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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毒攻毒-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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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勾影


1、第 1 章

今年的暑假是一个让人期待的开始,我的心里不可抑制的涌溢出这样的认知,在这个激情似火的夏季,我终于毕业了,不用再逃避了。

有些事有些人都等着我去面对,已经好久好久了。

这将是我最后一次去教堂,心情竟然格外的好,仿佛冥冥之中注定我将远离这里。牧师知道了一定会伤心,救赎我的地方反而成了圈制我的牢笼。

“再见,牧师。”我轻松的吐出语句,如释重负。

他似乎也察觉了一丝异样,却微笑的望着我,充满期待,“你已经痊愈了?”

在很早前,我曾告诉过他,我一直在看心理医生,医生建议我来找他倾诉。

我无声的笑起来,神色有丝诡异,“只是感觉有些枯燥和厌烦。”

他并不理会,仍然说着一样的老话:“你应该有新生活,不要执著于过去,逝者已矣,你的忍耐力超乎常人,你会成功的,孩子,从这里走出去,选择一条正确的路。”

“再见。”我起身,没有留恋这个收留我破碎心灵数年之久的教堂,我曾想如他所说,归依我主,得到永生,并为之努力。

你是个好孩子,他说过,他此时在后面一定用他百年不变般温和慈祥的眼色看着我,但我没有回头。

我想做个好孩子,我只是有着孩童固有的顽劣,愤怒,不安,调皮,但一切都会转变的,我会正常起来。

慢慢的,我才发现,我与他都在自欺欺人,直到有一天,我突然觉醒,我不是一个孩子,更不是一个好孩子,我在长大,不过是从一个青涩的小魔王长成可以掌控我自己及我想掌握人的命运的魔女。

头顶与心头那把闪着圣洁光辉的大锁,咯嚓一声,清脆的裂开,让我看清自己及自己的心,到底如何,才能得到心灵的抚慰,绝不是祷告。

“生日快乐,我的守护神,我爱你,一如既往。”突来的声音一下子打破我的思绪,白兰拿着一大束雏菊突然递到我面前。

我笑着接过那束雏菊,一对壁人朗笑的看着我。

“佑宗,我以为你该教她,送我红玫瑰。”我嗔怪的看向她的身边人。

白兰笑道:“我们从小便喜欢黄菊。”

贺佑宗抖抖眉头,朝我耸肩摊手。

我的心里划过微许的疼痛,手指轻抚着花瓣,“那是因为黄菊触手可得,野草堆里随手可摘一束,当年我们只配得起这种花。”

白兰饮泪欲泣,握住我的手,我犹自笑着,那些并不是什么值得伤感的事。

“千冬,你现在足以配得起玫瑰。”佑宗回车里,将一束红玫瑰拿出来给我。

那是佑宗送给白兰的爱情之花,我却之不恭的收下,“白兰不需要变,也不需要长大,好好照顾这棵我最珍贵的雏菊。”

“我会的。”

“不,我仍然需要你照顾我。”白兰终于掉下泪来,她终于也知道,毕业临近,我们相依为命的日子将会被打破。

我与佑宗相视一笑。

“我想下次我不再需要到这里来接你了。”佑宗发动车子,朝我挑挑眉。

“真的吗?千冬,这太值得高兴了,你该走出去,你会得到幸福的。”白兰雀跃。

“应该是的。”我笑,不忍心破坏她的期待。

“毕业典礼过后,妈妈说要举行订婚仪式。”还未进门,白兰已经习惯的叫婆婆为妈妈。

“我想她不愿意看到我。”我隐忍着笑,想象着那场面,当年不是我,白兰早就被自己未来的婆婆领养回家,世事总是奥妙,她和佑宗最后还是在一起了。

“毕业后,你想做什么?”佑宗反过头问我。

我模棱两可,有些敷衍,“做我想做的事。”

白兰十分苦恼,嘟着嘴道:“你想做什么,我一直都不知道。”

我笑着看向窗外,烈日如火,挥汗如雨的季节。

今天刚好是白兰生日,生日宴一直闹到凌晨,在佑宗自家的酒店包了一个套房进行,我们喝了许多酒,满屋子狼藉,白兰喝得最凶,但今天,我与佑宗都没有阻拦,25岁,她才脱离孤儿的身份和阴影,找到自己的家,值得庆贺,订婚过后,便在家相夫教子,再难如此疯狂,何需阻拦。

“你等这一天似乎已经很久。”佑宗拾了酒走了过来,他早看出我今天的异样,但我们都心有灵犀,不想让白兰知道。

“我需要学习与毕业。”我仍然千怀不醉,清醒着站在窗边看整座城市华灯初下,慢慢归于寂静。

“不,不仅如此。”他摇头。

我接过酒仰头灌下,“白兰交予你,我该过我的生活。”

“她是你的包袱?”

