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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扣-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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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郎


第一章 奇症奇方

李同春的女儿李锦文病了,消息很快就传开了。

实际上一个人生病是很正常的事,应该是不值得人们如此传扬的。但李家不同一般,李同春是武林大宗师,而且精通歧黄之术。所以么,名医自己的女儿病了,又治不好,当然就会令人十分奇怪了。

听说这锦文小姐美貌之极,而且武功又极高,她会生怪病,也令人十分不解。

江湖上更是传得沸沸扬扬。

锦文小姐的病症究竟如何,没人知道确切的情况,但从李府中传出来的消息说,锦文小姐的一只胳膊不能动了。

这就更让人不解了。

胳膊不能动了,总不外是瘫了、受了内伤等等原因,按理说李同春一定是药到病除,便有什么经脉受伤,也尽可用内力助女儿疗伤的。

偏偏李同春束手无策。一代大名医,只好挂榜招医,为独生女儿治病。

李同春焦虑不安地在客厅里转来转去,面容憔悴。

往日的李同春却是颇有些仙风道骨的,最起码可用“丰神俊爽”来形容,但瞧他现在这副德性,可以说明他的心情恶劣到什么程度了。

医榜贴出之后,“名医”倒是来了不少,药方开了无数,李同春只是皱着眉头扫一眼,摇一下头,一人十两银子,打发他们走了。

不料,不少混混们为了这十两银子,络绎不绝地往李府跑,自称是名医,要给锦文小姐治病。

你说说,这还像话吗?堂堂的李府成什么样子了!

李同春只好下了死令:虚冒名医者,将绳之以法,送交府衙。

这下混混们也不敢来了。

混混们这一不来,李府门前倒变得冷冷清清的,偶尔有几只小雀儿,很悠闲地在门前踱起小方步。

医榜贴出去,已经四天了,仍是无人能治得了此症。

李同春自己则是使出了浑身解数,针刺,输内力以图打通手少阳三焦经、手少阴心经等等络脉,无奈是一点儿效果都没有。

你想想,李同春能不急么?

院外一阵马蹄声。

李同春倏地转过身来,眼中闪现出了希望的光采,一个家丁飞快地跑了过来:“回老爷,杜管家回来了!”

“快叫进来!”李同春口里叫着,一个中年大汉已经上气不接下气地奔了进来,脚步浮乱,像是随时都有可能摔倒。

也难怪,四天四夜没命地赶路,铁人也会垮掉了。杜四现在的脸色就跟死人差不多。

李同春劈头就问:“张神仙呢?”

/“死……死了。”杜四直喘粗气。

“死了?”李同春怔怔地,没有反应过来。

“小人刚到他的庄子外,便见到大出殡,他已经死了,三天前死的。”

李同春无力地倒在椅子里:“死了……”

杜四喘过气儿了:“回老爷,张神仙是三天前采药时,摔下悬崖身亡的,送葬的人都是他的家人邻居。他没有子女亲戚,连徒弟都没有。”

李同春的希望破灭了,他无力地挥挥手:“下去歇着吧。”

杜四转身走了,李同春却疑惑起来:“他死了?不可能。

他是摔死的?他怎么会摔死?”

张神仙是江南第一名医,足迹遍及大江南北,被人称为“张神仙”。李同春在女儿病后的第二天便打发社四去请张神仙,却没料想,张神仙竟然死了。

李同春知道,张神仙的武功虽说不甚高,但专习轻功暗器,轻功一道,可算上乘,便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人直接从悬崖上推下,也会有办法脱险的。

张神仙死得太邪乎了,让李同春简直不敢相信。

恰巧锦文小姐得了怪症,好像张神仙是因为不想来看病而死去的。

这两件事之间有什么联系呢?李同春心头疑云大起。

锦文小姐眼泪汪汪地躺在床上,憔悴了许多,往日娇媚秀丽的小脸,这时已经消瘦蜡黄了。

“娘呀,儿也……不想活了……呜呜……”锦文哭得梨花带雨一般,可怜之极。

李氏也是泪汪汪的:“儿呀,别着急,你爹已经给你请张神仙去了。快来了……”

李同春站在屏风后面,不敢进去,也不忍进去。

因为张神仙死了,世上还有何人能救女儿呢?

李同春心灰意懒地出去了。

只能怪张神仙死得太不凑巧了!

张神仙死去的消息,很快传开了。

有时候流言的起落,任何人都无法解释清楚,你根本就不知道有些流言是从哪里来的。

第二天一早,杜四奔了进来:“老爷——老爷——大喜——有人——揭——榜——”

李同春一跃而起,惊喜万分:“有人揭榜?”

杜四点点头,面上尽是喜悦的神情。

因为前几天的来人,都无一人敢揭榜,那么敢于揭榜的人,自然是十分的自信了。

“人呢?”

