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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姐姐当老婆-第3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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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先要打倒这个剑士。

在刚才的激战中,他试图施展法术,但两人的行动实在太过快速,身影倏忽交错分合,完全超出了琼恩眼睛和意识的捕捉范围。无论他直接施展攻击魔法,还是要用强化辅助,都只有三分之一的概率能正确命中目标,另外有三分之一的概率会误中对方,起到完全相反的作用,最后还有三分之一的概率会直接落空。

幸好,双方现在拉开了距离。

琼恩正准备施法,一眼瞥见圣武士的右手腕部突然闪烁起虹彩流光,那是自格拉兹特手中得来的彩虹护腕。原本是一副两只,但被凛取走其一,拆开使用的结果是让虹光护壁的持续时间大大缩短,但用来跨越这段不足十步的距离,冲进山门,应该是已经足够了。

就梅菲斯的本心来说,她并不太倾向于使用这副护腕。它确实很强,能够在佩戴着周身覆盖一层虹光护壁,在短时间内营造出近似“无敌”的效果。但也正因为如此,使用它来获胜,就让梅菲斯有一种自己在耍无赖的错觉。倘若在平时,她决不会动用护腕,只会凭借剑技和对手堂堂正正地一较高低,无论结果胜负输赢,都是心满意足的事情。但这次情况不同,她不是为了胜利,而是为了救人而来。

七彩流溢的透明虹光瞬间遍布全身,梅菲斯一跃而起,仿佛离弦利箭般朝山门冲去,眨眼之间她已经逼到对手近前,银剑拦腰横扫。

伊斯塔退后,长剑快速地划出弧形,自侧面将银剑撞开,接着如疾风回卷,扫向梅菲斯的肩部。若在以前,这一击便可以逼得少女后退,然而此次她不闪不避,手腕翻转,一剑自下往上斜挑。

看似两败俱伤的拼命打法,实际上梅菲斯有虹光保护,根本无惧对方的长剑。事实也正是如此,长剑扫中了少女的肩部,却被一层柔韧的力道反弹了回来,伊斯塔借势后退,堪堪避开了她的反击。他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再不复此前那般悠闲神态。

梅菲斯挥剑大步向前,她此时不必考虑防御,只攻不守,将力量上的优势发挥到了淋漓尽致。伊斯塔的长剑无法攻破虹光,只能步步后退,片刻间已经退到山门前。梅菲斯厉喝一声,银剑上光华暴起,仿佛巨浪狂涛汹涌鼓荡,将伊斯塔逼退一旁,自己顺势上前,朝门中踏入。

“呼!”

在即将踏入山门的那一刹那,梅菲斯的脚下猛烈震动,像是被巨大的力量撕扯一般,飓风陡然自她脚下腾起,螺旋气流呼啸龙卷,扶摇直上,瞬间将少女吞没其中。琼恩大惊之下,待要上前,就见龙卷飓风的中心虹光爆炸,一个银色身影凌空倒翻出来,落到他身边,正是梅菲斯。

“原来还有埋伏的法术陷阱……”

琼恩一语未了,就见山门前的虚空之中,悄然走出一位栗色长发的女孩,雪白的巫师长袍上纤尘不染,莹莹生辉,她先看了看伊斯塔,确定他没有受伤,然后瞥了眼台阶下的两人,微微皱眉,抬起左手。

她的左手食指上,戴着一枚黄金戒指。

无需开启奥术视觉,琼恩便感觉到了耀眼刺目的魔法灵光,其强度远在奥沃给他的那枚法术逆转戒指之上——换句话说,它已经跻身神器之列,而且即便在神器中都肯定属于“至高”的那一级。凛冽蓝光自黄金戒指上亮起来,空气中的水珠悄无声息地凝结成细小的透明雪花,在女孩的白袍周围飞舞环绕,编织成无数闪烁符文。

温度陡然降低,地面不知何时已经覆盖上了一层冰霜,一个极度危险的法术即将发动。

琼恩清楚地意识到了这个事实,同时也清楚自己不可能成功抵御即将到来的攻击,那并非凡人的法术,而是至高神器的无上威能,但此时想要退走也已经来不及。他踏上一步,挡在梅菲斯身前,所有魔法刺青中的防御法术同时启动,一面庞大无比的光盾悄然凝聚成型。

