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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大领主+番外-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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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已经打得不可开交的稻子和玉米,宋大领主悔得肠子都青了。他真傻,真的,早知道,就不该把大米种在玉米的隔壁!但他哪知道大米和玉米会打起来?土豆和玉米不是处得挺好的?

现在后悔也晚了,为今之计,只能是设法补救。地上已经扑了厚厚一层的米花,这可都是粮食,都是钱啊!

宋默立刻召集人手,扎了数十个大口袋,用铁丝弯成圈,绑在棍子上,“听我的命令,哪里打得最欢实,就用口袋去罩哪里,这些布都结实,大家身上的铠甲连重剑都砍不破,受伤的几率,很低!”

为了挽救他的粮食他的金币,宋大领主全身披挂,身先士卒,带领汉子们一起硬着脖子上了!

于是,三十多条从头顶武装到脚趾的汉子,扛起棍子,跟在领主身后,以大无畏的精神,奔赴战场!

夕阳为他们的背影染上悲壮的色彩,格里兰人在他们身后挥舞着手绢,流下了滚烫的热泪,映衬着漫天飞舞的稻子和玉米,发自肺腑的感叹一声:“这才是铁血真汉子,纯爷们!”

93、第九十三章。。。

“嘶!”

宋默对着镜子;伸手戳了戳嘴角的淤青;疼得直拧眉。被大米把嘴角给砸青了;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管家;统计出来了吗?”

“都在这里了,领主大人。”老约翰把记录每次收获量的册子交给宋默;担心的说道:“还是让哈洛德来给您看看吧?”

“不用,没那么娇贵。”宋默摆摆手;看清册子上的数字,只觉得嘴角又开始疼了。整整五亩稻田,二十亩玉米田;收获还不到预期的一半!

“管家,你确定这个数字正确吗?”

“我亲自带人统计的。”老约翰顿了顿,接着说道:“收获的稻谷和玉米都送进了仓库,那些堆在地上的东西怎么办?”

“那个啊,”宋默咧咧嘴,“让大家拿袋子都收起来,只收上面一层,沾到土的就不要了,留在地里当肥料吧。”

“收起来做什么?”

“吃啊。”宋默看了老约翰一眼,“说起来,米花很好吃的,沾点糖,或者沾点蜂蜜,平时当零嘴,饿了也能当点心。”说到这里,宋默突然一拍手,“我之前怎么没想到,乔比斯来信说店铺里的点心告罄,可以把这些米花给他送过去。”

“领主大人,您确定这东西好吃吗?”

“确定。不信你先去弄点来尝尝。”

宋默干脆站起身,也不管其他事情了,直接又奔去了稻田。

亏得自己种的是旱稻,要是水稻,这些米花都得打水漂。

看着那厚厚一层,云堆似的米花,宋默不顾嘴角的疼痛,亲自召集领民拿着干净的袋子,把米花收了起来。只收上面的三分之一,就已经有上千斤了。宋默拿起一块丢进嘴里,没有添加剂,纯天然食品,带着大米和玉米的醇香,就算没有糖,没有蜂蜜,味道依旧好得让他停不住嘴。

“大家都尝尝。”宋默让其余人把口袋扎紧,将自己收的半袋子打开,递到众人面前,“别愣着,尝尝,真的好吃。”

格里兰人对吃一向是情有独钟,听到宋默的话,三三两两的上前,你一把我一把将袋子里的米花分了,吃了第一口,紧接着就是第二口,吃完了手里的,还意犹未尽。

“好吃吧?”

宋默笑眯眯的收起了袋子,见食髓知味的领民们想把地上的米花全都收起来,连忙阻止道:“那些脏掉了,不要收了。大米和玉米可以再种,不愁没得吃。”

爆米花和玉米花也被送进了仓库,按照宋默的要求,做好防潮。另外分出了一部分,加上糖和蜂蜜做深加工,味道更是好上一筹。就连不太喜欢甜食的老约翰,也吃了不少。

“杰森,你带人将这些给乔比斯他们送去。告诉他,这种食物只有格里兰才能出产,定价方面,按照我信上写的,上下不能浮动太多,他知道该怎么做。”

“是。”

“另外再给加兰德和罗德送消息,几千斤,只靠咱们的几家店铺肯定不行,这个不耐保存,时间长了,口感会差很多。”

“遵命,领主大人。”

杰森领命,和二十个男人,赶着十多辆马车离开了。拉车的马,各个膘肥体壮,吃得油光水滑,一般的大型商队,也很难找出这么好的马来。

格里兰现在不缺劳动力也不缺马。之前从战场带回来的战马,加上从西北行省官员手里刮来的,再加上黑离开时留下的,满打满算,格里兰现在也有了三百多匹马。

之前宋默想用这些马组建自己的骑兵队伍,后来想想,觉得这想法不切实际。别的不说,只说骑术,就算自己的队伍有了马枪,还有马刀,依旧不是那些长年累月骑在马上的骑士的对手。