“在门外。”杜四道。

“快请!”李同春一挥手,满脸急不可耐之色。

“他说……要老爷……亲自去……去请。”

李同春怔了一下,一撩袍角:“好,我就去。你去告诉夫人小姐,就说请到神医了。”

大凡名人都是有些怪毛病的,李同春自己是名医,自然知道这一点。

有些名医,只要你对他恭敬就行了,他不在乎钱财之类的东西。

李同春自己就是这样的人。

李同春到了院门外,怔住了:门前黑压压的一群人,大约都是看热闹的。

李同春拱手叫道:“请问是哪位先生揭的榜?”

两个家丁高声道:“老爷,就是他!”

听他们的语气,殊无半分恭敬,李同春好生不快,但眼光一转,看到那人时,也不由愣了一下。

又是个无赖!

一眼就能看出来,他和几天来在门口转悠的无赖没什么两样,惟一的不同点是,他揭了榜。

他裸着胸口,赤着脚,大大咧咧地望着李同春,手里捏着医榜,眼里有一种挑战的神气。

李同春毕竟是李同春,愣了一下之后,他就缓过了神来,不仅缓过了神,脸上还挂上了微笑:“不敢动问,先生高姓大名?”

那混混答得倒挺爽快:“我是来给人治病的,姓名有什么用?你几时听说名字能治病?”

众人哄笑成一片:“李老爷,这小子是后街的小混混。”

“他外号叫‘小麻雀’,连饭都吃不饱,哪里会看病?”

“不过是想捞几两银子使使罢了。”

“简直是不像话!”老成的人十分气愤,“应该把他关起来。”

小麻雀的神色倒十分坦然,显然众人的话都是正确的,并没有冤枉他。

李同春迟疑不决了。

小麻雀冷冷道:“怎么,我小麻雀有胆子揭榜,你李大爷就没有胆子请我进去吗?”

李同春一咬牙,女儿病重至此,也只好死马当活马医了:“先生,请恕李某无礼,请进!”

李同春亲自下阶,躬身相迎,众人闪开一条路,眼睁睁地望着小麻雀趾高气扬地上阶而入。

“这小子不怕坐牢吗?”

“反正也没饭吃,坐牢还管饭呢!”

“我只担心这小子把人家小姐给医死了。”

李锦文昏昏沉沉睡着了,又昏沉沉地醒了。

不醒还好,一醒之下,锦文吓得毛骨惊然。

她被放在一张太师椅上,手脚都被缚住了,只有一只右手未缚,可右手偏偏是不能动的。

四下里黑沉沉的闪着古怪的微弱磷光,四面尽是惨红愁绿的颜色,阴森森的,可怕极了。

“我死了么?……娘啊……爹啊……我死了么?”锦文傻了呆了。

地上倏地出现了一只清油灯,灯烟极重,灯光一照,四下更可怕了。

锦文吓得啊啊直叫唤。

“这是什么地方?这是地狱吗?妈呀!”

这时候叫妈,又有什么用呢?

突然,远处一个可怕阴森的声音笑了起来:“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没有什么声音比这更可怕了。

锦文的头皮一炸,血都凉了,止不住哆嗦起来,想哭想喊,却喊不出一点儿声音。

笑声越来越近:“哈哈哈哈哈……”

锦文一颗心都快停止跳动了:“我死了……我死了……

这是鬼……是鬼在笑……”

笑声转眼间到面前了:“咯咯咯咯咯……”

锦文面前出现了一个鬼影,那是一个看不清面目的鬼影,地上的清油灯那昏暗的光照到他脸上,使他的面目显得十分狰狞可怖。

锦文两眼凸出,张口结舌,面部肌肉扭曲。

锦文只想速死,可、可自己已经是死了的……

鬼影突然邪邪地笑了起来,走了过来,锦文恐怖地看着他走近。

鬼影一撩长袍,浪声浪气地笑了:“哎哟,好标致的大妹子——”

一只鬼手慢慢伸向锦文春花般的胸脯。

锦文厉叫一声:“啊——”挥起右手,狠狠打了过去。

她昏过去了,昏迷中只听到来来往往的脚步声,和哭叫声:“好了,好了!”

锦文醒过来了,迷迷糊糊地看见床边围了许多人。

“爹……娘……我怎么了……”

“儿啊——”李同春夫妇喜泪滚滚,根本就说不出话来。

“好像……我死了……到了一个地方……有一个怪人,想……那个,我……我打了……啊,我的手!我的手能动了!”

锦文又惊又喜,叫了起来。

“是……儿呀,你的手能动了……多亏了那个……先生啊!”李氏悲悲切切地哭道。

李同春一跃而起,急叫道:“先生呢?先生呢?”

杜四慌忙道:“他走了,拉也拉不住。”

李同春气得直跺脚:“嘿,这可怎么好?”

