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穿入聊斋-第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正文 第十八章:恶人

(晚上12点还有一章,请多多支持!)

听到那磨牙般的声音,陈剑臣汗毛倒竖:莫不是王复已经被山魈吃了吧……

庆云道长却不由分说,信手一拈,手指间夹住一张半尺长短的道符:“天地无极,神雷借法,敕!”

一扬手,道符一个飘忽,倏尔钻进了王复的书房中。

蓬!

几乎同时,房内传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吼叫;随即那山魈现出原形,一头撞出门来,把房门撞得稀巴烂。

看见庭院中站立的庆云,山魈神情凄惶,嗷嗷哀叫着很是畏惧,掉头就想找路逃遁。

“哪里走!”

庆云叱喝,手中骤然又多了三张道符,往桃木剑上一拍,口中念念有词,粘贴在桃木剑上的三道符骤然焚烧起来,火焰猎猎——

“疾!”

嗖嗖嗖,道符飞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打在山魈身上。

砰砰砰!

三朵火花激射,一股烧焦了的恶臭味随之散发出来。

山魈喉咙里发出嗬嗬然的惨叫,在地上痛苦地滚动着,但只滚了片刻,便被符火焚为一堆灰烬,风来一吹,消失于天地间。

——整个除妖过程,一如想象中那么干净利索,不费周折。

纵然如此,陈剑臣依然大开眼界。庆云驱符的技术真是出神入化,非常娴熟,而他身上的道符仿佛取之不尽,且各有用途,威力奇大。

如果……

除掉山魈,庆云拿回竹竿招牌,很干脆地道:“此事已了,贫道告辞。”

他告辞的意思就是越墙而走,不和王家的人告别——至于收取酬劳之类,庆云哪里看在眼里?真正的修士从来都是视金钱如粪土的,倒不是说他们不用钱,而是当他们要用钱的时候,足有一百种方法可以拿到,何须去靠着去做苦力赚取?

修士,修的就是逍遥,俗世规矩,不加于身。

陈剑臣道:“道长,你的这些符可否送一副给我?”这时不提出要求,就难寻机会了。

庆云呵呵一笑:“公子非道中人,不具法力,这些道符却无法驱使……嗯,我这里有护身符一道,遇到邪魅之时倒可以发光预警,且送给你吧。不过此符仅能报警一次,完后将化为灰灰。”

说着,递过一枚折叠成三角形的桔黄色道符。

陈剑臣接过,立刻贴身放好——虽然无法驱符,但有这么一道护身符在身,也算是一道保险了,只可惜依然是一件一次性消耗品。

庆云展开缩地成寸的手段,倏然而去。

这一走,却不知他日是否还有相见的机会了……

陈剑臣倒有些不舍,他对庆云的印象相当不错,这个道士,甚至可以说是他的一位指路明师,让他更清楚地认识到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

“留仙,留仙你终于来救我了……”

有气无力的声音从书房传来,却是一个骨廋如柴的人儿在地上爬着,很吃力地爬了出来,看见陈剑臣,立刻激动地叫起来。

若不是声音熟悉,陈剑臣根本认不出他就是王复——他竟然没死,只是差点被吸成了个人干。

“拂台兄,你怎么变成如斯模样了?”

陈剑臣故作惊讶状。

王复抱着陈剑臣的小腿,嚎啕大哭,哭得哪一个叫肝肠寸断,死去活来:“留仙,你不知道,愚兄苦也……呜呜呜……愚兄昨晚被那妖孽糟蹋了一晚上呀!**,真是**,一刻钟都不肯让我休息!呜呜呜……”

一边说,眼泪鼻涕哗啦啦地留下来,混合在一块,再加上一副形容枯槁的身体,真是见者伤心,闻者落泪。

陈剑臣倍感唏嘘——祸福无门,惟人自召。这,或者就是对于王复好色的一个大大的惩戒吧。虽然,差点没把他惩戒死掉。

对于王复昨晚的悲惨遭遇,陈剑臣无心追问详情,不过也可以猜想出来,用个不太恰当的比喻说,就是王复被上百人轮了,而且对象个个都是彪形大汉的体格!

当下说道:“拂台兄,那妖孽已经被请来的道长高人出手除掉了,从此以后,你自可高枕无忧。”

“是吗?”

王复惊喜地差点要蹦起来,这一动作太大,太费力气,他本来就虚弱到了极点的身体根本承受不住,两眼一翻白,一下子晕了过去。瞧他的样子,大病一场逃不掉了。

陈剑臣摇头一叹,打开院门,把王大财主让进来。

王大财主一看见倒在地上的王复,立刻紧张地冲上前抱住,后来听陈剑臣解释才稍稍放心,仔细一看,宝贝儿子虽然晕迷不醒,但呼吸均匀,气色明显有所好转。

很快,王复的妻妾都哭喊着抢了进来,吩咐下人把王复小心翼翼抬出去安置。

王大财主惊魂稍定,问陈剑臣:“留仙,那道长高人呢?我要向他拜谢,酬以金银。”

