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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堂后-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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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我坚持他一定要休息的日子,也是我跟他交换身分的日子。那天他是「公子」,我就是「晚照」,他的小廝。我还真的去弄了套窄袖短衫来穿,他非常非常喜欢。

那天换我服侍他洗脸穿衣穿鞋,包办所有琐事。他要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非常听话。到了沐休日,我们通常会去远一点的地方玩,省得撞见熟人。他听我喊公子的时候,都会短短的失神,非常动情。

后遗症是,老有那些不叁不四的紈裤弟子要跟他买「小廝」,常让他的眼神冻个半死。

这一天,他会特别主动和激烈,巴不得把我整个囫圇吞下去。我也非常柔顺,完完全全回到二叁十初,依旧爱意澎湃汹涌,如水似的女子。

有回我趴在他耳边小声的说,「其实你当公子比较合适。不然我们逃去别处,换身分吧…我伺候你一辈子。」

「十天一次我就捨不得…哪能天天。」他正把我抱到腿上亲暱,长髮散乱在我脸上,「晚照…我这生最好的事情就是…得了妳。」

我非常感动,在他耳边连连轻喊了五六声公子,他激动得差点把我的腰给折断了。


我想,他跟我在一起,一定觉得非常有趣。我老是异想天开,弄出新的花样。我觉得男女之间如果只有肉体关係,日久生厌,那就可惜了。茫茫人海能够相遇,是种奇蹟似的缘份。

所以一些小花样啊小惊喜啊,还是必要的。甜言蜜语啊,表达对对方的爱意,这也狠需要。而不是只腻在一起滚床单,那多缺乏创意。

有时候他被我的创意搞得啼笑皆非,像是帮他绑双马尾。有时候他非常感动,像是每十天交换一次身分。

有时候狠错愕,因為我在房裡用摺扇抬起他的下巴狞笑,「兀那俊后生,莫挣扎了,从了本衙内吧…」他错愕完就喷笑了,告诉我非常到位。

他现在开心狠多,刚肃的神情如春雪初融,带一点温意。见到我眼神发亮,非常俊美,看得我口水直流。

我们每天都一起出门,当我瀟洒詼谐、风采夺人的玄云公子,他依旧是文采斐然,义薄云天的洒尘公子,巡视书肆、应酬往来,尽力融入在地人圈子。日暮回家,沐罢食后,他鼓琴或吹笛,我在灯下练我进步极度迟缓的大字,时而和着他的琴声或笛音高歌。

屋外雪深,落地无响。只有他的笛声和我的歌声缠绵而去,像是可以直抵那弦月之上。

有个雪后初晴的日子,柴公子投帖邀我们去男院,為他一个相知庆生。

这算是狠大的事情。虽说男风极盛,但柴公子此举等於正式承认了「相知」,就跟青楼為姑娘梳拢一样慎重。我们这些文友,算是去贺喜的。

我兴冲冲的带着洒尘去,经过青楼的洗礼,他也知道我就是这样迂阔的人,也笑着去了。

跟我想像的非常不同。我以為都是些脂粉气狠重的美少年,结果不是那回事。脂粉气狠重的少年,算是档次比较低,以色事人者。柴公子那麼傲的人,怎麼会倾心那种。当然是色艺兼备,彻底把我比下去了。

眼睛大吃冰淇淋,心底大嘆来得真值。连洒尘都看得目不转睛,瞧我在看他,马上把头低下去。

我前世的时候,常有女性朋友因為男友看路上美女吵大架,我觉得倒难一概而论。纯欣赏又没什麼,谁不爱俊男美女,追求美好事物是人的天性。若是目带淫邪当然不成,若只是看看,还可以互相讨论女子何以為美之类的。

我知道洒尘偏爱美少年的外形,甚至怀疑过自己好男风,只是他性取向是异性恋,真不知道是几重苦。既然知道他世间唯一能爱的大约就是我,何苦伤害他一点点小小的乐趣。

我凑近他,跟他点评哪个俊秀,哪个神采,他渐渐没那麼侷促,也能跟我讨论讨论,我做了结论,「云淡风清二君最妙,观之忘俗啊。」

他望了望,「虽好,不如公子多矣。」

「去,」我笑着拿摺扇拍他,「哪儿学得这样外交辞令。」

除了被风清君暗暗送了一条繫腰的汗巾,这次男院之旅非常有趣的落幕了。文友不断起簦捣缜寰浅9掳粒尤欢晕仪嘌塾屑樱艺婵扌Σ坏谩

骑马回去的时候,怕他醋意大发,我又成了泥猪,赶紧跟他解释。他默不作声一会儿,「公子,我并没有那样的俊秀…」

「你神经喔?」我想也没想就回答,「你是堂堂男子汉,為什麼要跟娘炮比?我就喜欢器宇轩昂的英雄豪杰,娘娘腔有什麼好?我可是狠挑嘴的啊,真让我爱得发狂的一定要出将入相,又会吹笛又会鼓琴…」

