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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家有娇妻-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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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看到的景象,沈沫也还是反射性的会觉得想吐。

也许真的会不习惯,也许真的会难受,但回想一下从前自己一个人过的日子,分手,似乎也就不那么沉重不那么可怕了。再说就算分手了又怎么样,都什么年代了,这世界上离了谁,地球还不是照样转,自己又何必这样矫情呢!

把这些事情统统的都想明白了,终于的,沈沫又开始小心翼翼的从自己的壳里探出头来,跟外面的世界进行接触了。而且就在走出大门的那一刻,在心底,沈沫已暗暗地决定,明天,就是明天,他就打电话把秦晋约出来,将自己的决定都告诉他。

可计划还是赶不上变化,没想到他这才刚出门呢,就和秦晋这伙儿人迎头撞上了,真是…叫人无语!而且撞上就撞上呗,可秦晋也不该这么快,这么迫不及待的,就把个耿洛给搞到自己身边儿吧!?就算炫耀,就算示威,也不是这么个做法吧!太他妈恶心人了,也太侮辱人了!

原来自己在秦晋眼里,还真就是跟块抹布似的,一钱不值用过即扔啊!而他沈沫,也还真就是天字第一号傻瓜,还在那儿闹得不行,闹个什么劲儿啊都!

目光与秦晋交汇的一霎,这无数个念头也都争先恐后的涌上来,不停地在沈沫的心海翻腾,于是别开脸去的同时,沈沫又情不自禁的不屑的撇了撇嘴,那副样子,不止是在嘲弄秦晋,还是在嘲弄他自己。

而也就是秦晋和沈沫之间的这一点不自然的情绪流露,况且叶文是知道秦晋的,杜子牧那一群也都是认识沈沫的,所以一时之间,虽然当事人还不曾觉察,但周围的注意力,却早已经有意识的都汇集在了这里。而其中的耿洛,更是像是遇见了什么既不可思议又跟他有什么深仇大恨的东西一般的,面孔发红鼻翼急促的呼吸着,激动得衣袖下的手都颤抖起来了。但很快的,意识到自己的手在颤,目光也不合时宜的过于凶狠,耿洛随即就把手握了起来,握成一个拳状,但还是不自主的就紧紧抓住了袖口,像是要抓碎什么令他仇恨的东西似的。

这样的情形下,就连从来没见过秦晋的张媛,也都感觉到异样了,目光狐疑的开始在沈沫和秦晋之间徘徊,像是敏锐的猎狗一样的,想要揪出点什么来。

但沈沫的脸色却始终都是冷冷淡淡的,抓不住一点线索,只有那阴郁的、半眯起的眼睛,还有那微蜷起来的、不停地转动着指环的手指,似乎无意间出卖了他的厌恶与紧张。

转动着手指上戴着的指环,把他捋下来再戴上去,似乎是沈沫身上从前没有而现在多出来的一个新的习惯,光今天坐在这儿没一会儿,张媛就看到他做了好几遍了。

而一见沈沫的那副神气,然后又后知后觉的扫视了一圈周围,看看那一双双不自然的别过去的眼睛,像是兜头被浇了一盆凉水似的,秦晋的身体开始是僵了一下,嘴角也是有那么一瞬间的忍痛似的剧烈的痉挛。但旋即,垂下目光想了一想,又皱紧眉头咬紧牙关,秦晋抽回落在沈沫身上的目光,带头第一个走向了沈沫他们所坐的方位斜对面的那一组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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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甩(二) 。。。 
 
 
“哎,知道他唱的什么不?”睁大眼睛一脸惊奇的瞪着酒吧中央的舞台上抱着麦克风唱的正深情的耿洛,碰碰沈沫的胳膊,叶文凑到沈沫耳朵边低低的问道。从耿洛一走上台,叶文就这状态,现在才终于回过神儿来。

真的,叶文就纳了闷儿了,怎么这年头的狐狸精怎么都明目张胆到这个程度了,还知不知道点儿廉耻了!他娘的讲了那么多年的八荣八耻,真他妈白瞎了!

然没想到却被一眼就瞪回来了,沈沫也是一头的雾水,“知道个屁!爷爷我英语四级都还没过呢!”

一脸深沉的,而且还是一脸同情的,叶文情不自禁的点了点头。

而恰在这时,坐在沈沫旁边的张媛也回过味儿来了,冷眼斜瞅了两眼台上的耿洛,又看了看窝在自己身边儿没半点儿动静儿的沈沫,直接的拉下脸来,张媛一脸凶悍,“他奶奶的,老娘一看到贱人发—骚就手痒!要不要我上去一板砖,直接给你解决啰!”

握着杯子的手不由得就打了一下滑,连忙撂下手中的杯子,沈沫一把抓住张媛的手肘,“得,姑奶奶您消停,您可千万别!反正都是分了手的人了,还使那个闲气干什么!又不是吃饱了撑的!”

