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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生共悠然-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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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几年来上门提亲的人,他总是嫌张家小姐不好,李家小姐不配,加上七童对件事也不肯上心,才把亲事直耽搁下。原本以为今年他终于可以看见自家小儿子成亲,谁知又出来个叶孤城来这里搅混水。这一次,他坚决不能放任不管!

花如令打定主意,又叫来门外小厮,“七少爷呢?”

“七少爷陪叶城主出门去了,”小厮揣度着花如令脸色道,“可要让人找他们回来?”

花如令脸色又青了一青,最终道:“不必,等他回来,让他过来见我。”叹一口气,声音软下来,“看看阿梨丫头在做什么,没事的话叫过来,就说是老夫想喝她泡的茶。”

小厮才踹踹地退出去,跑去找南郭梨。话说,他们家老爷今儿个是怎么呀,可别是出什么事吧。

黛瓦白墙,青石铺就的小巷。

相携的两只手。
确切地,是一只手扣在另只手的脉门上,不紧不松,不会难受也不会有威胁,只是如果想挣开的话,显然不是明智之举。
当然,如果花满楼真的要挣开,也不是完全做不到,只是,没必要为这种事拼个两败俱伤。而且,那只手握在手腕上的感觉,很舒适。

对于叶孤城的做法,花满楼什么也没有说,因为不必,且,也无用。
如果叶孤城肯放弃,那么早在他第一次表明态度的时候就放弃了,既然那次没有放弃,以后便不会。除非哪天,叶孤城对他失去兴趣。

花满楼虽然有时候会觉得不自在,也不会因为对方对他有意便要绝交。
只要叶孤城不做什么他无法接受的事情,便可顺其自然。

一切随意,随缘。

此刻二人正随意走在江南的街道上,行人两两三三。
街头卖花的小姑娘清脆地叫卖,带着软糯的苏州口音。

“两位公子。”卖花的小姑娘只有十来岁,穿身洗得发白的花布袄,手提篮鲜花,见两人衣着气度不凡,忙上前道:“新鲜的山茶花,公子买两枝吧,送给心上人,插发装瓶都好,她们定会喜欢的。”

叶孤城本不待理会,听如此,不禁心中略动。又见那篮山茶枝叶浓翠欲滴,花姿端雅盈丽,上面还带着露珠,煞是可人。抬眼去瞥身边那人——花满楼已含笑。

花满楼是喜花之人,花家便有许多花,百花楼的花更是不会少。只是那些花和他叶孤城皆无关。

“喜欢么?”叶孤城道,“送你。”
心中似有融融水意流淌,寒星般的眸中已不自觉地带笑。

递给那小姑娘块碎银,伸出手指从花篮里挑出朵浅黄的。
花满楼亦从篮中抽出一枝来,恰是枝艳色的绯红,趁着他莹白的指节,甚是好看。

“山茶花最是耐久,从深秋到晚春,皆有花开。”花满楼嘴角噙笑,随意将茶花放在鼻端轻嗅。

金色的光缕斜洒在江南的小巷间,那人青衫濯濯,笑容滟滟,指上一朵红夺烟霞的山茶初绽。
淡淡似水流年也仿佛被定格在瞬之间……

花府,花祝已带着花如令的亲笔书信快马加鞭而去。
花厅里,花如令接过南郭梨双手捧过来的香茶,笑得慈和可亲。

“难为阿梨丫头在这里陪个老头子。”花如令呵呵笑道,“这几天在府里可还住得惯?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就跟伯伯和七童说。”

“谢花伯伯关心,在这里住得挺好的。”南郭梨腮旁一对梨涡,一副乖巧的样子。

“那就好,”花如令抚着胡须哈哈一笑,半真半假地道,“难得能有像阿梨这么合老夫心意的丫头,不若以后就住在花家,给老夫做个女儿吧。不知梨丫头愿不愿意啊?”


