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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之执-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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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牵手走在阳光灿烂的街头,方凌开心地笑,仰起头,看著凌恺说:“说不定以后再也没法这样逛街了,你好好享受最后的一点自由吧。等你开始一路走红了之后,你再也别想这样悠哉地压马路了。”



凌恺笑:“真有那么一天,我也认了。你知不知道你第一次见到我跟我要签名的时候,我有多感动。从来都没有人能认出我是谁,更别提找我签名了。刚开始演戏的时候,你不知道我多激动,还准备了好多签名照,随身带著,想著如果碰到影迷可以送出去。可惜三年都没送出一张。”



方凌吞吞口水:“没关系没关系,都给我好了,我照单全收。”



“啊”,她突然叫了一声,凌恺一脸问号地看她:“怎么了?”



方凌突然拉著他冲向最近的商店:“我们都没想过拍照啊,难得出来约会,是不是应该买个一次性相机好好拍一拍啊。”凌恺一听,对啊,怎么从来没有想到?他拉住方凌:“家里有相机,买胶卷就行了。走,我们现在回去拿。”



返回家里拿好相机,再在楼下的便利店买了好多胶卷,准备工作完毕,开始约会。



一路笑著闹著,两个人漫无目的地在街头乱逛。凌恺不让方凌拍他,说反正方凌一回去就可以见到三十岁的凌恺了,他比较亏,得独守空房好多年,所以要好好地用力地把她拍个过瘾,以后没事就可以拿出来看看。方凌的心软软地动了,柔声说:“好,你想怎样都好。”



“气球!”方凌大叫。凌恺有些头痛地看着街头叫卖气球的小贩,他手里抓着好多个彩色的气球。都是心形的,一颗大心里面套着一颗小心。凌恺擦掉一滴冷汗:“这个,握在手里逛街,会不会太招摇了?”



“完全不会!”26岁的大女人立刻化身16岁的无知少女。



凌恺缴械投降:“自己挑一个吧。”



“没看到是同心气球吗?给你那么好的机会让你献殷勤,还要我自己挑啊?当然是你挑好了之后,脉脉含情地递给我,然后我害羞地接过气球,仿佛也接过了你的情意。”方凌摇头晃脑地耍宝,看得凌恺一阵爆笑。挑了一个粉色的气球给她,总算堵住了她的嘴。



手牵手从一条街走到另一条街,看天色从接近透明的蓝慢慢转灰,看天边的红霞绚烂满天,看红色变成橙色再褪成暗红,看黑暗终于把这个城市笼罩。



方凌满足地叹息,跳上凌恺的背,她耍赖不肯自己走了:“脚好酸好酸,可是我还不想回去,我们再走走好不好?”她故意放软嗓音,卑鄙地对著凌恺撒娇。凌恺怎能不应她,奇+shu网收集整理恨不得摘天上的星星来宠她了,只是背著她走,这有何难?



于是,高大的骑士让自己化身公主的坐骑,背著瘫在他身上耍赖的女人,一步一步往前走。很想,很想,时间就在这一刻静止。



两人谁都不说话,只是一步步往前走。



过了很久以后,方凌突然出声:“恺,有没有想过你爸?”



凌恺顿了一顿:“基本上没有。偶尔想到几次,但是想不起任何和爸爸有关的记忆,久了,也就不再想了。”



“会想再见到爸爸吗?”方凌问。



“不会”,凌恺摇头,“我没有恨过他,可是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是妈妈跟我在一起,成长的路上从来没有过爸爸的存在。我对爸爸唯一的认知,就是妈妈说的,他给我的教育基金。他没有来看过我,不管是为了什么。所以,很公平地,我也没有办法让自己提起兴趣去看一个不比陌生人好多少的爸爸。”



过了几秒,方凌突然说:“我发现其实你很挑很有洁癖呢。你一定不会爱上一个不爱你的人对不对?”



凌恺想了想:“可能是吧。”



又想了一想,他说:“可能是妈妈的缘故吧,我对感情要求比较高,不是全心付出的不要,不是真心实意的不要,不是完整的不要。这么想想,我好像真的很挑。”他自己都笑了。



“所以,如果不是我厚脸皮地出现在你面前,你很难去爱人对不对?因为感受到了我完整的用心,你才会毫不犹豫地对我放开心胸。是这样吗?”方凌问他,同时还不忘捧捧自己高尚的情感。



凌恺笑出声来:“对,你说的都对。不过,你还是赚到了,因为我爱了就不会停的。”



方凌感动地蹭蹭凌恺的背,她真的是赚到了。十年的迷恋如果可以换来一个男人一辈子的真心对待,那她不是赚大了是什么?



