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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为军妻:99次嫁给你-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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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振华扫视着这一圈像狼一样绿了双眼的禽兽,不客气的说:“滚!没有这点心理素质,别当我的兵!”
 
满屋子的惨厉哀号声,奶娃娃垂头丧气的说:“我来当兵时,我妈说,先娶了亲再来,媳妇都给我定好了,聘礼下来,日子也定好了,可我爸说,娶媳妇早了没出息,男子汗要先立业再成家。呜,我媳妇送我上车,拉着我的手直掉泪,让我亲她一口再走,那时人多,我没好意思。呜呜,我就该先抱着我媳妇狠狠亲两口呀,嗷——。”
 
“呸!小兔崽子,就你这点出息,我还没有媳妇呢,你穷号什么!”方忠诚一巴掌拍到他头上,又是换得章娃子一声哀号。
 
这一闹,把李云妮闹得不好意思了,匆忙推了赵振华一眼,小声说:“别刚给我夹菜了,我自己能够得着。”
 
赵振华面色如常,照样给她夹着菜,斜着眼睛看了一圈那群士兵,问:“你们也要我夹给你们吃?”
 
“不!不用,自己来!”一干小战士们噎住了,一个个忙抱紧了自己的碗,老老实实低头吃了起来。
 
李云妮又是哧的一笑,笑弯了眉眼,笑呵呵的听着战士们谈天说地着。
 
在李云妮的印象里,军人是很严肃的一个形象,起码赵振华对外就是这个一个印象。可这一顿饭吃下来,李云妮彻底覆盖了自己的印象。
 
二十多个老爷们聚在一起,不比女人谈的八卦少。
 
有人说,三个女人一台戏,这三十个男人就是一部最嚣闹的舞台音乐剧。
 
赵振华在这里,也完全不是她认识的赵振华,他说话并不多,但是同样能跟这一群人融合在一起,就像亲兄弟一样。
 
李云妮很喜欢听战士们说赵振华的事情,很快,在坐的小战士们也看出了这点,一顿饭下来,谈得最多的就是赵振华的事。
 
他站岗比谁站得时间都长,每一次都是挑天气恶劣的时侯抢着去。
 
他是第一个,来到塔什库尔干军区报到,自动请缨上前防哨的营长。
 
他在后勤排长牺牲后,自己一个人冒险下了山,亲自背回了物资,保证山上的哨所的供给不断。
 
他每天除了上岗外,最喜欢的事就是站在李云妮写得信前,仔仔细细的从头看一遍。
 
他在那台留声机到了后,连着三天,把所有的黑胶唱片全放了一个遍,那十张唱片里,每一个旋律,每一句歌词,他都背得清清楚楚。

幸福的条件【6】
这样的事,战士们说了很多,很多。
 
李云妮眼眶湿润着,仔仔细细的听着,侧过头,仔细的打量了赵振华半天,似乎她从来也没真正能把赵振华看清楚。
 
每一次,她以为赵振华的爱,己是最深时,才发现,原来,他的爱就像是火山一样,她能感觉能清楚看到的灼热只是露在地面,最少的一部分,还有更深更灼热的部分都在火山之下,为她而汹涌着。
 
赵振华的反应很平静,只是在那些战友爆料爆得太极致时,才会抬起头了,瞪过去一眼,耳际边一道鲜艳的红色。
 
李云妮悄悄的把手伸到桌子底下,握住了他的衣角,片刻后,他把左手也拿到桌子桌下,握紧了她的手,面上却仍是沉静如水的样子。
 
李云妮一声轻笑,赵振华真是腹黑呀,可她就是觉着这样的他,就是那么的可爱。
 
李云妮看着他笑,握一下手,是爱,握二下手,是爱你。哥,我深深的爱着你,比深爱你,还要再爱你一点。
 
赵振华一直神色如常的吃着饭,不时的给她挟菜,只是嘴角边微扯开的弧度说明着,他此刻的心情。
 
回应着李云妮的握手,他同样的握了她的手几下,耳际边的红晕越来越红,红得像是鲜艳的血。
 
李云妮连饭都吃不下去了,侧目看着赵振华,要不是这一回战友们都在,她就直接把赵振华拖回房间,好好逼问一下,他刚才握得她那几下,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她的意思,他又明白吗?
 
杨本刚一晚上吃了不少,刚夹了一口卤蛋,再吃上一口腊肉,连吃边赞叹着,看着赵振华都是眼红的,饭桌上,说得畅快,顾忌也少了很多。
杨本刚感慨着说:“华子,你说你小子,上辈子烧了什么高香?找个媳妇,又漂亮,又贤惠,作饭手艺又这么好,最难得的是对你一心一意。唉,说长相,我也不比你差,论条件,我也不错呀,怎么到现在,西施不指望,可连东施也没有遇到一个呢。”
 
杨本刚的话说完,很是哀怨的看了机李云妮一眼,自怨自怜的语气,把这一屋子的人都逗笑了。
 
李云妮忍不住噗哧一声,给逗笑了,方忠诚啧着嘴,吃得高兴,接着话说,“嫂子,你不仅做饭手艺好,写信写得也好。以前,总是在纸上,看到你的话,我都觉着心里暖呼呼的。今天你来了,就当着营长和我们全体战士的面,亲自念一段吧。”
 
