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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转晴-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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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不恨,他从小没有父亲,从他有记忆开始,都是余丹一个人在用纤弱的肩膀撑起他们的家。每当看到别人有父亲疼爱,看到别的妈妈能够将手塞进丈夫的口袋里什么都不干,一脸安逸满足,他便会忍不住痛恨虚空中的那个给了自己生命,毁了母亲的青春,又没有负责任的男人。



但当陆非真的出现在他眼前,他也不知为何,竟然笑了出来。



他张开双臂,就这么轻易的接受了他,进入他和余丹的生活。



现在回想起来,那大概是一种本能。



那一瞬,他本能的看向陆非身后的余丹,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一丝隐忍的期待和怯意。



就是那个眼神,让他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弯。



   妈妈在害怕我不接受爸爸吧?



如果我表达出仇恨,那她会多伤心,多难过?



她一定会认为是她没有照顾好我和教好我……



   一开始,心智过于早熟的余晓亮真的认为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他从没在余丹的脸上见到那样的笑容和光彩,仿佛雨后的阳光,驱散了天空中全部阴霾。



尤其是在新疆遇到的拿起意外,当陆非用整个身体护住他和余丹的时候,余晓亮的心被彻底融化了。



醒来后,他跑到陆非的窗前,紧紧的抓住他的手,几滴眼泪就这么从他的眼眶里不受控制的砸在手背上。



可是最近的一个多月,他不知道爸爸妈妈之间发生了什么,他只知道他已经很久见不到爸爸了,而妈妈眉目间的落寞和悲伤也越来越浓。



他几乎听到自己心底那只沉睡的仇恨的野兽又在挣扎着想要破笼而出了。



他很想质问爸爸,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对鱼蛋?想走就走,想留就留?



已经不知道是第几万次了,余晓亮发自内心的期盼自己能够长大,变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有能力站在母亲身前,为她挡住所有风雨,让她的生活从此平顺无忧。



作者有话要说:写到这一章,我快被自己逼疯了。



人物是我自己设定的,但大概是第一次写长篇,我投入了太多的自己的感情,没法客观的从他们的情绪里跳出来……



余晓亮让我心酸



他本来只有9岁,却因为从小缺少完整的家庭和父爱的关怀,急于想要长大,他敏感,早熟,孝顺,但却过早的学会了掩饰情绪,丧失了这个年龄的孩子应有的天真和活泼。



他会为了让余丹快乐,而假装自己快乐。这明明不是一个9岁的孩子应该会的东西。



第六十三章 常静的恨



常静从回到家就一直一声不吭,余福久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并没有留心到,余谐本能的嗅到了山雨欲来的味道,于是举止处处小心翼翼,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可是绕是这样,依然踩中了地雷。



余晓亮入选奥数国家代表队的消息,以及爸爸把他搂在怀里那句“晓亮,你是最棒的,你是余家的骄傲”隐隐的让他觉得不快,余谐有些心烦,躲进房间里拿出几本漫画,趴在床上漫无目的的乱翻着。



常静没有敲门,推门径直走进来的时候见此情景,便如滚滚冒烟的火山,瞬间爆发了。



“你在干什么!”常静冲上去一把扯过余谐的漫画,“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看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说完,扬手便咬牙切齿的开始撕扯漫画书。



余谐目瞪口呆,但他本就是相对内向的孩子,平日被管教的逆来顺受,不懂得反抗和犟嘴,便只是委屈的看着常静,眼泪一串一串的扑簌簌滑落下来。



“你还有脸哭?”常静揪住余谐的衣领,把他推倒在床上,火气更大,“你看看人家余晓亮!辈分比你还矮一级呢!奥数已经得了全国一等奖!还被选进国家队参加集训然后去美国参赛!你看看你!你除了看漫画你还会干什么!让你学英语,你在课上跟个木头桩子似的一声不吭!让你学钢琴,我只要不看着你你就偷懒!学习?学习不行!特长?一窍不通!你难道准备一事无成就这么平庸下去?你对得起我对你付出的一切吗?是不是北京的环境把你惯成现在这样了啊?!我当初就应该把你扔回我老家去!让你吃吃我曾经吃过的苦!承受一下那样的压力!如果考不出来,就在农村种一辈子的地!”