“恺,唱歌给我听。”方凌撒娇。



“想听什么,点吧。”未来的大歌星很慷慨地化身点唱机。



“Stratovarius的Forever。”方大小姐很不客气地点。



点唱机当机,片刻,发出疑问:“Stratovarius我是知道啦,可是,有这首歌吗?”



“啊?还没出吗?很好听的呢,以后这歌出了你要学起来哦。现在先换一首,我想想啊,哇,头好大,想不出来什么歌是93年以前出版的。我以前历史学得很差,就是因为记不住年份。算了算了,Beatles的吧,主唱都去世那么多年了,肯定不会有你没听过的了吧?挑个你记得住歌词的唱就行了。”



点唱机很智能地选歌,开始播放:



Yesterday,



Allmytroublesseemedsofaraway,



Nowitlooksasthoughthey‘reheretostay,



Oh,Ibelieveinyesterday。



Suddenly,



I‘mnothalfthemanIusedtobe,



There‘sashadowhangingoverme,



Oh,yesterdaycamesuddenly。



Whyshe



HadtogoIdon‘tknow,shewouldn‘tsay。



Isaid,



Somethingwrong,nowIlongforyesterday。



Yesterday,



Lovewassuchaneasygametoplay,



NowIneedaplacetohideaway,



Oh,Ibelieveinyesterday。



Whyshe



HadtogoIdon‘tknow,shewouldn‘tsay。



Isaid,



Somethingwrong,nowIlongforyesterday。



Yesterday,



Lovewassuchaneasygametoplay,



NowIneedaplacetohideaway,



Oh,Ibelieveinyesterday。



方凌趴在凌恺宽厚的背上,听著凌恺干净温柔的声音,轻轻地放送在长长的街道上,“就这样走下去吧,一直走到老。”她这样对凌恺说。



第八章



“凌凌,凌凌!”凌恺兴奋地叫著方凌,方凌从书桌上回头,看著凌恺从门外大呼小叫地冲回来:“怎么了?这么激动?”



“电影已经制作完成,马上就要上映了,导演请了不少他的前辈来看,都说我演得不错。”凌恺开心地说,得到几个资深导演的一致好评,让他的信心大增。



“上映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看好不好,就当普通的观众,买票进电影院看。”方凌提议。



“好,那首映式你也跟我一起去好不好?”凌恺要求道。



“不好,首映式我会去,但不是跟你一起去。”方凌摇摇头:“我不能和你一起去。你才刚开始起步,这个时候我出现在你身边,所有对你的关注都会从演技转移到绯闻上,运气好一点的话你还是会红,但是,没有人会注意到你的演技了。我不能去,因为我要让你感受到单纯的对你演戏的肯定。”



凌恺抱紧她:“真的很想让你去。不过,我理解你的用心。那你到时候一定要去,知道你在某个地方看著我,我会勇敢一些。”他有些羞愧地承认:“我第一次参加自己的首映式,虽然不是我主演,但是还是很紧张,很激动。”



方凌踮起脚轻轻地吻了下他的眼睛:“放心吧,我会一直一直地看著你的。看著你飞起来,看著你越飞越高。即使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你也要记住,我一直一直都在看著你。”



“好。”



首映式刚确定下日期,方凌就开始选购布料,她想亲手帮凌恺缝制一套首映式穿的衣服。走了好多家卖布料的店,终于买到了她想要的黑色面料。那种醇厚得像红酒质感一样的面料,用来做一套西装礼服,穿起来效果一定很好。



她在白纸上画出想象中的式样,修改了半天,最后终于定稿。她以前经常在妈妈任职的时装公司玩,假期跟著设计师打了几年小工,学到不少东西。虽然她经验不足,以前只亲手做过几件衣服,但是没关系,她有时间,布料也买了很多,做不好重做嘛,做到完美为止。



晚上睡觉前,把凌恺扒干净了拉过来量了又量,顺便还占一下便宜,吃两口豆腐,得到第一手的数据之后,利用完毕,一脚踢开。



凌恺看著方凌著魔一样地埋头苦干,有点哭笑不得。最后还是由她去了,不吵她,先上床睡觉。方凌在布料上比划了半天,用专用的笔在布料上做好记号。然后,东西一扔,直接瘫倒在床。凌恺用被子把她抱住,卷到怀里,然后错愕地发现方凌居然在这不到半分钟的时间里睡著了。



他抱紧怀里的方凌,看方凌很自动地把手脚都缠了上来,他温柔一笑。想著新专辑,想著即将上映的电影。最近他时间安排很紧张,每天都乖乖去导演那儿报道,跟著整个剧组出席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没有活动的时候,还不停地构思新专辑的主题,他有很多歌可以用,但是他跟方凌商量过,觉得做一张主题明确的专辑会比较引人注目,比单纯地把几首好听的歌拼在一起要好。所以很多现成的以前写好的歌都不能用,只能按照同一个主题写新的歌出来。唱片公司也跟他谈过,最后决定不要贸然发片,先投一首单曲出去,看市场反应,再决定新专辑的最终风格和曲目。所以,凌恺要在近期写出一首能够让人听过一遍就印象深刻的歌。



