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谈笑之间破大案-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最早意义上的血型仅指血红细胞表面抗原的四种类型(A、B、AB、O)。当今血型检验的系统已经大大扩展,譬如,设在伦敦的国际刑警组织实验室常规检验血液项目为13项,检验**项目为5项,因而排除嫌疑的比率明显增大。但是,各检验项目的联合排除率并不等于各项目独立排除率的简单相加,而是:P=1-1×(l-P1)(l-P2)……(l-Pn)。其中,P1、P2……Pn分别代表各独立血型系统的排除率,P为联合排除率。从理论上可以看出,尽管检验项目扩展,但最终不能达到同一认定的目的。而DNA检验技术,则解决了这个关键问题。
  法医物证的DNA检验技术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才开始研究和应用的,它借助了新兴的“分子生物学”和“遗传工程学”的理论与技术。早在19世纪60年代,奥地利遗传学家孟德尔在运用数学方法对植物遗传性状进行多年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孟德尔遗传定律,预言了遗传因子的存在。到20世纪40年代,美国学者艾弗里等人证明了遗传因子就是脱氧核糖核酸。
  离奇的抢劫婴儿事件
  2008年10月9日晚,细雨,湖北省南漳县著名三国风景区水镜庄前的蛮河堤下,两个蒙面黑影手持木棒冲进一间平房,向一对男女一阵棒击,血光飞迸中,男子被当场打死,女子重伤昏迷。两个黑影抱起哭叫不止的婴儿,很快消失在雨夜之中。
  这是一起目标明确的入室抢劫大案,抢劫的对象是不满4个月的女婴。
  雨夜血腥抢劫百日女婴
  南漳县水镜庄是三国时期司马徽(也称水镜先生)隐居地,1000多年前,司马徽因向刘备推荐诸葛亮而名扬千古,水镜庄也就成了世人仰慕的三国文化风景区。
  水镜庄前有一条蛮河,蜿蜒清冽的河水上,一座吊桥连接着南漳县城和水镜庄风景区,来这里的游客要经过由铁索和木板搭成的吊桥。吊桥的一端连着水镜庄风景区,一端连着蛮河大堤。
  2008年10月9日晚,水镜庄的蛮河堤下,发生了一起离奇的抢劫婴儿大案。
  当晚7时30分,连绵秋雨下个不停,一辆三轮摩托车悄然停在蛮河堤上,一高一矮两男子飞身下车,直冲堤下百米外的小平房。两男子手持木棒来到小平房前,迅速用蒙面塑料袋蒙住眉毛以下部位。
  “和尚在家吗?我有事想找你。”听到有人在喊门,被称为“和尚”的中年男主人开门刚伸出头来,矮个男子当头一棒敲下去,男主人大叫一声双手抱住头,矮个男子又接连几棒重重敲在男主人的头上,男主人血流满面倒在地上。此时,高个男子也持木棒向女主人的头上连击数下,直至女主人倒地昏迷。
  两个男子为了防止受害夫妻喊叫挣扎,连忙用封口胶带死死缠住受害夫妻的嘴。
  小平房里没有电灯,昏暗的烛光中,只有4个月大的女婴被击打声惊醒,嘤嘤哭叫起来。矮个男子借着烛光,一把将女婴抱起,用早已准备好的棉衣裹住,两人匆匆跑到蛮河堤上停放的三轮摩托车上,发动机骤然响起,红色的尾灯渐行渐远,不一会就消失在雨夜之中。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受害女主人从昏迷中醒来,她一摸,感觉自己头上满是鲜血,惊恐之中她撕掉了缠在嘴上的胶带。“和尚、和尚!”女主人连喊几声,也不见丈夫答应,她赶紧爬到丈夫面前,用手摸了摸丈夫的鼻子和嘴,这才发现丈夫已经死了。女主人站起身再看孩子,发现孩子也不见了,她号啕着奔出门外。女主人跑到百多米外的邻居家,拼命喊开了邻居的门,请求邻居报警:我家的男人被人打死了,姑娘也被别人抢走了!
  南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柴普军迅速率刑警赶赴现场,民警一边勘查现场,一边将女主人送到县医院抢救。
  侦查民警很快查明,被打死的男主人别号叫“王和尚”,42岁,在水镜庄风景区以算命为生;女主人叫王玲玲,20岁,被抢走的是他们刚满百天的女儿。
  因为案发时是夜晚,而且作案人带着塑料头套遮住面孔,受伤的王玲玲没有认出作案者的面目,这给案件侦破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民警在现场勘查中发现,受害人家中物品无翻动迹象,无财物被盗,只有小孩被抱走,刑警大队长贺茂宏和破案专班民警初步分析认为:此案是一起以抢小孩为目的的致人死亡的重大案件。
  那么,谁会选择在雨夜里打死打伤女婴父母,抢走女婴呢?
