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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门-第1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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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虽然随着花集安和何茂出来造反,但没人敢真下手去斩闵少顷,毕竟闵少顷大权在握,当出头鸟的事众人还是不敢做,见花集安继续冷笑,花集安将长剑提起,亲自走到闵少顷身前,一剑破了闵少顷的膛。闵少顷到死,也不敢相信这个淮军降将居然有这样的胆色,他从这个人那凶狠却又淡薄,何事都好像无所谓的的眼神中想到另一个人,刘文严,两个人的眼神是如出一辙。

怪不得刘文严会选择花集安作为接班人,应该是刘文严从花集安身上看到跟他类似的特质,闵少顷到死才明白过这回事。

花集安亲手杀死闵少顷,不但帐中诸位将领惊讶,连何茂也吃惊不已,他没想到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年轻儒将花集安,凶狠起来却也有如此天不怕地不怕的气势。心中却也有些打鼓,若是这降将有一日真的伙同淮王的余孽谋反当如何?

花集安好像很懂别人的心思,指着闵少顷的尸体对众人道:“这就是害我中军主帅逆贼的下场。诸位,本帅只是暂且奉前锋将军遗命,令三军主帅之责,行协调诸军平定突厥之权。若然有人不服,自可不听我号令,自行率军回关内。

但若然留下,须遵我三条军纪。一,上行下效令行禁止,军令既出,断无收回之理,兵马调度,皆由中军所下。二,同袍互助,三军不得妄行,首位相顾不破贼蛮王庭,誓不回头!三,退兵者军法不容。他日破贼蛮王庭之时,我必将亲自向天子请罪,诸位可作见证!”

花集安一番话说的是不卑不亢,既有威仪,又好像是给了众将领选择的机会。若是不想跟花集安混的,可以自行回关内。但谁都知道,这话只是一句漂亮话,谁若是真要走,那肯定会被花集安定个擅自撤军不遵号令的罪名,下场跟闵少顷一个样。

众将领不得不遵从,俯首领命。

花集安马上趁着城内乱事尚未起,安排了人员调动。将闵少顷提拔起来的一些没有资历的将领弹压下去,或被监禁,或降职留用。而一些边军的老将。尤其是何茂等随同他一起参与夺权的老将。一概委以重用。等一切都安排好,中军营帐才发放出闵少顷身死的消息,随即花集安让一些老将各自去部属处传达军令,若有动乱,兵马随时调动弹压。

这一夜,霍病的三千敢死队一直在城外虎视眈眈,令城内本先对此次夺权事件不服的一些将领不敢妄动。谁都知道霍病是为这次的夺权而来的,有这个大杀神在。谁捣乱谁就要死,而这次夺权又是自上而下,只要中上层将领被控制住,下层将领已经很难有作为。这一夜间要做的事情虽多,但城内基本未发生流血事件。到第二日上午,整个金尧城的两万多边军,已全在花集安这中军主帅的控制之下。

花集安稳定住军心,马上调集军队准备再次深入突厥腹地,另一方面,因为他是擅自夺权自封的主帅。还必须要向皇帝请罪,于是他用请罪的奏本模式陈述事情始末。一方面对刘愈所遭遇的不幸表示愤慨,同时将闵少顷的恶行公诸于世,在这样情形下,他也知道,新皇不认他这个主帅也要认,除非新皇想让边军彻底失控。

在花集安尚未得到朝廷正式任命的情况下,他已经擅自下达命令,令齐方和张无诸率领尚在边关的四万边军出关协同彻底平定突厥。等朝廷得知这消息,齐方和张无诸已经率军出征,根本未将朝廷的旨意放在眼里。本来让齐方和张无诸去边关,朝廷是想一举拿下关中地区的军权,再挟制闵少顷,将闵少顷军权解除,现在齐方和张无诸却与花集安狼狈为奸,置朝廷旨意若罔闻。

朝廷中文官武将,包括新皇和两相,都感觉到没有刘文严,他亲手培养起来的这批武将难以驾驭,袁博朗甚至在得到消息后,在雅前殿当着六部官吏和皇帝痛斥道:“一群狼子野心图谋不轨的贼匪!”

有刘文严在,这些人不敢这般造次,刘文严也一向好说话,不会让新皇太过难堪,毕竟苏彦是刘文严亲手培养起来的帝王,刘文严也是新皇的师傅。现下刘文严不在,这些人感觉到政治危机,再不把朝廷的命令当回事,要出征,也不用请示皇帝的意见,回头只需要说一句,这是前锋将军遗命便可!