危急之下,他已经是超水平发挥,塑成的元素护盾较之平时更胜一筹。白袍女孩似乎也有些惊讶,秀眉微挑,便要激发法术。

千钧一发之际,旁边的伊斯塔突然开口,“别动手,思思,”他说,转过脸看向梅菲斯和琼恩,“或许我们可以再谈谈,两位。”

第四十五节贵族的特权

占据上风的一方主动罢手,提议和谈,总是会受到欢迎的,这一次也不例外。现在山门前的形式已经变成了二对二,剑士对剑士,巫师对巫师,梅菲斯无法击败伊斯塔,而琼恩自度也未必能胜过那个叫思思的白袍女孩,更何况对方的手上,还有那样一枚至高神器等级的戒指。

“世界上的神器虽然多,戒指类型的却极少听说,何况还是这么厉害的货色……回头要找个图书馆查查看。”

这个问题且丢到一边,先解决眼前的麻烦再说。伊斯塔的意思其实很简单,大家萍水相逢,往日无怨近日无仇,没必要打生打死。刚才已经切磋一场,难分胜负,既然如此何不各走各的路,互不干涉的好,就当这事情没发生过。

所谓“难分胜负”,其实是客气的说法。这里是对方的主场,占尽了天时地利,本身实力强劲,又持有那等强力神器,真要动起手来,琼恩和梅菲斯应该是败多胜少。就算把凛她们都叫进来,也未必就能稳操胜券——说实话,那个叫思思的白袍女孩手指上的黄金戒指,琼恩着实忌惮得很。神器他也不是没见过,奥沃的藏宝库里就有七八件,但能够与之相比的,那是一件都没有,就连兰森德尔教会的圣物黎明之石,恐怕都要逊色半筹。琼恩和梅菲斯两人身上,也颇有几件价值不菲的魔法装备,但全都加起来价值只怕还比不上那枚戒指的十分之一。

基于这种现实考虑,对于伊斯塔的提议,琼恩其实是很赞成的,他本来就不太愿意管这种闲事。就算眼前的这两人触犯了什么律法,犯了什么罪,反正没惹到自己头上,那又何必干涉。如今对方愿意罢手言和,那是求之不得的事情。问题的关键,还是在梅菲斯身上,她若坚持,那琼恩也只好和她保持统一立场。

令他出乎意料的是,梅菲斯稍作考虑,没有立刻拒绝,却反过来提出了一个条件。

“你们为什么设这个幻境囚禁法警?”她问,“我希望知道整个事情的缘由,然后再做决定。”

琼恩有些诧异,梅菲斯的言下之意,其实便是说如果对方能够给出“合理”的解释,她便会放弃干涉,不再插手,这可不符合她圣武士的身份。但到底两人相处久了,彼此心有默契,转念一想也就明白过来。

以对面这两人展现出来的实力,又事先在此埋伏,真要杀掉那几个法警,其实是轻而易举,毫不为难。但他们却宁可在这里设下幻境,如此大费周章,只为了把人困住几天。就刚才的战斗来说,对方明明已经占了上风,却在最后关头主动罢手言和——从这些迹象上来看,对方并非穷凶极恶之辈,行事温和,处处留有余地。之所以会引来法警追捕,只怕内有隐情,也未可知,毕竟这世界上法官判错案,警察抓错人的事情,也是时有发生的。

听到这个要求,那位叫思思的白袍女孩不置可否,朝伊斯塔望去,显然以他的判断为准。伊斯塔犹豫片刻,点头应允。

※※※

事情需要从三天前说起。

据伊斯塔说,他们两人自北方的安姆帝国而来,此行是打算前往卡丽珊旅游,偶然路过塔格村,在那里借宿,次日准备启程时,撞上了一件事情。

原来就在那一日,有一位费郎罗公爵大人正好带着随从郊游,经过塔格村。

说起这位费郎罗公爵,在泰瑟尔也是鼎鼎有名的人物,他算起来还是皇室旁系,昔日帝国分裂割据的时候,有近二十多位“诸侯”,他是其中之一,势力雄厚足以排名前三。后来莱茵顿女皇起兵平叛,朗费罗公爵率先响应,第一个投效麾下,在以后的战争中也屡立功勋。帝国复归统一之后,他又识趣地交出所有军队,辞去政府职位,回家养老安度晚年。对于这样的功臣,女皇自然不能亏待,赏功酬爵,倍加荣宠,一应爵位、封地,包括历史上享有的各种贵族特权,全都予以保留,并以法令的形式加以确认。塔格村,便是朗费罗公爵的封地之一。

