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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大领主+番外-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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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铸造这柄剑的矮人说道:“这柄剑是用魔界出产的矿石打造的。”

“魔界的矿石?”

“是的。”矮人抓了抓脸上的大胡子,笑着说道:“严格来说,这柄剑应该叫做魔剑。只有像您这样的人,才能使用。”

只有他这样的人,才能使用?

宋默举起剑,看着剑身上反射的寒光,这是在夸他吗?应该是夸他吧。这剑看起来就很值钱,如果只有他能用,就不担心有哪个不开眼的毛贼偷了。

事实上,宋默也是白担心,谁敢来偷一把魔剑,不要命了吗?

精灵在矮人之后抵达,依旧是白色独角兽拉着镶金嵌银的马车。让宋默吃惊的是,这一次,马车中竟然走下了几个美丽的精灵少女,她们捧着竖琴,一身雪白色或者淡绿色的长裙,浅金色的长发,在阳光下闪耀。

领队的艾兰走上前,和宋默互相问候之后说道:“这些美丽的姑娘,将在您的婚礼上献唱祝福之歌。作为庆贺您婚礼的礼物。”

“真是太感谢了。”宋默连忙让老约翰安排人带精灵去休息,这份礼物,就算是一国的国王,都得不到。

艾兰之后走下马车的是杰里斯和博德,之后是几个见过面的红森林精灵,他们都给宋默送上了结婚礼物。无一例外的,都是宝石。

宋默怀疑,精灵森林里是不是长了宝石树,摇一摇,就有宝石掉下来。

杰里斯收回了之前戴在宋默手腕上的藤蔓,将一株绿宝石一般的种子,送给了宋默。

“这是宝石藤的种子,你可以自己种植。”

种子静静的躺在铺着绒布的银质方盒中,如果杰里斯不说明,宋默或许会真的以为这是一颗绿色的宝石。

“杰里斯,谢谢。”

宋默收下了种子,看看变得空荡荡的手腕,奇怪的有些不舍。不过之前瑞斯几次因为这株藤蔓吃醋,杰里斯收回去,也好。

安置好精灵,宋默总算能松口气了。回到房间,瑞斯已经等在了那里,不过,在看到房间中的瑞斯之后,宋默愣住了。

瑞斯身着红色的长袍,腰间束着宝石的腰带,褐色的长发披散在身后,自鬓角挑出两缕,用金链绑在了脑后。金色的额环上垂落蓝色的水滴状宝石,就像他海蓝色的双眼。左耳上是一排三枚同样颜色的宝石耳扣,右耳上却是一枚血色的红宝石吊坠。

瑞斯慢慢的转过身,宽大的衣袖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摆动,妖艳的面孔上,眼角眉梢晕染开红色的胭脂,他就像是盛放在地狱河畔的彼岸花,美得让人窒息。

宋默呆呆的站在原地,一眨不眨的看着房间中的人,如果不是理智尚存,他会以为,眼前的一切,都是幻觉。

瑞斯微微侧过头,笑了。雪白的指尖轻轻点着红唇,“亲爱的,我美吗?”

宋默张开嘴,却发现,声音哽在了嗓子里。

眼前的人,何止是美,他甚至找不出一个恰当的形容词,来形容这仿佛梦幻般的一切。

瑞斯缓缓走上前,舒展宽大的长袖,将宋默搂进了怀里,低下头,轻轻吻在了宋默的额头,“亲爱的,这是你送给我的,我迫不及待的想穿给你看。”

宋默从乍然的惊艳中回过神来,看着眼前的瑞斯,“你穿这个,不觉得别扭?”

“不。”瑞斯蹭了蹭宋默的脸颊,“母亲还说,这件衣服太过保守,不够华丽。”

虾米?这还不够华丽?

瑞斯打了个响指,一件黑色的礼服凭空出现,在两人的面前展开,看着礼服上镶嵌着的金丝和宝石,高开叉和大V领,宋默不由得吞了一口口水,“这是,王妃准备的?”

“是的。母亲说,难得结一次婚,一切都要做到完美。”瑞斯又打了一个响指,礼服不见了,“不用担心,亲爱的,虽然母亲准备的我也喜欢,但我还是更喜欢你准备的。”

宋默低下头,闭上了眼睛,他之前还想着瑞斯穿上礼服后的别扭样子,现在才发现,自己傻冒烟了。

人类和魔族思维和行为,压根就不在一条水平线上。会有做娘的给儿子准备这样一件礼服吗?而瑞斯还觉得不错?

