球鞋和一堆蜘蛛侠的漫画书下面找到了以前去语文小学上学时用的旧书包。没有人会背这种书包去派珀上学——简直太、太普通了,上帝啊——杰克一拿起它,就强烈地怀念起生活还很简单的那些时光。



他往书包里塞了件干净衬衫、一条干净牛仔裤、一些内衣和袜子,然后又拿起《谜语大全》、《小火车查理》。翻找旧书包前他顺手把钥匙放在了书桌上,结果声音立刻又回来了,只是它们很遥远、非常轻,而且他很肯定只要一握住钥匙,他就能让这两个声音完全消失,这让他感到轻松不少。



好了,他又看了看书包。即使放了两本书,包仍然挺空。还有什么其它的?



一瞬间,他以为没有什么其它的了……很快,他又想起了一样。



6



他父亲的书房充斥着香烟与野心的味道。



书房正中放了一张巨大的柚木办公桌,对面的墙上搁满书,还挂着三台三菱电视显示器,每一个都调到竞争对手的频道。他父亲晚上在这儿的时候,每个电视机都会静音播放各个频道里黄金时段的节目。



窗帘全拉下来了,杰克不得不打开台灯才看得见。光是在书房里就让他觉得紧张,即使他穿着球鞋。假如他父亲醒了进来了(这有可能;无论睡得多晚、喝得多醉,艾默·钱伯斯总是睡得很浅、起得很早),他肯定会大发雷霆。至少这会加大杰克想不留痕迹出走的难度。他越早离开这儿,就越会觉得安心。



写字台上了锁,但是他父亲从未隐瞒保存钥匙的地方。杰克把手指伸进记事簿下面,钩出钥匙,然后打开第三层抽屉,摸过上面的文件,最后碰到冷冰冰的金属。



大厅里的地板突然噼啪响了一声,他立刻僵住。过了几秒钟,噼啪声没有再响起,此时杰克抽出他父亲用来进行“家庭防卫”的武器——一把点四四口径的鲁格自动手枪。他父亲在刚买这把枪的时候,曾经非常骄傲地向杰克炫耀——那是两年以前了。他的妻子紧张地哀求他在伤着人之前把枪收好,他却完全当做耳边风。



杰克找到手枪一侧的按钮,卸下了子弹夹。子弹夹咔嗒一声落在他的手上,在安静的房间里听上去仿佛一阵巨响,吓得他紧张地再次朝门张望一下后才把注意力调转回到子弹夹上。子弹已经上满枪膛,他慢慢地将弹夹重新装回手枪,然后又卸了下来。在上锁的抽屉里保存一把上满子弹的手枪是一回事,但在纽约市内带着这把枪就是另一回事了。



地板又噼啪一响。杰克恨不得立刻离开这里。



他从包里拿出一件衬衫,在他父亲的写字台上摊开,包裹住子弹夹和点四四手枪的零件盒然后卷起来。他把衬衫重新放回书包,书包扣扣紧以防发出声响。正要离开时,他的视线落在了他父亲文件盒旁的一沓信纸上。他父亲平时常戴的雷朋太阳镜折叠着放在上面。他抽出一张纸,想了一会儿,又拿起太阳镜塞进胸前的口袋。然后他抽出笔架上的细金笔,在信头下面写下亲爱的爸爸妈妈几个字。



他停下笔,皱着眉头盯着这个称呼。下面该写些什么呢?他必须说什么?说他爱他们?这是事实,但是这还不够——在这个中心事实的周围粘附着太多令人不愉快的其它事件,就像一团线上面扎着许多钢针。说他会想念他们?他不知道这是否是真话,好像有点儿恐怖。说他希望他们会想念他?



蓦地,他悟出真正问题之所在。如果他只是打算今天出去一下,他肯定能写点儿什么。但是他几乎肯定地感觉并非仅仅今天,或者这个礼拜、这个月、这个夏天。他觉得如果现在他走出家门,将永远不再回来。



他差点儿就把纸揉成一团,但又改变了主意。他写道:请好好照顾你们自己。爱你们的,J。这句话可算不上有力,但起码还能算一句话。



好了。现在别再考验你的运气,赶快离开这儿吧!