  全城悬赏追踪嫌疑人
  专班民警从死者王和尚和伤者王玲玲的社会关系入手,展开了广泛的摸排调查。同时打印张贴查找女婴通告5000份,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发动群众提供线索。数十名民警在南漳县城关和各乡镇展开几天大规模排查,先后走访了数千名群众,但案件一时毫无进展。
  很快,有群众向民警反映,王玲玲在与王和尚同居前,可能还与另外4个男子有过短时间的同居关系。
  那么,被抢走的女婴父亲会不会是另4个男子中的一人,会不会是其中的一个男子为了抢走属于自己的女儿而犯下这桩大案呢?民警排查后,从时间上排除了这4人的作案可能。
  2008年10月14日,有群众向民警反映,王和尚死后,在他附近卖玉石的未祖红也不知去向。民警迅速查出,未祖红,26岁,南漳县李庙镇人,无业,2008年7月以后在南漳县租房暂住,以卖玉石为生,其玉石摊与王和尚的算命摊相邻,两人十分熟悉。案发后,未祖红去向不明,未祖红因此成为这一案的重大嫌疑人。
  14日上午,有群众在南漳县长坪镇发现未祖红的踪迹,破案专班刑警迅速赶至长坪,将未祖红传唤到派出所询问。见到多名民警来抓他,未祖红吓得脸色苍白,很快交代了他伙同陈勇抢劫女婴的作案动机和经过。
  原来,未祖红到长坪镇是来找买女婴的人要钱的,他还没有拿到钱,就被民警戴上了手铐。根据未祖红的交代,民警当晚把已贩卖到他人手中的女婴解救回南漳县城。15日,未祖红的同伙陈勇也被民警抓获归案。
  未祖红虽生在农村,却好逸恶劳,2008年7月,他到河北一家铁矿打工,干了没有一个月,他因忍受不了矿上的苦力活,辞工回到南漳。回到老家后,他也不愿回乡下种地,就在水镜庄风景区的蛮河堤上摆摊卖玉糊口。
  在未祖红卖玉石的小摊旁,有一个算命摊,人们把那个算命的人叫王和尚。王和尚虽以算命糊口,却娶了一个20岁的年轻媳妇,这个年轻的媳妇在2008年8月还跟王和尚生了一个女孩,正是这个只有3个多月的女婴,让王和尚和年轻的媳妇撞上血光之灾。
  算命先生桃花运里埋凶讯
  王和尚是南漳县长坪镇人,5年前开始在水镜庄前摆摊算命。2007年上半年,王和尚回长坪老家玩了几天,从长坪镇坐车返回南漳县城时,在车上遇到一20岁女子,女子名叫王玲玲,两人相邻而坐,说话间,王和尚发觉王玲玲虽然年轻,却有明显的智障。
  到了南漳县城,王和尚下了车,王玲玲跟着王和尚到水镜庄玩了半天,又跟着王和尚来到蛮河堤下的小平房。王玲玲就这样成了王和尚的女人,虽然王玲玲有智障,但她能与人正常对话,只是语速慢,反应慢,记忆力很差。
  打了几十年光棍的王和尚也不在乎王玲玲的缺陷,两个苦命人就这样住在一起以夫妻相称。王和尚每天到蛮河堤上算命,总要带上王玲玲,害怕她不小心走失或是发生什么意外。
  2008年6月,王玲玲顺利产下一个女婴,做了爸爸的王和尚虽然欢喜,但缺乏经济来源的王和尚却越来越为一家三口的生活发愁。
  此时,不光是算命的王和尚为生计发愁,卖玉石的未祖红也为糊口发愁。
  总想发财的未祖红一直在寻找发财的门路。2008年9月的一天,未祖红听王和尚说“自己养不活孩子,有人想用3万元买我的孩子”。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未祖红好像一下子找到了发财的捷径,一个罪恶的计划迅速在他的心里升腾起来。
  孩子满月后,王和尚每天出摊依然把老婆孩子一起带到蛮河堤上。
  未祖红一双阴鸷的眼睛时常在女婴的身上扫来扫去,他的眼睛里看到的似乎不是女婴粉嫩的脸,而是齐整整的3万元钱。他要抢在别人买走这个女婴之前把女婴抢到手卖掉。
  有了这个想法,他就无心再摆小摊卖玉石了。为了确保抢来的女婴能卖出好价钱,未祖红开始到河南、宜城等地寻找买主。这时,未祖红的一个亲戚因不能生育而托一个云南人帮忙领养一个孩子,开价也是3万元。未祖红加紧了抢夺王和尚女儿的计划。
  法律空白下凶徒难逃重镣加身
  未祖红毕竟没有干过杀人越货的勾当,他感觉到一个人做这种事底气不足,2008年9月底的一天下午,他找到同乡陈勇。陈勇和未祖红同岁,2003年9月,陈勇在河南省登封市因抢夺罪被判刑1年。陈勇在南漳县城租房与一女子同居,因无经济来源,陈勇也希望能弄一笔钱维持基本生活。
  两人一拍即合,2008年10月9日,两人到商店买来木棒、封口胶带、蒙面塑料袋等作案工具,为了转运女婴方便,他们还买来了一辆三轮摩托车。
  当晚,两人成功抢走王和尚的女儿后,连夜开三轮摩托车把女婴转移至宜城市,他们知道抢女婴惹出大事了,想把女婴卖得越远越好。为了确保女婴在卖出之前不生病,不出问题,未祖红和陈勇还买来牛奶、尿布和几件儿童新衣,两人轮换着照顾抢来的女婴。