我预备好跑马姿势,「还得在黑牢关上半年,為了两眼就卖给我才行…」一说完立刻策马狂奔,省得再次出意外。

事实证明,他马骑得比我好太多了,不但轻鬆赶上,我的马还叛变,让他拉住,他狠俐落的把我抓过去,我惨叫,「别别别!这是外面…」

他抱着我笑到发抖,「公子,妳狠记恨。」

我将头一昂,「我少数的优点之一。」

我们共骑了一会儿,他只是用脸颊摩挲我的头髮。好一会儿才说,「公子,我在乡间购下一处别业,奴佣俱全。在杭州城北处六十里,处於山拗,非常隐密。」

「买那干嘛?」我转头看他,钱我都交给他管,我懒得费心思,又不短我吃穿,管钱太烦。

「若是…若是…」他咬牙了一会儿,「若是公子有了,就说返乡探亲,改换女装去那儿待產…產后再说妾室產死,这样,公子就有子嗣了…」

他居然思虑到这裡来!「…孩子该喊你爹的。」

洒尘轻笑一声,些许凄凉,些许无奈,「公子,我…我狠自私,不想妳改换女装。既不能将妳他聘,我的身分也不能娶妳。而且公子当女子,实在太可惜。叫不叫爹,毫不重要。重要的是…还能守着公子。」

我依在他怀裡,闭上眼睛。他什麼都替我想得好好的,但从来没替自己想过。他跟少年时的我一样,爱定义无反顾。

人人负我,我绝对不能负他。

「我是因為无出才自请和离的下堂妻,说不定就不能生了。」我自嘲的说,看他一脸哀伤,我笑了笑,「但你為我思虑如此之细,我狠感动,真的。但你要知道,我爱你爱得发狂,没了你,别说孩子,命我还都不要了。」

他狠轻狠轻的嘆了口气,声音有些颤抖。

我觉得他这样忧鬱狠伤心腑,开口唱陆小凤的侠客,还逗他跟我一起合唱。等到门口时,我们刚好唱到「天下第一侠少」,我哈哈大笑,他也展顏。

但把门房看呆了。

他跟门房解释,公子喝醉了,怕他摔马才共乘,又神情平和的把我扛进去。

…我觉得他毁我佳公子的名声真是乐此不疲。没多久杭州城就传说玄云公子马术狠差,常常落马,害我的文友常要帮我牵马怼

这真是个令人悲伤的误会。

我们到杭州也叁年了,和洒尘在一起,也两年多。这年过完年,他就叁十了,正是而立之年。而「玄云公子」也将十九,事实上要二十四岁了。

我想我真的适合当个男人,这些年都没人看穿,爱慕者还颇眾,令我啼笑皆非。

而洒尘,年纪渐长,越发成熟端凝,举手投足威严日重。而立是个大日子,我决心在过年前给他个礼物,结果布庄老闆和杭州城最好的裁缝被我折磨的快哭出来,我也时时暴跳如雷。

说起来不应该,事实上也是我的私心。我想要做件这个时代不该有的黑大衣,就像是基诺李维在骇客任务穿的那一件。虽然我不擅长女红,但前世的妈是个裁缝,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吧?比手画脚还是可以的,只是苦了大明朝的裁缝师和布庄,花出去的银子,都可以做十件最贵的袍子了。

但你想,我这样一个假公子,吃饭只要叁菜一汤,不是為了洒尘,连肉都可以不要了。衣服是洒尘打理的,买多了买贵了我还不干,不买首饰,不用胭脂,吃喝嫖赌,一样都不会。

这样一个俭省到被洒尘说自苦的人,花点钱做他的衣服总可以吧?何况是我要看的。

布庄老闆找料子找到疯狂,后来得了一种做披风用的毡布,我才勉强认可。我要染黑,他非常惶恐。因為黑色是地位低下的人才穿的,不然就是出家人。我只差没在店裡打滚砸摆设了,才磨得他乖乖去染黑。

然后换裁缝哭了。我要求的隐形暗扣,别说做,听都没听说过,抓腰身更让她抱着料子掉眼泪。我连骗带哄,用我半生不熟的裁缝技巧教导,什麼鬼年代,连钮扣都没有,我还特别去请木匠削做,反正十个也是做,百个也是做,我定了一大盒。

最后裁缝哭着说她实在不懂什麼叫钮扣孔,我只好自己开剪,缝给她看,一整个目瞪口呆。等整件做好,我累得要死,但裁缝眼睛发亮,说她会了,可以再帮我做一件。

终於赶在除夕彻底完工,我喜孜孜的捧着衣服回家,他已经等我狠有一段时间,纳闷我為什麼坚持要单独出门。

我连饭都不给他吃,拖他去房间换衣服。这个时代的手工艺实在太太精美,不枉费我花那麼多银子。那件黑大衣穿在他身上…英气勃发,帅得没话讲,更把他漂亮的腰线都显露出来,简直比基诺李维还帅叁千倍啊!我硬把他的髮髻解了,梳好。他的头髮是那种足以拍洗髮精广告那种长直髮,整天綰着也不会捲。

那身黑大衣,搭上那头头髮,和凛然严肃的神情,矫健优美的腰线…我用力咽了几次口水都没忍住,十二万分之垂涎不已,忍不住扑上去,在他的腰上下其手,非常轻薄。

「…看起来像胡服。」他也没抗拒,好脾气的随便我打扮,「好了,公子,妳不饿?都这麼晚了…」我抱着他后腰,恋恋不捨,把他逗笑了,「这样怎麼走路?」

「带我走~」我一整个发起花痴。

老天爷对我实在太有创意。咋我那麼随便一指,就能那样剽悍的指到如此之优、如此适合的男人,而且器宇轩昂到如此之剽悍。我这运气…好到我想打滚!

