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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大领主+番外-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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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诚实啊。”宋默指着自己的眼睛,眨了眨,“看我诚实的双眼。”

老约翰无奈的捂住额头,格里兰家的教育,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难道,这是被雷劈的后遗症?早知道,他就不该全额付给乔治诊金,那个庸医!神棍!

宋默不去管黯然神伤的老约翰,转头向地精们问道:“乔比斯,你们回来之前,注意过赛万斯那些轻骑兵的消息吗?”

几个地精摇摇头,很明显,他们光顾着偷东西了,压根没去注意这些被释放的俘虏们在做什么。

宋默叹了口气,算了,事先没和他们说清楚,是他的失误。别看这些地精挺聪明,可一旦干起活来,脑袋直接就是一根筋。

“不过……”乔比斯犹豫了一下,开口说道:“领主大人,我们在西北行省总督府的地下牢房里,看到了侏儒。”

“侏儒?”

“是的。”乔比斯点点头,继续说道:“有十几个,他们被关在那里很久了。”

侏儒吗?

宋默抱着手臂,手指敲了敲,据说侏儒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种族,也是过得最不如意的。矮人力大无穷,可以开山凿石,地精虽然名声不好,也能养活和保护自己,但侏儒不一样,他们的力气甚至比不上不满十岁的孩子,三个侏儒也没办法拉开一把强弓。在这个冷兵器称王的世界中,一旦和其他种族发生争执,只有等着挨宰的份。

这就迫使侏儒只能依附其他的种族生存,或者直接跑到大陆最隐秘的地方躲藏起来。但是依附其他种族就能过得很好了吗?显然不可能。

大部分侏儒都选择躲藏起来,几百年来,光明大陆上很少有侏儒现身。

被关在总督府地牢里的侏儒绝不可能是自己送上门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是被潘威抓起来的。

“乔比斯,那些侏儒和你说了什么吗?”

“没有。”乔比斯摇摇头,但能从他的脸上,看出他对这些侏儒的同情,“可他们过得很不好。比较起来,被领主大人您抓到的人类骑兵,简直就过着天堂一样的生活!”

天堂?

如果赛万斯等人听到地精这句话,不知会作何感想?比起这种天堂,或许他们更想下地狱。

“领主大人,不能想办法救救他们吗?”

宋默诧异的看向乔比斯,地精的同情心和他们的良心一样少得可怜,否则也不会到穷人家去偷粮食。能让乔比斯提出这样的请求,可见那些侏儒已经惨到一定份上了。

但是,要想救他们,谈何容易?

摸摸下巴,宋默对地精们说道:“这件事得让我想想,我会尽快给你们答复,无论救还是不救。”

“领主大人,您说真的?”

“当然。”宋默一抬下巴,“我以我的人格担保!”

人格?

强盗的人格……地精们开始担心了。

奥比王国西北行省总督府内,正阴云密布。

总督潘威的心情只能用糟糕来形容,谁的家被窃贼搬空之后,都不会有好心情。

除了宝石和金币,窃贼还洗劫了他的衣柜,连床单都卷走了两条!

光明神在上,这绝对是地精干的!

治安官站在潘威的面前,脸色青一阵白一阵,让他去抓地精?开什么玩笑,如果地精那么好抓,就不会是整个大陆最让人头疼的盗窃团伙了。

“总督阁下……”治安官试着想说些什么,可被潘威一瞪,就什么都说不出来了,总督的眼神实在是太吓人了。

潘威并不是存心和治安官过不去,心情糟糕是一方面,对一个男人来说,只穿着一条军裤坐在冰凉的椅子上,简直就是在受酷刑。

军裤追求的就是笔挺,要想笔挺,布料就一定要坚实,耐磨。

裁缝还在赶制衣物,总督大人目前只有这身军礼服能穿,于是,在摩擦力的作用下,总督大人悲剧了。

站在悲剧总督面前的治安官,就更加悲剧了。

就在治安官几乎要被潘威瞪得拔出佩剑抹脖子时,救星到了。

赛万斯要求觐见总督。

赛万斯没带回潘威想要的连发弓弩,并且声称根本没有这种武器。格里兰只有一种射速很快的单发弓弩,由于制作工艺复杂,成品数量也不多。

潘威开始并不相信,但所有从格里兰回来的轻骑兵,都异口同声这样说,连之前信誓旦旦的吉尔斯和他的骑兵们也改了口,这让潘威开始半信半疑,或许,真的没有连发弓弩?

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潘威总督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自然不会对赛万斯等人有什么好脸色。嘉奖别想了,不降职就万幸了。

赛万斯和骑兵们也根本不在乎,他们全都忙着凑钱去赎回自己的画像。对一个骑士来说,尊严和荣誉就是生命。一旦这些画像外流,后果不堪设想,到时,他们就算全身长满了嘴,也说不清楚。

回来之前,那个无耻的家伙还特地带他们去参观了摆放画像的房间,说了一句:“这些艺术品到底是会私藏还是开放展览,全都取决于金币的数量。”

骑士们还能做什么呢?

