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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大昏君-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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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广反手紧紧握住自己手里古代粗糙版的丛林大王,左手,他是千中无一的左手刀。他很清楚眼前的这七匹狼的危险等级,它们是这数以百计野狼群里最杰出最强壮最凶猛的代表,它们露出锋利的獠牙发出呜呜的声音,嘴里正流淌着贪婪的唾液,只等着头狼一声令下立刻冲上去将这个还想反抗的的人类撕成碎片然后打牙祭。

    野狼是自然界中最冷酷最高效的杀手,它们耐高温,又不惧严寒,栖息范围广阔,适应xìng极强,山地、林区、草原、荒漠无所不在。

    野狼的领地意识强烈,它们通常以吼叫声宣它的领地范围,狼嗅觉敏锐,听觉良好,能耐饥饿,xìng凶残,善于奔跑,很多猎物死于它穷追不舍的韧劲。

    野狼通常都是群居xìng动物,一般六七只形成一个群体,在严寒天气甚至可以五十只以上形成一个大型群体,它们雌雄划分不同等级,占据统治地位的雄xìng和雌xìng可以随心所yù地繁殖后代,处于低级别的个体却不能zì yóu选择。

    狼的体力及耐力相当恐怖,它们可以长时间急速奔跑,普通奔跑速度可以达到五十公里左右,甚至可以急速一百公里每小时的速度狂奔,往往可以让前方逃跑的猎物体力透支,然后仍然jīng力充沛地将猎物撕成碎片。

    狼的智商很高,狼可以通过气味、叫声进行沟通,它们的记xìng也很强,甚至可以记住十年前的敌人,然后对它所深记的敌人给予报复。

    杨广在21世纪就很喜欢研究狼,脑子里还记得一个当时非常轰动的关于野狼的故事,一匹老狼在十多年前所生幼崽被猎人所杀死,当时这头野狼记住了杀害它孩子猎人身上的气味,十几年后猎人在狩猎时被这匹老狼所发现,这匹老狼十分聪明,它善于躲藏,它寻找着机会杀死那个猎人,终于有一天它把握住了机会,趁着猎人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将其咬死,报了杀害其孩子的仇。

    所以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根本没有任何退路,杨广绝对不会选择去招惹一群饿的眼睛都发蓝的野狼群,如果可以选择他宁可上山去打老虎,宁可去非洲大草原跟凶猛的狮子搏斗,宁可潜进水里大战鲨鱼三百合!

    可他就是不想招惹野狼,因为他从心里崇拜和敬佩这种特殊的动物,只是此时此刻,他别无选择必须大开杀戒!

    他深呼吸,双脚以一种斜十字的方向站在雪地上,一动不动,他在观察,他在寻找主动出击的时机!

    又是一阵风雪迷住双眼,而杨广已经趁着风雪迷眼的一瞬间猎豹一般冲了出去,千钧一瞬之间,刚好对面的头狼也做好了第一个进攻的准备,因为它嗅到了更加危险的气息,就在这个人类身上,所以他更要以身作则!

    所以电石火光之间,杨广低头含胸左手刀猎豹一般扑向头狼,头狼则带着所有的凶猛和力量高高跃起扑向杨广!

    一人一狼,皑皑白雪,呼呼北风,没有任何余地的直接硬碰硬,噗的一声,鲜血喷出,撕拉一声杨广的袍子已经被头狼锋利的狼爪抓烂,鲜血同样顺着肋骨流出,伤口很深,流血很多!

    但杨广一刀划出,半月般在黑暗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紧接着头狼的脖子上便出现一道同样半月形的血痕,这是他最擅长的丛林左手割喉,这一招从没有失手,刀出必杀!

    即便是穿越了1000多年,即便对手是一头成年健壮的野狼王,也不例外!

    鲜血在漆黑的黑夜顺着匕首滴答滴答,滴落在皑皑白雪之上!

    头狼死的很不心甘,即便被割喉它让人挥出致命一爪,仍然抓伤了杨广的肋骨,然后无力的倒地,最后的喘息和嚎叫,呜……

    其它一起冲上来的6匹野狼却并未因为死了狼王而有所退却,它们是冷酷的杀手,头狼的死非但没有震慑它们,反而让它们更加疯狂,它们张开锋利地獠牙一起向杨广疯狂地扑去。

    而此刻的杨广一击得手已经没有了刚才的恐惧与无助,他之所以选择先杀狼王绝不奢望着擒贼擒王,杀了狼王就能吓退数以百计的野狼群,而是要给他自己建立一种信心,一种绝境中求生逆转的信心,一种绝对反击放手突然的信心!

    他依然没有半步后退,大吼一声左手刀迎着扑上来的其它六狼再次冲过了上去!

    来吧,畜生,看看是少爷的匕首快还是你们的狼爪块!

    看看谁先死!