他听从心里的声音。



整间屋子死一般寂静。他蹑手蹑脚地穿过起居室,惟一传人耳中的是他父母的呼吸声:他母亲发出微弱的鼾声,而他父亲的鼻音更重,每吸进一口气都会挤出一阵尖细的哨声。他快靠近走廊时,冰箱突然轰地一响,吓了他一大跳,心开始怦怦狂跳。然后他走到大门,尽可能不弄出一点儿声音地打开门锁,走出门,最后在身后把门轻轻关好。



当门关上的那一刻,他感觉仿佛有一块石头从心头滚落,与此同时一股强烈的期待感袭上心头。他不知道前方等待他的是什么,他也有理由相信前方危机四伏,但是他只有十一岁——太年轻而无法否认蓦然满溢心口的那种新奇与兴奋。前面就是一条高速公路——一直通向未知的远方,而假如他够聪明……或者他够幸运,他将会揭开许多秘密。晨曦初降时他离开了家,在前方等待着他的是伟大的探险。



如果我坚持下去,一心一意,我一定会看见玫瑰,他边按电梯按钮边暗自鼓劲。我知道这一点……而且我也会看见他。



这样的想法让他感到极度渴望,这渴望强烈得几乎变成了狂喜。



三分钟以后,他走出了他迄今为止一直生活的公寓。他停了一下以后向左拐弯。这样的选择感觉并不偶然,而且的确也是。他正向东南方走去,沿着光束的路径,又重新踏上先前被打断的旅程,向黑暗塔进发。



7



埃蒂给了罗兰那把未完成的钥匙之后两天,三个旅行者——又热又累,浑身大汗——艰难地穿过一片矮生灌木和倒地枯木错综交杂的树林。在两旁密密匝匝互相交织的枯木下,他们第一次发现两条一前一后的小径。埃蒂仔细研究了一会儿,得出结论它们实际上是被遗弃很久的公路。灌木和矮树像芒刺一般乱糟糟长在公路两旁,遮住了路面。两条小径虽然杂草丛生,但仍旧可以辨认出的确是以前的车辙,任何一条的宽度都足够让苏珊娜的轮椅通过。



“哈利路亚!”埃蒂大叫。“我们应该喝一杯庆祝一下!”



罗兰表示同意,解下围在腰问的皮革水袋。他先把水袋递给坐在他背上马鞍里的苏珊娜。埃蒂的钥匙用皮绳拴住,挂在罗兰的脖子上,在衬衫下随着他的动作滑动。苏珊娜接过水袋,喝了一大口水,然后递给了埃蒂。他喝完水后开始展开她的轮椅。他现在都有些痛恨这个笨重顽固的装置了,它就像铁锚一样总在阻挠他们前进。除了一两条轮辐断了以外,轮椅状况还不错。埃蒂曾经想过把这鬼东西扔掉,但现在看来它可能还能派上些用场……至少暂时可以。



埃蒂帮苏珊娜离开马鞍,在轮椅上坐好。她手掌抵住腰部,伸了个懒腰,高兴地做了个鬼脸。埃蒂和罗兰都听见她舒展身体时脊椎发出轻微的噼啪声。



前方,一头看起来像浣熊与旱獭杂交的动物大摇大摆地穿过树林。它盯着他们看了一会儿,镶着金色边框的眼睛瞪得滚圆,长着坚硬胡须的拱嘴咧了一下,仿佛在说哼!了不起!然后又慢悠悠地穿过公路,直至消失。埃蒂最后一眼看见了它的尾巴——又长又卷,就像长满毛的弹簧。



“那是什么,罗兰?”



“一头貉獭①『注:貉獭,billy…bumbler,斯蒂芬·金的生造词,在书中也以bumbler形式出现,是指一种浣熊、旱獭和达克斯猎狗杂交产生的动物。毛皮黑灰相间,眼睛四周长着金毛。它们会像狗那样摇尾巴,但要比犬类更聪明。在世界转换之前,每个领地的城堡里都养着一些貉獭,还可驯来牧羊。它们与人一起生活时,会鹦鹉学舌讲人话,但只有低级的语言能力。』。”



“能吃吗?”



