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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天价经纪人 作者:江南四时/樱桃/车厘子-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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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里?”李奕衡问。
黎锦当然不敢问为什么李先生兴致这么好,竟主动提出送自己回家,刚要报上地址,忽然浑身一凛。
坏了,他把骆飞忘在休息室了!
“麻烦你去映美广告公司。”黎锦道。
李奕衡奇怪地瞥了他一眼。
“今天在那里有个广告要拍。”黎锦解释。
李奕衡没有多问,油门踩下,车子跑得更快。
行至半路,忽然下起雨来。先是零星几点,打在车窗上不过几条断续的水线,后来渐渐急促,不过片刻,已经豆大,砸在车窗上咚咚作响,听着骇人。
在这样的天气下行车本来就惊险万分,偏偏李奕衡疯了般频踩油门,车子在连天雨幕中箭一般穿雨而过,几次超车时,黎锦甚至怀疑李奕衡练过漂移,否则怎么前一秒还在人家后头,下一秒已经远远超车,看不清对方踪影。
他双手紧抓安全带,生怕李奕衡哪下失手直接把自己晃出去,有心提醒李奕衡小心驾驶,更怕还没等话说完那人已经因为分心直接把车撞上绿化带。正左支右拙犹豫不决之际,忽然右前车轮一个颠簸,像是碾到石子。雨幕中,高速行驶的汽车仿佛被谁掀动一角,重重向左边侧翻开去。
“李奕衡!”黎锦失声尖叫,难道自己好不容易找回一条小命恐怕就要交待于此?!
千钧一发之际,也不知李奕衡如何力挽狂澜,车子竟然只是剧烈颠簸了一下,接着便稳稳落在柏油马路上,一路溅起水花无数,继续狂奔前行。
虚惊一场,黎锦后怕不已,转身质问李奕衡:“你找死?!”
“不找。”李奕衡平视前方,头都不转一下,“至少现在不。”
黎锦还要再说,但阴沉日光下,李奕衡双唇紧抿,自额头到下巴,每个弧度都冰冷得叫人胆寒。
心念电转,幡然顿悟。
直到车子停在映美大厦前,黎锦都没有再说一句话。
“到了。”李奕衡道。
黎锦咽了口口水,打开安全带,手指摸上把手的刹那,忽然转过头:“你早就知道我躲在那里了,对不对?”
李奕衡不予回答。
“为什么不揭穿我?”黎锦忽然觉得面前这人陌生得可怕。
李奕衡一笑:“你不是聪明绝顶,能看穿舒慕心思吗?不如你来猜猜我的?”
“李奕衡,”黎锦咬牙切齿,字字成齑,“你是故意让我听到舒慕那番话的——你真残忍!”
李奕衡微微失神,怔忪望着那个身影毅然拉开车门,飞快冲进雨中,竟半句也分辨不出。
不错,从黎锦踏入灵堂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
开始,他只是想看看黎锦想做什么,后来舒慕进来,他却懒得再顾及这区区小角色。
舒慕大放厥词之时,他甚至庆幸这里除了自己外,还多一个听众。
否则来日舒慕落魄,只自己一个落井下石,不是单调?
至于说自己残忍……
“你们又何尝对柯远仁慈过?”
李奕衡嘴角带笑,轻声道。
黎锦失魂落魄进了大厅,没走几步,迎面撞进一个人怀里。
那人很高,黎锦这一下正好撞在他胸口,震得他太阳穴钝痛。他一边揉着额角一边道歉,冷不防被紧紧抓住肩膀,头痛改肩痛。
“你……”黎锦抬头,吓了一跳,“骆飞?”
“小锦,你去哪里了?”骆飞眼眶通红,鼻音浓重,哭腔明显,“我们被解约了!”
“什么?”黎锦摸不着头脑,“什么解约?”