陈剑臣回答:“那道长乃世外高人,除妖之后,已经走了,我留他不住。”

闻言,王大财主感叹不已。

因为这件事,王家上下闹得鸡飞狗跳,乱糟糟的,根本无心待客;而陈剑臣更无意久留,很快就告辞回家。

他来得迅速,归途却只能步行。

寒风呼啸,天色愈加阴沉,昏昏然,仿佛傍晚时分。

陈剑臣望了望天,脸色一紧,把身上的棉衣裹实了赶路。

如斯天寒地冻的天气,路上几无行人,很是冷僻。约莫走了两里路,前面路口终于迎来个人,身材高大,手里还拿着一壶酒在喝,以酒驱寒。

当两人相向越走越近,陈剑臣很快就认出了对方——阿三,竟是那天晚上被他一巴掌扇跑的泼皮阿三。

在两人擦肩而过之时,那阿三抬头扫了陈剑臣一眼,眼神有些异样。

陈剑臣却不理会,只顾走自己的路,但走着走着,他感觉不妥,微微回头一瞥,果不其然,那阿三掉回头,悄悄地跟在了后面,手里,似乎还拿着一柄刀刃。

“乘四下无人,要对我下手,报一巴之仇吗?”

陈剑臣嘴角微微一撅,露出一抹冷笑——在这个世界上,并非只有妖孽才会害人;有些时候,人害人更甚,更加防不胜防,故曰:小人似鬼;恶人猛于鬼!

正文 第十九章:白狐

(第二周冲榜开始,本周有了个裤衩推,虽然不怎么给力,但上周光身都冲上了前三,这一周,总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吧——当然,决定权都在你们手里,一个点击,一张票票,全都代表着对聊斋的支持和帮助,南朝鞠躬而谢——有支持,有动力,有更新!)

北风呼呼,忽而有白茫茫的雪花飘落——这一场雪,毕竟没有等到晚上便急不可待地飘落下来了。

雪花落在陈剑臣的脸上,冰冷冰冷的,但他的心,却更加冷。

“阿三,你敢冒犯于我,难道不怕枷号三十天么!”

陈剑臣霍然回首,剑眉一扬,一声叱喝,中气十足,仿佛凭空打了个霹雳——在天统王朝,秀才属于有功名在身的人,即使只处于特权阶层的最下层,但对于一般平民百姓而言都是高高在上的。而且朝廷有律法规定,平民冒犯秀才,要处于枷号三十天的刑罚。

所谓“枷号”,就是犯人戴着木枷,套住脖子,再套住双手,然后跪拜在官府衙门外示众。那套头的木枷往往重达三、四十斤,戴得久了,颈脖都会被套压得抬不起来。如果时间过长,甚至能活活把人给压死。

陈剑臣便依仗这一点,先给对方一记棒喝,看他会不会知难而退——

被他一喝,后面的阿三耸然站定,脸上神情变幻不定;须臾一咬牙,面相狰狞地道:“把你杀了,谁知道是我干的?”

这句话一出口,陈剑臣就知道此事再无回旋,凛然道:“好胆!”

阿三箭在弦上,却是不顾一切了,大吼一声,手中果然把持着一把半尺长的匕首,恶狠狠冲上来。

他这也是在酒意催发之下的恶向胆边生,要趁四下无人,把陈剑臣结果了,然后将其尸首拖到那边的森林里给虎狼吃掉,这样,谁都不知道是他干的。其一向为泼皮,有凶性,如今天赐良机,哪里肯放过?

见他冲来,陈剑臣沉着冷静,间不容发之际猛然闪避开来,然后反手一掌甩出。

啪!

不偏不倚,迅猛无比地一掌打在阿三的脸颊上。

噗!

阿三一个踉跄,眼冒金星,只觉得半边脸都麻木了。相比麻木的脸,他的内心却震惊得无以复加——陈剑臣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孱弱秀才吗?为何反应能如此迅猛敏捷,力道如此雄浑,竟如武夫!

陈剑臣却不再给他喘息的机会,一个箭步上前,飞脚踹出,正中阿三胸口——这一脚,犹是前世苦练多年的身子,都无法完成得如此漂亮!

阿三一声惨叫,手中匕首掉落在地,人则横飞出去摔到丈余远,只觉得喉咙一甜,一口鲜血喷出,溅在薄薄的雪上,触目惊心。

这一脚,把他的凶性都踢飞到九霄云外,挣扎着爬起来,磕头砰砰响:“陈相公饶命,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求相公饶命!”

陈剑臣冷哼一声,同时大感解气——记得很久以前,在另一个时空,他看过一则寓言故事,说的是某地有座庙,庙前有条水沟。这一天,有个人打这儿路过,看见水沟太宽不好走,于是就把庙里供拜的神像搬出来横在沟上,当作桥一般踩着,扬长而去。

后来又过来一个人,见状叹息说:“怎么能这样亵慢神灵呢!”连忙把神像扶起,虔诚地用衣袖仔细拂拭干净之后安放回庙里的神座上,再恭恭敬敬地叩拜一番才离开。

这人走后,庙里的小鬼对大王说:“岂有此理!要不要降祸惩罚那家伙?”