地盘够硬,装备齐全,奈何驾驶技术糟烂,悍马也只能开出QQ的速度,更不用说到公路上去飙一飙了,压根只有吃灰的份。

训练半吊子骑兵,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发展步兵。用热武器武装起来的步兵,绝对不必拿着长枪举着长剑的骑兵差。哈洛德训练出来的大兵,也证实了宋默这一决定的正确性。

步枪,手榴弹,迫击炮,重炮,搭配起来,骑兵冲上来只有被轰被突突的份。乔桑和莫斯比近期正在研究机关枪,马克沁的图纸已经交到了两个矮人手里,宋默相信,不出一个月,马克沁就能闪亮登场。有了这些,他完全可以在格里兰这一亩三分地当螃蟹,横着走了。就算是昂里斯的老胡里安,跑过来也只有挨揍的份。

至于黑炎那样的……宋默表示,不是一个级别的,暂时还打不到一块去。当然前提是这个大肚子龙别突发奇想的又来他领地耍流氓。不过他们现在是合作关系,这个可能性,应该很小。

不能用到军队里,那就只能用来发展民生。

有了骷髅和挖土机,不需要用马拉犁,就算宋默想这么干,也会被老约翰制止。身为一个贵族,竟然下令让战马去耕地?开什么国际玩笑!

不能用来耕田,那杀了吃肉?提议再度被管家否决。格里兰现在不缺肉食,宰掉战马加餐,纯粹是暴殄天物。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宋默干脆一拍桌子,“那你说怎么办吧,总不能白养着吧!”

“您可以组建一支商队。”

出乎预料,老约翰竟然给宋默提出了一个不错的建议。

“商队?”

“对。”老约翰将侏儒送来的账册放到桌子上,认真说道:“您需要一支商队,如果您打算和矮人长期合作下去的话。”

“我不太明白。”

老约翰深深看了宋默一眼,“您不是不明白,只是懒得去想。”

“……”宋默抓抓脑袋,他是这样吗?

“您将侏儒和地精送进店铺,只是做了预防。为了长期合作下去,您需要一支商队,规模不需要太大,但是必须保证一旦加兰德和罗德的商队出现问题,货物无法及时供应,您能立刻掌控大局。”

“你是说……”

“您是格里兰的领主,生意掌控在您的手里,就连昂里斯国王也无权插手。但是加兰德和罗德不一样,他们只是普通商人。矮人不像人类一样分成若干个国家,他们只有一个长老会。矮人都很注重族群的利益,您知道他们的族里会怎么看待这件事,会不会插手?”

“没那么严重吧?再说,矮人好像也不会做出这种事。”

“不管怎么样,防范一下,总是好的。更何况,”老约翰顿了顿,“您现在的生意只是起步阶段,可以预见,今后的生意会越做越大,遇到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组建一支属于您自己的商队,也是提前做好准备。”

“这样啊。”宋默摸了摸下巴,“的确有道理。”

老约翰的话,推翻了他原本的一些设想,却也给他指出了另一条路。可万一加兰德和罗德知道了他自己组建商队,会不会以为他想和他们拆伙?何况,组建一支商队,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许多关系要打通,各地的情况也要了解,或许比他现在同矮人商队合作还要麻烦。

“我不是鼓动您撇开矮人商队自己单干。”老约翰见宋默意动,却还有些犹豫,继续说道:“我只是希望您手里的筹码更多一些。”

“管家,我明白你的意思。你让我再仔细想一想。”

“领主大人……”

“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宋默顿了顿,笑着看向老约翰,说道:“如果要在这个世界选出一个我最信任的人,除了你,没有其他人。”或许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宋默的耳朵有些发红,“这可是我的真心话!”

老约翰听到宋默的话,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恍惚,很久以前,似乎也有人,和他说过这样的话。记忆深处,那个同样有着黑色头发与黑色眼睛的男人……

“管家?”宋默疑惑的看着老约翰,“你怎么了?”

“没什么。”老约翰弯了弯腰,“能得到您的信任,是作为一个管家,最高的荣耀。”

房间外,一身黑色长袍的瑞斯靠在墙边,听到室内偶尔传出的只言片语,手指轻轻敲在墙上,最信任的人吗?

轻笑一声,手指停了下来,眼中滑过一抹冷光。

果然,只有喜欢,还是不够的。

魔族的双眼深处燃起了红色的火焰,漂亮的脸庞染上使人窒息的浓艳。瑞斯梅尔斯从来不知道,他会只因为宋默的一句话,就产生杀人的冲动。

这就是,嫉妒?

缓缓合上双眼,他喜欢宋默格里兰,那么,这个人的所有,包括灵魂,都必须属于他!

正和老约翰商讨建立商队细节的宋默突然感到背后一冷,反射性的朝身后看了看,理所当然的,什么都没有。

“领主大人,您怎么了?”

“没有,没有什么。”宋默抿了抿嘴唇,应该是错觉吧?