  十一、青衣楼

叶孤城一直知道百花楼里有很多花,却依旧没有想到,在春意不显的早春冬末,能够见到如此一座开满姹紫嫣红的小楼。

青瓦白墙,江南的婉约素雅;
繁花开遍,玉池昆仑的彩裳霓霞。

春夏秋冬,百花楼里百花不断,温暖而明媚。

叶孤城站在花满楼身侧。这是他第一次来百花楼。
小楼简单精巧,处处透着灼灼的生命和简朴的雅致。
最吸引人的,便是满得溢出楼外的芳华,满街都是馨香。

只远远一眼,叶孤城便想到三个字:花、满、楼。
真正的鲜花满楼,如身侧的人。

“如今才知,便是整个白云城,也比不过座小楼的。”

一处居处,便如同居住在那里的人。白云城未必真的不如百花楼,但百花楼却也绝不逊色于白云城。
能见到这座百花楼,让他觉得自己离花满楼更近一分。
他看到的不是一座小楼,而是花满楼的内心。

花满楼笑道:“城主过奖,白云城也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城。”
这句话并不是谦逊的客套。
虽然他只在白云城住过三天,却从没有忘记过那座海外城池。
——民生熙攘,商渔往来。碧波之上,世外繁华。

百花楼的门,是没有锁的,只有简单的门闩,除挡风雨的时候,从来都不闩门。
这里随时欢迎人进来,挡风避雨,或是寻求庇护。
不论小楼的主人在,还是不在。

花满楼推开虚掩着的院门,道声“请。”

这本是次恬淡却让人无限向往的邀请。花满楼第一次邀请叶孤城来他的百花楼。

异变,陡生!

一色墨青色劲装,黑巾蒙面。
来的,整整三十六人!

叶孤城眸色骤冷,寒意凌厉。
凛然目光扫过时,三十六人在他眼中,已与死人无二。
敢在此刻扰到他的人,与死人有何分别?更何况,群人还不知死活地找到花满楼的百花楼。

蒙面人携带着刀剑森森,杀气腾腾,是真正嗜过血的杀气!

叶孤城身白衣若仙,气势不动如山。
淡淡扫,却让人股寒意从脚底窜起,透彻骨髓的寒。

众寡分明的对峙!
人,已压过全场!!

剑拔弩张!四周空气凝滞,彷佛随时可以绷断!

花满楼站在叶孤城身侧,施施然仿佛不曾感到周围重逾千斤的杀意凛冽,面上笑容如沐春风。

“不知众位好汉来此有何贵干?刀剑无眼,还是收起来的好,否则不慎碰坏院中花草,岂不可惜?”花满楼温言有礼道。

蒙面人咬牙狠道:“就是花满楼?”

花满楼头笑道:“正是在下。”

蒙面人冷冷道:“把玉佩交出来,我们便不与你为难,否则……”

花满楼心下疑惑,道:“不知阁下的玉佩是什么玉佩?”

蒙面人道:“少装蒜!就是薛冰给的那块玉佩。”

花满楼摇头道:“这个恐怕不能如阁下所愿,那块玉佩本不是在下的,自然不能交与阁下。”

蒙面人哼道:“既然如此,就不要怪我们不客气!”

话,已尽。
话的尽头,便是拔剑!

花满楼摇头微叹,对叶孤城道:“城主可否让我动手?”

言下之意便是希望叶孤城能够袖手旁观。
只因,叶孤城的剑是杀人的剑。
剑出,人必死!
即使叶孤城现在身上没有携带佩剑也样!