我笑,“不,在那些日子里,我们互相慰藉与需要,没有她,我活不到现在。”

“我能帮你什么?”

“在白兰承受范围以外的,请帮我隐瞒。”

“你的意思是,你将要做她不能理解的事?”他皱起眉头,虽然有些惊讶,但也是在他的意料当中。

“你管得太多。”

他十分无奈的看着我,一手搭上我的肩膀,用力的捏着,“人是需要朋友的,千冬。”

“朋友不应该强人所难。”我别过身,头靠窗,唉,有些晕眩,所谓的“朋友”,只叫人觉得累。

“至少让我们知道,你在干什么?”

我走开,收拾东西,他亦步亦趋跟在我身后,“你会去寻找你的亲人吗?”

“会。”我用简洁的语气表示我的不耐。

“这是好事。”他松了口气。

我冷笑。

“这段时间我要重新安顿我的生活,将订婚时间与地址发到我手机,我会准时到。”替白兰盖好被,我头也未回的提包步出套房。

“等等,毕业了,你该找份正当的工作,我酒店有许多空职,不要再去做那些危险的兼职了。”他赶了出来。

“那不是什么危险的职业,佑宗,我不是白兰,我知道我能承受哪些。”我快步如风。

他懊恼,“你固执得让人发疯!”

我回笑,“所以好好待白兰,祝你们幸福。”

到家,洗去一身的酒气,打开电脑收邮件。

陆浩南的电话如约而到,“希望这些资料足够让你满意。”

“不满意我会再找你,我付给你的是我整整一个月的薪水。”我兼职的薪水,许多大公司经理级也未必及得上。

他讪笑,“我们侦探社的渠道,无人可比拟。”

“希望。”我目不转睛看着屏幕上署名叫季端国的男人,双目炯炯有神,头发浓密,粗眉大眼,却生得一副稍薄的嘴唇,注定不是惜福与长情之人。

“可否需要其它的帮忙?”他试探着问。

“我会再找你。”我十分不耐合上电话,今天的人都怎么了,热情得让我发疯,许久我都没有睡意,彻夜翻看那封足有四十页的季端国一家的信息。

“林惠怡,是你该还债的时候了。”我喃喃道。

瞪着眼看天花板,飘忽一笑,季千冬,季千冬,你竟然还活着,在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活着,这世间,有你无你,并无二样。

那个顶着我姓氏身份享受快乐与阳光的女人,并不是季端国真正的种,呵,真是可笑。

仅仅只是这种报应,是不够的。

林惠怡,你怎么可以活得这么圆满,这是不可以的,上天遗忘了惩罚你,可我没有忘。

柯楚何,全市乃至全国有名的心脏外科医生,天仁医院的院长;季元芷,毕业后,即将嫁给锦阳军区赵棋超政委最小的儿子赵云阳。

如果没有我,这天下间,最美最好的事,你全占尽了。

2、第 2 章

在hardcore谁都知道我是坤哥罩住的人,从高中开始,我就在这里工作,虽然只是卖酒当服务生,但从未吃过什么便宜,除了兼职的薪水,hardcore的老板荣标给我部分卖酒的抽成,我得之无愧,即不闹事也从不迟到早退,安安份份,大家都相安无事。

“千冬,坤哥来了。”如花冲进更衣室,满头大汗。

我看看时间,确实有点紧。

“在老地方吗?”我换好工作服,一边问一边走出去。

她没有回头,“对,多少年都没有变过了。”

320这个数字对阿坤有特别的意义,我没有问过,我们认识六年,说话极少,他要见我,不过是透过我怀念另一个女人,就好像我待白兰好,也是为了另一个女人。

“毕业了?”他没有看我,自顾的饮着酒,一众兄弟依次出去。

我隔了两个人的位子坐下。

“是,离开hardcore我会与你交待。”

“有何打算?”他点了烟,吐云吐雾,脖间一条直升入右耳后侧的粗疤如一条恶龙,纵然我看了六年,仍然觉得害怕。

“是我的事。”

“这六年来我活得好好的,还安然坐在这里,你是不是觉得有些厌烦。”

他今天说话格外的多。

“我的看法不重要。”

他对着天花板呵出烟圈,眼神有些呆愣,“她不记得我了。”

“她并非独不记得你。”

“让她出来。”

“不,你这种令她忘记与快乐的方式,只会让她更堕落。”

他掐灭烟头,放弃,“你坐过来。”

我依言坐过去,他凑近脸,近乎虔诚的摸着我的脸与脖子,“像,真像。”

我已成一副躯壳,灵魂已飘出身体,安静的飘在上空,看他吻我,手在我身上游走,他的手从大腿慢慢摸上,触到我的短裙裙摆,我捉住他,冷冷道:“够了。”

