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穿越两界的倒爷-第1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呜呜……胡说!哥哥是爷们,纯的!能哭吗?呜呜……我这是在练习水系魔法。”



“哦,哥哥,这个水系魔法叫什么名字啊?”



“啊……这个叫做‘水漫金山’,很厉害的!好了,不说它了,自在啊,你泡在那个小水塘之前,身体有多大?”



“这么大。”她用手比划了一下。



从她的手势看来,那时候她还只是个婴儿,那是什么水塘,竟然淹不死人?我不禁问道:“自在,你还记得那个用魔法打你的精灵为什么生气吗?”



她歪着脑袋眨巴眨巴眼睛:“好像,他好像说什么‘你竟敢在生命泉水中洗澡!?’,对,就是这么说的。”



我汗!狂汗!



在别人为了一滴生命泉水疯狂时,这小丫头竟然在生命泉水中泡了至少十年!靠!不能比啊,什么叫人品坚挺?这就叫人品坚挺!太牛了,难怪怎么都打不死,小强,真正的小强!



嗯……不知她是不是跟补品唐僧一样,也许咬一口就能长生不老吧。



“哥哥,你怎么了?为什么你的眼睛冒绿光?舌头还伸那么长?”



我不禁老脸一红,心中这个惭愧啊,想什么呢!太混蛋了!



“没什么,哥哥在表演模仿秀,你见过夏天的狗什么样吧,哈哈,像吧。”



PS:感谢大家的大力支持!更新回报!



第十章 …  小强妹妹(下)



自在是个很乖的孩子,比较好哄。而且那个莫名其妙的“小智慧传承”让她知道了我的一切,所以没用我安慰她,她便懂事的主动表示,会乖乖的待在家里,等我从地球回来。



只是当我要走时,她眼神中流露着浓浓的不舍,当时我真想直接把她带回地球算了,我相信以父母的性格一定会接纳她的,这样自在就也有爸爸妈妈了。



唉,但这事不好解释啊,而且身份问题也不容易解决,地球可不同于异界,没有身份证明会很麻烦的,等等看吧。



说起来,对于自在回忆中的那个男人,也就是她的父亲,我怀疑他应该就是大陆上罕见的种族——血族。



血族的特征很像地球西方传说中的吸血鬼,同样靠吸食血液维生,同样会被阳光杀死,不过异界的血族没有靠“初拥”发展后裔的能力,也不会变成蝙蝠,而且血族的生育能力极差,所以种族人数很少。



血族在异界的地位比亡灵法师略强有限,他们这种独特的饮食习惯让各族讨厌,甚至是深恶痛绝,到了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地步,所幸血族的个体实力强大,平时又比较低调,这才未被亡族灭种。



说实话,我还真是佩服自在的妈妈,在这世界同血族谈恋爱可谓大逆不道,她的勇气非同一般啊。爱情啊,真应了那句老话,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



至于自在的体质特征,我想应该是混血和生命泉水造成的。



这些天我给自在买了不少礼物,地球人女孩子有的她有,地球人女孩子没有的她也有,从漂亮衣服到巨型布偶,从MP3到魔法首饰,从异界水果到地球巧克力……等等等等。



鉴于她对地球文明的浓厚兴趣,所以我偶尔也带她穿越于两界间,带她逛街买东西时,只要是她看上的东西,一个字,买!



其他的像什么电影院、游乐场、网吧之类,想玩什么玩什么。务必要让她成长的幸福快乐!我是独生子,小时候就老是向神仙祈祷,希望能赐予个弟弟妹妹给我,现在愿望成真了,要说第一次当哥的感觉,嘿嘿,真好!



而另一位还在龙蛋里的小家伙则让我比较头疼,无他,孵化龙蛋的技术含量忒高,根本无从下手,反正我连逛了几个城市的图书馆,任何相关的资料都没找到。



我又不敢逢人就打听龙蛋怎么孵化,这可不是鸡蛋,让人知道我有龙蛋那还了得,怀璧其罪啊!



倒是布隆松给我出了个主意:“主人,我觉得您把龙蛋煮了吃掉比较划算,既可以提高实力又能享受美味,搞不好还有美容的作用……”结果这老小子被我扔进锅里煮了……



没法子,按照地球上的人工孵化法来吧,单腾出一间房间做孵化室,保持恒温。然后,我解开了金龙公主留下的魔法,没想到魔法刚刚驱除,周围的魔法元素便疯狂的向龙蛋涌去,我清晰的感觉到魔力在蛋内不断滋养着小生命的成长。



