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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妖守则-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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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轻的如同差了翅膀一样,纵身一跃就跳上了一辆疾驰中的雷克萨斯,车子来不及鸣笛,我已经跃上了另一辆车。
这是一条四车道的马路,车辆川流不息的夜间,霓虹灯下我的身影引起了路人的尖叫。
“那个亚洲人,他疯了?”
“大概是拍功夫片吧,那个,你知道的,成龙,他一定也是个功夫影星。”
“可是我没有见到摄像头啊。”
……
再后面的对话我一句也没有听到,因为我人已经在三条街区之外的酒店房顶疾驰了。
蔡雅抱着婴儿奔跑着,她的笑声低沉而沙哑,带着一丝张扬的得意。
“I kno you ill。”她的声音就像大提琴一样,接近男人的声音,“It's in your blood。”
我知道她为何如此势在必得了,因为她知道嗜血已经变成了一种本能。
被愚弄的感觉让我忍不住愤怒,脚步加快,下嘴唇微微刺痛,我用舌头一扫,舔掉了腥甜的血液,虎牙似乎比起上一次更长更尖了。
我对于婴儿的血液气味,感到前所未有的饥饿感,哪怕是高中时打架伤筋动骨躺了一个月,行动不便时四天连一碗泡面都没能吃上,那时候的饥饿感也没有现在来的强烈。
这样下去,迟早我的变异会暴露,毕竟现在展一笑就知道了。虽然我的身体变得好用了,但是处境也变得危险了,我活了二十多年,还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能像汤姆克鲁斯或者布拉德皮特一样,变成个传说中的吸血鬼。
我咋没觉得自己变美型呢?什么忧郁异色瞳孔的美少年,什么生气的时候头发会变色,这些事情我身上都没有发生。
但是我的心境上,却越来越不像一个人类了。
隔了24小时不到,我对于血液的需求量变得越来越大了。
直觉告诉我,对方的速度比我快很多,但是刻意放慢了脚步。加上那个婴儿的哭声,我不难追上。
一路奔跑,我估计我们用的是十个博尔特都望尘莫及的速度一路从赌城的市区奔跑到了郊区的沙漠上。
一直到了荒无人烟的沙漠中心,蔡雅才停下脚步,她停下身,仍然用那种令人火冒三丈的眼神看我。
“又见面了,孩子。你喜欢我上次送你的见面礼吗?”
我反应过来了,此刻站在我面前的人,是蔡雅的身体,却是那个她所谓的主人的灵魂。
“你个老妖怪。”我点了一支烟,这是最后一根出国时就带着的玉溪,自言自语道,“娘的,被展一笑这个老小子坑了,早知道会染烟瘾,我当时疼死也不会抽那口土烟的。”
烟雾在空中袅娜散开,配着郊外静谧的夜晚,格外有种诡异的美感。
其实我的烟瘾并不重,只是觉得无话可说或者思考事情的时候,点一支烟,吞云吐雾时,可以看着自由散发各种形状的缭绕烟雾,适合发呆,仅此而已。
人的习惯是一种很微妙的事物。
来赌城之前,我只抽过展一笑给的土烟,还有玉溪黄鹤楼一类的烤烟,觉得自己一定抽不惯混合烟。到了这里之后发现从万宝路到寿百年等等一系列的混合烟,我也一样能习惯。
就像我一只以为自己是个人,但是突然变了个物种,我的身体很快就适应了。
可是,我实在没办法对一切都坦然接受,因为这个世界,比我原本所知的复杂许多,或许今天等着我的,是一个便利的身体,明天,就是人头落地的宿命。
“我很想和你当面聊聊,因此把你请来了这里。”蔡雅带着那种大提琴一般的嗓音缓缓说道,从容而不迫,这种镇定的优雅极其迷人。
蔡雅闭上了眼睛,然后十几秒之后,我感受到了空气的流动,眼前的景象并没有任何变化,只是当她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我从那双惊讶、艳羡、尊敬、微微有些后悔的眼睛里,读到了一个讯息:她又是她自己了。
“平凡,”蔡雅低头看着我的脚尖,“我是说……平凡先生,我很难以置信,你居然成了主人的同类。”
“是啊,遇到你就没什么好事,人家坑爹,你坑前男友,太够意思了。”我似笑非笑看了看她,心中有两分冷漠。
她的心思,我能够微妙的读取到,包括她惊讶的理由,是我还活着,而不是我变成了另一个物种。
或许当初,这个局早就已经定型了。
“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的,我没有……我对你和对主人,几乎是同样忠诚的。”她有些慌乱,眼睛不受控制微微转了几下,“哦对了,远离故土的你,是很虚弱的。除非……你尽快吃饭。”
说到这里,她解开了衣服的领口,无比娇弱的靠近我,“你要喝我的血吗?”
