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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受翻天-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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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静明没有说话,转头朝着一边挥挥手,一个梳着公主头五官分明的小女孩抱着海绵宝宝玩偶慢慢走到洛书面前。

“你家童养媳?”这是洛书第一反应。

林静明惊愕,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弹了洛书额头一下。他将小女孩拉到身前,介绍说:“我叔叔的女儿,林敏,英文名loli。小敏,叫哥哥。”

“锅——锅——好——”典型的小孩子拖长音,还是不标准发音。顺道伸出了自己的手。“吻手。”

这是干啥?礼仪?

林静明咳了一下,“叔叔毕业后就出国了,婶婶是个英国人。”

原来如此,洛书了解,绅士地回了礼仪,小女孩才把手伸回去,冲着洛书笑了一下,露了标准的一排缺席了门牙的六颗牙。

洛书第一次亲眼看到混血小孩,左看右看觉得除了跟新疆人一样眼睛深邃一些,似乎也没什么区别,长得也就可爱一些。

洛书偷偷对林静明说道:“真的是混血吗?连眼睛都是褐色的啊,头发也黑。”

“嗯,小敏比较像叔叔,所以爷爷看着也不觉得奇怪,省了好多麻烦。”

“不过也没遗传到你家的优良传统啊。”林海生毕竟也是个帅哥。

“叔叔像爷爷。”

言简意赅,洛书彻底明白,怪不得省去那么多麻烦了。

“哥——哥——”林敏发现林静明没有进入正题,进来就跟那个长得漂亮的人一直在讲话,似乎还挺开心的。

“他这是叫你还是叫我?”发音竟然准了,洛书比较自恋地问道。

“小敏,哥哥马上就和小哥哥带你去玩。”林静明半蹲□,拉过林敏的手,然后再拉着洛书的手,未征求洛书意见,就带着两人遛弯去了。

“就这样走着?”走了将近20分钟,洛书忍不住了。

“嗯。”林静明点头。

“不去游乐园什么的?”虽然这里的游乐园没什么太刺激的项目,至少还有旋转木马。

“小敏要去游乐园吗?”林静明问一边无怨无悔跟着走路的林敏,她也不喊累,跟洛书附近爱撒娇总是要人背着走的小女孩不一样。

林敏显然是在消化“游乐园”这个词,洛书看她皱的眉越来越紧,隐藏了多年的英语功力蠢蠢欲动。

“走路,好。”憋了这么久,蹦出这么一句话。

林静明想了一会儿,看了洛书一眼,还是说道:“小敏,小哥哥想要去游乐园,我们就陪他一起去吧。”

最后演变成洛书坐在旋转木马上,林敏晃着黑洞洞的门牙一直按着林静明带来的拍立得相机。

15

15、15。。。

洛书有一种被当成动物园的动物的感觉,早知道建议去动物园了,那里有现成的猩猩。

后来洛书才知道不管林家兄妹两人长相往前数两辈遗传的是林老爷子还是已过世的林老奶奶,那颗浪漫的情怀基本没有,皆觉得手拉手散步挺好。洛书日后跟林静明压马路的时候都在遥想大洋彼岸林敏是不是也拉着一个金发碧眼的男的欢快地压马路当中……

林静明叔叔林海华因为在国外领事馆工作,工作忙,已经好几个年头没有回国了,更不用说回家,这次回来是参加一个老朋友的结婚典礼。要说林海华的女儿都会打酱油了,可知他这个朋友结婚有多晚,还是头婚,更重要的是,那还是个女的。

这其中弯弯绕绕很大程度上激发了洛书那颗具有好奇及文艺发散性思维的小脑袋,坐完旋转木马,再压了一遍马路,洛书跟着到了林静明家。

要说这林海华是个搞外交的,洛书认为他更适合参军,脸部刚毅的样子让洛书想到老爹珍藏已久参军时的照片上的同一个宿舍的战友,那些人身上散发出来的可以依靠感就是如此。

“loli玩得开心吗?”林海华一手就抱起了林敏以及她手里的海绵宝宝,看到站在林静明身后的洛书,笑着说:“这个就是洛书吧,很精神的样子嘛!”

洛书是第一次被人说成有精神,他认为这对于一个老被人说成漂亮的男生来说是个褒义词,立即对林海华有了好感,“叔叔好。”这一声叫的要多甜有多甜,连林静明都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

刚跟父亲从书房出来的林海生听到这一声,心道难道只有自己和洛书八字不合?林老爷子一眼窝子挖过来,撇下大儿子找大孙子去了。

“小敏,给大伯抱抱!”林海生转而向少不更事的林敏寻求安慰。

“我要锅锅抱。”林敏将半个身子弯向洛书,洛书欣喜地接过去。林敏有他的一半高,洛书抱着吃力,但心情不错。要知道屁大点大的何镕溶被他一抱就哭,眼泪鼻涕横流,十分嫌弃他。

林老爷子继续给大儿子飘了眼窝,你这是跟谁家孩子都不合。林海明只好讪讪地站在一边。

被林老爷子要求,洛书和林静明带着林敏上了楼,洛书上楼梯时左看右看,到了房间才叹了口气。

“洛洛,你是在找婶婶吗?婶婶有工作,没来。”

“这样啊。”洛书看不到人家的洋媳妇,转而逗弄人家的洋女儿去了。“小敏会和爸爸一起去婚宴吗?”