果然,魔族的心思你别猜……

159、第一百五十九章。。。

今天;对所有格里兰人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日子。

领主大人的婚礼;将在今天举行。

天还没亮;领地中就忙碌了起来。男人们将小臂粗细的木桩立在地精挖出的地洞中,添上土;压实。女人们将准备好的彩带和花朵缠绕装饰在木桩上,孩子们和地精一起;沿着这条彩带和鲜花簇拥的道路,铺了一条长长的红色地毯。地毯从领主府,一直延伸到了领主府前的礼台。穿过给众人划定观礼的区域;停在了地下城的入口。

婚礼的宣誓环节结束后,众人将进入地下城,在地下城堡里举办庆贺婚礼的晚宴。

地面上的人忙得连水都顾不上喝,地下城堡里的人,同样忙得脚打后脑勺。

在厨房帮工的学徒将食材一一准备好,为了领主大人的婚礼,领地中的汉子们又去了一次翡翠森林,共有十几头野猪,上百只野兔野鸡惨遭毒手。加上领地中圈养的动物,种植的蔬菜,厨娘和奇萨来的两个厨子,都可以大展身手。

矮人送来的麦酒和领地自酿的葡萄酒在宴会厅堆成了山。参加宴会的人很多,老约翰请示过宋默,宴会厅该怎么安排。

领主大人手一挥,不管好看不好看,至少,要让大家全都吃好,喝好。

“大块肉,大碗酒,才是王道!”

格里兰的宴会和贵族晚宴有很大不同,压根就不需要在乎贵族的条条框框,只要自己高兴就行了。

宋默既然下令,老约翰和众人自然遵从。于是,婚宴直接从舞会变成了一场吃喝大会,对此,没人提出反对意见。

“亲爱的。”瑞斯在婚礼前找到宋默,对他说道:“梅尔斯家族的成员和亲戚,也会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那好啊。”宋默问了一句:“大概有多少人?”

“三千六百八十七。”

“多少?”宋默掏掏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

“三千六百八十七。”

“你确定?”

“确定。”

“……”比起矮人,这才真的是拖家带口吃大户吧?话说,他们会给红包吗?

“这些只是直系亲属。在婚宴过后,梅尔斯家族也要举行庆祝活动,招待所有的亲戚和朋友。到时,需要你和我一起回魔界。”

“那倒没什么问题。”宋默摆摆手,事实上上,他早就想去魔界看看了,魔族举办的宴会,想必也挺有意思。不过,这么多的亲戚,还只是直系亲属……到底是梅尔斯家特殊还是所有魔族都这样?

“基本上,魔界七大亲王家族都差不多。”瑞斯将宋默拉到怀里,随着婚礼临近,他这些天总是笑眯眯的,让人看得心里发痒,“父亲将我们结婚的消息告知了祖父,也不知道我的祖父和曾祖他们会不会从土里爬出来,参加我们的婚宴。”

从土里……爬出来?

宋默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幕不太和谐的画面。虽说从梅尔斯亲王身上见证过这个魔界亲王家族的特性,但瑞斯这么说,还是让宋默忍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搓了搓胳膊,坚决把脑海里不太着调的画面都给咔嚓掉。

仔细想想,这些魔族的岁数不是成千,就是上万,几百岁的都不让出门,除非发生意外,每个家族的人几乎都是只增不减,也难怪只是直系亲属,就有几千人了。

参加婚礼的人一下增加了三千多,无论领主府前的观礼区域,还是地下城堡的宴会大厅,都要重新布置。

管家老约翰听到宋默说的话,也没抱怨什么,只是直接征用了领地中唯一的魔法师霍玛,单靠人力已经没办法在婚礼前把一切搞定了,干脆直接用魔法!

霍玛第一次这样使用魔法,不是杀人,也不是暗算谁,就是为了铺地毯立木桩摆桌子,桌子椅子不够用,来不及做,他还要按照管家老约翰说的样式和大小做出来。

有这样对魔法师的吗?魔法是这样使用的吗?

说出去,他的同行会笑掉大牙!

霍玛并不是个斤斤计较的人,奈何眼前这事,的确让他想不开。打个比方,让杀手去宰猪,至少也算职业范畴内,可让杀手去做木匠活……好吧,或许是他在学校里教书育人表现得太好了,以至于让所有的格里兰人都忘记了他的本职工作。

“霍玛,速度!”

听到老约翰的话,霍玛只能暂时将一肚子的牢骚丢到一边,举起法杖,继续做管家交代的长桌和长椅。

对一个魔法师来说,这工作,怎一个悲催了得。

在宋默的宏观调控,老约翰的实际指挥,所有格里兰人的精诚合作之下,婚礼的准备工作终于在太阳刚刚升起时,全部完成了!

整片领地都换了个样子,连养殖皮皮兽和其他动物的栅栏边,都被重新清理过,所有人都只有一个想法,务必让今天的婚礼尽善尽美。

领主府顶层阁楼上的钟,第一次被敲响,这口矮人铸造,一直被当做装饰品的铜钟,发出了悠远的响声,传出了很远,昭示着庆典即将开始。

众人开始往领主府前聚集,地精和侏儒同其他格里兰人站在一起,矮人精灵也身着正式礼服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前教会骑士团和留在格里兰的魔军负责婚礼的安保工作。按照两名金色骑士的想法,最好用斗气将整个礼台罩住,既美观又坚固。

老约翰倒是认真考虑了一下这个建议,毕竟,今天来参加婚礼的人员众多,除了受到邀请的,不乏和格里兰有生意往来的商队,谁知道里面是不是混有其他国家的探子?自从宋默的名字和地下商业城一起被整片大陆熟知,这种事情就不可避免。

宋默对艾尔特和博比斯的提议十分不干满,他只是结婚而已,又不像小胡子元首演讲,要冒着被刺杀的危险,乌龟壳什么的,坚决不能用!