只能凑钱,尽量快的给那个领主送去。

赛万斯和吉尔斯最先把宋默要求的金币数量凑齐,派人快马加鞭,当天就赶往格里兰。之后两人碰头商量了一下,决定将投石器的事情告诉潘威,他们的确可以将投石器直接献给国王,但那样一来,就会和潘威交恶,有些划不来。

事实上,宋默提醒赛万斯将投石器献给国王,的确没安什么好心。如果西北行省的总督和骑兵队长交恶,那他的日子会更好过点,遗憾的是,赛万斯没上套。

“总督大人,我进来了。”

赛万斯走进了总督办公室,治安官擦着冷汗走了出来,站在门外,腿都有些软。当个政府公务员,却要时刻面临生命危险,他容易吗?

谁也不知道赛万斯到底和总督说了些什么,但当他离开总督府后,总督府的天空突然放晴了。治安官的小命,也算是保住了。

宋默收到赛万斯和吉尔斯送来的金币之后,笑眯了眼睛,一边数着金币,一边看着坐在自己对面,忐忑不安的男人,眼珠转了转,想起总督府地牢里的侏儒,有了主意。

“或许,还需要赛万斯队长,帮一个小忙……”

18、第十八章。。。

“十五个侏儒,买断。”

宋默站在领主府二楼的窗前,总觉得这笔生意自己做亏了。如果侏儒并不像地精们说的那么聪明,有用,他就把这些绿皮的一锅炖了。

觉得这笔生意吃亏的,不只是宋默。听完侍从转述的赛万斯,差点提着剑,组织队伍再杀去格里兰。

“无耻!强盗!”

侍从捏着帽子,缩着脖子,从没像此刻这般,希望自己能和墙壁融为一体,成为一个合格的布景板。

奈何队长大人发泄完怒火,转过头,森冷的看着他,问道:“带回来的东西,你没看过吧?”

“没有,我发誓!”侍从连忙举起右手,“我向光明神发誓,从格里兰领主将它交给我,到我将它送到您的面前,我绝对没有打开过!”

“希望你没有说谎。”

“我发誓,绝对没有!”

“很好,你先出去吧。”

房门关上后,赛万斯站在窗前,脸色晦暗不明。侍从并不知道,是格里兰领主无耻的要求救了他一命,如果不是赛万斯需要他继续传信,他已经去见光明神了。

不过,这也只是将他的死刑立刻执行,变成了缓刑而已。赛万斯是不会让知道自己和格里兰领主做了交易的人活在世上的。其他的骑士们,包括吉尔斯,也一样。

把救出侏儒的事情丢给赛万斯去伤脑筋,宋默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了其他的事情上。

整个领主府地下都被地精挖空了,为了让建造的地下城堡更加牢固,地精们每隔二十米,就立下一根三人合抱的石柱,地面和墙壁都铺设上类似于大理石的材料,屋顶绘上讲述格里兰家族光辉事迹的彩画,只不过,贫穷的格里兰家,实在没有什么英雄事迹能拿得出手,老地精们只能将格里兰领主带领领民们“英勇”抗税的事迹,画上去充数。

宋默对此有些不满。

“想象,难道不会想象吗?”宋默站在已经建成的大厅里,仰头看向几人高的穹顶,“屠龙啊,造反啊,抢劫啊,那么多可以歌颂的,你画这些干嘛?”

屠龙?谁敢把这个画在家里的屋顶上,不怕招龙惦记,一脚把你踩死?!

造反,可以勉强算作抵抗暴政的英雄事迹,奈何格里兰家除了抗税,代代“良民”。

抢劫,这个倒有现实的素材,可是这能当做光辉事迹对外展示吗?

“怎么,不愿意?”

“不!非常愿意!领主大人。”

在强盗面前,地精们只能屈服。反正也不是他们家,爱咋地就咋地吧。

不过地精们并不知道,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他们都将生活在自己建造的这座地下城堡中,时刻顶着“屠龙”和“抢劫”的屋顶过活。

建造地下城堡的大部分石料都是从矮人手里买来的。

矮人擅长挖矿和打造兵器,比起人见人厌的地精,和长期避世的侏儒,矮人在光明大陆上还是很受欢迎的。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一小部分矮人,还是精明的商人。

地精们经常和矮人打交道,他们偷来的大部分东西,都要换成粮食和其他的生活物品。精灵别想了,不用箭射他们就不错了。人类也不喜欢地精,每次看到地精都喊打喊杀的。地精要销赃,只能找矮人。

只不过,每次销赃的利润,矮人总是要占大头。他们的精明总是让地精咬牙切齿。不过在宋某人横空出世之后,地精的这种认知被彻底打破了。

地精村长曾经这样和宋默说:“地精们最不愿意做的事,就是和矮人中的商人打交道。可自从遇见了您,我们发现,这些矮人,其实已经很厚道了。所以,和他们做生意,您绝对不会吃亏的。”

足足三分钟,宋默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这个老绿皮是在讽刺他?还是在称赞他?