  10日上午,未祖红打电话联系宜城和河南的买主,对方都认为未祖红3万元的要价太高,生意没有谈成。未祖红为了尽快把女婴换成钱,他决定把这个女婴卖给他那个想领养孩子的亲戚。
  2008年10月11日,未祖红打电话约来了这个亲戚,亲戚也想领养这个女婴,可是价格却压得很低,只愿意出1。3万元,未祖红喊1。6万元没能成功,最后以1。3万元把女婴卖给这个亲戚。
  未祖红和同伙陈勇被抓获后,民警在办理两人拘留手续时却遇到了难题:未祖红和陈勇犯罪动因是入室抢劫女婴,在此过程中打死女婴的父亲,重伤女婴的母亲。按照通常的情况,应该以抢劫罪对两人报请刑事拘留。但《刑法》条文中,抢劫罪只对物而不对人,也就是说,只有在用暴力侵占抢劫他人财物时,才能定性为抢劫罪,而未祖红、陈勇抢劫的是人,不是财物,所以不能定性为抢劫罪。
  为此,南漳县公安局侦破专班负责人专门与南漳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民警和检察官共同认为:未祖红、陈勇的犯罪行为虽不能定性为涉嫌抢劫罪,但他们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致人死亡,还涉嫌贩卖人口,涉嫌故意伤害,这些行为都够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因此,可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
  10月15日,未祖红、陈勇在涉嫌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的法律文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随后,两副沉重的脚镣锁上了他们的双腿。
  在回监舍的路上,未祖红不觉扭头回望了一眼看守所大门外自由的天地,留恋之中,看守沉重大铁门咣当一声关上了,铁门里,未祖红黯然流下了两行热泪。
  



第一章 中秋之夜引发的话题
更新时间2012…11…28 11:25:39  字数:3343

 “另外一些侦探,他们既没有佩戴过警徽,也没有挂出过写有他们姓名的‘私家侦探’的招牌。他们是遍布全国各个城镇的普通男女……较之侦探技巧,他们受益更多的是爱打听的好奇心,驱使他们勇往直前的往往是他们的是非观而不是付费多少。他们不带枪,所以总因为过分自信而处在危险中。警察对他们采取屈尊俯就的态度,而罪犯也没有把他们看成是解决不了的麻烦。一旦交了差,他们又会回到平平淡淡的生活状态中……”
  斯蒂芬?赞米亚诺维奇《谋杀故事集》
  破案历来都是警方,或者小说家所塑造的半人半神的超级私家侦探的事情。下面要讲述的故事,却是一群普普通通的小人物,在谈笑之间,揭开了一桩令一百多名警察耗时半年多仍束手无策,头疼不已的连环凶案。
  第一章中秋之夜引发的话题
  写犯罪题材小说的人,常常热衷于讨论这样的话题:究竟是向读者抛出一具尸体,还是多具尸体?有人认为,一具尸体是谋杀,多具尸体就是屠杀了。我不打算制造屠杀,也不想渲染血腥和暴力,可是务必请亲爱的读者见谅,我不得不向你们抛出若干具尸体,因为我要向你们推出的,是一个关于连环凶杀案的侦破故事,而连环凶杀案的定义,就是一个人或一伙人连续犯下的多起凶杀案。美国FBI探员罗伯特????K?雷斯勒和犯罪专家RobertD?Keppel博士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提出,连环杀手是指在一段时间内作案(杀人)三次及三次以上的杀人凶手。
  犯罪小说家们另一个常常考虑的问题是:什么时候向读者抛出尸体最合适?一些人认为,在一开始就向读者抛出尸体,能够很快吸引读者的目光,取得作品的最佳效果。这点我也颇为认同,可是我不打算这样干,所以还请读者们拿出一点儿耐心。
  故事要从我父亲对于他一生中最难忘的往事的回忆讲起,而这场回忆,完全是由我所引起的。
  在所有的节日中,我最喜欢中秋节。
  在晴好的中秋之夜,当你举头仰望天空,看到那玉盘似的满月在墨蓝色的夜空的衬托之下,泛着银白色的光芒,一种宁静之感油然而生。玉盘上那深浅不一的影像,令人无限遐想。
  每到中秋之夜,我们家总要在入户花园的餐台桌上摆满各色卤味、熏鱼、凉拌菜、盐水芋艿、肥美的大闸蟹等食物,当然,一坛浸泡了梅子的加饭酒是少不了的。至于那最具中秋意义的食物----月饼,则因为在商家要表不要里的营销策略影响下,“已退化成为一块毫无特色、甜的腻人的面团”(我老妈的评语),而连续数年被我们家“封杀”了。
  那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