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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安素的幸福生活-第1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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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那些药剂已经不在suan店里面上架销售,沈安素也知道物以稀为贵的道理,自然是希望自己手上的筹码越多越好,所以根本不可能明知道她手中的药剂是多么大的筹码,还明码标价的继续往外售卖。

    更何况,如今的她也根本不缺钱花,若是她愿意,随随便便抬高药剂的价格,那钱还不是随随便便就到了她的兜里么?

    更别说,虽然她与各方势力都签订了合同,可到底来了多少药剂,手里有多少货,也就只有她自个儿心里清楚,怎么可能不留下一手,以备不时之需呢?

    若是凌元墨娶了她,那么她手上的那些筹码,不就是等于他们凌家的筹码了吗?

    这些药剂能够带来的巨大利益,哪怕是他们真的吞并了林家都不可能得到的。

    因此,哪里肯为了芝麻而丢了西瓜?

    所以,秦梅也是瞒着家里的那些人跟着林晓晓出来的。

    她是看着林晓晓长大的,也知道这个女孩是多么的善良温和,只有这种性子的千金小姐才能够配的上她优秀的儿子,而像沈安素这种半路出家,完全靠着别人的东西而赢得今日这般地位的女人,她又怎么看得上?

    秦梅的娘家也是大家族,自己也是出身名门,自然是讲究着门当户对。

    在她眼里,哪怕沈安素拥有再大的影响力,有着再多的财富与人脉,却始终都是个没爹没娘的孤儿,这种女人又怎么可能会有良好的教养?

    她的儿子她自个儿也清楚,实在不能相信凌元墨怎么会喜欢上这样一个一无是处,除了运气稍微好点的女人。

    更别说,她的二儿子凌元森还因为沈安素的缘故被削去了不少的权力,更是让沈安素在她的心里印象极低,完全没有半分好感可言。

    这次带着林晓晓,自然也是有着要为她出气的意思。

    沈安素拿着杯子,喝了一口果汁。

    甜腻的味道让人舌尖发颤,她啧啧两声,有些嫌弃的放下后,才又抬起头,看着秦梅,脸上丝毫没有生气的意思,反而笑眯眯的,“阿姨,您说了这么多,其实也是无用的,您也应该清楚,感情是两个人的事儿,您只找我一个人谈,恐怕是没用的,正如您所说,凌元墨是您的儿子,自己的儿子您当然清楚,自然也就应该明白,像他这样的男人一旦对一个女人动心,那么意味着什么?

    我承认林小姐的性子的确比我温柔善良,她就如同白莲花一样柔弱可人,让人心生怜惜之意,可是并非每个男人都好这一口,没准您儿子就喜欢我这种刚强性子的女人也不一定呢。”

    “沈小姐,还真是伶牙俐齿,伯母,她说的也没错,或许墨哥哥喜欢的就是这样的女人呢……”林晓晓咳嗽了两声,才柔柔的开口,只是她眼睛却是红了起来,装作出一副大方的模样。

    沈安素眼底划过讥讽之色。

    如今这个时期白莲花还是个美好词的代名词,林晓晓当然也就没有听得出来她这其实是挖苦之意,还自以为是的认为她这是在夸奖她呢。

    秦梅却是很吃她这一套,沈安素的话让她很不高兴,按理说她不应该想尽办法讨好自己,求她别拆散他们么?怎么她倒是有恃无恐的模样,根本没将她的那些话放在心上!

    这样的儿媳妇,又怎么能够要呢?!

    想起早已经和自己离了心的儿子,秦梅又是心疼又是悔恨,自然是想靠着儿媳妇重新和儿子重归于好的,可是沈安素这种会和婆婆对着干的儿媳妇,她要来又有什么用?

    因此,心里对她越发的不满起来,语气也强硬道,“不论怎么说,我是不可能同意你进我们凌家的门的,晓晓自幼就和小墨相处的好,他们才是青梅竹马,天造地设的一对儿,沈小姐,你如今不缺钱也不缺势,只要你有想要结婚的意思,我相信很多优秀的男人都会对你生出好感,为什么你就认准了我儿子不放呢?

    你也应该清楚,我并不喜欢你,日后你若真的嫁给我儿子,那么你打算怎么面对我这个不喜欢你的婆婆的刁难呢?”

    秦梅面无表情的开口,更是毫不客气的威胁起来。

    自古以来,婆媳关系就是最难解决的一件事儿,她是凌元墨的亲妈,哪怕因为以前的一些事儿导致母子之间的感情有所裂痕,可到底还是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凌元墨对她有再大的芥蒂,又怎么可能真的不管她这个亲妈?

    若沈安素执意要和他结婚,日后她当然也会不留余地的刁难她这个儿媳妇,哪怕儿子知晓了又如何?反正她就是不喜欢沈安素,就要林晓晓做儿媳妇儿,日后俩人真的在一起了,她不折腾的他们俩离婚才怪!