这些话在常静的心里憋了太久,今天在病房看到余晓亮手里那张薄薄的通知书,她又嫉又恨,恨不得当时就拎起自己不争气的儿子把他痛揍一顿。



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



   她一直记得自己刚考上余福久的研究生,第一次来余家做客的样子。



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房子,现在看来,150平的三居不能算小,但也决不至于让人目瞪口呆,但对于乡下妹子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常静来说,却犹如天堂。



十七岁的余丹外表清秀明丽,有股逼人的灵气让她几乎移不开目光。



她骄傲,机敏,一双明亮乌黑的眼睛仿佛长在头顶上。



22岁的常静在饭桌前摇晃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怀疑刚才一瞬自己出现了幻觉。



明明余丹在低头吃饭,为什么她却觉得她如一览众山小一般,一直在傲慢的俯瞰着自己呢?



余丹离开后,她的心底有过忐忑,有过愧疚,但是更多更隐秘的,却是一股如释重负的安然。



她走了,她一无所有了,而这里,成了她的家。



   她在北京也有了扎根的地方,有了亲密的爱人,她能够改变家人的命运,能够把弟弟接到北京读书,能够让爷爷奶奶安享晚年。这些都是她靠着自己的努力一点一点赢得的,可是你余丹呢?你能做什么?你除了出身比我好,又有哪一点及得上我?



一切,在八年后一夕改变。



余丹回来了,带来了一个和余谐同岁的儿子,以及孩子的爸爸。



高大,英俊,多金,幽默,深情……



陆非简直拥有这个世界每个女孩所向往的白马王子应该拥有的一切!



   常静每夜都需要用尽全身的力气才能压抑住自己内心沸腾的强烈的妒意和怨气。



尤其是上次去送陆家熏鱼,她第一次踏入余丹和余晓亮居住的别墅。



她仿佛重新变成十年前的踏入余家的那个22岁女学生,满心的向往,却又难掩心中的妒恨。



   然后余丹穿着家居服,自然的从自己的手中接过那包熏鱼,放进冰箱,招待自己请坐,询问外面的天气,打着哈欠说自己在赶稿,已经很多天没有出门。



   ——我不是你的佣人。



余丹在自己面前大谈育儿经。



——你以为你是谁,我知道我的余谐没有你的余晓亮优秀,我知道你的教育比我成功,我用不着你提醒。



余光瞥过余丹身后奢华的陆家别墅,那里的每一处陈设都彰显着主人不凡的身份和鉴赏能力。



——你有什么了不起,你现在吃的住的,全都是你男人给你的,而我拥有的,都是我自己通过努力得到的!



一直到今天,在医院病房,她看到余福久的眼底闪着泪光,把余晓亮揽进怀里,喃喃道:“晓亮,你是最棒的,你是余家的骄傲……”



——余谐才是你的儿子!我们才是你最亲近的人!



   常静很想问老天,为什么自己什么都比不上余丹。



她是费尽心力考取重点大学的苦哈哈的穷学生,而余丹则是附中永远的第一,B大这类对全国考生都可望不可即的学校,对她来说却是动动手指就能轻松考取犹如探囊取物的地方。



她的家是一处四处漏风漏雨的砖瓦房,而余丹则住在北京二环以里的高档小区里。



她没有恋爱过,除了余福久,没有任何一个异性给过她关心和照顾,而余丹,却同时拥有了两个天之骄子的爱,供她随心情“二选一”。



她住上150平的大三居,她拥有了诊所的实际经营权,她以为自己活得了成功,而余丹,却轻易住上了湖畔奢华的豪宅别墅,在家轻松的敲敲键盘,就不断有新书上市,名利双收,得到“作家”的头衔名号。



她和余福久结婚,享受到他父亲般的照顾和关爱,而余丹,却能嫁给陆非,未来的陆氏总裁,一个仿佛从每个少女的童话里爬出来的标准的白马王子。



她的儿子原本在学校成绩名列前茅,称得上是聪明机灵,而余丹所生的余晓亮转学回到北京后,便一夕间便轻易夺走了余谐全部的光彩。



江修远已经习惯了每日泡在图书馆的生活。



因为那次地震,他失去了外科医生灵敏的右手,如同失去了生命,他必须要从零开始。



   他报考了心理学的研究生,虽然比起那些本科就念此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来说,他基础薄弱,并不占优势,但他记忆力和分析能力本就超群,良好的学习方法和习惯让他事半功倍,再加上看着余丹成家,他只得把心底难言的痛苦硬生生的往肚子里咽,把全身心的精力都投入到备考中去。



顺利通过面试后,江修远回到母校B大,开始硕博连读,并找了一份作同声翻译的工作,生活渐渐回到了正轨。



   如果不是在附中外的鸭血粉丝汤的小店遇到余丹,心底的伤口开始隐隐作痛,他几乎也以为自己已经放下了。



   十年前,余丹出走,他如发疯般找寻。每每未果,回到北京后,他便会去那家小店,要上一碗热气腾腾的鸭血粉丝汤。



眼前氤氲的白雾蒙在江修远的无框眼镜上,犹如结上了一层薄薄的霜花。



老板娘问过他,“你女朋友呢?”