    杨广已经完全进入到小宇宙爆发的超品状态,红着眼睛,嘶喊着,手里的匕首见狼见血,见血割喉,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

    虽然他的身上也已经变得伤痕累累,甚至他神仙般俊俏的脸蛋也被抓破,但转眼间他已经连杀七狼,而且七匹野狼的死法完全一模一样!

    一刀见血,一刀割喉!

    就当数以百计的狼群发出复仇的嚎叫一起冲杀过来的时候,他身后也一声天神般的嘶叫,一个黑夜般黑sè的身影同样冲杀过来!

    嗒嗒嗒,嗒嗒嗒,咴儿咴儿……

    这一章说实话小神写的热血沸腾,汗血宝马黑美人,左手刀影子特种兵,对群狼,真正的野狼群。喜欢的请收藏,给几朵花花,能打赏点更好,接下来更jīng彩!

正文 第134章 她会吹箫

    当杜美月终于找到杨广和黑龙的时候,杨广已经不是杨广黑龙也已经不是黑龙了,杨广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嗜血的怪兽,浑身上下已经没有一个好地方,即便是在无尽的黑暗中也能听见他那比野狼还慎人的嘶吼。

    他已经彻底成了一部屠杀机器,已经成了个血葫芦!

    黑龙的颜sè变了,不是黑夜般的漆黑,而是鲜血般的血红,一个少爷一匹汗血马,两个家伙背靠背居然玩起了比赛屠杀!

    只是一个用匕首,一个用蹄子!

    杜美月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一把将他扔出狼群,然后从怀里拿出一把普通笛子一半长度大小的玩意,竖着吹了起来。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原来同样杀红了眼以死相拼的野狼群听了竟然立刻惶恐的撤退,连头狼以及同伴的尸体都放弃不管!

    这绝不符合狼的个xìng准则。

    可是却在杨广眼前眼睁睁的看着发生了,他喘息着,浑身是血,黑暗中根本分不清哪些是他自己流的那些是野狼的。

    反正摸上去一把黏黏糊糊的让人头皮发麻!

    可他竟然还笑的出来,“呵……少爷就知道死不了……老板娘会来的……呼……水……茶水……”

    可是昏天黑地杜美月一路追了几个时辰才追上他,哪里会随身给他带着茶水,还好,这根本难不倒杜美月,她小心的将血葫芦二少爷扶着坐在一块岩石上,然后伸手抓了一把积雪,在手里攥着,不大一会就被融化,滴答滴答滴进杨广嘴里……

    杨广是否在死撑,是否已经接近极限只有他自己知道,不过喝了杜美月的两把雪水之后他马上又恢复了一些体力,第一件事问的居然是。

    “你原来还会吹箫……呵呵……咳咳……居然敢藏私……”

    杜美月彻底无语了,这都什么时候了,远的不说,就说眼下这个大家都以为比狐狸还要jīng明聪明的二少爷,遇到狼群居然不跑不躲,而是下马带着人家杨素的宝贝汗血马一起硬碰硬,对方可不是什么军队什么杀手,而是100多匹饿的眼睛发蓝的野狼群!

    不说这个,凭借他的伸手即便黑龙跑的再快在没有停歇,他弃马跳马总不算难事吧?可他竟然任凭发了疯的黑龙直接把他一路带到了潼关!

    怎么没跑到塞北去,最好跑到突厥,让那些野蛮人直接把这不要脸的二少爷煮了吃了更好!

    “少爷,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能坚持住么?你最重的伤口在哪?用不用我现在先给你包扎下,还是立刻进潼关城找最好的大夫医治?”

    不过话到嘴边杜美月实在没办法说出难听的,看着自己男人成了血葫芦,再看着皑皑白雪上到处是野狼的尸体,至少有二三十个!

    她这个曾经与狼为伍三年的人都禁不住一阵胆寒,这个白白净净养尊处优的二少爷哪里来的这么高强的身手和屠杀的勇气!

    所以她又爱又恨,话说出口却立刻都变成柔情万种的关心了,她要他活着,好好活着,她还要怀上他的孩子呢……

    她自己也许都没注意到,她第一次想,怀上他的孩子,而不是自己要个自己的孩子!

    杨广深呼吸,自己调整气息,顺手给自己把脉,身子靠在杜美月温暖柔软的怀里,他自己那个漂亮的白sè大氅现在已经成了一条一条的了,简直就是个大拖布,不过其实他很清楚这件大氅恰恰救了他的命,因为对战之时,这件大氅不知替他抵挡和挨了多少狼爪和狼牙!

    “脉搏虽然有点虚……不过……还死不了……就是有些失血过多……不过……快帮我看看黑珍珠死了没有……”

    他第二件事关心的一定是这个跟他同生共死共同御狼的黑美人。

    杜美月听他这么说才长长出了口气,“呼……黑珍珠?你说黑龙?她也受伤了,不过还好,一直围着你转圈呢,看那意思是在保护你……不过黑龙什么时候成了黑珍珠?我立刻背你进程疗伤!”

