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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弯计-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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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个消息,崇先生爽朗的笑了,憋着笑道:
“我就说你们那个乐队早晚要解散。”
阿宵没有答话,只是将手机装进了裤子口袋里,将残羹冷炙丢进了垃圾桶里,用纸巾擦了擦嘴,随后离开711。电话那头的崇先生用着那夹杂着粤语的普通话说着什么,阿宵完全没兴趣去听。
他自认为床伴是不需要谈感情的,因为对于他来说,爱上床伴不是一件好事。
背着贝斯的阿宵继续走着,微微瞥了一眼一旁的电线杆,被上面一张印着吉他的海报所吸引。飞蛾围着路灯的光扑闪翅膀盘旋着,阿宵立在路灯下,借着路灯的光,认真读着那张海报。
电话那头的崇先生对着阿宵说:
“霄,对不起,刚刚遇到了一个之前合作过的老板。”
“没事,你忙你的。”阿宵回应着,眼光却注视着那张海报。
“没乐队也没关系,我养你就是了。”
坐在候机室里,西装革履的崇先生翘着二郎腿,对着电话那头说。
“你知道我不喜欢依靠别人。”阿宵冷冷道。
从小阿宵就学会了一个道理,与其期待别人,不如期待自己。
“其实你跟我撒撒娇,我会很开心的,宵。”崇先生说着,眼里多了一丝暗淡。
“你有点喜欢我?”阿宵就这么直接的问了崇先生一句。
良久,崇先生苦笑了两声,道:“明明知道不可能,可我还想努力一下。”
待崇先生说完这句,阿宵没有立刻回话,只是沉默。意识到电话的气氛有些尴尬,崇先生理了理手提包,然后装作很忙的样子,说道:
“宵,我要登机了,回来再联系。”
“好。”阿宵道,顿了顿,他嘱咐道:“路上小心。”
崇先生脸上的阴霾已经没有那么的重,仿佛有一束阳光拨开了云雾,洒进了他的心田。崇先生恩了一声,然后挂断了电话。电话结束后,阿宵打开了拍摄功能,将电线杆上的海报拍了下来,然后记了一下对方的联系方式,淡淡一笑,离开了那里。
02
一个抱着一把芬达吉他的男子沉沉的坐在沙发里,皱着眉头,目视前方,似乎在想什么。倏地,灵感一现,他站了起来,用穿着黑色马丁靴的右脚踩了踩节拍器,然后弹起了手里的那把电吉他。
他头发的左边鬓角被推子推掉了,看上去十分的朋克帅气。耳朵上的耳钉,眉骨上的眉钉在灯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脱去身上那件麻烦的针织衫,身着黑色的背心的他将身上和手臂上的肌肉展现的淋漓尽致。可能是因为是玩重金属摇滚的关系,纹身遍布了他的上身。脖子里纹着一串英文,左肩胛上纹着两三个表示蒸汽朋克的齿轮,两条手臂上纹着花臂,看上去虽然有些可怕,但十分的新潮酷帅。
曲子弹到一半,他不满的摇了摇头,皱着眉头又坐回了沙发里,执起一支旧铅笔,在五线谱上不停的滑动,抹去旧的音符,写上新的音符。
就在这时,一个染着黄发的男子推开了练习室的门,拎着一份盒饭,对着朋克男子唤着:
“炮哥,晚饭。”
那个名唤炮哥的男子将身上的吉他放回琴盒里,接过了黄发男子手里递来的盒饭。打开饭盒,拆开一次性筷子,顺手夹了个红烧狮子头,塞进嘴里。
炮哥将两页五线谱谱递给了黄发男子,说道:“这曲子怎么样?”