无论如何,朝廷方面现在想让花集安撤军已经不可能了,想夺权也是不可能的。大顺朝的十几万边军,全部落在刘愈旧部属的控制之下,好在他们的目的并不在谋反,而是将目标放在草原突厥人身上。

大军调动,粮草供应是个问题,本来袁博朗也想用粮草来逼迫花集安退兵。但花集安就是有自己的办法,军前有规矩,任何粮草供应,无须从长安征调,直接可从地方运往前线。也就是说,花集安想调粮食,也可以用自己中军主帅的身份,从地方调粮。

本来袁博朗觉得地方那些官吏应该都很老实很乖,不敢跟朝廷为敌,但他忘了,现在不但刘愈的旧部属控制着边军,如今江南、淮南、江右等地,也是在刘愈旧部属的掌控之下,从江南往北,淮北山东这些地方,也忌惮于军权的压力,这些地方的官员,在得到边军调粮的命令之后,都是不敢怠慢,马不停蹄就将粮食运到前线,甚至比朝廷之前调粮都要积极。

军令大于山,至于朝廷的命令,对地方官吏来说等于是一纸空文。

到这时,满朝文武大臣才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危机。他们以前显然低估了刘文严的权力,当初刘文严在京城赋闲时,他们只当他是一个权臣看待,现在看来,刘文严的特权已经大到可以做一个无冕的帝王。可惜,这一切是在刘文严不在的时候才体现出来。

现在无冕的帝王变成花集安,他可不会给新皇什么面子。

“要是师傅在就好了。”苏彦在不得不在给花集安委任状上盖下玉玺的时候,才感慨道,“要是师傅在,他有什么事,一定跟朕商议。做什么事也不会让朕为难。”

边军在得到援兵和粮草供应之后,如虎添翼,马不停蹄开往草原腹地。

边军将士就好像猛虎一样,不给草原人任何生机,但凡婚潮军队掠过,牲畜无存。花集安也知道草原补给的困难,他下定心思要以战养战,用突厥人的牛羊肉,来当顺朝军队的军粮,只有这样,才也许真的有机会能捣破突厥王庭。

此时大顺朝征讨大军,主帅花集安,副帅闵少顷和齐方,中军营帐并非全都是刘愈的嫡系,花集安用人很有哲学,他善于调动一些边缘人物的积极性,让他们感受到主帅的信任。尤其是花集安对何茂的重用,令边军将士感受到花集安与众不同的地方,他既不像闵少顷的强势,又不像刘文严的冷漠,他更像是三军的大家长,处理事情井井有条。任何中上层将领,但凡有事情要找花集安,都可以见到,也会倾听这些将领的意见和建议。

在刘文严和闵少顷相继离开帅位之后,大顺朝军队前所未有的齐心,所有人似乎都怀着一个目的,那就是捣破突厥王庭,让突厥这个名词彻底成为历史。同时也是告慰刘文严的在天之灵。

但他们显然忽略了突厥人对草原的经略。

草原之大,也完全超出了这些人的想象,那简直比华夏的故国,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进入草原腹地之后,一些困兽犹斗的突厥部族让花集安以为突厥人不过如此,但越往北,遭遇的抵抗越强烈,突厥人集合起来的军队也愈加强悍。在草原上,汉人的身体素质并不占优势,虽然顺朝军队粮草充足,但毕竟是无法得到弹药补充的,使得大军也不得不停止前进。

花集安这时才理解当初刘文严要调查突厥王庭的苦心,若是这么在茫茫的草原上寻找,也无法找出突厥人的老巢,只有确定了方向,才有一战定乾坤的一天。否则,突厥王庭不除,突厥人更加会誓死保卫他们的故土,顺朝军队远征在外,总有疲乏不支的一天。

转眼七月下旬,一次军事会议之后,各方消息仍旧无法总结出突厥王庭的位置,花集安独身一人走出中军大帐,趁着夜色,对着漫天星空道:“将军今何在?若是将军在天有灵,不知可否指点迷津,让我等早些圆了将军这未了遗愿?”

第三百三十一章草原上的野人

一个人过野人的日子很不好过。

在茫茫草原上,一望无际草连着绿色,绿色连着灰蒙蒙的天空。如果是晴天朗日刘愈也就不抱怨,还非要来个遮天蔽日不晴不雨,连战败后流亡的心情也是压抑的。

刘愈身上只有一点点干粮,留都留不住,接下来几天,他都是在饥渴和肚饿的日子中渡过的,他不能留在原地,这一路上他还要不停的走,否则他只能在没有尽头的草原上闭目待死。

等死可不是刘愈的风格。

“你妈的,闵少顷,让老子再碰上你,非把你的皮活剥了不可!”