他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当今歌坛最红的麻美也是他一手棒出来,其它大大小小的知名的,不知名的,也与他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他早已经不需亲自照看场子,来hardcore只不过是为了看我,不,看那个女人。一个月一次,六年来,从未断过。

“你还是不要说话。”

对,一说话我便和那个女人不像了,所以,我们很少交谈。

我便安静的喝酒,一杯接一杯。

“安份了,可来找我,我已搬了地址。”他推给我一张名片。

“怕你活不到那时候。”我见怪不怪,他的地址,几乎一年至少换三次。

他哈哈大笑,“也只有你敢这样和我说话。”

而我也只敢在这个房间敢这样同他说话。

“真怕哪一天,会忍不住在这里要了你。”他已有离开的意思。

他不会,就算磕药到极致,他与我有一个共通点,便是忍耐力极高,而那个女人在他心中的地位,无人可及。

“慢走。珍重。”我起身迎送。

往后几天,我搬出学校附近的公寓,从此,一个人生活。白兰已经有佑宗照顾,我再无后顾之忧。

柯楚何是我第一个目标。

“他老婆有先天性心脏病,你最好不是干什么坏事。”陆浩南呵呵干笑。

“我不会招供出你。”

“别怪我没提醒你,一般这样的男人,都会比较变态。”

“有何根据。”

“第一,医生的压力比一般人大得多,何况是心脏科的医生,手起刀路,都是要人命的事;再来,她老婆是林黛玉,凶骂不得,怨气全积在心里。”

“有道理,资料显示,他的每个情人任期不超过一个月。”

他怪叫,“你对他还有兴趣?”

“有。我像是逃兵吗?”我冷哼。

“他每周三都会去金岭的高尔夫球俱乐部打下午场,有专门的球童服务,联系方式我稍后发给你。”

“谢谢。”

“你能搞定他再说。”

这并非什么难事。

知已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我花了三天的时间,搜集历年来,与他有过关系的女人,很快便找出共通点,健康,朝气,阳光,他喜欢肌肉结实的女人。

我开始有计划的运动健身,晨跑,游泳,有氧操,这种强度的训练,效果极佳,脸颊已飞出淡淡红霞。

周二的晚上,阿坤的助手丧标打来电话,“怎么处置?”

“让他给明天的雇主打电话,近一个月内由我顶替他。”

“明白。”

“给他点钱,让他保密。还有,这是小事,不要让坤哥知道。”

“放心,软硬皆施,他跑不了。有事再找我。”

黑社会也有它的好处,做的永远比说的多,干脆,利落,效率高,重要的是不会像佑宗一样,万事刨根问底,大言不惭说是朋友。

我负担不起。

周三,我几乎与柯楚何同时到达。

“柯先生,柯太太,今天由我为你们服务。”我笑容可鞠。

“你就是阿水的表妹?”他的声音很冷,很凉,像早晨的薄雾,虽然如此,还是将行装递给我。

“远房。”我也并未多说,请他们上了环保车。

“要跟我一起去吗?”在休息厅,他关切问身边的女人。

“今天精神还不错,我想去看你打球。”

“请这边。”我引他们下球场。

他并未需要我过多的帮忙,多数自己动手,很熟练,身上有一股拒人于千里的冷咧气息,这种人疑心太重,并不好对付。

“柯太太,我下去帮忙。”

她拉住我的手,“能跑能跳,真好。”

我要报复的不是这个女人,“有个好丈夫和一个好身体,我宁愿选前者。”

“谢谢你。”她放开我。

从斜坡一路冲下来,他正好打完一杆,我将毛巾与水递过去,只消这一会,身上已经被太阳晒得发烫。

他盯着我因喘息不断起伏的胸脯,淡淡道:“你的心脏很强壮。”

我笑,“谢谢您的诊断。”

他将水喝完递给我,又利落打了一杆,我道了声好。

“把球给我捡过来。”他几乎是命令的口吻。

我望着硕大的青绿草坪,麻利放下手中物品,朝球的方向进发,这个时候,我与一条带了项圈的狗别无二样。

我几乎可以认定,与他交手,需要的绝不仅仅只是智力。

三千米的烈日长跑,并非每个人都能坚持下来,我的心跳越来越快,然后慢慢的转缓,拿着球跑到他面前时,我几乎只听到脑中轰轰的闷鸣,牧师说的对,我有一副绝佳的忍耐和意志力。

“柯先生,你的球。”

“好。”他接过,眼里已有一丝别样的光线划过。

再打过一球,他将球杆递给我,转身朝正在看台的妻子摇手打招呼。

我与他同时转身,就在这一刹那,我的屁股挨了重重的一击,劈啪清脆,我咬牙,闷哼一声。

“很好。”他大踏步离开。

回到更衣室,我放下高扎的马尾,咬牙换回衣服,连澡也未洗,直接开车回家,现在,只想回到我的床上,趴着,睡个天昏地暗。

天晓得,我从来就不是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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