黄衣男子看着乐谱上的音符,手里打着拍子,哼唱了起来。哼了一小段,黄发男子的脸上现出了欢悦的色彩。
他激动的抓着炮哥的手,说道:“这曲子不错。”
顿了顿,喜悦在他脸上渐渐退去,淡淡说道:
“但也得找个填词人。而且,如今咱们乐队就我们两人,根本就不够。”
炮哥抚了抚眉骨上的眉钉,塞了一小段芹菜到嘴里,快速咀嚼,发出脆响,笑道:
“慢慢来吧。”
他咽下嘴里那段已经嚼烂的芹菜,脑袋里想起的是曾经自己组乐队的光景。
他曾经有一帮好兄弟,都以制霸全世界的摇滚为目标。可是,他们一个个因为工作,因为家庭,因为妻子,因为小孩而退出了这个圈子,而唯独他一个人抱着吉他,留守到最后。
03
当炮哥和黄发男子有说有笑,一起探讨他们乐队的未来的走向时,练习室的门被推开了。穿着格子衬衫,深色牛仔裤的阿宵背着他那把贝斯,出现在了炮哥和黄发男子面前。炮哥和黄发男子皆是愕然,面面相觑,也不知道眼前这个黑发男子是从哪里来,要做什么。
黄发男子从沙发上坐了起来,上下打量了一下阿宵的身材和装扮,笑道:
“小哥,你是不是走错门了?”
淡漠的阿宵没有立刻回答他的话,而是将背上的贝斯放下,拎在手里,正视着黄发男子,解释道:
“我听说你们这在招贝斯手。”
黄发男子走到阿宵旁边,对比了一下自己和阿宵的身高。身高只有一米六七的阿宵瘦瘦小小,在魁梧的黄发男子面前,只是很小的一只。
以为阿宵是高中生的黄发男子抱着腹部哈哈大笑,说道:“我们这边不收高中生。”
闻言,感觉自己被羞辱的阿宵狠狠的白了黄发男子一样,拎着那把沉重的贝斯,看着炮哥,没有说话。炮哥盯着阿宵看了会,然后放下了手里的饭盒,站了起来,走到阿宵面前。身高差不多将近一米八的炮哥走到阿宵面前,足足比阿宵高了一个头,像是年长的大哥哥和幼小的小弟弟。
炮哥瞥见阿宵手掌很大,手掌里长满了老茧,便跟阿宵说:
“你把这段弹给我看看。”
说着,阿宵把刚刚写好的谱子以及谱架递给了阿宵,自己站在一旁抽饭后烟。阿宵接过了谱子,将谱子架在谱架上,然后取出了琴盒里那把落日色的贝斯。
看到那把贝斯,炮哥和黄发男子皆是一惊,黄发男子指着阿宵手里那把贝斯,喃喃道:
“五弦的贝斯?”
阿宵冷冷的瞥了黄发男子一眼,表示对刚刚他怀疑自己的身份的不满,解释道:
“我之前是玩重金属的。”
说完,阿宵将贝斯背在了自己的身上,将电线插在了一只老旧的音箱上,翻了翻乐谱,然后用左手五指按弦,右手五指勾弹着五根银弦。在阿宵的演奏下,贝斯发出了低沉的低音,那声音低沉却充满了力量,就如阿宵的个性一样,淡漠阴沉。炮哥看的出来,阿宵的弹奏技术十分高超,绝对不是一个能够小觑的贝斯手。
一章弹完,炮哥对着阿宵做了个禁止的手势,然后称赞道:“你技术不错。”
孤傲的阿宵只是轻笑一声,毕竟之前称赞他技术不错的人实在太多了,他也懒得再谦虚了。
“加入我们吧,我们需要一个厉害的贝斯手。”炮哥直接向阿宵发出了邀请,顺手从烟盒里抽出了一根香烟,丢了一根给阿宵。
阿宵接过香烟,从屁股后面的裤兜拿出了一只打火机,点燃香烟,猛地吸了一口。
“一起合作吧。”阿宵说道。
炮哥笑了笑,扯出脸上两个可爱的酒窝。虽然炮哥浑身都是纹身,还打着耳钉和眉钉,可是他一笑,露出两个小酒窝,整个世界就亮了。
“你叫什么?”阿宵弹了弹烟灰,问着阿宵。
阿宵吐出了嘴里的那口烟,笑道:“阿宵,良宵的宵。”
阿宵喜欢崇先生这种叫法,良宵的宵。良宵即美好的夜晚,古人也常常把良宵千金挂在嘴上。
炮哥用指尖戳了戳脑袋,有些疑惑,道:“我到初中就不念书了,是哪个字来着?”
