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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器-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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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阿瑶



“阿瑶好些了么?”吴忧一边下马一边问。



“就知道你的阿瑶!”莫言愁拉住吴忧的马缰绳,嗔怪道。



“阿瑶没事,今天精神不错,出来散了散步,只是担心公子。”莫湘老老实实说道。



“好湘儿。”吴忧拍拍莫湘的肩膀,夸奖道。



“其实,大伙儿都很担心公子的。”凌红叶在一边小声说道。



吴忧一笑,没说什么,就走向一个比较洁净宽敞的小院。



这里是离沃城一百三十里叫侯家集的一处小村镇。因为最近不怎么太平,所以村里的人倒有大半躲进了城里去,留下来的人并不多。



“阿瑶!阿瑶!”吴忧一进了院子就轻声喊着。郑子高正在院子里,急忙对吴忧打手势,小声道:“喝过药,刚睡着。怕见光,也受不得风。”



这时候从屋子里传出一个柔美的女子声音,问道:“是公子回来了么?”



吴忧立住了脚道:“是我回来了,你病还没好,好好歇着罢,我还有事,就不进去了。对了,我今天进城给你买了一匹小母马,改天你身子大好了,我教你骑马去。”



阿瑶道:“谢谢你啦大哥,我一定会尽快好起来的。”



吴忧道:“那我走啦。”说着对郑子高做个手势,两人一起走出院子。



吴忧道:“阿瑶的病怎样了?”



郑子高道:“阿瑶姑娘只是身子虚弱,只需仔细调养,应该没有大碍。”



吴忧道:“‘那个’病真的没有治么?”



郑子高看看左右无人道:“阿瑶姑娘这个病不怎么常见,公子一定小心在意,不能让她受一点儿伤,否则就会血流不止而死,天王老子也救不了她。即使如此,恐怕她也活不过三十岁。”



虽然已经听郑子高说过一次,吴忧还是存着一丝侥幸,希望阿瑶的怪病可以医治,现在看来简直没有任何希望。



又是一阵急骤的马蹄声停在了侯家集村外。吴忧一边往外走一边对郑子高道:“阿瑶的事情还请你多费心,需要什么药材尽管开口。”



这时候乌厉和秦书和几个侍卫已经下马进了村子。吴忧忙迎了上去。



“乌兄,秦兄,辛苦了。”



“公子客气了。”乌厉和秦书同时对吴忧施礼。两人都是风尘仆仆,脸上都是灰黄的尘土。



艾云布置了警戒,不一会儿功夫,章华和金怡也回来了。和乌、秦两人一样,章华和金怡也是一身尘土。



众人都洗过脸,换过衣服,又在一座民房中会齐。



吴忧道:“大家说说各方面的情况罢。”



乌厉先道:“属下负责打探大月氏城方向消息。现在那里局势相当混乱,有大小七八支起事部队,互相不统属,多者上万人,少者千人,不过那些乱兵素质很差,多是乌合之众。和云州军作战也是败多胜少。不少人是浑水摸鱼之徒,烧杀掳掠,欺侮百姓,和盗匪没什么两样。



“有两支队伍比较值得关注:一支是由一个名叫也速不该的首领率领,这人外号‘夜叉’,是大月氏族人,他的队伍是大月氏城地区最大的一支武装,大概有一万五千人,有一万人的大月氏族轻骑兵,战斗力比较强,现在控制着三座县城,实力最为强劲,最近听说正在筹措攻打大月氏城;另一个人是外号‘狼牙’的达明翰,他是库比伦族人,这人虽不识字,却不是一个莽夫,听说他曾专门延请汉族老师给他讲汉人的兵书战策,听过三遍就可以背诵,库比伦族在这一地区人口并不多,达明翰的队伍只有一千人,全部都是库比伦族轻骑兵,以属下观察,这支队伍是大月氏城众多起事队伍中纪律最好的一支了,战士素质也明显比别的队伍高,他们的地盘不大,只占有库比伦族聚居的几个村寨,遵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不像其他队伍那样四处劫掠。



“大月氏城驻军大概有一万多人,多数驻扎在大月氏城中,还要分一部分兵力驻扎和库狐交界的各要害关口。这些士兵都是苏平训练、久经沙场的精锐士兵,装备也精良,长期和库狐、迷齐作战,积累了丰富的战场经验,根本不是那些乱民所能抵挡的。而且他们能随时得到吉斯特城、归宁城、铜川城的快速援助,所以虽然乱民军队比大月氏城多几倍,却很少敢于和正规军正面较量。属下本来还想更详细地打探,不过约期已到,公子又特意嘱咐过,便先回来了。”