李云妮看了看赵振华,赵振华黑亮的眼睛也在看着她,眼眸里是明显的期待。
 
李云妮放下筷子,侧头想了想,“那我就念一首诗吧,”她端起茶杯,站了起来,清脆的念着说:

我的谁【1】
“谁,执我之手,敛我半世癫狂;
  谁,吻我之眸,遮我半世流离;

  谁,抚我之面,慰我半世哀伤;
  谁,携我之心,融我半世冰霜;

  谁,扶我之肩,驱我一世沉寂。
  谁,唤我之心,掩我一生凌轹。
  谁,弃我而去,留我一世独殇;
  谁,可明我意,使我此生无憾;
  谁,可助我臂,纵横万载无双;
  谁,可倾我心,寸土恰似虚弥;

  谁,可葬吾怆,笑天地虚妄,吾心狂。
  伊,覆我之唇,祛我前世流离;
  伊,揽我之怀,除我前世轻浮。

  执子之手,陪你痴狂千生;
  深吻子眸,伴你万世轮回。

  执子之手,共你一世风霜;
  吻子之眸,赠你一世深情。
  我, 牵你之手, 收你此生所有;
  我, 抚你秀颈, 挡你此生风雨。

  予,挽子青丝,挽子一世情思;
  予,执子之手,共赴一世情长;
  曾,以父之名,免你一生哀愁;
  曾,怜子之情,祝你一生平安!”
 
她念完后,举起茶杯,一饮而尽,脸上烫乎乎的,仿佛喝下去的不是茶,而是最烈的伏特加,转头。
这诗她一直很喜欢,她看着赵振华,眼中毫不隐藏的情深一片。
赵振华,你说我是你的人间四月天,你知道吗?你就是我的这个‘谁’,执子之手,陪你痴狂千生,深吻子眸,伴你万世轮回。你就是我的谁。
 
饭桌上一片寂静,片刻之后,一阵热烈的掌声,方忠信拍着桌子,激动大声的说:“好,说得真好!嫂子,我羡慕营长,有你这个一心一意的媳妇,你是巾帼不让须眉,是最好的军嫂!”
杨本刚拍拍他的肩膀,脸色微凝,沉声说:“忠信,你——”
 
话未说完,方忠信一把拍上他的肩膀,哥俩好的架式,笑着说:
“放心,我没事。谁,弃我而去,留我一世独殇;谁,可明我意,使我此生无憾。阿兰她己经嫁人了,大胖小子也生了,她过得很好,我就放心更放下她了。我要来新疆当兵时,她没等我,这就是说,她不是我的那个‘谁’,所以,我更是想开了,爱谁就是谁,我一定会找到一个像嫂子一样,真心实意的好媳妇,执子之手,共一世风霜!”
 
李云妮感悟的看着方忠信,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掌手中,赵振华的手暖和厚实,李云妮转过头,侧头看着他,幸好,她找到了她的谁,执子之手,共一世风霜。
 
一顿饭,吃到天黑了,终于结束了,每个人都是兴高采烈。
我的你【2】
李云妮跟着赵振华向着他的营房走,杨志刚和方忠信,拉住赵振华,避开了她,躲在一角,不时的说着什么,李云妮听不清楚,却听到赵振华一直摇着头,脸色深沉,最后一句极乎的威严的语气:“这是命令!执行!”
 
杨志刚和方忠信立时立正,敬了个军礼,转对面对她时,脸上即有敬意又有愧疚。
 
看到他们走了,李云妮跟着赵振华回到房间里,好奇的问:“你们刚才说什么?他们为什么那样看着我?”
 
 赵振华坐在椅子上,复杂的眼神看着李云妮,李云妮心头又是一紧,这样的神色,她见了不是一次二次了,每一次,她听到的消息都不是什么好消息,这一次又是什么?
 
“你不愿意我来吗?还在为这个生气?”李云妮试探的问,这是她现在唯一能想到的答案,带了丝紧张的看着他。
 
赵振华给她的答复很简单明确,“我确实是不愿意。”
 
这个男人,到底会不会说话呀!李云妮恨恨的看着他,这么长久不见,他还是一点没学会怎么哄女人,要说实话,就不会婉转点说吗?
 
明明,他就很高兴她来,明明他在看到她时,担心她出事吓得手都在发抖。为什么他不会把话说完整了,非要挑她最不爱听的那一句来说!
 
李云妮哼了一声,把行李箱子往墙角边一丢,直接走过去,跨开双腿,干脆就跨坐在他的腿上,恶狠狠的瞪着赵振华:“反正我现在来了,你赶我也不走。我就要住在你房里,你要敢说个不字,我现在就扒光你的衣服,听听你的心是怎么说的!看你还口是心非!”
 