一般人说上去一板砖拍死他,沈沫只会把这当做一句气话,可张媛姑奶奶一这么说,沈沫就脑仁儿疼,他知道,这绝对是张媛做得出来的。要知道这位来自东北的大小姐最剽悍的一次是她高中的时候——

据说当时她男朋友小奥在外校打比赛的被那个学校的一个女球迷给看上了,上杆子的要追小奥。可有张媛这么牛X的一女朋友,小奥当然不敢变节了。只是没想到那女的也是勇气可嘉锲而不舍,不但直接跑到小奥家里进行骚扰,更还一路跟到学校里来了。这下子东窗事发了。带着一帮子小姐妹堵住了那个女的,张媛那是二话不说拎起板砖就上,打豁了人俩门牙!

打那之后,饶是小奥笑傲高中大学的篮球赛场,而且人还长得玉树临风花容月貌,可也再没有不怕死敢黏上来了,最多也不过就是暗地里发发花痴。就这都还不敢在张媛面前表现出来。而张媛呢,剽悍的名声也是不胫而走,丰功伟绩从高中一路传唱到大学。

虽然据张媛自己说,她现在早已经是金盆洗手退出江湖了,性子比以前也和顺多了,可沈沫横看竖看,也都始终没看出来,姑奶奶所谓的和顺,到底和顺在哪儿。

所以,赶紧的,沈沫首先就一把把张媛给拽住了,免得她真的说到做到。真是的,一板儿砖,就耿洛那副小身板儿,经得起一板儿砖不?

而一听到沈沫这么说,又半眯着眼睛看了看台上细声细气的唱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耿洛,随即的,张媛也就放弃了,“行,听你的!”

但嘴上虽说这听沈沫的,可张媛还是不忘了眯着眼睛发一发狠,“啧啧,老娘也看出来了,这就是一只修行千年的老狐狸精啊!得,咱就别费那劲捉他了,让他祸害去吧!吸干那些贱男人的阳气直接让他们—艾—滋—缠—身—精—尽—人—亡最好!”

“咳咳!”还正在喝水呢,不提防就听见这么两句,沈沫不由得一下子就给呛着了。手忙脚乱的,沈沫开始摸桌上的餐巾纸。一边堵着咳个不停的嘴,沈沫一边还忍不住的瞟了张媛一眼,张媛你也太狠了吧!

可没想到也就是这一轻飘飘的一眼,沈沫这才蓦地发现,张媛那一双精光闪闪的眼睛,不知何时早已经不怀好意的落到了自己的身上。心里控制不住的打了个突儿,沈沫赶紧的就不动声色的开始往沙发的那头挪。

只是还没挪开呢,张媛的手,就早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伸过来了,一把扯住了沈沫的耳朵,“闺女儿啊,听老娘的话,乖乖的,上台跟那贱人PK,把他P下去!”

“滚,边儿去!”两只手同时抓住了张媛揪住自己耳朵的那一只手,沈沫在不弄痛自己的情况下正努力的把自己的耳朵解救出来,“我吃饱了撑的!”

“嘁!少没出息!老娘让你去,你就给我去!只不过就是个歪门邪道的狐狸精罢了,怕个屁啊怕!你到底在怕什么!”然突然之间,像是跟沈沫杠上了似地,张媛拽着自己耳朵的手,也猛的就捏得越紧了。于是一时之间那种疼不仅仅是局限于耳朵,就连心口,也都跟着抽痛起来。

“怕!我才不怕!我不怕,可我也不想去!”但很快的,忽略掉耳朵上传来的一阵阵的刺痛,沈沫索性梗着脖子和张媛杠上了。

“去不去!”一双大大的、明亮的眼睛了然的死死盯住了沈沫,也是咬起了牙齿一脸的凶悍,张媛的脸上恨铁不成钢的意味都显露出来了。

而就在这时侯,坐在一边儿的叶文也是没头没脑的就—插—了一句话—进—来,“去吧,沈沫,你怕他个鸟!”

短短的一句话,然就像是被针戳破的气球,沈沫一下子就打了蔫儿了,掩饰不住的露出一个苦笑的表情,沈沫心说,原来全世界,都已经看出我在怕来了啊!

忽略掉张媛和叶文鼓励的目光,沈沫下意识的就朝着酒吧那头坐在暗影里的秦晋张望了一下,然后又眯着眼睨一下正走下舞台的耿洛。和耿洛柔软而畏缩的目光擦过的刹那,猛的从沙发上一跃而起,沈沫斩钉截铁的说到,“好,我去!”

“不但去,今天我还给你们玩点儿新鲜的!”

说那一个去字,紧锁着眉峰咬着后槽牙,鼓足了全身的劲儿,那种凝重而决然的表情,就像是沈沫要做的,不是说一句话,而是要完成翻过一座高山或跨过一条大河那般艰巨的任务似的。然而那两个字一经说出来了,就像是丢开了什么压在心头的沉重的包袱一般的,又像是最险最陡的那一段,已经成功的抛到脑后了,沈沫的神情,骤然轻松了很多。其实不单单是神情,就连说话的语气,也活泼轻快了许多。

而且嘴里说着玩儿点儿新鲜的,沈沫的手也是同时的伸向了一旁的张媛,“小姑奶奶,扇子给我!”