全自动产品!靠,早知道这么简单我还费什么事啊。



不过既然它需要的是魔力,闲着没事时,我会把身上的魔力全灌输到蛋里,谁让咱汇集魔力超速呢,早点出来吧小子。



同时为了让他出落的有出息,胎教自然少不了。我买了不少书籍,准备经常读给它听。



但我这人耐性不大,对着龙蛋读了没多久就烦了,布隆松这家伙毛遂自荐,接下了这个光荣的任务。嗯,精神可嘉,交给你了。



可等我转了一圈回来后,差点没把我气死,这该死的骷髅!它正津津有味的讲述做一个亡灵生物有什么好处呢……



我一把将布隆松的脑袋揪下来,对着窗户抬脚射门,进了!布隆松的无头身体慌慌张张的追脑袋去也。



算了,这活儿还是交给自在吧,正好也让她有点事做,不至于无聊。



第一天,自在:“从此公主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嗯,童话故事,不错,真善美有必要学习。



第二天,自在:“好厉害的降龙十八掌,郭大侠……”



嗯,武侠小说,好,侠义精神值得推广。



第三天,自在:“霞光万丈!××终于炼成了极品仙器,超级飞剑诞生了……”



这个……貌似YY小说看的有点早了吧,没关系,爱因斯坦说的好,比知识更重要的是想象力。



第四天,自在:“我的爱!赤裸裸!我的爱呀赤裸裸……”



“自在,你在干吗?”



自在狠扫了一下电吉他:“哥哥!摇滚乐真带劲!”



“呃……你继续。”就当早期音乐教育吧,没啥。



第五天,这是什么声音?好像是在放DVD:“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妖一旦有了人性,便不再是妖,是人妖……”



汗……



唉,不管了,爱怎么着怎么着吧,天知道能孵出个什么东西出来……



现阶段我一直忙着在三座城市开店,总共开了八家店铺,重点自然是勇士城,这里的佣兵最多嘛。店面好说,有钱就买的到,而我的炼金师、魔法师双重头衔让营业手续办理的很顺利。



关键问题是店员,一来我没有管理经验,二来我没时间看店。所以弄几个专业人士当店长成了我的当务之急。普通店员倒是很好招,可店长却一直没有合适的。



因此手电筒专卖店一直拖着没开张。



而此时,本月最后一次的电子表拍卖在罗纳尔多城举行了,令我没想到的是,管理人才的问题竟在拍卖场解决了。



PS:一个YY步伐迈的很大的架空历史,一个为了女儿横行无忌的父亲,一个自认为精彩的故事,尽在俺的新书《我的逆天老爸》。



第十一章 …  手电筒脱销(上)



这次拍卖的声势更加火爆,之前两次拍卖的造势宣传起了很大作用,仅仅一周时间,各国权贵已被电子表的魅力勾走了三魂七魄,准确的说,是被虚荣心闹腾的。



要知道,贵族生活的主要基调就是炫耀,而在这一点上,香草帝国的贵族尤胜一筹,这段时间不够他们显摆的了,戴着电子表频频亮相于各种社交场所,男士拢头发的动作明显频率增加,而女士则总用那只戴着电子表的手掩口轻笑,交谈的话题还经常往电子表上引,即便是在讨论八竿子都扯不上的话题。



这不是呛火儿么!都是豪门贵族,谁受得了这个啊,挑衅!赤裸裸的挑衅!



结果就是……本帅哥大发横财!



竞价时的情形用疯狂已不足以形容了,四个字,惊心动魄!



到最后一块电子表拍卖结束时,本次的总收益竟然高达两千三百五十四万!跟这一比,什么倒卖毒品的、走私军火的、卖化妆品的、搞电脑系统的……统统靠边站!



唉,异界的教育工作有待提高哩,攀比心理要不得啊……不过,吼吼!我喜欢!



鉴于贵族们对电子表早就瘪足了劲,所以拍卖行把电子表做为第一个项目,这样一来,我便也想体验一下竞价的乐趣,看看有什么好东西,咱也砸钱爽一把。



接下来的各种拍品由低到高逐渐递增等级,但让我感兴趣的东西还没出现,直到一只大铁笼升上舞台。



铁笼里是一种我企盼已久的宠物——狗。



这只狗太帅了,浑身的毛色雪白,如同丝绸般泛着光泽,脸形威武,双目炯炯,身材矫健,有力的四肢配上流线型的身躯,让人感受的到它的力量与速度多么与众不同!



老妈一向反对在家里养猫养狗的,嘿嘿,没关系,我在异界养。好狗啊!我要了!



这时主持人介绍道:“这只魔兽是一只七级魔兽——风暴雪狼!”



汗……丢人哪!连狼和狗都没分清,还好没被人发现。



不过无所谓,这只狼帅的掉渣,酷的冒泡,我要定了!反正有魔法契约,养条狼也不赖,大不了我当狗养就是了。



听主持人的介绍,这只风暴雪狼可了不得啊,能够施放风系、冰雪系两系魔法,物理攻击也达到了王级水准,而最最厉害的还是它的速度,在高速类陆地生物中,它绝对可以排在前十位!