只要心中还充满着怨气,刘愈就告诉自己不能放弃,自己的小命已经穿越过一次了,没那么容易让他去见阎王。

方向,是草原行路的第一位。有太阳,可以根据太阳的东升西落来辨别方向,没有太阳,刘愈就有些抓瞎。在夜晚,方向的辨别更加困难。

在草原上走了几天,饥饿的问题愈发凸显。

饥饿的滋味是无法忍受的,一两天还可以,到第三天,刘愈也不得不做一个野人该做的事,吃草。只有肚子里有食,身体机能才能跟得上,才有力气走出这没有边际的草原。刘愈也想能在草原上打猎来猎物,也想吃肉不吃草,但他在逃亡之初就已经失去了武器,全身上下就剩下当初吴悠给他的一个望远镜,这东西在此时也半点作用都欠奉。

以前刘愈就知道,草原上也并不止一种草。不过到底有几种他也懒得管。是风吹草低见牛羊还是浅草才能没马蹄跟他没关系。真到了有一天饿的不行,非要吃这些草,他才知道当一个尝百草的神农氏是多么遭罪的事。

吃完第一口,刘愈差点连黄胆水都吐出来了,世上最难忍受的事就是挑战人类的生存底线,但他还不得不继续坐下来,找第二种草入口尝试。这是为了生存,刘愈在心中一遍一遍告诫自己。不能因为味觉的抵触而跟自己的小命过不去。草的味道各不相同,多吃几口,刘愈才发现口腔对这种令人反胃的草是有麻痹性的,吃的草越多味道越近乎于大同。

刘愈很悲哀的自嘲,看来懒惰的人适合当一只不用人圈养的野牛。

让他形容一下吃草是什么味道,其实也就是苦涩微辣,带着一种呛鼻的草汁味道。如果非要从这些草当中选择一些能入口的,刘愈也经过几天的摸索,从中掌握出窍门,嫩草可尝。如果是能吃的草根,带着稍许的甜味。味道更接近于人能接受的口味,不过吃草根的前提是把草根的泥先“擦”干净。

说“擦”,是因为在草原上找水太困难了,刘愈身上的水袋也丢了,遇到有水的地方,刘愈恨不能将所有的水都吸进自己的肚子里。他也想找一条河流,顺着河流南下,不再担心饮水的问题,但草原茫茫,想找一条河流何其困难。

且他也明白,有河流的地方一定有突厥人的部落,对他一个不会说突厥语言的汉人来说,这是相当危险的事。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况且他还是令突厥人家园不保的元凶。

饥、渴,这两件事始终伴随在刘愈身边,是关乎他生存的最大问题。当然在茫茫草原上生存,问题另外还有许多。

比如说草原夜晚的寒冷,“早穿棉袄午穿纱,抱着火炉吃西瓜”,这不但形容吐鲁番合适,在草原上也基本符合这天气条件,昼夜温差相差太大,若遇白天多云夜晚晴朗,后半夜吹点冷风,那真是冷风如猎刀,令本来就穿着一件内衣一件外衫的他在寒风中烈烈发抖。

除了寒冷,还有野兽的威胁。

一到夜晚,草原上的食肉兽,比如说野狼就开始出来活动。远远地能听到狼的嚎叫,那是一种令人觉得凄厉的示威声,好像野狼在向其他的野兽彰显他自己地盘的范围,如果声音的距离让刘愈感觉到危险,他也会停下来,等声音都远去他才敢继续赶路。

刘愈过的也是昼伏夜出的生活,因为他不敢在夜晚懈怠,睡着了怕成为野兽的点心。

草原的夏天,白天气温很高,赶路耗费体力巨大,等到上午日头开始强烈,他就会寻找遮荫的地方,休息一整天,到日落黄昏再继续赶路。

说是赶路,其实刘愈只是大致朝着一个方向在走,那就是南方,他相信只要这么走下去,早晚能看到大顺朝的边关,回到有人烟的地方。

一走,就是二十天。

刘愈也不记得到底走了多远,鞋子都磨破了一边,走路经常会被尖锐物体,刺的脚底疼,脚上的泡真是碎了又起,起了又碎,脚底起了茧子。刘愈从来没这么长时间走过路,还是在这种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情况之下,走路也成了煎熬,全凭一股信念支撑。

“老天爷!你个混球!你把老子扔这鸟不拉屎的朝代你就要负责,不能让老子死在这里!”

刘愈实在走不动道了,就会咒骂老天,这也是独自一人时唯一说话的机会。

老天将他送来这个世界,耍弄他一次就已经够了,这还要来第二次。他也终于知道活在人烟多的地方的好处,至少有力气就可以换饭吃。在草原上,力气不能制造食物,更不能制造生机。不过他也觉得庆幸,这毕竟不是荒漠,在草原上再怎么说饿不死,荒漠里吃沙子的傻事那是原始人干的,他作为文明人知道沙子从嘴里进去早晚还会原封不动出来。

也许是老天听到了他的呼唤,在草原上流亡二十一天后的上午,就在刘愈正要准备去找点嫩草吃,顺带睡和安稳觉的时候,远远的好像看到一点异样的颜色。

那种异样的颜色并非是他所苦盼的边关又或者是人烟牛羊,而是……

黄色的荒漠!又或者是戈壁滩的颜色,刘愈也终于明白这几天为何水源越来越少。

“操!诚心跟老子过不去!”

刘愈一路向南的路被堵住,他也没办法,只能折路向西,试图从别的方向走出草原。

第三百三十二章杀人越货

连续不断的赶路,让刘愈的身体近乎透支到极限。

二十多天风餐露宿吃野草,不但营养跟不上,还带来很多后遗症。虚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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