张媛不但是个腐女,还是个无可救药的扇子迷,家里收藏了好几百把她家亲戚从全国各地给她带回来的扇子,而且她随身带着的手提包里面,也是随时的都能摸出一把扇子,这些沈沫也都是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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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甩(三) 。。。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遍青山啼红了杜鹃,荼外烟丝醉软。那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先!闲凝眄,生生燕语明如剪,呖呖莺歌溜的圆。”

手把着张媛的那把颇具古风的湖蓝色绢面折扇,一举手一投足,一低首一回眸,沈沫认认真真的唱,一心一意的演。

到现在为止,他从来都还没告诉别人过,他小时候,是很练过几年昆曲的。其实要从他唱皮黄的祖爷爷算起的话,他们家唱戏唱到他这儿,这都已经是第四代了。

祖爷爷唱的皮黄,而爷爷改唱了昆曲,于是爸爸便也子承父业,唱起了昆曲。而妈妈,也就是爸爸在剧团里认识的。

听爸爸说,他和妈妈之间基本上是一见钟情,扎着两把乌溜溜的大辫子的妈妈才刚分到剧团里,两人才搭了一次戏,俩人就那么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而且打有记忆的时候开始,似乎他看的每一场戏,爸爸和妈妈也从来都没有分开过。

妈妈是情生情死游园惊梦的杜丽娘,那爸爸就必然是相看俨然蟾宫折桂的柳梦梅;妈妈是芳心暗许琴挑问病的陈妙常,那爸爸就一定是下第羞归风流俊雅的潘必正;妈妈是河东狮吼恨儿夫浪游的柳氏,那爸爸就绝对是跪在池边求蛙哥莫叫的陈糙……而这其中,他听得最多的也最熟的,也就是这一首《皂罗袍》。

妈妈和爸爸,那时候是世人眼中公认的才子佳人,也是团里面人人艳羡的模范夫妻。而且也就因为有这种条件,所以才四五岁的时候,自己就被爸妈给送到了当时团里面退休的一个老人那里,跟着他一起学戏。

只不过虽然都是学戏,可现实还是出现了一点点偏差——爸妈想的是让他学唱小生,可那个老人却坚持要让他唱旦角,觉得他有这个天分。唱就唱呗,反正那时候沈沫什么都还不懂,等到十来岁懂的时候,又别不过来了。

爸爸和妈妈是在一次去外地演出的途中,出车祸死的。后来据当时的人说,翻车的时候,爸爸是当场咽的气——因为两只手把妈妈紧紧的护在怀里,所以爸爸的全身没有任何防护。就是在这样的状态之下,一大块碎玻璃碴子落下来,直接的穿透了爸爸的胸膛,从后背直到前胸。

而妈妈呢,据那些人说,虽然因为玻璃的划伤和金属的挤压的关系妈妈流了很多的血,可其实要是抢救的及时的话,还是很可能救回来的,但是妈妈没有。那些回来的人说,他们当时劝了,也拉了,但怎么劝也没有用,而且也不敢硬拉,怕妈妈失血更多。可任凭别人怎么说,抱着爸爸不撒手,就跟丢了魂儿似的,妈妈抱着爸爸怎么都不肯撒手。

临走前的回光返照之际,妈妈带给自己的唯一一句话就是,“儿子,妈妈要去陪你爸了,妈妈对不起你!”

也许是爸爸妈妈之间的故事太完美了,像是一出传奇,所以在自己的感情世界里,沈沫也是不自觉的就苛刻的追求着完美,追求着属于他的美丽的奇迹。

但此时,此刻,当着熟悉的旋律从自己的嘴里再次的飘溢出来的时候,当他面对着躲躲闪闪的、连正眼都不敢看自己的秦晋的时候,沈沫这才恍然记起,原来所谓的传奇,也没有什么好传的,完美的背后,其实也不过就是一地璀璨的玻璃。

假如不是那一场突如其来的死亡的话,他相信爸爸和妈妈此时此地在他眼里也不过就是一对寻常的烟火夫妻,跟天下他所有认识那些唠唠叨叨的小老太太和佝偻着肩背的小老头一样,平凡到让人连说,都不想说起。

再说爱情究竟是什么?天下人都为那一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而着迷,可是又有谁曾提过那首诗歌的最后一句,“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就连这样传诵千年的美丽爱情最后都没办法实现,那自己又还何必要苦苦执着?

够了,就让一切都在此时,画上句点吧!王佳芝在《天涯歌女》的歌声里默默做别易先生,而他和他的过去,也即将在今夜定格!

最后那一个字落音儿,啪的一下合上扇子,眼睛动也不动的望着不远处的秦晋,沈沫直勾勾的就朝着他走过去。

只是人才走到半路里,没想到就被睁着一双星星眼嘴角流着两条半透明的哈喇子的叶文给逮住了,“陛下,陛下刚才所唱,莫非乃传说中的昆曲《牡丹亭》乎?”而坐在叶文一旁的张媛,此时也是一脸惊叹的望着他。

嘴角一勾勾出一弯神清气爽志得意满的浅笑,沈沫手腕儿一转一扇子敲在了叶文的天灵盖儿上“正是,爱卿好眼力!”

“呵呵呵,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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