如此强悍的魔宠绝对值得拥有,但是,我有点心虚了,要知道与魔兽签订契约并不容易,魔兽也是有尊严的,除非你能降服它,否则即使再有钱也没用。



不过还有另外两种情况可以签订契约,第一就是魔兽跟你比较投缘,对于你的实力并不在乎,但这基本上取决于人品问题或者它脑袋进水,像金龙公主那种情况太罕见了。



第二是你能捉到幼年魔兽,这个时候比较容易收服。



竞价已经开始了。不管了,买了再说!收不了我做善事放生不行啊!



“一百二十万!”



“一百三十万!”



我举起了示牌:“三百万!”



“三百二十万!”



靠!还有人争,我再次扬起示牌:“五百万!”



又有人报价:“六百万!”



头一次玩竞价就这么不给面子!我火大发了:“一千万!”



这回倒是没人呛火了,不过今晚的收益去了近一半,拍卖竞价的感觉还真是……刺激啊!一千万金币相当于一百亿人民币啊!哇呜,喊几次就没了,呵呵,不知啥时候才能在地球上也这么挥金如土啊。赚钱尚未结束,倒爷仍需努力!



事实上,七级魔兽风暴雪狼我买贵了,虽然它实力强劲,但作为魔宠它显得有些鸡肋,人们最喜欢的是飞行类魔宠,在接下来的拍卖中就可以看的出来,一只七级魔兽黄金狮鹫竟然卖了近两千万。



而收服魔宠最忌讳的就是速度快,速度快对魔兽来说是好事,可对于想收服它的人就是闹心了,本身狼的性格就极其桀骜不驯,再加上它超快的速度,想凭借实力让其服气太难了,即便有这个实力,那人家还要七级魔兽干吗,弄个八级、九级的不是更拉风。



原本能卖个三百万就算高价了,我怀疑自己可能被“托儿”给耍了,唉,还是嫩了点。不过也没什么,咱是暴发户!



参加了三次拍卖会,最高级的魔兽也就七级,看来这是道坎儿。估计不是抓不到,就是自己留下了。



魔兽拍卖结束后,接着就是“卖人”了。



作为地球人,我对于“奴隶”很反感,但我也没办法。存在便有其道理,奴隶制是时代的产物,想让它消亡并不是简单的改朝换代可以做到的,只有当这种制度不适应时代需求了,自然就会被淘汰掉。什么是时代需求?大多数人的需求就是时代的需求,否则管你权利有多大,犯了众怒规矩就得改。



异界的奴隶制跟地球曾经的奴隶制也有所不同,这里的平民百姓成为奴隶的概率很小,即使是成为亡国之人。被奴隶贩子看上眼也要有条件的,比如说美女,比如说高手,没点特长想当奴隶人家还不要你呢,奇怪的世界啊。



各族美女走马灯似的轮番上场,看的我这个眼花啊,可也就是看看,拯救她们我可没那能力,我就是再有钱,也不可能把所有的奴隶都买断吧。想保护自己只有靠实力,要不然只能沦为玩物。比方说精灵美女,虽然艳名冠天下,但你看哪个拍卖行敢卖精灵美女,又有哪个佣兵团敢抓精灵美女,除非是活腻歪了!



虽说入乡随俗,但眼睁睁瞧着这些绝色尤物即将凋谢,心中还是有些堵的慌,罢罢罢,买几个是几个,谁让我碰上了呢。



结果我这一通狂砸,金币飞啊飞啊……



呵呵,一千多万换了三十多个大美人,口袋又干净了,钱哪,来得快去得更快。没办法,谁让咱是个大好淫呢。



第十一章 …  手电筒脱销(中)



看着眼前这些如花似玉的妖娆尤物,何其壮观啊!感觉有点像在做梦,坚决不能晕菜,挺住!



“主人。”有十几个美女不约而同的莺声燕语道,尽管语气中透着无奈,但是我,没挺住……



鼻血喷了,井喷!



没事!俺会治疗魔法,“圣光佑护!”还喷!?再来!如此反复十几遍后,血总算止住了。笑什么笑!把你扔三十多个大美人身边试试,身为一个纯情处男,我容易么我,自制力比柳下惠也就差那么一点点……



“先生,现在可以给她们戴上奴隶项圈了吗?”拍卖行的服务人员提示道。



“啊?项圈?什么项圈?”我有些莫名其妙。



“是这样的,这个是为了防止奴隶逃跑或者伤害主人的工具,主要是给一些拥有攻击力的奴隶预备的,比如这个猫女,还有这个狐女,她们都属于相对危险的兽人,有了这个项圈,她们的力量会被大大削弱,跟普通的女人没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