    “阿姨,你根本不了解,为什么就要听从别人的话,还有一些字面上的资料来判决一个人呢?”沈安素一点也不介意她的威胁,反而笑起来,脾气也是一反常态的好,“哪怕您不喜欢我,日后也想找我的麻烦,可是我惹不起的可也躲得起,毕竟我是要和您的儿子生活一辈子,并非和您一起生活,若真的被您找麻烦找的很心烦的话,大不了我和您儿子离开a市,去其他城市安家,也不是不行吖。”

    其实她也并非凌元墨不可,重活一世,对于男人她已经有了一种淡淡的戒备感,虽然目前来说她的确很喜欢凌元墨,对他也有了身后的感情,可实际上若日后凌元墨真的以为家人的缘故而逐渐对她埋怨起来,那么她也会毫不犹豫的离开他。

    更何况,如今是凌元墨在追求她,并非她倒贴着凌元墨不放,秦梅这个态度倒是让她心里有些不爽,因此哪怕还是没影儿的事,她也说了个清楚。

    好啊,你不是要离间我们吗?

    惹不起我们就躲呗,躲到你找不到的地方去,她就还不信了,凌元墨那人又不是个耳根子软的,难道还真的就被挑唆了?

    秦梅被她这么一副无赖的态度给气的咬牙切齿,就连林晓晓也是意外的看着她。

    本以为她将秦伯母搬出来,这个女人怎么说都会忌惮一二才对,可谁曾想,秦伯母都已经表明的自个儿的态度,若是她还想日后过个安稳的日子,就应该认真考虑一下和墨哥哥分手的事情才对,怎么倒是反过来还威胁起伯母来了?

    和沈安素什么都不知道可不一样,对于凌家母子俩之间的矛盾,她还是心知肚明的。

    当初凌元墨出了那种事情,可是作为母亲的秦梅却是因为一己之私而放弃了他,让他遭受了那么大的罪,以凌元墨的性子,只怕是这一辈子都不会原谅她,又怎么可能会为了秦伯母和沈安素反目?

    林晓晓看着秦梅,眼中闪过一丝不屑,脸色也逐渐阴沉下来。

    沈安素笑着端着杯子,和了一口果汁,勾唇道,“秦阿姨,我还有事儿,若是你没有其他的事情要和我说的话,那么就先恕我告辞了。”

    秦梅铁青着脸,忽的站了起来,面无表情的瞪着她,“沈安素,你真的就这么不要脸?打算扒着我儿子不放不成?我告诉你,没有我的同意,你别想进凌家的门!”

    沈安素抬头看着她,脸上并无一丝生气的一丝,反而带着一丝微笑,并不将秦梅的气急败坏放在心上,“秦阿姨,您这话,是代表着您自己呢,还是代表着整个凌家? 事实上,现在都已经崇尚自由恋爱,其实有没有您的同意,对于我而言其实一点也不重要,如果您儿子觉得您的意见很重要的话,那么您尽管可以找他来和我谈。”

    说着,沈安素拿起了自己的手包,对着她笑了笑,“秦阿姨,我认为我所说的事情已经足够清楚了,我还真的有事儿,就先走了,再见。”

    不顾秦梅难看的脸色,沈安素微笑着离去。

    秦梅脸色铁青,林晓晓虽然不满她屁事都没办成,不过面上却还是难掩关心之色道,“伯母,沈小姐的性子一向都很直,说话也不太顾虑别人的感受,其实也没什么坏心思的,您也别生她的气。”

    “哼,不必替那个贱女人解释,她就是根本没有将我放在眼里,才敢用这种语气对我说话!无论如何我是绝对不会允许这种半点没有教养的女人嫁给小墨的!”秦梅阴沉着脸,看着林晓晓温顺的模样,心情这才有所好转,抓着她的手轻拍着,淡笑道,“晓晓,你放心,在阿姨的心目中,只有你才是最有资格做我的儿媳妇,其他的女人,不论有什么来头,我都不会认可的!”

    “伯母……您对我真好……”林晓晓一脸感动的看着秦梅,似乎极为乖巧的模样,只是那瞳孔之中却是没有丝毫的情绪波动。

第二百四三章 打算

    和秦梅分开,沈安素刚出了咖啡厅的门,就给凌元墨打了个电话过去,将秦梅来找她的事儿给男人说了一遍。

    不论怎么说,秦梅都是凌元墨的亲生母亲,母子之间就算是有所误会,可那母子之情却不是那么容易就真的烟消云散的,与其让秦梅恶人先告状,挑拨他们的关系,那么还不如她主动将这件事儿告之给凌元墨,瞧瞧他的反应。