听到“婚宴”两字,林敏立刻点点头,蹦出坐飞机时就开始记着的两字:“间谍。”

洛书一副找到家庭谍战片的样子,林静明被邀请作为婚宴男童回来之后,洛书立马跑去八卦了,要说你到底是有多无聊啊!

“林敏的间谍事业怎么样了?”

林静明见洛书到了,刚拿出喜糖给他,听了洛书的话回答:“那天有道菜叫做凉拌藕片,小敏一直专注着拉丝直到吃完饭。”

“就这样?”看来小女孩没被老妈洗脑啊,要换做洛书老妈,那估计是不完成任务就死啦死啦滴。

“洛洛,你这脑瓜里想些什么呢!”林静明好笑,将事情给洛书解释了清楚,“结婚的周阿姨是军队军医,叔叔初中就在军队了,有一次出任务的时候叔叔为了救她不顾腿上的伤硬是把周阿姨半拖半抱地回了驻扎地,这才拖延了最好救治时间,后来就从军队提前退伍了,后来就读了大学。这次她说如果叔叔不来就是不原谅她……”

林静明递给洛书一张请柬,上面有新郎新娘的合照。洛书接过,倒吸了一口气。谁能告诉他这个足足比新郎大了两个块头笑得异常灿烂的女的真的就是那个周阿姨,怪不得要拖延时间了。

“她大概有100公斤吧?”

“以上。”林静明淡淡开口,“照片似乎被修过。”

“……”

因为工作繁忙,林海华参加婚宴后第二天就带着林敏回去了,林敏送给林静明和洛书一个海绵宝宝抱枕,因为只带了一个,寄居在林静明房间里了。

“锅锅,那天那个扯着白纱的小孩,不好看,锅锅好看。”洛书也去送机了,他算是发现了林敏只能对林静明发准哥哥音,自己只能是锅锅了。

“我以后结婚的时候就让哥哥和锅锅扯白纱。”

“小敏乖。”林静明摸摸林敏的脸,挥手跟她再见。时间差不多了,林敏抱着海绵娃娃进去的时候还转身冲林静明眨了眨眼睛。

话再说到林海生,他又挂掉了一个来自妻子莫琳的电话。

“今天阿静给我倒水了;今天阿静冲我微笑了;今天阿静对我说要注意身体……”林海生脑袋里都是妻子那饱含感情的话,两人工作忙,平时莫琳一个礼拜才打一个电话,美其名曰交流感情,勿忘糟糠。

莫琳在那边被挂掉电话,心情甚好地磨咖啡豆去了。

林海生意识到自己该做些什么,首先想到的突破口就是洛书,连自己情感一向木讷最后被一大龄英国女人追到手的弟弟都看出了洛书的价值,他想自己不能再按捺下去了。

林海生是十足的行动派,那边深夜忽然被雷声惊醒的洛书打了个喷嚏,哈欠了一下接着做梦去了。

在实战之前,林海生从秘书那里得到了可靠消息,忍住胜利的微笑自己开着车等在了学校门口。

洛书跟着推着车的林静明和孙胜超刚走到门口,正想着那骚包的黑色轿车是谁的,林海生就从里面钻了出来。

“在拍戏?”黑车子黑色西装,再差副黑墨镜就万事俱备了。

林静明也皱起了眉,相对应自己母亲,林静明更不懂得如何跟自己父亲相处。毕竟有句话说母子连心,莫琳很多情况下感情流露,林静明看得到。自己这爹可谓修炼成精,老狐狸一条。

洛书在这点认识上与林静明向来统一战线,他从人体构造学上认为林海生面部肌肉僵硬,挤不出什么生动的表情,林静明稍微好一点,但最终也逃不过小狐狸的称号。

孙胜超对林海生的出现十分好奇,感情流露真切,忽略掉其他两人的面无表情,林海生总算找到了安慰,委婉地表达了想请几人吃饭的想法。

“洛书想去kfc吗?”林海生半蹲□看着洛书,目光殷切,洛书感觉鸡皮疙瘩起了一层,看看林海生,又转头看看林静明,点了点头。

就这样,四个人浩浩荡荡地上了车。自行车被放在后车厢里,因为自行车太大,盖子合不上,只能这样随着汽车震一下,后盖蹦跶一下,自行车再蹦跶一下。回去后孙胜超的车链条都被震出来了,苦脸了一晚上。

“你们这边的路不行啊,怎么石头这么多,看来应该整修一下了。”林海生呵呵道。

没人理他,他也就不说话了。到了kfc,人已经很多了。林海生第一次来这种地方,秘书只跟他说他孩子每天吵着要来吃汉堡,忘了跟他说这里不是服务员上来点菜,而是自己排队点餐。其实秘书也不是忘了,他是觉得压根没这必要。