骆飞掏出两张白纸,晃在黎锦眼前:“小锦,公司说我们私下拍广告是违约,单方面跟咱们终止合同,而且……”他指着纸上黑字一行,鼻子一酸又要掉泪,“而且公司要追究我们违约金,每人五十万,一共一百万!”
“一百万?!”
晴天霹雳。

、第十三章

解约的原因,名义上是因为所谓私拍广告,实际上简单得很。
骆飞拿刀威胁老板还罢,黎锦竟敢公然从李奕衡床上逃跑,才是老板最不能忍的。谁知道李先生脾气如何,要是为此事恼羞成怒想要发作,岂不是得不偿失?于是这俩惹祸精还是早早踢出去为好。
至于违约金……黎锦心知肚明,对方根本没打算要,自己更没钱给。
失去这份合约,黎锦并不心疼。他本就没打算做明星,如今恢复自由身,正好重新选家娱乐公司重新来过。骆飞就颓废许多,自那天回来,他一直郁郁寡欢,饭都不吃,一个劲作死。
黎锦劝过几次,人家充耳不闻,他也懒得再废口舌。
这夜黎锦难得早睡,一梦渐醒,朦胧中竟听到叮叮咚咚,吉他单调而干净的弹奏声。他迷迷糊糊睁开眼,阳台上,西斜的月光如银白锦缎般倾洒一地,夜风吹动窗帘,轻柔而美好的音符如同布料的褶皱,婉转而曲折。
“你在干什么?”黎锦撑起身子。
“吵到你了?”月光里,骆飞回过头,不好意思地一笑,“抱歉。”
两人积蓄所剩无几,交电费的钱都没有,过了好几天黑暗的日子。这夜月光倾城,恰恰好做极佳一盏白炽灯。黎锦睡意跑光,索性坐在床边,脚底踩着延伸到床头的一截月光,摇头道:“没,是我自己醒了。”
骆飞应了一声,手指擦过吉他琴弦,“铛”的一声。他回过头,看着黎锦:“知道为什么我当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吗?”
黎锦摇头。
“因为这么多年来,除了我姐姐,你是第一个肯认真听我唱歌的人。”骆飞咧嘴一笑,这笑容却比哭泣好不了多少,“小锦,我再给你唱一首好不好?”
“好。”黎锦欣然,“就唱当时你唱给我听的那首。”
“她坐在窗台写字
她穿着白色裙子
她晃动脚的样子美得不真实
我爱上她的发丝
我迷恋她的皓齿
我每日每夜徘徊在她的阳台 为她吟诵 那些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哦我心爱的女孩 麻烦把头低下来 看看我手心中满满的爱
哦我心爱的女孩 请别意外
就像飞鱼依赖着大海 我会爱上你 这多么自然……”
短暂的吉他前奏后,骆飞轻轻晃动脑袋,随着简单却跳跃的旋律唱出这首自己写的歌曲。月光下,他的侧脸忽明忽暗,仿佛镀着一层银色的光。
黎锦身子前倾,静静坐在床上。他已经忘了上一次听到这样动人的旋律是多久之前的事,当舒慕仿佛套用公式般完成一个又一个高音之后,他的心就再也没被谁的歌声打动过。
而就在这间小小的、破旧的、因为停电而失去一切光亮的房间里,他又一次邂逅了这种心动。
这种心动就像初中放学时你经过那片落叶满地的树林,看到那个黑长直发的女孩时一般自然而美好。心脏在一瞬间被丘比特的金箭射中,这种感觉让你喉头发紧口中干燥,酸甜苦辣混杂在一起成一种奇特的味道。
你会小心翼翼,又充满期待地猜测,这是不是爱情的味道。
黎锦觉得,他在这首歌里,尝到了爱情的味道。
他意犹未尽地反复回味这种味道,直到骆飞停下手中的吉他许久,略带疑惑地看向他。
“怎么了?”骆飞笑,“听傻了?”