大王答:“当然要!就给后来的那家伙一些苦头吃罢。”

闻言小鬼很吃惊:“不是该惩罚前头那人吗?后头这人对您可是毕恭毕敬的!”

就听大王说:“前头那个是恶人,我们拿他有啥办法?收拾后头这个可容易多了。”

——由此得知,鬼神都欺软怕硬,更何况凡人?

陈剑臣急着要赶回家,倒无心揪阿三见官,相信这一次后,对方再不敢弄什么花招了,当下冷声道:“阿三,你好之为之。”

说完,拂袖而去。

等他走远,阿三才敢摸索着坐起来,只觉得胸口剧痛,不知骨头断了没,天寒地冻的,他额头居然在冒冷汗,暗叫倒霉:有言道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这陈大秀才倒好,直接拳脚相向,两招就把道理说得明明白白的了。

这还是秀才么?哎,自己惹不起他……

阿三吐一口带血的口水,但脑海里一个老大的疑问始终挥之不去:以前可从未听说陈剑臣具备武力的,难道其中有什么关窍……唉,不管了,反正日后躲得他远远的就是了,自己也是被猪油蒙了心肝,竟敢对他下手,何苦来着?

他晃了晃脑袋,正想离开,猛然听到身后有一阵粗急的喘气声传来,大感惊讶,回头一看,几乎要被吓得叫出声来——

原来不知什么时候,一匹乌光油亮的巨狼竟然无声无息地来到他身后三尺处。

这狼长得体型彪悍,毛皮漆黑如墨,耳朵长而尖,一双大眼凶光毕露,大嘴一裂,登时露出满口尖锐交错的獠牙。

“畜生,滚!”

阿三吃了一惊,急忙在地上抓起一小块石头扔过去,然后赶紧爬着去找掉落的匕首。

呜!

他丢出去的石头偏掉了,没打着黑狼一根毫毛,黑狼发出一声低吼,猛然飞扑上来,一下子把阿三扑倒。

阿三本来也算身强力壮,只是眼下有伤在身,手脚的力量以及敏捷度都大打折扣,被巨狼按捺住,竟然挣扎不脱,他心中惊惧交加,急忙大喊救命。然而此时陈剑臣早已走远,附近更无第二个人在,哪里还有人来搭救他?

噗!

慌乱之间,黑狼觅着一个破绽,一口咬在阿三的胸口处,尖牙入心,一股难以言喻的痛楚传来,阿三顿时失去了挣扎的力气,四肢发软,眼神渐渐涣散——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丧命于狼吻之下……

啊呜!

天空阴沉,白雪飘舞,但见那匹巨狼人立而起,仰天发出一声嗥叫,那森森的巨嘴上鲜血淋漓,十分可怖。

叫完,黑狼竟就这般用两只后肢立地,好像人一样甩开步子,迈步向前方走去——它走得方向,正是枫山;而在它身后,一具被开膛吃掉了心肝的尸首血流满地,一动不动地躺在哪儿,任由雪花覆盖下来。

此时的雪,下大了……

正文 第二十章:婴宁

夜深似海,万籁俱静,唯有雪花簌簌的飘落声,到了明天,定然会是一片银装素裹的白茫茫世界……

景阳村,一片漆黑,独得陈剑臣的书房处有一丝灯光微微地透出——和其他人不同,陈剑臣总是睡得比较晚,并且不惜灯油;每当这时候,别人都以为他还在挑灯苦读呢,但其实,他往往都只是在发呆而已。

今天晚上,他同样在发呆。

在过去几天,陈剑臣经历了堪称惊险荒诞的事情,让他几乎颠覆了对于整个异时空的认识,他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消化这一切——就说白天之时,面对企图谋害自己的阿三,陈剑臣就动了强烈的杀机,差点要下手将对方做掉,最后只是因为某些顾忌而放弃了。

其实自穿越来,随着时间推移,在言行举止上,他已慢慢消除了很多以前的习惯痕迹。这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人活着,就需要适应新的环境。

当然,陈剑臣的本心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譬如,他依然一如既往的厌恶八股文,读不进四书;在他看来,这个位面里所谓的圣贤书——四书里竭力鼓吹的道理思想,实在陈腐不堪: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为学……”

满篇都是类似的封建纲理伦常的生硬说教,不外乎就是想把天下的百姓都训成顺民罢了。

这不是真正的儒,或者说,不是陈剑臣心目中的儒,而是被阉割曲解了的!

是以,作为一个穿越者,他打心底里就有抵触;既有抵触,哪里还能读得进去?接受得了?

不过诸种逆反的想法念头,陈剑臣目前是不敢有丝毫透露的,只得深埋在心坎内。况且眼下对他而言,秀才功名的身份等若一张护身符,弃之不智。

但这始终不是长久之法,过年后学院开学,在学习期间,如果做不来那些死板僵硬臭烘烘的八股文,很容易就会露出马脚来——这个问题让人头疼,而屈起手指数日子,似乎为期不远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