所以当看着林海生看着一楼人头攒动,走到二楼恰好有一桌人走了立马坐下来过了好一会儿没有起身的意思时,洛书等人都奇怪地看着他。

“呵呵,这边人怎么这么多,估计服务员都忙不过来了,大家等一下啊。”林海生等得也有点着急,但满目周围的小孩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他觉得还是值得的。

“林叔叔,我跟你一起去点餐吧。”洛书看不下去了,他果断拉着林海生走下楼去。

洛书麻利地排队点餐,特意不去看林海生那张估计憋得紧紧的老脸,活到现在不容易啊!洛书决定以后要多带他出来走走,接触新鲜事物。

孙胜超最给面子吃的最饱,林静明只吃了薯条和一对鸡翅,洛书在那边吃冰淇淋,各有专场,林海生拿着两片面包夹着生菜,没动,吸着饮料不知不觉吸完了,还打了个嗝。

晚上回到办公室,林海生将话筒提起又放下,放下又提起,最后打开文件,打算整修路面的事去了,一直弄到深夜,他伸了个懒腰,灵光一闪——这才是他的专场啊!不禁愁眉起来。

第二天秘书看着自己上司偶尔发呆,偶尔泄气的表情,决定将昨天在二楼角落里看到他的事情烂在心里。

关于林静明等人被请进轿车的事情,见到的同学有了以下讨论。

“林静明会不会是哪个国家的王子啊,因为有人会对他不利所以很小就被送到这里,现在所有事情都结束了,所以要把他接回去了。”一个眼睛里都是亮片的小女孩说道。

“不可能,那黑衣人是黑头发,我认为是林静明黑道老大的孩子。”剃着平头的男生判定。

“可能你们都看错了,刚刚出现的幻觉——”路人丙出来打个酱油

“……”

“……”

“削他?”男生建议。

女生摇摇头,“不用,月野兔会代表月亮消灭他。”

然后秋风萧瑟,路人丙抖了三抖。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要准备考试,暂停一天,见谅哦(⊙o⊙)

16

16、16。。。

“大家坐好!”林静明班班主任在午休时进来发话,洛书刚擦完嘴打算溜走,毕竟是别人班级,他还是有礼貌的。

“等等,洛书你也留下听听。”林静明班主任姓马,中午常常见到洛书,十分熟悉。马老师是个有点啤酒肚的大龄适婚男青年,跟洛书班主任同一个办公室,邻桌。

洛书以为是什么事,原来又是一年一度发蛔虫药的日子。洛书上辈子小学时的四颗药都丢给学校后院养的几只小兔子了,要说这兔子还真吃,吃了以后洛书第二天带以胡萝卜犒劳,小兔子蹦跶样儿看着活得还挺滋润。

谁知去年实行的时候,不知被谁跟踪,洛书看着一个个鬼鬼祟祟地重复跟自己一样的动作,那小兔子终于撑不住躺在那里鼓着肚子翻眼看天。请来了兽医说是吃的太多,偏偏还有个倒霉催的那天刚好打算去消灭他的蛔虫药,被抓了个现行,顺藤摸瓜就到洛书那块去了,洛书因此还被班主任念了很久。这件事情也直接把洛书和他们班主任直送上了到学校“名人”宝座。

马老师劝大家吃蛔虫药举了一些恶心的例子,譬如啥啥啥没吃药蛔虫从鼻子里跑出来了,啥啥啥没吃药一呕吐就把蛔虫吐了出来……弄得好多刚吃完午饭的人脸色发青,这老师是来膈应人的,不是来劝人吃药的。洛书庆幸自己班主任只是瞪着眼睛,凶了一点。姜还是老的辣啊!

“你们老师每年重复一次这些例子?”洛书觉得每年听一次这人绘声绘色地讲一遍,是场酷刑。

“不是。”林静明摇头,“以前只是笑着嘱咐我们一定要吃。”

洛书奇怪,再回到自己班里,听到以前只是瞪眼睛的女性班主任又绘声绘色地讲了一遍,不觉感叹这都能产业化?

今年随着穿着笔挺西装报告天气的帅哥主持人说着最热夏天的到来,学校里也扬起了场炙热的动手狂潮。

起因是什么估计谁都说不清楚,只当发现的时候几乎所有女孩手里都有一把彩色线,课堂内外皆不停用3根、6根,甚至更多编起手链来。花心思的女孩还买了小珠子、小铃铛穿进去装饰。

那时流传着这样一句话,XX小学的女生不是在编手链,就是在学习如何编手链。

连一向只爱看各类课本的洛书同桌终于在挣扎了一个礼拜之后,发现如果再不跟上潮流就会被一群女生阻挡在外,也开始了她漫长的学习生涯。

洛书这世的同桌各个极品,从幼儿园一下课就拿着白萝卜开始啃的的那位,到后来初中高中的那些,洛书小学这位倒是算是最正常的了。她唯一的不足大概就是手比较笨了,但不能不说她是洛书见过的最有毅力的女孩了。

编手链是一种攀比,编好的女生将自己的完成品戴在手上,那一走一声铃铛响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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