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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朝的另类史-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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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逃离西安,原先西北地区的明朝降将纷纷降清。白广恩、马科、郑嘉栋等前明总兵纷纷成为满服辫发的“大清”将领。整个西北,只有榆林的高一功是李自成旧部,坚守不降。

从西安逃离时,李自成手下仍有十三万之多。依理,如果他急速行军,抢在清军之前杀往南京,最起码可以把东南一带富庶地区占为己有。但不知为什么,李自成走到河南内却耽误了不少时间,估计是临行前士兵们拖家带口拉金银,严重拖慢了行军速度。

不久,清军阿济格部逼近,农民军在三月中旬往湖北方向逃窜。清军边追边打,共交手八次,每次均以“大顺”军告输为结果。

李自成部队打不过清军,却渡过长江在荆河口大败左良玉部明军,吓得这个一直“养寇自重”的军阀率部移向南京。他借“北来太子案”为由,要找弘光小朝廷算账。大敌当前,他不思同仇敌忾,反而与自己人“窝里反”,左良玉的人品可见一斑。

这样一来,“大顺”回光返照,武昌、襄阳均落入李自成之手。他集军二十万,准备攻取南京。

清军没有给李自成机会,未等农民军喘息,已经追至武昌。李自成只得弃城接着逃。

四月下旬,在江西九江附近的一次大战中,农民军大败,数万人被杀,李自成的两个堂叔以及大将刘宗敏皆被俘后剐杀,“活神仙”宋献策也投降了清军。

此前,“大顺”的“宰相”牛金星见势不妙,悄悄溜走,跑回儿子牛佺处躲避。由于牛佺降附清军并被任命为黄州知府,没人追究牛金星过去“助贼”的事情,牛老爷子善终于家。满清朝廷中也有汉官惦记他,先后有两名给事中上疏多尔衮,要求清廷逮捕牛金星这个流贼宰相,把他父子处斩。多尔衮不同意,斥训道:“流贼伪官,真心投诚者多能效力,此奏殊不合理!”如果不是牛金星在李自成“朝中”官阶太高,如果不是怕惹起前明官员反感,说不定满清还会给他大官作。

湖北、江西等地大败,农民军消耗极大,李自成身边仅剩下万把人。这时候,清军多铎部已经自河南商丘和安徽泗州分头行军直扑南京,东下水路因无船也走不了,李自成只好掉回头往西南方向跑,想穿越江西西北部转战湖南。反正流贼当惯了,逃跑对他来说不是一件辛苦事儿。

五月初四这天,农民军大队人马行至湖北通山县境。李自成命令手下军人就地扎营造饭。他胡乱吃了几口,就率二十八名亲兵在附近九宫山一带转悠,一来消遣愁绪,二来察看地形。

附近的山民听说有贼人到,而且人数不多,只有数十骑,就纠集了数十人来杀。这些农民,后来被极左御用文人们描绘成“地主团练武装”,完全是瞎掰,他们其实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多年遭流贼之害,一直怒气满胸。

最重要的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有数千农民军在附近,只以为是一股几十人的流窜贼军,故而有胆上来厮杀。如果他们知道对方其中一人是“大顺皇帝”,如果他们知道附近有数千“贼军”,吓死他们也不敢出头。

结果,李自成正在欣赏雨后青山绿水的风景,山上的村民突然出现,纷纷抛举大石往下砸。李自成坐骑受惊,人马立刻惊散。

仓猝之间,李自成拍马就跑,与手下二十多人完全失散。逃到牛背岭,慌不择路,又遇山间小气候的滂沱大雨,李自成坐骑陷于泥中走不动,他只好下马牵坐骑深一脚浅一脚前行。

农民程九伯见李自成一人,又有匹好马,勇心百倍,嗷的一声蹿出来。李自成毕竟百战大将,反应自然灵敏,就徒手与手持锄头来杀的程九伯格斗起来。

两个人一打,程九伯当然不是李自成对手,被对方骑在身下。李自成压住程九伯,回手抽刀,但刀鞘中因雨水沾泥,一时间拔不出刀来。

此刻,程九伯外甥金二狗赶到,他见舅舅被一个大汉骑在身下要挨宰,情急之下,抡起铁铲冲李自成砍去,忽的一声,一下子削去“大顺皇帝”半个脑袋。

至此,舅甥二人欢欢喜喜,不顾李自成血流烂白脑浆泛滥的尸体,牵马而去。

后来,李自成余部被活捉,地方官府知道了山间的尸体乃李自成,就多次到山中晓谕,表示说杀李自成者受大赏。

程九伯起初不敢自认,后来听说李自成的样子和被杀地点与自己当天所遇一模一样,才大着胆子出山“认功”。由此,他不仅获赏银千两,还得到清朝总督的“亲切接见”。这时候,程九伯才由山民变为“地主阶级”。