    说着二话不说背起快要昏迷的杨广抬腿就走,其实她也很累很累了,连追了几个时辰,从白天追到黑夜,从马场追到平原从平原追进山区,足足300多里地,也就是她,换成别人早累吐血了,更不要说追上了!

    可是她再累也必须先把少爷送进潼关城治伤,她的毅力根本不同于人类,而比野狼还强,也许她才是那个真正的野狼王!

    她前面背着杨广走,黑珍珠就乖乖的跟在后边,而且还随时戒备,根本不顾及自己身上鲜血淋漓的疼痛。

    杨广趴在杜美月背上,回头深情的看了一眼,“呼……你稍微温柔点行么?少爷我快散架了……”

    他开口抱怨,杜美月吓了一跳赶紧动作变得轻柔起来,她只是着急给杨广治伤所以脚下动作自然很快。可是现在杨广十分确信自己内伤外伤都齐活了,禁不起高速颠簸,再说经过这一次,他真对骑马有yīn影了,真要活过来,每个个把个月他都调整不过来。

    “要不我抱着你吧,背着不好搭手,咱们得快点进城找郎中才行啊……”

    说着不容杨广同意直接将他抱在怀里,杨广满是人血狼血的小白脸禁不住一红,“唉……你总是这么霸气……”

    杜美月气笑了,“怎么,不喜欢么?我要不霸气点早被你欺负死了,再说你是傻还是缺心眼,你不会跳马么?你就是不跳马遇到狼群还不会骑着马逃跑么?难道你害怕黑龙跑不过一群野狼?”

    杨广却十分艰难的撇撇嘴,“切,少爷的人生里根本没有逃跑这两个字……咳咳……”

    “噗……”

    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正文 第135章 神医巢

    本来这口血会全喷到杜美月的脸上,因为杨广正在人家怀里跟人家吹牛B,不过还好最后时刻他还能控制,脑袋稍微一斜,一口鲜血直接喷到旁边的一棵大槐树上!

    杜美月吓坏了,赶紧停住脚步焦急的询,“你怎么样了?还好吧,你可别死,你死了我的正房就没了!”

    杨广挣扎着自己伸手擦擦嘴角的血水,艰难的一笑,“老板娘……记住这棵大槐树吧,他rì少爷扬名天下这棵大槐树也会跟着出名……”

    杜美月脸sè苍白,身子发冷,她似乎又回到了7岁时候经历的一切恶梦,“你……你以后别这么吓人了……你是金贵身子,不能出事……”

    杨广却已经头一歪进入半昏迷状态了,所谓半昏迷状态就是如果此刻遭遇危险那么他会立刻醒来继续屠杀,可要是什么事都没有那他就只会躺在老板娘柔软的怀里呼呼大睡了!

    有时候半昏迷睡眠是一种十份有效的自我保护和自我休眠。

    潼关城里并不是热闹,甚至十分冷清,为数不多的商家店铺天还没黑就早早打烊关门,可是南大街拐角却又一家医馆前挂着一个大大的气死风灯,上面一个大大的巢字!

    杜美月抱着一个血人身后跟着一匹血马正大步向这家潼关城最有名的医馆奔来,因为她路上问人,都伸手一指,“快去神医巢,一定有救,只要这人还有口气就能救活!”

    这姓巢的郎中在潼关城的名气就好像不戒和尚在皇城长安的名气一样响亮一样传奇。杜美月没有见过巢元方,因为巢元方平时并不在皇城,最长呆的地方还是他老家潼关,巢家医馆。

    此刻巢元方正在灯下配药,按照二少爷提供的方子配置能够暂时禁止女子怀孕的药物,他对这个十分感兴趣,也十分痴迷!

    巢元方年纪不大,30左右,面目清秀身材消瘦高大,眼神祥和,什么人跟他对视一眼就会觉得心情安静了不少。

    突然家人来报,有一个女人抱着一个全身是血的少爷前来医治,女人身后还跟着一匹全身是血的马,人和马都流血不止伤痕累累!

    巢元方祖祖辈辈都是郎中,医学世家,一向讲究悬壶济世,他给人看病不但诊金便宜而且还经常到大街上给老百姓免费施药,所以在整个潼关城有着超然的地位,被称为大善人神医巢!

    巢元方连忙放下手中的毛笔,麻利的洗了洗手,然后大步跟着家人奔了出去,厅堂之上,灯光明亮,他一眼就看见了杜美月怀里奄奄一息昏睡过去的杨广,大惊失sè!

    饶是杨广变成了血葫芦,饶是他的脸已经看不出本来面目,可是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正是与他忘年之交惺惺相惜的二少爷!

    而且二少爷并没有要求他直接投奔隋国公府,二少爷说:你是个名医,名医就不是一个人一座府的,平常你还回家里给人看病,有事我会派人叫你!

    并且前几天还派小黑子送来了1000两雪花银,说是给他买药救人之用!

    巢元方认为自己运气很好,能够结识二少爷这样的青年才俊,他虽然没有和尚相面看人未卜先知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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