江修远每次都会低下头沉默以对。



久而久之,老板娘似是相信江修远和那个每次都坐在他对面手舞足蹈的小姑娘已经分手,也便不再多问。



只是在江修远隔三差五来到店里的时候给他一个熟稔热络的笑容,引他去熟悉的位子坐下,亲切的说,“口味不变是吧?”



   江修远总是点点头,然后谦和有礼的对老板娘点头道谢。



他以为余丹已经忘记了这里,以为记忆中的点点滴滴在她的脑海中已经被现实的纷扰和压力逐渐模糊掉了,可是他没想到,她还记得,她找来了,像是老天爷在捉弄他们,他刚坐下,她便推门进来,眼睛里写满了错愕和惶恐,甚至本能的想要扭过头去落荒而逃。



这是她一贯的作风,鸵鸟一样把脑袋埋进沙里,催眠般默念——我听不见我看不见,然后就能真真的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wωw奇Qìsuu書còm网



但她终究还是走了进来。他们像是十年前一样,坐在相同的位置上,吃着相同的东西,彼此间的对话轻描淡写,他的心却突然回到了久违的安静平和的状态中去。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在和戚薇离婚之后,父母曾经多次劝他再婚,煞费苦心的网罗各种年轻的女孩想要介绍给他认识,漂亮有之,聪慧有之,但每次他都很肯定的摇头,哪怕看到父母眼中强忍着痛苦,他却依然无法说服自己在这个问题上作出让步。



他不仅生活上洁癖,在感情上亦然。通往他心底深处的小路如此狭窄,仅供一人通过,那个握着他心门的钥匙的人已经牢牢的扎根在那里,哪怕她已经结婚,拥有了新的生活,却不代表他能够释然和忘却。



他不想再害一个女人成为第二个戚薇。



   他以为余丹是幸福的,所以他甘愿守着那些回忆独自老去,但他没想到事情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



她过得不好,最起码,不像她表现出来的那样好。



   在江修远看到被陆非抱在怀里,病得昏迷不醒的余丹的时候,他就认识到了这一点。



他也终究确信,自己这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和放开她的手了。



如果她愿意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一天码了1万字,我觉得我疯了…  …



第六十四章 绯闻



晓亮被选入全国奥数代表队的好消息暂时缓解了整个家僵持冰冷的气氛,陆琛听说这个消息后,精神爽利了很多,而一直沉默着照顾陆琛,对余丹和余晓亮不假辞色的汪水兰也渐渐有了笑容。



“你瘦得快成一片纸了。”出院后,余丹去医院给陆琛送饭,坐在床头削苹果皮的汪水兰皱着眉头说道。



余丹受宠若惊,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尖,“我去上海开会,白天到处跑,晚上又要赶稿子,大概是休息得不太好。”



“什么会?”陆琛问道。



“出版社的会议。”余丹轻声的一语带过。她依然学不会泰然自若的撒谎,尤其是不敢跟陆琛睿智深邃的眼睛对视。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钱是赚不够的。”陆琛语重心长的说。



“爸爸,这句话,您应该去劝劝您的宝贝儿子,他最近忙得四脚朝天,今天早晨还在跟我说,现在接触了生意,才知道赚钱有多不容易,你们养大他有多辛苦。”



   “最后这句肯定不是他说的。”汪水兰冷哼一声。



余丹吐了吐舌头,“什么都瞒不过您的法眼啊……”她挠挠头顶,“最后那句是我编的,这不是为了哄你们高兴嘛……”



陆琛被余丹的坦白扑哧一下逗乐了,连汪水兰都是拼命绷紧了脸,才能勉强止住嘴角的笑意。



余丹当然没有忘记之前这一个多月所经历的一切,所以住院的这一个星期,她几乎都没给陆非什么好脸。



因为她病倒,除了公司的生意以外,照顾陆琛的责任便落在了陆非的肩头,再加上还要照顾余丹,原本轻松自在的豪门阔少什么时候承担过如此多的责任,每天累的上眼皮黏住下眼皮,喂个水都能端着碗和勺子就这么睡过去,把水喂到余丹的衣领里面去。



看到这样逞强着的陆非,余丹心里的怨气便一点点的消弭无踪了。



无论如何,她已经嫁给了陆非,夫妻俩在生活上吵架拌嘴磕磕绊绊是常有的事,没有隔夜仇,过去了,也就算了。



所以在出院前的那一天,她时隔一个礼拜,头一次没有给推门进屋的陆非一个冷冷的侧脸,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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