提议被打回,两名很想表现一下的金色骑士没办法,只能亲自带着手下的骑士,将礼台团团围住保护起来,一旦出现任何状况,都可以及时反应。

婚礼当天,宋默天没亮就起身了,站在穿衣镜前,看着镜子里的黑发青年,单手覆在镜面上,突然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他就要结婚了,就要在这个世界,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属于自己的亲人了。

地球上的一切,似乎都已经离他远去,越来越远,很多记忆,都变得模糊,宋默想,是不是有一天,他会忘记地球上的一切,彻底成为一个光明大陆的贵族领主?

“亲爱的,在想什么?”

一身红妆的瑞斯突然出现在了宋默身后,比起上一次试穿礼服,他今天的穿着打扮更加华丽。红色的长袍上,另罩了一件金丝银线锁边绣花的外袍,宝石腰带上垂下绚丽的流苏,脸上的红色胭脂让他显得愈发妖艳,褐色的长发上点缀着各色宝石和珍珠,红宝石坠子从耳边垂落,映衬着雪白的肌肤,如梦似幻。

“亲爱的。”瑞斯站在宋默身后,双手搭在宋默的肩膀上,灵巧的手指,一颗一颗解开宋默睡衣的扣子,将准备好的礼服,一件一件穿在了他的身上。

和瑞斯一样,宋默的礼服也是大红色的。同样的华丽,炫目,只是穿在宋默身上,和穿在瑞斯身上,感觉上完全不一样。

黑色的眉眼,带着青年的俊秀与磨练出的干练坚毅,站在瑞斯身边,丝毫不会逊色半分。

宋默扯了扯衣襟,任由瑞斯用温热的毛巾擦拭着自己的面孔,他在起床之后已经梳洗过,可对于瑞斯的温柔,他并不想拒绝。

房间中的侍女都被无视掉了。从现在这一刻开始,瑞斯不愿意再让任何人的手,碰触到他的情人,伴侣,将陪伴他共度一生的人。

瑞斯的指尖擦过宋默的脸颊,佩戴在拇指上的权力之戒发出了耀眼的光。

宋默睁开双眼,静静的望着瑞斯,从来到这个世界至今,他终于有了归属感。

瑞斯牵起宋默的手,红唇落在宋默的手背上,指尖擦过宋默黑色的眉,勾画着他的眉峰,这个人,从今天开始,就将完全属于他了。

宋默没让瑞斯在自己的脸上涂胭脂,嘿嘿笑了两声,取出了早就准备好的红色盖头。考虑到从领主府到礼台还要走一段路,宋默干脆将红色盖头换成了一条长长的红纱,或许这也算得上是一种恶趣味。瑞斯只是笑笑,打了个响指,红色的纱像流水一般,从宋默的手中滑脱,飘上半空,又轻轻落下,遮住了瑞斯的眉眼,只露出他形状优美的下巴,和红色的唇。

宋默又一次看得呆住了,他开始怀疑,让瑞斯戴这个,似乎并不是个好主意。

“要不,你摘掉吧……”这特马地也太勾人了。如果不是他意志坚定,恐怕会立刻化身为狼,扑上去咬几口。

“不喜欢吗?”瑞斯微微侧过头,挑起宋默的下巴,“难道我不漂亮吗?”

“漂亮是漂亮。”宋默苦恼的搓了搓手指,“你干脆变成瑞丝得了。”

至少,姑娘漂亮理所当然,男人漂亮成这样,太特马地妖孽了。

瑞斯低下头,凑近了宋默,尽管有一层红遮掩,宋默依然能从那双海蓝色的眸子中,清晰看到自己的倒影。

“亲爱的,我不会变的。”

宋默愣住了,他总觉得,这句话还有另一层含义,可瑞斯却没给他细想的时间,直接握住宋默的手腕,推开门,走了出去。

“等等!”

“不能等。”瑞斯一边大步向前走,一边回过头,红纱随着他的动作在半空中飘起,像是一片红色的雾,让人过目难忘。

看着瑞斯脸上的笑,宋默的手再无力挣脱,只能随着他一步一步向领主府的大门走去。

当门开启的那一瞬间,欢呼声和雷鸣般的掌声在耳边响起,两人面前是红毯铺成的路,直通向礼台。管家老约翰一身黑色的礼服,站在一旁,看到宋默,单手覆在胸前,弯腰行礼,“领主大人,祝贺您!”

领主府的仆从和侍女站在老约翰的身后,一同向宋默行礼:“领主大人,祝贺您!”

随着他们的动作,所有的格里兰人,地精,侏儒,被他收留的矮人兄弟,以及萨比森人,奇萨人,还有教会骑士和修士们,以各自独有的礼仪,向宋默表达着他们的敬意,和对婚礼的祝福。

“领主大人,祝贺您!”

受邀参加婚礼的精灵们抛洒出了绿色的种子,绿色的细藤破土而出,刹那间,万紫千红在红毯铺就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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