一下岗驿卒死于一农民之手,结局充满了隐喻般的黑色幽默。

李自成残部刚刚吃饱饭,跑回的一个卫兵哭诉“万岁爷被乡民杀死”,一时间农民军满营痛哭。然后,他们化悲愤为力量,这数千农民军在附近州县毁庐杀人无数,以泄痛愤。

可叹这一切,杀人“真凶”程九伯根本不知,与外甥一起在山中小屋看着草地上的大马傻笑。

至于日后流传的李自成病死或出家之说,均是野史逸闻。清初以来无数考家考证推断,确系无稽之谈,把简单之事弄复杂而已。

吃人“黄虎”天煞星——张献忠

一讲“变态”,现在的人都会联想到性方面。其实,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嗜杀、自虐、他虐等行为,也是“变态”的一种,是人类原始欲望的一种爆发,是人类动物性潜在留存的暴露。

这些变态的人,在他自己的意念中,他不仅认为可以控制自己的生活,而且会认定能控制别人的生活。

中国历史上,暴君虐将不少,他们的残虐酷杀,皆有极大的目的性,属于冷静思考下的有计划杀人。但是,诸如明末张献忠这种无目的性的嗜杀狂,中国历史上仅此一人。

张献忠,这位与李自成同岁的大贼头,长身虎颔,面色金黄,故人称“黄虎”。此人长就一副堂堂相貌。一日不杀人,这位爷就悒悒不乐。在意识形态影响下,极“左”时代文人们均为农民起义“翻案”,指称说那些记载张献忠大肆屠杀的历史记载均是“地主阶级”的胡言乱语,而他最能抓住把柄的,是《明史》中《张献忠》传中那一句:“(张献忠)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确实,明末全国人口也就一万万多,说张献忠在蜀地杀了“六万万”只能说是文人的想当然。

《明史》中的这种荒唐“数字”素材,取自明末清初文人毛奇龄的《后鉴录》。其实,明末四川一地大概有四百万人,张献忠杀了其中近三百万,“摇黄贼”杀掉和吃掉七八十万,其余皆为满清屠戮。后来,满清把自己所杀的近百万人算在张献忠头上,这是惟一的“诬蔑不实”之辞。

总之,不可否认的是,经张献忠之乱,蜀地基本为之一空。

崇祯十六年底,本来已在湖南和江西取得重大进展的张献忠,忽然弃两省之地,大举入川。原因很简单,李自成势力太大,老张觉得自己搞他不过,索性走远一些,以免两虎争食。

四川方面,有一支曾经参加过“荥阳大会”的“摇黄十三家”组织,是一种极其邪恶的由地痞流氓组成的匪盗,这些人没有任何政治目的和抱负,只知淫杀抢掠,并对明朝的四川官兵造成极大的消耗。张献忠有这些人在川地内部捣腾,他从容二次入川,越下牢,渡三峡,如入无人之境,克涪州后,直捣重庆。

本来,重庆三面临江,易守难攻。张献忠在城墙根下埋炸药,轰隆一声,坚硬石墙坍塌,贼军一涌而入。

张献忠入城后,先剐杀守城的巡抚陈士奇等人,然后又把明神宗第五子瑞王朱常浩绑至法场。

当时,天色晴朗,空中忽响炸雷。瑞王本人是宗室中人品很好的王爷,本性好佛,属于少有民愤那种。张献忠大笑,大叫:“天若再雷,我当释瑞王不杀。”等了稍许,天竟无雷,张献忠亲自上前砍下瑞王头颅,并杀其家属及重庆官吏一万多人。

下午时分,山城电闪雷鸣,白昼如晦。张献忠根本不怕,令士兵架炮射天,不久即转晦为明。此时的张献忠,杀心不算太重,对被俘的三万七千名明军作如下处理:每人砍掉一只胳膊,尽数放走。于是,操武场上,堆满了三万多血淋淋手臂。这些只剩一只胳膊的士兵逃出重庆四窜,成为张献忠的“活广告”。诸城士民骇走,望风狂逃。

重庆被陷,张献忠下一个目标就是成都。成都乃二百七十年大明富藩,可惜蜀王也是个财迷(其为人不错,知书达礼,崇祯帝呼为“蜀秀才”),不肯拿出王府金银犒军。

经过四天对成都的攻城,张献忠入城。蜀王夫妇、当地巡抚、总兵皆投井自杀。巡抚刘之勃被捉住。张献忠把他绑在校场上,由于刘巡抚是陕西人,贼军劝他投降。刘巡抚大骂。张献忠怒,令人慢慢剐他。刘巡按大声说:“宁多剐我一刀,少杀一百姓!”贼军放箭,把刘巡按剐后射死。

成都失陷后,四川大部分州、府、县应声而溃,很快皆为张献忠所占。当时,四川只有遵义(今属贵州),石柱(秦良玉部)以及黎州未下,其余皆非明地。当时,李自成已败归陕西,他试图派兵来攻,被张献忠打回陕西。至此,两支农民军不仅未再联手,反而公开而坚定地决裂。张献忠小胜后,得寸进尺,又猛攻李自成所据的汉中府,反被“大顺”军击败。但仅仅几十天过后,李自成便弃西安而逃,这样,张献忠的北面就暴露给清军。