整顿年夜饭,我都在痴笑,吃不下什麼,看他就饱了。他被我看得直笑,「至於这样吗?公子?不过更件衣服…」他瞥见还有个纸包,「那是什麼?」

「哦,」我心不在焉的回答,「跟你同款的大衣,我的。吃过饭穿给你看好了。」

草草吃完饭,我穿给他看,正在收碗筷的他,看到我走出来,砸了整叠碗盘。眼睛发直的看着我。

我喊了他两声,都没把他叫醒。我也笑了,「至於吗?不过是更件衣服…」看到把他电得如此之惨,我心底大乐。

这银子花得太值得啊太值得。

过年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穿了这个完全不符合时代的黑大衣出去显摆(没办法,谁让洒尘帅到我藏不住),这套「胡服」在杭州城轰动了起来,那个被我折磨到哭的裁缝赚得眉开眼笑,布庄老闆还送了笔厚礼。

虽然后来狠多人都穿「胡服」,但我肯定,没有一个人穿起来比洒尘好看,让我得意洋洋非常久。

这个流行有了个小小的尾巴,一个富商朋友把我请去询问钮扣和钮扣孔的应用。我知道他想赚钱,也狠坦白跟他说这技术含量太低,赚不了什麼钱,没多久每个人都会了。

但人家為什麼会成為富商呢?就是脑筋好!他打算走高级路线,所以想知道更多的应用和形式。我觉得这没什麼,一股脑把我会的教了,但古人真的就是有义气,他开了作坊赚了钱,还给我一分红利,要我有什麼创意再告诉他。

这件事情让洒尘取笑,他说咱们书肆的老闆要哭了,一直问芜蘼君的新稿几时出,我却懒散的不太动笔,却跨行去忙别人家的钮扣作坊。

我根本没打算来这世界剽窃钮扣这创意好不好?那是顺便,我只是想看洒尘穿那件帅气的黑大衣,哪知道会有这个副產品。

后来想想我也喷笑了。别人穿越都立大志做大事,创继往开来的不世功业,发明的都是炼钢火药,最不济也吹个玻璃。

结果我穿过来,写古装言情小说和打钮扣。一整个没出息到极点。

但我喜欢这种没出息。

我想是因為,洒尘总是在我身边,噙着微微的笑意。明明在一起两年多了,相识也有叁四年。这两年多来无所不至,我以為热情早该熄灭了。事实上却不然。

他只要看着我,我心头就发热,像是快要融化的奶油。我没告诉他,但他低语的对我说,我瞧他的时候,他心头都会颤一下。

我相信我前世那麼长久的孤寂和折腾,就是為了这世可以遇到他。甚至连卢大公子和可怕的殷小姐都显得狠可爱,没有他们的助力,我也不会和洒尘相识相知。

作為那件大衣的谢礼,洒尘用心写了一篇「大司命」给我。看着他神采飞扬、力透纸背的字,目眩神移…这是侠客的字,是我终生爱人的字。他甚至亲谱了曲子,拿竹笛吟奏给我听,真有几分古典流行乐的味道。

后来我学会唱了,常常他吟奏的时候,我就跟着高歌。

「广开兮天门,纷吾乘兮玄云。令飘风兮先驱,使涷雨兮洒尘。 君迴翔兮以下,踰空桑兮从女。纷总总兮九州,何寿夭兮在予!…」

我们的爱情生活,极具声色之美,非常有音乐水準。

每次我这样得意洋洋的说,他总是会笑出来,不去纠正和戳破我的夜郎自大,只是宠溺的抚着我脸,「公子,妳说什麼都对。」

我笑得更得意了

但老天爷对我,实在太有创意,有创意到不让我笑太久。

在我和洒尘在一起满叁年的时候,夏末秋初,这个神奇的字眼「叁年」,终於发作了贼老天的恶作剧。

那天的情景我记得清清楚楚。夏末犹热,我们懒懒的在葡萄架下乘凉,我帮他繫上我刚做好的荷包。其实我的手艺跟这时代的任何人都没得比,粗糙得狠,但恋爱中的人嘛,哪想得到他拿出去会招人笑,他也满眼柔情的看我繫荷包,一下下的轻轻啄吻我的额头。

我感谢这病小姐的皮肤非常之好,这样热的天也不会冒油汗,让洒尘亲起来我也不会羞愧。若是之前那个满面油光的老太太…嘖嘖,我不敢想。

正相依相偎时,小门响起一片急促的敲门声。

洒尘皱着眉去开,跟僕役说了几句话,突然脸色大变,点了点头,重新关上小门上锁,衝过来把我抱起,疾步跑回房裡,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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