李云妮容不得赵振华再多说什么,一把把他抱住,牢牢的锁住他的颈项,额头贴着额头,眼睛对着眼睛,呼出的气息都吐在对方的脸上。
 
李云妮的唇热情的吻上他,不停的吻着他的唇,勾动着他的心,双腿紧紧的缠上他的腰,喃喃的问:“哥,你想我不!我想你了,想这样吻你的唇,吻你的脸,吻你的眼睛,吻你的鼻子。”
 
李云妮稍稍向后,退后一眼,直视着他的脸,脸孔通红着,语气却是坚定不移:“赵振华,我想上了你,就在这里,就是现在!这是命令!”
 
手放在他的肩膀上,赵振华看着娇滴滴的妻子,一时间也是思绪纷乱,她真的很美,很柔,她让自己一想起来就热血沸腾,下半身就硬起来,在她面前,他头一次那么清清楚楚的明确到,他不仅是一名军人,还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男人。
 
他想要自己的妻子同样想的发疯,想着现在就把她压在身下,狠狠的吻着她,和她结为一体。在他的手掌下,她温软的曲线都在撩拨着他的心,可是,作为一个男人,他现在对自己妻子提出来的正当的夫妻要求,却不能不拒绝她。
 
“妮子,不行!这里是哨所,你明天就要离开”赵振华困难的开口,每说一个字都是口干舌燥,明明就该把她推开,偏偏,他却把她抓得更紧。
 
李云妮死咬着自己的唇,固执的摇着头,恨恨的瞪着他,眼圈瞬间红了,这个白眼狼,真是没良心!“不!我不走!”
 
赵振华拭着拉开一点距离,叹口气,眼中也是艰难的挣扎,“听我说,妮子,马上就要来大风暴了,进山的路口会被封住,在那之前,你必须尽快下山。”
 
李云妮扑倒在他肩膀上,默默的低泣着,倔强的忍住眼圈里转来转去的眼泪,抱紧了他的脖子,暗咒着这该死的老天爷,为什么不能让这大风暴来得晚一点,哪怕再晚个二三天也好!

我的你【3】
她和她丈夫多享受一下温情的时刻,就这么伤天害理,丧尽天良吗?非要整出个大风暴封山来抄她的后路!
 
赵振华一下一下的拍着她的后背,无声的安慰着她,过了好一会,李云妮终于平稳住自己的情绪,抬起头,坚强的看着他,眼圈虽仍是红的,却没有了眼泪,她坚定的说:“我明白了,哥,我不会给部队添麻烦的,明天我就下山。”
 
赵振华心口一紧,抱紧了她,每次看到李云妮故作坚强的样子,他的心口就痛得历害。身为军人,他没有办法决定自己,能为李云妮做得事情太少了。
 
“你伤心了吗?难过了吧?对不起。”赵振华抱着她,低哑着声音说,静静的抱着她,这一刻的温情太珍贵了,他们都不想去破坏。
 
李云妮,这个漂亮精灵的女人,每一次,他以为爱她己是极限,却在与她的相处中,一次比一次陷得更深。
 
一名军人去谈风花雪月,儿女情长,太过奢侈,可是李云妮却做到了,她就是这样,让自己深陷不可自拔,一笑一哭间,在天堂和地狱间打了个来回,为她心甘情愿。
 
看着赵振华,李云妮狠狠的咬了上去,把她心里所有的委屈都发泄出来,“哥,我真的是很想咬碎了你,连着骨头骨血一起,咬碎了吞进肚子里去。这样,你就永远和我都分不开了。”
 
李云妮激烈的吻住他,用她全部的热情来吻他,双手搂住他的脖子,胡乱的亲着,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她不是个爱哭的女人,可总是不由自主的在他面前流下眼水。
 
原来,这世人,没有什么女强人,再坚强的女人,面对自己的男人,也会脆弱,也会想撒娇,也会想诉倾自己的委屈和真心。
 
赵振华反手抱紧了她,这个吻,不只是在李云妮,在他也是更加的激烈灼热,这么久的分离,这么多的思念,全都在这一个吻中宣泄的淋漓尽致,两人之间的温度迅速升高。
 
李云妮胡乱的拉扯着他的衣服,他的军帽,他的外套,随手的丢在地下,李云妮毫无顾忌的吻着他的脸,他的脖子,他的胸膛,紧紧的抱紧了他,象是生怕他又不见一样。
 
赵振华也在回吻着她,不亚于李云妮的热情,双手在她的身上热情的抚摸着,掀开她的衣服,微带着冷意的手,伸入了她火热的背上,热情的抚摸着,李云妮身上的衣服扣子,一颗一颗被解开,白皙丰盈的胸口包裹在贴身的内衣里,占据了赵振华的视线,赵振华眼眸灼执暗沉,低下头吻了下去。
 
李云妮低喘一声,脸颊一点点红晕着,闭着眼睛,挺着胸口迎上他灼热的唇,配合着他的抚摸,不甘示弱的抱紧了他,用力的吻住他的耳朵,低笑出声,“哥,你变坏了!可这一害羞,耳朵就变红的毛病还是没变,真可爱——”
 
赵振华重重喘着气,抬起头,吻上她的唇,嘶哑的说:“你这个磨人精,我这一辈子,只为你李云妮一个人害羞脸红。”
 
李云妮嘿嘿一笑,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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