文化程度低的炮哥痛苦的抱着脑袋,诚然,对于他这个学渣来说,这种东西最让他头疼了。
炮哥是他自己给自己取的名字,因为特别憧憬喝皇家礼炮这种名贵的洋酒,便给自己取了个叫炮哥的名字。当然,自称炮哥也是因为自己的真名实在太屌丝。
炮哥用手肘戳了戳黄发男子,轻声问着:“妈的,我读的书少,到底哪个字来着?”
黄发男子捂着自己的腹部,对着炮哥说:“炮哥,就夜宵的宵。”
炮哥豁然开朗,拍了拍阿宵的肩膀,道:“原来是夜宵的宵,你早说不就行了。”
顿了顿,他很骄傲的拍了拍自己的胸脯,道:“恰好那字我还会写。”
炮哥每次去吃夜宵都能看到人家的灯箱上写夜宵两个字,以至于宵这个字他知道怎么写。
阿宵瞬间无语,在崇先生眼里是千金难买的良宵,可在这个炮哥嘴里自己却成了夜宵。
没文化,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经过攀谈,阿宵和炮哥以及黄发男子都聊熟了,他们也统一了三人的目标,向着脱离地下乐队,登上舞台,甚至签公司,出专辑的目标进发。
作者有话要说:求评论求收藏~么么哒

、良宵(二)

01
晚上十一点,充斥着音乐和鼓点的练习室终于安静了。为了半夜不扰民,炮哥他们把练习的地方从靠近市里的地方完全挪到城乡结合部的城中村里去了,而且也把练习的时间安排的稍早一些。
炮哥放下了背上的吉他,关掉了音箱和拾音器,从裤子口袋里抽出了烟盒,坐在有些破旧的红色沙发上,开始沉思。作为鼓手的黄发男子放下手里的鼓棒,走到放置在桌角的咖啡机前,为三人泡制咖啡。
之前他们练习室里没有这台薄荷绿色的咖啡机,有一次他们一起逛街的时候,阿宵抽奖抽来的。阿宵平时不爱喝咖啡,可是如今他是乐队的填词人,再加上没日没夜的练习,经常要熬夜的他还是开始喝咖啡了。最后,他干脆把那咖啡机搬到练习室里了。
充满了摇滚乐的练习室里放一只小清新的薄荷绿咖啡机,也只有炮哥他们干的出来了。
阿宵将拨片含在嘴里,手转动着贝斯琴头的转轴,看着拾音器的提示,调整着那五根粗细不同的弦。调整完后,他将谱架上的谱子翻到了第一页,用拨片重新弹奏这首他和炮哥一起合作的新歌。阿宵弹着,一旁的炮哥皱着眉头认真听着。
当阿宵把一曲弹完,炮哥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立马起身站在阿宵旁边,道:
“阿宵,你不用拨片弹一遍试试。”
阿宵先是疑惑,然后点了点头,将拨片丢到了一旁的音箱上,用长满了老茧的右手重新弹奏曲子。
弹完,双手环胸的炮哥感叹道:
“用拨片的话,发出来的声音过于清脆明亮,而且音很单薄。”
顿了顿,他弹了弹手中香烟的烟灰,吸了一口,让烟雾从鼻子里流出来,又道:
“这首歌更适合指弹。”
听炮哥这么说,阿宵默默将拨片塞进了琴盒里。
其实,阿宵他也不是特别喜欢用拨片弹贝斯,说到底,阿宵就是太懒。可是,懒惰是做不出好的作品的,这是那个只有初中文化的炮哥的名言。
炮哥将烟头塞进了满是被熄灭的烟头的烟缸里,立在阿宵面前,和阿宵靠的很久,指着谱子上的一个音,道:
“你把这个音换到A弦上,试试看效果会不会更好?”