青衣蒙面人已合围而上,花满楼一招拂云见月,翩雅飘逸得不带一丝烟火气。
叶孤城出手如电,反手已夺过人长剑,却并不出招,另手牵住花满楼。

“走!”脚尖一点,飘飘白衣已带着花满楼向后掠得远了。

身后破空声袭来,叶孤城头也不回,手腕轻转,只听‘叮叮’几声,长剑已将数暗器荡开。

风声在耳边呼啸而过,飞畅的速度中,有着酣畅淋漓的快意。

花满楼的轻功自是极好的,但与叶孤城相比却要差上一截。能够练成外飞仙种巍峨飘渺的剑法,轻功上的造诣自是当世无匹。
此刻两人并肩急掠,身形飘忽,在瓦檐墙头一沾即走。衣袂飞扬间,好似一对翩翩蝴蝶。

几个起落,叶孤城在一片房瓦上轻轻巧巧停下,等那群青衣人追近,才又掠至不远处的一片空地。

花满楼已明白他用意。
叶孤城不会在百花楼里杀人,只是,也没打算放过今日些蒙面人。

花满楼不喜杀人,尤其是在他的百花楼里,更是不会有血腥。
即使他从来不曾说过,叶孤城也能明白,所以,在开始动手的那一瞬间,叶孤城已拉着花满楼出了百花楼。
但之后,他便不会再有什么顾忌。

叶孤城是个剑客,杀人的剑!
敢犯他者,只有死。

青衣人涌来,从四面围上,合围之势!

激荡的剑气,肃杀!
白衣飘荡,人如飞仙,剑亦如飞仙!
人,已是剑!

剑,已出!
辉煌的剑气,剑芒漫天,华丽而恢宏!
势如泰山,迅若雷霆震怒!
一闪,即收!

青衣人已倒下,雪亮的剑锋依旧干净如洁白的初雪。
此刻叶孤城的剑已经快到不用见血,就连伤痕,也是不可见的线。

叶孤城随手丢下那柄夺来的长剑,收起一身寒意凛冽。

空气中,久久,才弥漫出淡淡的血腥。

“至少,应该留下他们做活口的。”花满楼微摇下头,淡淡道。
当叶孤城出剑的时候,没有人能够阻拦,即使是花满楼,亦无法阻拦。

“他们都是死士。”
死士,便不会有活口,如果是被人生擒,必定会咬碎藏于口中的毒药。

叶孤城不是不能在些人咬碎毒药前止住他们,对他来,要个人不死,并不是难事。只是,叶孤城足够高傲,高傲到会毫不犹豫地杀人,却不会去践踏个武者的尊严。
在他眼里,荣耀和尊严比性命更可贵,不容践踏。

花满楼微微头,叶孤城的意思,他能够明白。也正是花满楼尊重叶孤城的。

不过,死人并非不能说话。死人的衣着装束,身上所佩信物,皆能够表明他们的身份。
个刻着‘青衣楼’的腰牌,已经明切。

“是青衣楼的人。”花满楼面色有些凝重,“看来薛冰是真的遇到危险。”

青衣一百零八楼,花满楼当然没有忘。
就在年前,他还曾经和陆小凤一起参与金鹏王朝的案件,当时的幕后黑手便是青衣楼的楼主霍休。后来霍休被公孙大娘用机关困在笼子里,那件事便也结。其实仔细算来,青衣楼里除霍休,其他的势力并没有什么损失的。
只是没想到,青衣楼会再次出现在他面前。

叶孤城凤眸微抬,“薛冰何时给的玉佩?”

“昨晚上。”花满楼道:“让帮转交给陆小凤。”

叶孤城道:“可知道陆小凤在哪里?”
既然麻烦是陆小凤的,自然该由陆小凤自己料理。如果花满楼找不到他,叶孤城不介意动用白云城的人手帮忙找下。

陆小凤是个漂泊不定的浪子,从来没有固定的去处。不过,如果花满楼想找他,也从来没有找不到过。

“陆小凤现在定在醉仙居。”花满楼肯定道。

陆小凤是个嗜酒如命的人,醉仙居里有窖藏的好酒,陆小凤常常会来里喝酒,尤其是当他心情不好的时候。
此刻的陆小凤当然是心情不好的,因为薛冰。
虽然是陆小凤主动离开薛冰,却不代表他心中对薛冰没有情。
只是,陆小凤终究还是个浪子,没有哪个人能够让他为自己,放下惊险刺激没有拘束的江湖。
一个浪子只有在漂泊得累的时候,会来朋友的百花楼里歇歇脚,然后,继续漂泊。