罗兰摇摇头。“又硬又酸,我宁愿吃狗肉。”



“你吃过吗?”苏珊娜问。“我是说,狗肉?”



罗兰点点头,但是没有细说。埃蒂想起以前保罗·纽曼电影里的一句台词:对,女士——吃它们的肉,像它们一样生活。



小鸟在林问欢快地啁啾,公路上吹过一阵清风,埃蒂和苏珊娜同时感激地迎风仰起脸,然后两人对视一下,都笑了起来。埃蒂再次对她非常感谢——爱上一个人会很可怕,但也会很美好。



“这条路是什么人造的呢?”埃蒂问道。



“很久以前的人。”罗兰回答。



“那些造出之前我们找到的杯碟的人吗?”苏珊娜问。



“不——不是他们。这条路曾经是马车公路,我想,而且这么多年废弃不用它还没消失,肯定曾经是一条大路……也许就是那条大道。如果我们挖下去,可能会找到铺在地下的沙砾层,甚至还有排水系统。既然到了这里,我们就吃点儿东西吧。”



“吃东西!”埃蒂大叫。“赶紧上菜!佛罗伦萨鸡肉!玻利尼西亚烤虾!蘑菇清炖小牛肉,还有——”



苏珊娜用胳膊肘捣了捣埃蒂。“别闹了,白小伙儿。”



“当我的想像力喷涌而出时我总是控制不了自己。”埃蒂兴高采烈地回答。



罗兰把背包解下,盘腿坐下,然后用橄榄色的叶子包裹几块干肉当做午餐。埃蒂和苏珊娜都觉得这些叶子尝上去与菠菜相似,只是味道更浓。



埃蒂把苏珊娜向罗兰推过去,罗兰递给她三块被埃蒂戏称为“枪侠煎饼”的叶包肉。



埃蒂转过身,罗兰也递给他三块叶包肉——还有一样其它东西,那块雕刻了一半钥匙的白蜡断木。罗兰把钥匙从皮绳上解了下来,现在皮绳空荡荡地挂在他脖子上。



“嘿,你需要它,不是吗?”埃蒂问道。



“我脱下它声音就回来,但它们已经非常遥远,”罗兰回答。“我可以应付。事实上,即使戴着它我也能听见那些声音——仿佛对面山头有人在低声讲话。我想可能是因为钥匙还没全部完成。自从你把它给了我你就没再继续雕刻了。”



“呃……你戴着它,我不想……”



罗兰什么也没说,但是淡蓝色的眼睛耐心地盯着埃蒂,就像一名老师。



“好吧,”埃蒂说,“我只是害怕弄砸了。满意了吧?”



“根据你哥哥所说,你什么都会弄砸……难道不对吗?”苏珊娜插嘴问道。



“苏珊娜·迪恩,女心理医生。你这回失算了,甜心。”



苏珊娜对话语里的讽刺倒也不生气。她抬肘举起皮革水袋,像乡下人倾倒水罐似地大口喝起来。“可我说得没错,对不对?”



埃蒂发现那把弹弓他也没有完成——至少还没有——只好耸耸肩。



“你必须把它完成,”罗兰语调温和。“我想用上它的时机快到了。”



埃蒂刚想开口说点儿什么,又闭上嘴。口头说说总是容易,但是他们俩谁都不能真正明白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百分之七十、八十,甚至百分之九十八点五都不行。这次不行。如果他真的弄砸了,他不能只把木头扔掉然后若无其事地走开。其一是因为自打他开始雕刻这把钥匙他就再没看到过白蜡树。但是更加困扰他的是:如今的情况是要么一举成功,要么一败涂地。只要一个小地方出问题,这把钥匙就不能在需要时转动门锁。而且他对钥匙末端的弧度越来越紧张,因为这段弧度看上去简单,但是如果不是完全正确……



可是它现在这样也不能用;这点你很清楚。



他叹口气,盯着钥匙。是的,这点他很清楚。他必须努力完成。他对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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