任务还满艰巨的,因为凌恺知道,这首歌的成败,将决定公司对他即将发行的新专辑的信心,如果投到市场上一点反应都没有,那么,基本上他也不用去想什么新专辑了。



他把下巴搁在方凌的头上,抚摸著方凌丝绸一样的波浪卷发,睡意渐渐袭来,他在纷乱的思绪中沉沉睡去。



第二天清晨,吃过早点之后,凌恺拉着方凌到钢琴边坐下:“我昨天睡觉前想了一首歌,到现在还记得旋律和歌词,你听听看怎么样。”



他弹了几个特别简单的音,让整首歌呈现出一种干净到近乎透明的感觉。很有点歌谣的意思。



然后,他抛却所有演唱的技巧,只是用自己干净的声音唱着:



喜欢你的娇,



喜欢你的纯,



喜欢你的真,



喜欢你的笑。



喜欢你纯真的睡颜,



喜欢你粉色的脸庞,



喜欢你灵动的眼睛,



喜欢你娇嫩的红唇。



喜欢你稚气地对我撒娇,



喜欢你害羞地亲吻着我,



喜欢你执着地守护着我,



喜欢你认真地喜欢着我。



他停下歌声:“然后,在最后结束的时候,轻轻地加上一句,’我喜欢你’,你觉得这样行吗?”



她用力点头:“太行了。听你唱完,绝对会想把你喜欢的这个人狠狠踢到外太空去,然后自己递补上这个空缺。”她看着凌恺:“你真是祸国殃民。祸水,祸水啊。”



凌恺一笑:“真抬举我。”



然后,凌恺出门,忙碌的一天又开始了。



凌恺跟著导演出席一场又一场的宣传活动时,方凌也在家里拼了命地赶工,她必须留出足够的时间,这样万一手上这套做坏了,还有时间补救。



在缝纫机上辛苦加工了几天之后,方凌开始手动修整,务必把所有的细节都做到完美。幸亏老爸走的时候给了她不少钱,让她可以不用一直伸手跟凌恺要钱,缝纫机也是她为了改衣服方便才买的。凌恺虽然说他有存款,经济上暂时不用担心,但是方凌还是很注意这些小事,不想让凌恺负担太重,毕竟现在的凌恺,和十年后在演艺圈呼风唤雨的凌恺差得还很远。



终于完工的那天,方凌叫凌恺试穿,从上到下仔细看了一遍之后,再让凌恺脱下来,她把不满意的地方重新修改。



“裤子太垮了”,她皱皱眉,“得把裤管稍微改瘦一些才行。”90年代流行的西服都是比较松垮的,穿在身上人都显得不精神了,衣服没法撑起人,反而要靠人去撑衣服。所以,她给凌恺设计的是非常能凸现出凌恺身材的及膝长外套和偏瘦的直筒西裤。



首映式总算到了,一早方凌就开始亲自动手帮凌恺整理好发型,一边弄一边说:“以后你得请个好点的发型师哦。对了,你以后有能力之后,去把那个歌星蔡丰的发型师挖过来,那个发型师很厉害。好的发型师可以帮你很多呢。”



然后她亲手帮凌恺穿上白色基本款的衬衫,穿上西裤,袜子,皮鞋,最后套上一粒扣的长外套,她往后退了几步,看了看效果,决定把衬衫的扣子给他解开三颗,一直解到胸口那边,然后把长外套的扣子扣上。



然后,粉红色的心型符号从方凌的眼里冒出,哇,酷毙了,狂流口水。她垂涎地看著凌恺:“怎么办?刚给你穿上,就想把它全扒掉了。”凌恺好笑地看著她的样子,突然觉得她看著自己的眼神,很像是在看她最喜欢吃的奶黄包,他看看时间,还早,他们太紧张了,所以刚吃完午饭就开始准备了,其实首映式要在晚上七点才开始。于是他顺从观众意愿地开始脱去刚穿上的礼服,攫住目瞪口呆地看著他的方凌的唇。



极度缠绵之后,方凌让凌恺趴在自己身上,虽然凌恺分量不轻,但她喜欢这样的分量,这样的分量让她有真实感。她紧紧紧紧地抱住凌恺,突然有点舍不得放手,一种强烈的预感让她知道自己可能就快要离开了。于是,再抱紧一点,再紧一点。



重新帮凌恺穿上衣服之后,方凌把前两天被她拿下来的那条项链重新让他戴上,她趁凌恺不在的时候,偷偷地在项链的坠子里放上了一张前阵子约会时凌恺给她拍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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