    若是凌元墨为了这事儿表现出任何不悦,那么她也没有必要和这个男人继续相处下去了。

    说到底,如今的社会对像她这样的人还是有所偏见,日后哪怕是结婚生子,也没有娘家可以撑腰,前世的时候她便见过不少新闻,那些没有娘家的女人,向来都被婆家欺负的很惨。

    而如今,她重活一世,虽然渴望有个自己的家,可是对她而言,更重要的却是这一辈子要过得随心所欲。

    有了前世的阴影,今生她只想自己活得舒坦一点。

    以她如今的能力,没有必要给自己找一个大爷回来伺候着,更别说还要去伺候大爷身后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一堆亲戚。

    今天见到秦梅,凌元墨的母亲毫不掩饰对她的厌恶,那么她也没有必要拿着自己的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反正她也对秦梅没有好感。

    “不用管她,我的事情她没有权利指手画脚,以后她要是再来找你,你不用理会她就行了。”

    对于母亲秦梅,凌元墨表现的很冷淡,并且从语气中还听出了一丝不耐烦。

    沈安素微微挑眉,“那可是你妈,你确定要让我无视掉她?”

    凌元墨哪里听不出来她的试探之意,轻笑了一声道,“你按照你自己的想法去做就行了,不必担心我的想法。”

    说完这句之后,凌元墨显然不太想继续和她讨论关于秦梅的事情,而是问了她现在在哪儿后,就让她等着,他要来接他回家。

    挂掉电话,沈安素细细琢磨起来凌元墨对秦梅的态度。

    和凌元墨交往了这么久,她很清楚,这个男人虽然看上去很强大冷漠,甚至对敌人也是心狠手辣,斩草除根的主儿,可实际上真的和他熟悉之后便会发现,凌元墨其实是一个非常看重感情的男人。

    不论是和阿成杜仲等人的兄弟之情,能够为了这些兄弟们赴汤蹈火,还是与她同床共枕这么久以来,却很尊重她的意思,哪怕是**焚身也没有要动她的意思。

    由此便能够瞧得出来这个男人到底是个什么性子。

    站在路边,沈安素等着自己的男友来接人,不想还没有把凌元墨等过来,却是把另外一个人等来了。

    “安素,好巧。”

    任文俊这段时间过得还算不错,凭借着梦境里面的一些资料,他先是去了地下钱庄借了一笔高利贷,然后又去开了个户头,开始正式在股票市场上运作,不过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他不仅将高利贷全部还清,手上也多了一笔足够他花销好几年的资产。

    那个梦,他最初也是本着将信将疑的心态,可是每每从梦中惊醒过来,那种逼真的感觉却越发的让他无法忽视,所以,唯一能够验证梦境是否真实的便只能去查探一番。

    在借高利贷之前,任文俊先是去了一趟s市。

    他从来没有去过s市,可是在梦境中他却是在s市中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

    梦境中的那些高楼大厦,甚至在某些区域的酒店的名字都是一模一样,这让他越发肯定自己的那些梦境或许是预见的未来。

    因为在梦境里的他,穿着精致的手工西服,穿着名贵的限量版牛皮鞋,出入的都是高档大型酒店,接触的人也都是非富即贵的主儿。

    任文俊从小饱受父亲的虐待,更是因为贫穷而被人踩在脚底过,他对于名利与权势那是极为渴望的,再加上胆子向来不小,再s市确定了梦境的一部分真实性后,果断的便借了高利贷炒股,如今虽然还说不少大富大贵,可是至少也不再是之前那个需要四处打工,看人脸色的穷学生了。

    手里有了一部分积蓄之后,任文俊便调出来一部分资金开始打扮自己。

    人要衣装,佛要金装,打扮不仅仅只是女人的事儿,男人也是需要打扮的。

    若是以往,任文俊给人的印象是一个长得还算不错的穷学生,那么现在,换了一身衣服,因为人也变得自信起来的任文俊倒是会让人眼前一亮,反而让人容易心生好感。

    这些日子,任文俊凭借着在股市上游刃有余的手段,结交了不少富商,兜里的资产当然也是越来越多,今儿他刚刚和一名资产上亿的富婆吃完饭,本事打算四处走走消消食来着,没想到就在这儿碰到了沈安素。

    对于这个梦境中一直在他身后默默奉献的女人,任文俊说是不心动自然是不可能的,虽然梦里的那个自己对沈安素似乎并不好,可是为了前途,牺牲个女人有算的了什么?

    更何况,现在的他和梦中的也有所不同,而沈安素也并非梦中那个憔悴不堪的老女人,反而因为正处于一个女人最美好的年纪,姿色也越发的迷人,让任文俊忍不住心猿意马,对她也无声无息的生出了一股占有欲。

    既然那个梦里有沈安素,那么也就意味着他才是沈安素的男人,虽说上次遇见的那个姓凌的男人似乎有些不好惹,不过任文俊却是一厢情愿的认为,既然梦里的那个自己能够得到沈安素的心,那么如今的自己当然也一定能够拿下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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