由于靠的很近,阿宵可以闻到炮哥身上那股香烟和古龙水混杂的味道。说起来,阿宵觉得,这味道出奇的好闻。此刻的阿宵可以近距离的观察炮哥,可以看清他眉钉的形状,他如墨一样的浓眉,狭长的眼,高挺的鼻子,以及绛紫色的嘴唇。
看到这里,阿宵暗暗想,炮哥如果弃去身上那些行头,洗去那些不必要的纹身,那也算是个美人。
阿宵的眼光停留在炮哥的脸上,炮哥意识到他的目光,便正眼看着他,而傲娇的阿宵立刻撇过头去,当作自己再看窗外的风景。炮哥也没当回事,而阿宵心里早就是七上八下的了。
毕竟,他是个唯独对男人感兴趣的男人。
阿宵接受了炮哥的意见,用指弹的方法重现把那一首曲子弹了一遍,终于得到了挑剔的炮哥的认可。
晚上十一点四十分,三个人坐在沙发里,各自手里捧着一杯热腾腾的咖啡,盯着茶几上那张空白的表格,商量着音乐节的事情。
“要不然阿宵当主唱吧。”黄发男子指着报名表的格子,提议道。
闻言,阿宵一惊,他从来都没有当主唱的经验。以前,他在之前的乐队里从来都是担任站在暗处的贝斯手,至于那个镁光灯下,离观众席最近的主唱位置,他从来没有站过。
阿宵摇头,想要拒绝,炮哥却勾着阿宵的肩膀,鼓励道:
“这歌词是你写的,你唱自然是最适合不过了。”
阿宵看着炮哥,扁了扁嘴,道:“其实,我怯场。”
阿宵说完,炮哥和黄发男子皆是噗嗤一袭。毕竟认识三个月,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高冷淡漠的阿宵有这么可爱的一面。
炮哥揉乱了阿宵的头发,像个好兄弟一样重重的拍了拍他的肩,似乎在给他灌输力量一般,笑道:
“没关系,多加练习就行了。况且,我们对你有信心。”
黄发男子亦是对阿宵点了点头。当三个人将名字填上,看着乐队名称那一栏,便面面相觑。虽然他们认识的三个月,一起玩摇滚三个月,但从来没有认认真真的思考过乐队的名字。起名字什么的,最烦了。文化程度较低的炮哥放弃了参与取乐队名字的权力,而黄发男子拼命的挠着头发,冥思苦想,而阿宵只是盯着手里的咖啡杯,没有说话。
顿时,灵感一现,阿宵问着一旁的黄发男子,道:“今天你煮了什么咖啡?”
黄发男子眨了眨眼睛,不明白阿宵的用意,回答道:“布雷卫啊。”
“那我们就叫布雷卫乐队好了。”
“起的好随意。”对于就地取材的阿宵,炮哥和黄发男子皆是扶额说道。
但是,三人最后还是统一了意见,决定就用布雷卫这种的咖啡的名字来命名他们的乐队。午夜,三人将申请表填好之后,便将东西理好,准备离开练习室。炮哥检查着练习室里的物件,然后用力将门摔上,然后锁起来,而黄发男子和阿宵站在楼下聊天。
等炮哥小跑下楼梯,黄发男子插着裤子口袋,和炮哥和阿宵作别,道:
“我先走了,明天我还得送我弟弟和妹妹上学。”
黄发男子家里有三个孩子,父母在外地工作,作为老大的他读到高中以后就不读书了,白天在外面做兼职,补贴家用。
看着黄发男子离去的背影,作为大学生,一向衣食无忧的阿宵感叹道:
“他还真是帮他爸妈分担了不少。”
炮哥赞同的点了点头,然后伸了个懒腰,拎着手里的吉他,和阿宵往与黄发男子相反的方向走去。将吉他和贝斯丢进车子的后车厢里,炮哥坐在驾驶座上驾车,阿宵则坐在副驾驶上玩手机。阿宵查看通话记录,崇先生的未接来电十通,再查看短信箱,未阅短信三十条。自从阿宵加入炮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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