94、第九十四章。。。

宋默终于吃到了想念已久的米饭。

按照常理来说;旱稻的口感比不上水稻;可在格里兰种植的旱稻;做出的米饭颗颗晶莹饱满;吃到嘴里,满口米香。宋默一连吃了三碗;才不舍的停了嘴。拍拍已经鼓起来的肚子,这才是享受啊。

整天面包玉米烤土豆;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宋默支着下巴,突然敲了自己一下,他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干嘛把麦子全用来烤面包?包子饺子烙饼油条,哪一样做出来,都能赚金币!

“管家,管家!”

宋默兴冲冲的起身要去找老约翰,拉开门,却和站在门外的瑞斯撞个正着。

“瑞斯?”

宋默揉揉被撞到的鼻子,抬起头,“你怎么在这?”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褐发美人拉开宋默的手,指尖擦过宋默的鼻尖,“红了。”说着,低下头舔了一下。

“这个……”

宋默略微向后躲了一下,最近瑞斯时常不见踪影,很难说他是在城堡的某个地方,还是离开格里兰去做别的事情。就像被分派到各地店铺的魔族,就算好奇他们到底在做什么,宋默也不会主动去问。

不问归不问,奈何宋默还是好奇。

他的确对瑞斯梅尔斯有好感,这种好感导致他时常会不由自主的将目光投注在这个魔族的身上。宋默不否认自己正走在弯路上,但弯路的另一边却站着一个非人类,还是个心思叵测的非人类,这就有些闹心了。

摸摸鼻子,宋默觉得自己亏了。至于为何会有这种感想,他本人也说不清楚。

瑞斯拉着宋默,把他又带回了室内,关上门,海蓝色的双眼闪过一丝莫测的情绪,“你刚刚为什么要躲我?”

“你多心了。”宋默摇摇头,“我只是想到了新的赚钱点子,想去找管家而已。”

“哦,管家。”瑞斯牵起宋默的手,送到嘴边,唇瓣擦过奶油色的手背,轻轻咬住了食指的指尖,“别去。”

“啊?”

“留在这里陪我,好不好?”

宋默费解的看着瑞斯,总觉得他的情绪不太对头。

“瑞斯,你怎么了?”

一只手被瑞斯握住,宋默只能抬起另一只手抚上瑞斯的脸颊,手指穿过脸颊边垂落的褐色长发,“你在想什么?”

“……”

短暂的沉默过后,瑞斯突然紧紧搂住了宋默,头埋在宋默的颈项间,带着一丝郁闷的声音缓缓流出,“我嫉妒。”

“啥?”宋默更不解了,“你嫉妒什么?”

“你的管家!”

“啊?”宋默愣了一下,“为什么?”

“你说最相信的人,是他!”

“瑞斯!”宋默的眉头皱了起来。这家伙听墙角?

瑞斯突然像个发脾气的孩子一样,侧过头,一口咬住了宋默的颈侧,“反正,我嫉妒!”

“好吧,你嫉妒。”宋默无奈了,感情这家伙今天是不打算讲理了,“可你也不能总这么抱着我,我还得去做事情啊。”

“……”

“瑞斯。”宋默的声音中带着安抚,手指插进瑞斯的发中,一下一下梳理着,宋默曾经养过一只长毛猫,每次那位喵星人炸毛的时候,顺毛摸总是没错的,“我的确说过,最信任的人是我的管家。”

瑞斯抬起头,海蓝色的双眼,瞬间凝结起了一层冰雾。

宋默凑近了,抵住他的额头,“管家就像我的亲人,我信任自己的亲人,无可厚非。你不该在这件事上计较。”

“是吗?”

“是啊。”宋默笑了,突然咬了一下瑞斯的唇,“何况,我喜欢的人,是你。”

话落,只见眼前漂亮的面孔有瞬间的愕然,几秒后,迅速染上一片红霞,愈发衬得那对眉眼俊丽无双。

宋默看得有趣,干脆含住了瑞斯的下唇,果然,脸更红了。

瑞斯单手捂住唇,眼中的冰雾渐渐化成了两弯春水,晕染着妖艳与春情,这种美,带着一种如毒药般的魅惑。哪怕是宋默,也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

美人,这种表情犯规啊!

瑞斯托起宋默的下巴,鲜红的唇落在宋默的额头,脸颊,滑过鼻尖,最终含住了宋默的嘴唇,细细的舔舐,吮吸,带起轻微的水声,舌尖灵巧的推开牙齿,从雪白的缝隙中探入,火热的起舞。

仅仅只是一个吻,却让宋默的腰腿开始发软,一条有力的手臂及时撑住了他,将他搂进了怀里,不至于软到在地。

“宋默……”低沉的声音在唇与唇摩擦的间隙流出,“亲爱的……”

“恩?”

宋默搂着瑞斯的肩膀,全然忘记了自己还有很多事情要做,魔族的吻让他沉迷,甚至有些窒息,却不想放手,只想要更多。

宋默意识到有些不对,可身体开始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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