“没有。”黎锦回过神,为自己找面子,“你应该找个专业的作词。”
“上次你就是这么说的。”骆飞轻轻微笑着,手掌拍了一下吉他的琴弦,“所以我才特别想红啊。我想,只要我成名了,也许我就可以找更好一点的词人为我写词,向更多厉害的人学习如何作曲编曲,然后站在被无数灯光照射到的舞台上,为台下的人唱我写的歌。”
黎锦垂首微笑。
“我知道,我太幼稚了。”骆飞低下头,仿佛吉他是他最亲密的爱人,他用一种宠溺而温柔的目光凝望着它,“小锦,对不起啊,我坚持不下去了,我……要做逃兵了。”
黎锦猛地抬起了头。
“我今天下午出去,买好了回家的车票,明天上午九点半的火车。对不起,要留你一个人为梦想努力了。”骆飞的眼睛在月光下闪烁着晶莹的光,黎锦想,他应该很想哭,但却不愿让眼泪掉下来,“真可惜啊,我还从来没有站到舞台上,我还从来都没有享受过被灯光聚焦,我还从来没有对着话筒,对着台下的听众,大声喊出我的名字,然后告诉他们,好好听我唱这首歌……”
然后,他的不甘心的不舍得的眼泪,忽然沉重地落了下来。
他才十九岁,在他经历过的单纯的十九年人生里,歌唱是他的一切。他觉得,只要努力,这世界上没有什么做不到,只要朝着梦想不断飞奔,总会到达那个梦想成真的终点。
所以——
“只要站到舞台上,被灯光照耀,被听众聆听就够了,是吗?”黎锦忽然站起身,问道。
“什么?”骆飞抬起头,眼泪还挂在脸上。
“只要这样就够了,是吧?”黎锦扯起一边嘴角,仿佛讽刺般轻笑。
这么简单的要求,怎么可能达不到?
就算现实要给你上最残酷的一课,那起码在最后一秒,让你面带微笑离去。
“跟我来。”黎锦紧紧抓住骆飞的手,不顾一切地向门外跑去。
月过中天,宽阔的街道寂静无声,空气仿佛都被抽空,对立的低矮楼房之间,只传来黎锦与骆飞奔跑时脚步的回响。那连绵不断的,极具力量的脚步声,像是某种独家的鼓点。黎锦紧紧牵着骆飞的手,在路灯闪烁的马路上跑过。
“大半夜的,你要去哪儿?”骆飞觉得黎锦疯了。
“帮你找个舞台。”黎锦说。
“你说什么?”骆飞张大嘴,灌了一肚子风,“你……”
“闭嘴!大半夜我不睡觉在大马路上飞奔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你,你该感谢我,而不是喋喋不休问些待会儿你就知道答案的问题。”黎锦伸出手,上下挥舞,“该死,这些出租车怎么都不停!”
说话间,又一辆载客的出租车从眼前呼啸而过。
骆飞足足愣了三分钟——其间又掠过出租车若干——然后大声喊了句:“你等我一下!”,接着转身跑了回去。

、第十四章

五分钟后,他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回到黎锦面前。
“骑得到吗?”他问。
“哪里来的?”黎锦看着自行车上锈得看不出原来颜色的铁锈,嘴角抽搐。
“之前买来骑着去公司的,后来你嫌丢人,我就随便搁那里了。”骆飞使劲压了两下车座,“没想到还有气。”
黎锦伸腿跨坐上去:“你骑着,我坐着,走!”
还好警察没有半夜巡逻这里,还好这城市的监控镜头没有人定期检查,还好每个看到这一切的人都没有声张,否则也许第二天,很多人都会知道有两个大男人是怎样哼着不成调的歌,在明亮的月光下穿越城市的梧桐树,从一头向另一头跋涉。
骑行半小时,骆飞气喘吁吁地将自行车停在一座废弃海边仓库旁。黎锦跳下后座,几步走到仓库门前,不知用了什么办法,一分钟后,推开仓库大门。接着,他径直走到门边,随着“咔嗒”,开关启动的声响,整间仓库都亮了起来。
这里竟然是一个小型的演出场地。
巨大的音箱,头顶的七彩顶灯,以及墙上五颜六色的嚣张涂鸦,每一样,仿佛都迫不及待地向人们宣告,I AM ROCK!