杜四道:“他留了一张药方,说是给老爷和小姐一看,依方抓药,这奇症便永不会再发了。”

李同春忙不迭接过药方,打开来一看,怔住了。

药方上只有两个字:

——“嫁人。

锦文渐渐明白了怎么回事儿:“我看看……”

李同春迟疑半晌:“这……这个……你不能看!”

李氏急了,一把夺过药方,递给了女儿。

锦文一看那两个字,脸儿腾地红了,一直红到了耳根,小嘴一扁,扑到母亲怀里哭了。

李同春记起来了,众人说“小麻雀”是本地无赖,住在后街,而且“平时连饭都没得吃”。

李同春亲自出马,到后街寻找“小麻雀”。但邻居都说,“小麻雀”没有回来过,走了。

至于小麻雀去了哪里,可就只有天知道了。

李同春怏怏不乐地回到家,锦文听了之后,什么也没说,只是低着头出神,小脸时红时白。

李氏夫妇相视苦笑,他们自然知道女儿的心思。

李锦文心里恨极了小麻雀,当然是因为那个药方。

幸好药方只有李氏夫妇和锦文自己看过,若是传了出去,锦文小姐还能做人吗?

第二章 大麻雀、小麻雀

麻雀是一种讨人喜欢的小鸟,因为它蹦蹦跳跳,精精怪怪,从来不肯安静一会儿。

每天早晨,麻雀都会因看见第一线光明而啼鸣,让早起的人感到精神一爽。

麻雀在夜晚的几声朦胧的呢喃,会让失眠的人感到温馨。

麻雀捏在手里的感觉是最最美妙的,它太可爱了。

“小麻雀”的胸口上,便纹着一只小麻雀,展翅张口,栩栩如生。

胡不喜之所以得了“小麻雀”的外号,一来自然是因为他胸前的这只麻雀;二来么,因为他平日里总是叽叽喳喳,嘴总不闭着。

闲话多的人只有个别时候讨人喜欢,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都挺烦的。

胡不喜就挺招人厌,用当地方言说,他是个“搅屎棍”。

这名字十分不雅,但用于形容胡不喜,却是十分十分地贴切。

胡不喜没爹没娘,破庙安身,倒也逍遥自在。胡不喜最大的乐趣还不是说话,而是下河去摸鱼。

小时候是精赤条条地下河,长大了,不过多了一条大短裤而已。

出水的时候,胡不喜手里总是掐着一条大鱼的腮,喜笑连天。但他的短裤出水之后便会紧紧地贴在大腿上,可就大大地不雅观了。胡不喜根本不在乎这个,他冬天也每天下河去摸鱼,这一点让其他混混们嫉妒,好像他就是水鬼水怪。

小麻雀走在山路上,面色阴沉,不再是一只欢笑的小麻雀了。

他身边走着一个小男孩,十二三岁模样,长得极是伶俐,极招人喜欢。

“是这儿吗?”小麻雀问,声音沉闷暗哑。

“就是这里。”小男孩受了他的感染,也是一腔悲苦。

小麻雀探头一看,悬崖下云雾环绕,深不见底。

“张爷爷就是从这里摔下去的。”小男孩轻声道,不时抬头看看小麻雀的神色。

小麻雀喃喃自语:“怎么可能呢?”

小男孩问道:“你说什么?”

“没什么。我问你,张爷爷的尸身是谁发现的?”

“我们那天正好有一个人生了病,找张爷爷,不见了,有人说是采药去了,——张爷爷常去采药,十天半月不回来的。大家也没法子,只好等。中午的时候,来了三个外地人,抬着张爷爷的尸体,说是路过山崖下发现的,已经摔死了……”

“那三个外地人后来去哪儿了?”

“不知道啊!他们放下张爷爷,就走了。”

“往什么方向走的?”

“这……谁记得住……”

“你好好想想。”

“我要回到村子里才能想起来他们往哪里去的。对了,他们往大树那边走,他们是向东走的!”

“你敢肯定么?”

“一定是向东。”

“向东,向东,那是九天前的事了,对不对?”

“是呀。”

“那三个人生得什么样儿,你能记起来吗?”

“唔——三个都是男的。一个个子很高很高,比你高一个头,又很胖。还有两个嘛,和你个子差不多,瘦瘦的,就这些。”

“高个子有多大年纪?长胡子吗?”

“总有四十多岁吧,兜嘴胡子……好重,满脸都是胡子……”

“他面上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没有?”

“什么特别的地方?”

“比方说……下黑痣、刀疤……塌鼻子……”

“好像没有吧,记不得了。”

如果记不得了,就说明那人脸上是真的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了,这是一定的。因为若是有这些特点,小男孩肯定是不会忘记的。

胡不喜点点头道:“他们带刀没有?”

“刀?好像没有带。另外两个人手里都拎着一个大包袱,包袱很大,所以我记得。”

看起来确乎是过路人所为。

但过路人又怎知死去的人便是张神仙,而且又一直抬到这里来?

胡不喜道:“那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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