吴忧“哦”了一声,道:“乌大哥辛苦了。”又看秦书。



秦书清清嗓子,道:“属下走的小月氏城这一路,情形也差不多。那里原有四支比较大的队伍,都在五六千人上下。近来听说在官军的打击下,他们都吃了不小的亏,四支队伍想要合并为一支,但是这四支队伍的首领谁也没有绝对的声望坐上盟主宝座,加上各族之间本来就存在着不少问题,内斗得厉害,所以结盟的事情也就一直拖着,到现在为止还是各自为战。这四支队伍的首领分别是答里失、灭速台、吐里不花、迷赤。他们的部队也乱得很,以轻骑兵为主要兵种,装备都很差,武器装甲都是自备,纪律败坏,比正规军坏多了,在百姓中风评并不好。



“小月氏城北方紧靠迷齐,和东边的库比伦城都深受迷齐兵劫掠之苦。迷齐军队将小月氏城的牧场作为他们的猎场,官军只能把守几处战略要地,没有什么好办法对付迷齐骑兵的骚扰。现在小月氏城少数民族百姓说四大苦:迷齐、义军、灾荒和汉人。所谓的义军比灾荒更让人害怕,仅次于迷齐兵,可见这些所谓的义军的形象了。据说他们有时候为了逃避官军的征剿,不惜和迷齐人相互勾结,也难怪百姓们会不喜欢他们。



“小月氏城驻军只有七八千人,也是精锐部队,除了抵御迷齐兵的骚扰,他们主要就是打击叛乱,小月氏城守将杨鼎北在平叛的事情上很热心,也借此练兵,每次出征都有斩获,称得上骁勇善战。”



吴忧听了不置可否地点点头。



章华开口道:“属下走库比伦城,经火壁城返回,库比伦城长期受迷齐骚扰,又是先前张静斋和赵熙的泸州军打仗的主战场,城池残破荒凉,百姓多就近逃到火壁城或者更南方的地方。人口很少,据说连迷齐兵都嫌这里太荒凉了,把劫掠的重点放在了小月氏城去了。那里只能用满目疮痍来形容,盗匪横行,没有任何有效的政府组织,多数是些就快活不下去的穷苦百姓。苏平采取过一些鼓励措施,可惜到现在为止收效还不明显。可以说现在那里是张静斋统治的空白区域。



“火壁城情况好得多,呼伦河流经这里的时候形成了一个大湖,虽然上游遭逢罕见的旱灾,但是湖区蓄水还能满足各种需要。这里驻扎有云州最大的一支部队,总数在五万人以上,既是向东防备泸州军的前沿,又可以随时增援北面西面的各城。这支部队是张静斋手里的王牌,由他手下头号大将萨都统率,苏平到云州后,又规苏平调遣。这个萨都在云州人称‘神威将军’,极有威信。”



金怡接着道:“南方的铜川城、云州城百姓中汉民占了多数,又和燕州挨着,驻军都不多,相对别城也比较太平,虽有暴动起义,都很快被镇压下去。泸州攻取了淄州皋、凤来二城之后,云州城西南方向加强了戒备,不过并没有部署太多的部队。”



吴忧眉头慢慢皱了起来,他忽然见莫言愁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微笑着向她一示意。



莫言愁道:“据我从一些途径了解的情况来看,云州军并非表面看起来那么坚不可摧,云州的义军也不是一无是处。现在云州北方面临着严重的外患,库狐、迷齐的骑兵改变了以前秋后才‘打围’的习惯,一年四季不时出动骚扰边境,迫使云州不得不在两千多公里的漫长边境线上维持一直庞大的卫戍军队。而北方边境从东到西的库比伦城、小月氏城、大月氏城、吉斯特城、哈克兰城都是民族矛盾尖锐的地区,也是云州极不稳定的地区,而这五城面积加起来大大超过了汉人为主的其他七城,而且现在兴城还落入了泸州之手,靠近徽州的归宁城在去年的战争之后比一片荒芜的库比伦城也好不到哪里去。



“不止是大月氏城和小月氏城,西北的吉斯特城、哈克兰城也都在酝酿暴动,可以说现在云州正处在风暴的前夕,如果处理不好,不止是云州的灾难,对于整个大周只怕也不是什么好事。苏平亲自坐镇云州恐怕也是怕别人掌握不了接下来的局势。



“那些参与暴动的士兵有一些是以前云州正规军的少数民族士兵,军事素质还是很不错的。虽然装备差,纪律也不怎么样,但是这些士兵战斗意志还是很坚强的,而且他们多数是马背上长大的,骑马射箭都十分娴熟,不用特意训练,如果能妥善加以组织的话,他们的战斗力不会逊于正规军。”



艾云不屑地道:“乌合之众就是乌合之众,就算他们经过训练能够形成战斗力,试问苏平会给我们这个时间么?何况咱们就算想帮忙,人家还未必肯领情呢。再有你是不是过于夸大了云州军的困难了?要知道云州北方虽然是大草原,但是也有很多大山,库狐和迷齐能够进入云州的通道虽然多却也有迹可循,周国之前也建立了大量的要塞堡垒驻守,虽然不能完全做到御敌于国门之外,但是至少可以保障大股的敌人不会窜犯内地。”