张献忠在成都立稳后,建立“大西”国,称帝。他首先娶大学士陈演之女(陈演本人在李自成离京时被处决)为皇后,自南门五里外架桥高十数丈,逾城直达蜀王府,遍植彩灯,夜望如长虹亘天,引着宫女彩娥及陈“皇后”入宫。仅仅玩了姑娘十天,张献忠生厌,一刀砍下陈“皇后”脑袋,派人杀尽她在成都的所有亲属,算是与“地主阶级”完全划清了界限。

好玩一样,张献忠还“开科取士”,共收取“进士”一百三十人。一夕之间,忽然变脸,把进士们尽杀之不留。

其中,“状元”张大受,华阳县人,年未三十,身长七尺,弓马娴熟。张献忠见此人仪表丰伟,气宇轩昂,服饰华美,一见大受,以为奇才,立赐刀马金币十余种。数日之内,张大受每日入宫作陪,有时献诗,有时作文,有时丹青图画,张献忠不停赏赐他,共赐宅第一座,家丁二十人,美女十名。

到了第五天早上,张献忠坐朝,传奏官禀报:“新状元入朝谢圣恩”。张献忠忽然变脸,自言自语道:“这驴养的!老子爱他的紧,一见他就满心欢喜。咱老子又有些怕他,万一他日后生异心,岂不害了老子!来人,你们马上把他收拾了!”

张献忠最常说的两个词,一个是“打发”,即杀本人;“收拾”,即杀净全家。其手下听命,马上把张大受绑起杀了,先前所赐美女家丁,一个不剩,皆立刻杀头。

当时,川中各地赴试生员还皆未离开,张献忠假称再试,尽诱其人于青羊宫,进一个杀一个,共杀约万人,士子们所携应试用的笔砚,一时间委积如丘。

杀尽文生后,老张佯称开武科。数千武举齐集校场,皆配发一匹劣马乘骑。忽然间,巨炮一响,金鼓齐鸣,贼军乘壁射箭,把武举们当成猎物,一一射死。侥幸未死的,堕于地上,被践踏成泥。

当“大西皇帝”的朝臣更惨。早晨上朝,张献忠打了喷嚏,感觉不爽,立即让兵士把三百多人牵出去杀了。有人劝说,他一笑:“文官还怕没人做吗?”

有时朝会,老张又会牵出数十巨硕的大獒下殿,只要獒犬嗅谁,谁就会立刻被牵出斩首,名为“天杀”。

“大西”建国,全无制度,数十万大军衣食所需,只靠抢劫和搜掠,没有任何赋税政策。但张献忠会铸钱,他下令把从王府和大户抢来的所有金刚及佛像熔毁,铸为“大顺通宝”。其钱色鲜亮,光润精致,颜色不减赤金。

对四川人凶,张献忠对川地的两个外国传教士却好得不得了。耶稣会传教士意大利人利类思、葡萄牙人安文思,由于上献红铜制作的地球仪和日晷等物,张献忠看着新奇,大喜之下,下令把二人尊养起来,日日带在身边当顾问。这二人有幸活着,日后在其日记中留下了不少张献忠残酷杀人的真实“客观”记载(国人一般总是不信自己人的记载,对外国人很相信)。

由于统治残暴,川地郡县人民纷纷反抗。当然,这与大环境很有关系,李自成败亡,南明政权建立,人心所向,皆痛恨张献忠贼寇,各地人民相继而起袭击伪官和贼兵。

大怒之下,张献忠下发“除城尽剿”的命令,派出军队到各地屠戮民众。穷乡僻壤,深崖峻谷,贼军无不搜及,得男人手足二百双者,授“把总”官,得女手足四百双者也授“把总”,按杀人数目依次升官。有一贼兵手壮,日杀数百人,立擢为都督。所以,张献忠军营灭亡前有公侯“大官”无数,皆因屠杀积功所得。

贼军杀人皆有名目:割手足称为“匏奴”,中割背脊称为“边地”,枪挑背部称为“雪鳅”,以火围儿童烤炙称为“贯戏”。由于士兵们以人尸为马槽,放麦豆于血腹中食之,内杂人肝为“精饲料”,所以,他们的军马也凶性十足。贼军不仅四处杀人,把牛犬牲畜也搜杀一尽,称言不为后人留畜种。

在蜀王府,张献忠发现端礼门城楼上供祀一个人像,公侯品服,真人皮,内实金玉。他询问蜀宫宦者,才知这是明初大将蓝玉的人皮。当时,朱元璋剥其皮后,全国巡回展示,自云南过蜀,由于当时的蜀王是蓝玉女婿,就把老丈人的人皮留下,暗中供奉起来。

张献忠闻此,灵感大发,顿发剥皮之兴。他平日指令士兵剥人皮无数,掺以石灰,实以稻草,用竹竿标立,在王府前的大街密植两边,累累千百人,遥望犹如送葬纸人。其手下人阻劝,说此种景象不吉利。

张献忠很“虚心”接受意见,自己就新创“小剥皮”方法,即把活人两背的皮自背沟处分剥,揭至双肩,反披于肩头,手法细腻,鲜血淋漓,但不会伤筋动骨。然后,把这些被剥上身的活人赶出郊外,严禁他们的亲人送饭送水,任其躲入古墓荒坟中苟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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