“来帮忙!”黎锦狠狠拍了一把骆飞的头。
骆飞这才知道自己不是做梦,他的面前,真的,是一个,舞台!
他抱紧吉他,几乎连滚带爬跟着黎锦奔赴后台。
场地长久不用,即便各项设备都完好如新,也落了厚厚一层灰,更别提考虑到安全,所有设备的线路全部散开,需要重新组装。骆飞对这些一窍不通,笨手笨脚地在黎锦的指挥下将凌乱的线头归位组装插接,然后打开开关调试。
“你怎么会组装音箱?”骆飞像十万个为什么一样在黎锦背后发问,“你为什么会知道这里?你怎么进来的?你不怕有人来抓咱们?这根线应该插哪里?”
我为什么会知道这里?我怎么进来的?
黎锦的后背不可察觉地绷紧了。
因为,这里本来就是属于我的啊。
十年前,这里是本市红极一时的地下摇滚圣地,舒慕的第一场LIVE就在这里。那天夜里,舒慕一曲唱罢,所有人都沸腾了,他们疯狂喊着舒慕的名字,他们踩在凳子上挥舞着自己的手臂,他们甚至试图爬上舞台,用自己的拥抱和热吻向歌手致敬。
那是舒慕最完美的一次演出,也是在那一刻,柯远爱上了舒慕。
后来摇滚没落,这里渐渐冷寂,难以维持,柯远就将它从原主人的手里买了下来,按照当初的样子装修一新,甚至找出当年舒慕用过的电吉他,珍而重之地作为这里的一部分,放在后台柜子里的第三排架子上。
当然,大门钥匙也照老规矩,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被他埋在大门左边那蓬无论春夏秋冬都不发芽的杂草丛里。
可他怎么跟骆飞解释?
所以他只能吊起眼睛,没好气:“问那么多干嘛?我要是说我偷来的,你就不唱了?闭嘴,干活!”他指着手边的插口,“这根线插这里!”
十分钟后,所有设备准备就绪,黎锦单手撑住舞台边缘的木板突起,一跃而下。
“开始吧,你的个人演唱会。”他伸出双臂,仿佛要拥抱空气中隐约漂浮的炙热气息,“舞台,灯光,还有我,你的听众。”
如果你的梦想仅仅如此的话,那就实现它,又有什么大不了。
骆飞抱着刚刚从架子上取下的电吉他——他并不知道这曾经属于舒慕——他拨动琴弦,电吉他低调地发出一个单音:“唱什么?”
“随你。”黎锦指向舞台,“This is your stage!”
“别说英文,我听不懂。”骆飞手指骤动,一连串炸裂的音符从他指尖流出。
“Say! Hey!
Hear the sound of the falling rain
ing down like an Armageddon flame
the shame the ones who died without a name
Hear the dogs howling out of key
To a hymn called 〃Faith and Misery〃
And bleed;the pany lost the war today
I beg to dream and differ from the hollow lies
This is the dawning of the rest of our lives
On holiday!”
“混蛋,你不会英文唱哪门子的英文歌!”黎锦像个二十岁的少年一样——事实上他现在的确只有23岁——疯狂地挥舞着自己的手臂。电吉他那种摧毁般的音质永远是木吉他望尘莫及的,如果说在阳台上轻声弹唱的骆飞是个小心翼翼练习着吉他曲谱还要担心邻居会否投诉自己扰民的单纯少年的话,那现在的骆飞,他随心所欲操纵着吉他,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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