我看着她,发自内心的产生了一种厌弃感,这种刻意的柔弱和讨好,比起赤果果的劣根性,诸如贪婪和阴险更来得让我憎恶。
“比起你的血液,我更想要你怀里那个孩子。”说完之后,我自己都被自己微微惊吓到了一下,在我说出口的一瞬,是发自内心想要吸食那个孩子的血液的。
我可能,真的变成了一个丧失了人性的怪物。
虽然我不喜欢小孩子,但是如果我放任自己的身体和心性变化下去,迟早会彻底变成另一个人的。
这时,脚下的黄沙忽然间开始不断流动,如同沼泽要将我们吞噬。蔡雅眼神微微一变,轻轻呢喃道,“主人,您要现身了吗?”她小心翼翼护好了怀中的婴孩,退后几步。
“人类无论何时,都如此的有趣,包括正在转变的你。”如果说刚刚蔡雅发出的声音是古老的大提琴,那么此刻这个男人低沉的嗓音应该就是古典钢琴与爱尔兰风笛的结合体,悠扬、低沉、细致、优雅,胜过陈年的红酒。
我退后几步,向下陷的黄沙坑中望去。
一名高大的男子,穿着一件古老的法式宫廷礼服,从黄沙中优雅走出。他的皮肤白皙,双眼亮得几乎能反光,像是一双夜里的猫眼。唇角上扬,维持在一个不失礼节又略带嘲讽的弧度。
卷曲的金发束在脖子后,沾着少许黄沙,但丝毫不影响此人的风度。虽然同为男人,仍然让我不禁为他的风采折服。
“人类之所以沦为我们的食物,不是因为他们愚蠢,或是身体不够强大,而是因为他们喜欢隐藏自己的天性。但我们不同,我们释放天性。”
他走向我,笑意越发明显,“因此,我选择了你。”
………………………………
116 苏醒
蔡雅跪在黄沙里,双手将婴儿高举,“请主人用餐。”她战战兢兢的模样,倒有几分当初让我心动的女孩的模样。
可是如今看来,当时要么是我瞎我脑残,要么是当初的她曾经有过几分真心。
看穿一个人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我依稀听见了有人说我在装13,但其实是,真相总不那么美好。
用一个浅显的例子来举证:
好比你在吃宫保鸡丁,看起来酱汁浓郁色香味全,但是你眼前总是闪现着做成这道菜的鸡生前得了禽流感,被人无情宰杀,砍断的头颈里飙射着鲜血,而这只鸡还在满地扑棱,最后倒在地上抽搐着鸡爪。
而酱油则是用头发酿造成的奇怪调料,炒菜的油是厨房的抽油烟机里的废油、泔水过滤出来的地沟油。
配菜的米饭则是用漂白水漂白过的陈米,甚至上了一层白蜡。
看到这些,你还能吃得下去?
这就是真相令人作呕的原因。不是装13,装深沉,而是,事实它真的就总是那么不美好。
当我们刻意回避的时候,一切都可以被忽略。但是当它自动摆在你面前的时候,又另当别论了。
男人接过婴儿,赞赏的看了一眼。“这个孩子真的很漂亮,我最喜欢蓝眼睛的孩子,和我的一样。它的皮肤真的很嫩。”说完,他将孩子像一个椰子一样凑到嘴边。
尖锐的哭声持续了十几秒,然后那个孩子就永远没有了哭泣的资格。
即使在吃人的时候,他也维持这很优雅的风度,甚至没有一滴多余的血液流出来。
然而,我从小腹本能生起一股反胃感和罪恶感,甚至有一瞬丧失了嗜血的欲求。
上一秒那还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充满了希望,可爱又纯洁。可是现在,它没了血色,紫得像是微熟的茄子,而他曾经有着一双漂亮的蓝眼睛,透彻的像是海水。
我第一次感受到生命的份量。
纯洁无辜的生命,份量很重。
“孩子是无辜的,你太残忍了。”我都没想到自己会说出这么正义凛然的话,这哪儿是我的台词啊?
男人笑着,毫无留恋的把孩子丢给了蔡雅。
对,没错,他像丢垃圾一样,把那个孩子丢在了蔡雅的怀里。如果这个婴儿是垃圾的话,那么蔡雅无疑是个垃圾桶。
“上一次见到你这样的单纯孩子的时候,好像是在一白多年前了吧,那会儿的人类还没有现在那么令人……绝望。”他望着高悬天空的月亮,轻轻哼起了加州旅馆的旋律,甚至跳起了单人华尔兹。
“你真是很有闲情逸致,像这样杀掉一个无辜年幼的小婴儿,一定让你们这些强大的高级种族格外有成就感。”我看着他闭着眼睛在月光下的黄沙里独舞,有种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的感觉。
如果天上掉下来一样武器给我,无论是一把手枪还是一块板砖,我都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往他脑袋上招呼过去的。
但他似乎完全get不到我的嘲讽力,语气无比自然的对我说,“不,我从不因为杀生而感到自满,但这孩子的血液让我满足。新鲜无罪的人类血液,对人类而言,大概就是神户牛肉的感觉吧。”
我没有回答他,只是盯着那个逐渐僵硬的孩子彻底失去血色。
“总有一天,我也会让无辜的孩子变成那样吗?成为一个杀人之后毫无罪恶感的刽子手?”