一向沉默寡言的莫湘道:“话也不能说得太绝对,库狐和迷齐的外患先不谈。重点还是那些义军,如何让他们听话是公子的事情,至于如何将一支乱军转化为一支能作战的军队,还是有办法的,边打边整治虽说牺牲的人多些,还是能练出精兵来的,不过这需要一批得力的基层军官才行。只是咱们现在的力量太小了,又人地两生,毫无根基,碰上人数多的盗匪都得绕路走,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好办法。”



说到后来声音逐渐低沉,没什么底气了,众人听了,想到眼下面临的处境,不禁都有些丧气,虽然嘴上没有说,但是又有人开始想起那个似乎已经没法实现的想法了——回灵州,回归靖难军,在那里他们不需要考虑这么多,因为自然有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体系为他们提供训练良好的士兵,还有各种战略物资,总之阮香会把一切安排得妥妥帖帖……



吴忧看着众人各异的神情,忽然哈哈一笑,站起身来道:“想不通的事情就不要去想,车到山前必有路嘛。大家辛苦了这么久,也该好好吃一顿,歇一歇,今晚我请大家开怀畅饮一把。酒桌上咱们就没有什么公子属下,只有兄弟姐妹好不好?”



乌厉头一个大声叫好,其他人也纷纷响应。酒肉都是现成的,是吴忧从沃城买回来的,又向临近的牧民买来几只活羊,大家就开始忙碌地准备这顿丰盛的晚餐了。



吴忧没有插手这些事情,他吩咐艾云将那个从沃城带回来的乞丐带过来。远远的吴忧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异味,不禁大为奇怪,他刚回来就吩咐过给这个乞丐洗洗澡,换身干净衣服,怎么他现在还这样?



艾云领着那乞丐走过来,有些恼火地对吴忧道:“不知怎么了,这家伙死活不让人给他换衣服,也不肯洗澡。”



吴忧道:“过来让我看看。”



乞丐紧紧扯住那件破烂的袍子的衣襟,好像生怕别人给抢走了似的。吴忧看了他一会儿,忽然道:“你把手伸出来。”



乞丐犹豫着伸出了右手,吴忧看了一眼,刚要伸手去抓他手,乞丐闪电般缩了手,吴忧笑着对艾云道:“把她带到你那里去吧,烧点儿热水给她洗洗澡,注意看好门别让人接近,然后如果你有富余的衣服先给她一套,回头我再给你买新的。哦,她和你一样这是个女孩子,你好好照顾她一下吧。”



艾云惊讶地看着这个“女孩”。她也看了看她的手,那是她身上唯一比较干净的部位了,不过现在也沾上了不少红土,显然是回来之后抹上的。这时候艾云想起了这个乞丐先前是去刺杀梅兰菊的,而要有力地握刀,准确迅捷地突刺的话,一双沾满泥浆的手显然是不适合的。因为过于匆忙,所以新抹的泥土并没有完全遮盖住她原来的肤色,在手腕处留下了一道白色的痕迹,难怪她一直在拉扯衣服,就是不想被人发现这一点。



两个小时后,太阳西沉,当火堆上的羊肉被烤得吱吱作响,散发出诱人的香气的时候,艾云将一个干净俏丽的少女拉到吴忧面前。吴忧又仔细看了她的脸一眼,这才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从见面到现在,我还没有听过你说话呢。”



少女没有说话,在地上写了几个弯弯曲曲字,乍一看跟一团凌乱的线头一样。吴忧和艾云面面相觑,都不认识。



艾云对吴忧道:“看来这是个哑巴,写的字咱们又不懂,这下麻烦了,幸好她还能听懂咱们的话。”



吴忧还没说话,那女孩子却不干了,忽然开口道:“谁说我是哑巴?你才是哑巴呢。”声音清脆,发音准确,一口字正腔圆的周国官话。



“你……会说话啊!”艾云惊讶道。



吴忧也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这个女孩子,在云州地方能说这样标准的官话的至少得是那种官宦人家的孩子,延请到来自京城地区的老师,受过正统的汉家教育才行,一般富裕人家都不会这样阔气,她显然不是个普通的乞丐。



女孩又朝着吴忧转过脸,带着挑衅的神气道:“看什么看?不要以为你把我带出来就真的对我有什么恩惠。你以为你是谁啊?什么事情都不知道就乱下结论,还好遇上了姑娘我,搭救了你一条小命,要不然,哼哼,苏平早把你给摆平了。还有你们这些男人就是这么讨厌,随便就拿别人的性命做赌注,反正不是自己的,也不用好好珍惜对不对?你就是那种典型的自作聪明,自以为是,还沾沾自喜、自高自大的家伙,本来你拿我做赌注,我就决心不理你的,后来发现那个苏平在自大方面简直和你不相上下,长得又没你好看,所以才决定给你一个机会,你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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