他就当这是称赞吧。如果不这么想,他会忍不住当场扭断这个老地精的脖子。

宋默认识的第一个矮人,是地精村长介绍给他的。这个叫罗德的大胡子矮人,身高只到宋默的腰间,身材粗壮有力,两条胳膊上肌肉隆起,脖子几乎和脑袋一样粗。穿着一身精钢打造的锁子甲,背后还背着一把比他高出一个头的斧子。

这是商人吗?

宋默看向老地精,眼神中充满了怀疑。

“领主大人,这是矮人的标准打扮。”老地精凑到宋默耳边,“毕竟他们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也不像人类商队那样有军队和护卫队保护。矮人喜欢自己行动,不愿意成群结队,就只能自己保护自己了。”

宋默点点头,的确,在每个国家都等同于黑户的矮人,要是武力值不高,不说经商,直接给人敲闷棍抓回去都有可能。

就像那群可怜的侏儒。

罗德是个很精明的矮人,常年行走在光明大陆,让他熟知人类贵族的那一套。他们和商人不同,更注重面子和虚伪的荣誉,只要几句赞美,他们就会掏出大量的金币,购买自己的商品。

虽然格里兰领主是出了名的穷光蛋,但这些地精说他有足够的金币购买自己的商品。罗德不会去想宋默的金币是哪里来的,对商人来说,有金币,就万事大吉。

没有东西,比金币更可爱了。

“尊敬的领主大人,您好!”罗德一边说,一边弯下腰,朝宋默伸出了手。

“你好。”宋默笑眯眯的和罗德打了招呼,无视了罗德举在半空中的手。站在他身后的老约翰咳嗽了一声,宋默的嘴角抽了抽。老约翰继续咳,宋默继续抽。老约翰咳得嗓子快出血了,宋默差点抽得颜面神经失调,最终还是屈服在了老约翰的淫威之下,伸出右手,“很高兴见到你,罗德。”

罗德托起宋默的手,轻轻吻了一下宋默的手背,宋默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立敬礼。去他的贵族礼仪,被真妹子亲是享受,被假妹子亲也可以忍受,可被一个大胡子的矮人亲……他只想化身奥特曼打扁眼前的小怪兽。

不成,这个小怪兽不能打,至少现在不能。

不能打,让他出点血,却是可以的……

宋默的笑容如春风拂面般温暖,矮人罗德不清楚状况,只以为宋默是个平易近人的领主,还觉得自己交了好运气。把罗德引荐给宋默的地精们,却已经可以预见到罗德的下场了。

格里兰的年轻领主,将为自信的矮人罗德,上一堂毕生难忘的课,课的名字就叫:论笑里藏刀和骗死人不偿命。

罗德在地精们“同情”的目光注视下,被宋默以谈笔大买卖的借口,骗进了小黑屋。

他是走着进去的,进门之前,还特地整了整自己的领子。一个小时后,宋默叫人来把他抬了出来。

躺在门板上的罗德,口吐白沫,浑身抽搐,一边吐白沫还一边口齿不清的念着:“不签,打死也不签……”

“把他抬去客房,千万别让他死了。”

宋默靠在门边,闲闲的咬着一根鹅毛笔。手里是一张关于买卖矿石的契约,按着罗德的手印。

老约翰狐疑的看了一眼宋默,宋默随手把契约递给老约翰,老约翰一目十行的看下来,只有一个感觉,签了这样一份契约,还只是口吐白沫,没直接一头碰死,矮人的抗打击能力不是一般的强。

好在宋默没想杀鸡取卵,赶尽杀绝,这笔生意做成,罗德还是能小赚一笔的,只是比起他担负的风险,这点利润,真的可以忽略不计了。

或许是因为在买卖上吃了大亏,罗德醒来之后,拎着斧子就要找宋默拼命。宋默刚吃完了晚餐,一边剔着牙,一边从桌子下边举起了一具弓弩,寒光闪闪的箭头顶到了罗德的鼻子上,咬着牙签,一脚踩在了椅子上,居高临下的看着罗德:“想在我面前撒野?你还欠点火候。麻溜的,赶紧带着契约去把我要的矿石弄来,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要是敢反悔,哼哼!”

宋默将弓弩又朝前比划了一下,“我就让你见识一下,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罗德手里的斧头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这特马地是贵族还是强盗?!

“生意做成,你就是贵族的朋友,敢违约,你就准备做强盗的肉票吧。”宋默收起了弓弩,坐回到椅子上,“你可以自己选。”

罗德:“……我选朋友。”

“很好,我的朋友,你是个聪明的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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