一张透出古旧颜色的老榆木方桌,桌下堆着数只空掉的酒坛。
陆小凤半瘫在桌子上,不时得举起酒坛灌上一大口,醉软如泥。

江湖上所有人都知道陆小凤嗜酒如命,但没有人知道他真正的酒量是多少。
陆小凤经常喝醉,但大多时候不过是假醉。他假醉的时候,眼睛总会很亮,然后,喜欢发酒疯。
陆小凤发酒疯的时候,周围的人耳朵就会倒霉,方圆几里内的驴子则会误以为找到同类。

“哗啦啦,下雨啦,雨里蝌蚪变青蛙。小青蛙,呱呱呱,蹦来蹦去找妈妈,妈妈夸是个好娃娃……”

“哎呦,陆大爷哟~~,您别唱!小店可经不起您么折腾。要不,小的给您找个清静的地儿,去其他地方唱去?”店中小二连连叫苦,却是办法也没有。

醉仙居名头听起来不小,其实不过是个卖酒菜的小店,只因他家的酒酿得好,生意是极不错的。只是不管生意再好,店里的老板都没打算过重新整修番门面,把生意做大。

陆小凤拍着桌子,声音丝毫不减,好像根本没听见店小二的话一样。醉仙居今日的客人,也都被他破锣嗓子唱没了。

所以,当有人顶着比驴子叫还难听的歌声,光顾这家小店的时候,不能不让人惊奇,尤其是这两个客人一看就不是普通的客人。

店小二见花满楼,就像见救星样,“花七公子,您可总算来,要不然小店几天就要赔本!陆大爷正在里面呢,我就带你们过去。”
小二看一眼花满楼身边的叶孤城,只觉浑身都是寒意,当下也不敢怠慢。

花满楼微笑致歉道:“真是劳烦小二哥。”

任何人见陆小凤现在的样子,都会以为他醉得不轻,不过花满楼知道,陆小凤真正醉的时候反而很安静,只乖乖睡觉,而不是像现在样大吵大闹。

不得不说,陆小凤即使是个混蛋,也是个长得很好看的混蛋,尤其是一双眼睛,又大又亮,非常有神,尤其是在喝不少酒的时候,很迷人。

“七童~~”陆小凤迷蒙着一双醉眼,一见花满楼就抱上去。
这是陆小凤的习惯之一,好友之间勾肩搭背抵足而眠其实都是很正常的事,不过此刻,他刚碰到花满楼,就激灵灵打个寒颤,酒也醒了大半。

顺着寒意的方向望去,叶孤城一身傲寒清贵,琥珀色的凤眸冰得陆小凤心里发慌,陆小凤心里讪讪的,“原来是叶城主。”

叶孤城冷冷瞥他一眼,陆小凤缩缩脖子,不自觉地就乖觉起来。

在认识叶孤城之前,陆小凤一直认为叶孤城是和西门吹雪一类的人,当然,现在他依然是么认为的,只是,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终究不尽相这个不同在哪里他也说不大得上来,不过,叶孤城貌似不怎么待见他,反而很喜欢花满楼。
西门吹雪和陆小凤也是好朋友,但是,西门吹雪只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是他不感兴趣的事,就算陆小凤死在他面前,他也不会去看一眼;但陆小凤却觉得,叶孤城对花满楼绝对不会如此,如果花满楼想找叶孤城帮忙,应该不是难事。
此外,不知是不是他错觉,和叶孤城相识之初,陆小凤就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哪里惹得叶孤城不快,思来想去,也没想到自己做过得罪叶孤城的事。可是,他的这种感觉却一天比一天强烈,他真的很怕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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