如果我现在是吸血鬼了,那么,我迟早也会沦丧人性吗?
他读着我的表情,双手优雅一摊,“虽然现在在你看来,或许这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但或许在短短十几年后,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教育成为一个寡廉鲜耻背信弃义的小人。届时,你会觉得自己是对的。”
他自信的侃侃而谈,“你让他的生命停留在了最美好的时刻。圣洁的灵魂,或许还能得到神明的庇佑,而我作为被诅咒的族群,并不需要任何善良来粉饰。我喜欢享受、喜欢杀戮,并以此为荣。存在即合理。”
他做出一个拉小提琴的架势,闭上眼睛做出优雅的拉琴动作。“我难以置信,自己竟然会和你解释这么久,你不知道我有多么想念城堡里温暖的壁炉和优雅迷人的提琴。但我喜欢你,我要你做我的同类,所以才会花时间向你解释。”
我退后一步,“我不想做你的同类,我只想做我自己。我能变回去吗?”
“恐怕不能,先生。我们是从一而终的种族,和人类不一样。无论是遵从本能这一点,还是始终如一这一点,我们都更接近动物。好像狗永远忠诚,猫永远骄傲,而人类,永远充满了变数,你知道变数代表什么吗?”
他优雅地停下了脚步,“变数代表了背叛。好了,不要再争论了。另外,叫我弗拉德即可,我不喜欢同族的人称呼我的姓氏,你是我的家人和朋友,叫我弗拉德,或者则别斯。”
我心里一阵惊讶,一开始就猜到了他的来头不小,果然是那个传说中的刺穿伯爵。压着情绪摇摇头,“我不是你的家人和朋友,至少我不想是。”
“你不喜欢强大的血液?”他皱了皱眉,不太高兴,这才浮现起一股傲慢和自矜的神色,“多少人企图成为我们,拥有他们以为的永生和强大,你有点……不识好歹。不过,如果你和那些庸俗的人一样,我也不会看重你。”
说到这里,他又有些高兴,他喜怒无常,又毫无遮掩,某种程度来讲,像个孩子。
弗拉德。则别斯。德古拉不再看我,“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肆无顾忌的吃人,但如果你知道我的故事,比如我为什么会从这片黄沙里出现,而不是在我的城堡里迎接你这位家族新成员。你就不会这样想了,你之所以觉得难过,是因为你认为你是它的同类。”
他用的是它,而不是他。这一点让我更加难以接受,“我真不喜欢你这种高人一等的优越感。我们人类有一句话,你今天装过的逼,都会成为明天流的泪。”
………………………………
117 原罪
“你喜欢用粗鲁的言语去表达不满?有趣。”德古拉淡淡一笑,并不在意,轻轻拂去袖子上的灰尘,“但是迟早有一天你会知道,人类的劣根性有多么可怕,多么卑劣。我是不会错的,我从不犯错。”
“所以你们这个族群都是高贵冷艳的?我们人类就是卑鄙下等的?”我有点忍受不了他的傲慢,准备放弃这个对话,恨不得转身就走。
德古拉整理了一下衣襟,正色看着我,目光中有几分压迫感,“看来你接受事物的速度真的很慢,我需要再提醒你一次,如今的你,业已不是人类了。并且,没错,是的,人类就是下等的,因为他们与生俱来有罪。”
我很早以前看过一部布拉德皮特的电影,叫《七宗罪》,电影拍的老好看了,之后我还去上网搜了片名的含义,说人类有七大罪责,也叫七罪宗。
宗教定义为七宗罪是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色欲、暴食,但是显然我对面这个男人就很傲慢,难道说人类傲慢才是傲慢,别的物种傲慢就叫有个性?
“我知道,我知道,那什么《圣经》说的,我见都没见过的祖先亚当和他拿骨头造出来的老婆夏娃偷吃了个果子,然后全人类就有罪了,多新鲜,你说上帝是不是小气吧啦的?我告诉你我要有一果子树,给你吃了一个我肯定不怪你的。”我摆摆手,然后一屁股坐地上表示对这个愚蠢的说法极其抗议。
大半夜的我不远千里在异国他乡,和一个刚睡醒的几百岁老吸血鬼一起,讨论全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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