朗费罗公爵年事已高,又深谙激流勇退之道,整日只是悠闲游猎,赏花饮酒,倒也并无什么欺压百姓、横征暴敛之举,口碑还算不错。他经过塔格村,见这里风景秀丽,一时兴起便暂且歇马,打算住上半日,村民们倒也并不惊惶,气氛祥和。

然而就在此时,出了一件事情。

村中有一对青年男女,两情相悦,正准备举行婚礼。公爵大人也被作为贵宾邀请参加,当然也就见到了新郎和新娘——然后麻烦就来了,公爵大人看上了新娘……

若是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形,也只能感叹有缘无分,恨不相逢未嫁时,转身默默走人。朗费罗大人是堂堂公爵,世袭贵族,自然不会这么差劲。但直接强抢民女,那却也是触犯律法的。公爵大人苦恼不已,然后在身边人的提醒下,想起了自己原来还拥有一项特权可以行使。

初夜权!

按照泰瑟尔帝国历史上一份古老的法令,领主对于他封地里的所有新娘,是享有“初夜权”的,通俗点说,就是臣民们结婚的时候,领主有权占有新娘的初夜。这自然是一种野蛮权力,莱茵顿女皇统一帝国之后,在提尔教会的推动之下,议会已经颁布法令,废止了“初夜权”——但朗费罗公爵不受此限,因为根据另外一份法令,他在自己的封地之内,保留了“所有的贵族特权”。

也就是说,朗费罗公爵依旧拥有“初夜权”,只要他愿意,便可以享用封地中所有新娘的新婚第一夜。

当然,这只是理论上拥有的权力,实际上公爵大人并没有当真行使过,也没这个必要。想想也知道,以他公爵之尊,身边的美丽女子要多少有多少,整日整夜享用不尽,忙都忙不过来,哪有空理睬。说得不客气点,治下百姓大多是农夫,常年劳作风吹日晒,以绝大多数新娘的容貌水准而论,就算白送给公爵大人,他只怕也敬谢不敏,宁愿推脱掉。时间一长,大家早就把这茬给忘了。

然而世界上的事情,总是有例外的,村女之中,也会有美人,至少让公爵大人一见钟情。而权力这东西又不像武器,只要拥有它,就算几十年上百年不行使,它也是不会生锈的。

就这样,公爵大人被新娘的美貌所吸引,决定有生以来第一次行使初夜权,而村民们自然不干——事实上,大部份村民都已经根本不记得还有这回事了。双方冲突起来,朗费罗公爵毕竟是曾经亲历战阵的人物,身边的随从虽然只有几个,却也都是昔日的亲卫精锐,要对付这些手无寸铁的村民,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压根就没有悬念。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公爵大人的心愿是能够顺利得偿的……然而正如吟游诗人的故事所说那样,意外总是会发生的。

伊斯塔和思思当时也在村中,遇见此事便出来插手。一战之下,公爵大人落荒而逃,狼狈回到自己的城堡。受此屈辱,他自然是雷霆震怒,只是手中已经没有兵权,没法派军队去把村庄给平了,于是便告上了达劳玛城的高级法院。法院于是派出了法警,前来抓捕嫌犯。

作为伊斯塔和思思而言,既然插手了这件事,那就得管到底。他们倘若要一走了之的话,应该也没人能抓得住,但那些村民不免就会有麻烦。伊斯塔预料到朗费罗公爵不会善罢甘休,便在这必经之路上让思思设下了法术陷阱,将这几名法警给困住了。

“原来如此。”

事情说到这里,基本情况已经清楚。从法理上说,朗费罗公爵是在行使他的正当权利,相对应的,村民们就有乖乖交出新娘的义务。而伊斯塔和思思两人,自然更是要依法惩戒的暴徒了——整个逻辑无懈可击。但要论情理,即便是梅菲斯,也没办法说伊斯塔和思思做错了什么。

麻烦出现了。

圣武士应该恪守律法、维护善良,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两者并不冲突,但有些时候却也是完全对立的。便如现在,倘若梅菲斯要坚持站在法律的立场,那就应该帮助法警抓捕伊斯塔和思思两人,保障朗费罗公爵大人顺利行使他的特权,但这显然和“善良”背道而驰。

她沉吟着,然后提出一个问题。

“你们打算怎么做呢?”

第四十六节实用主义

伊斯塔和思思先是赶走了朗费罗公爵,现在又设下幻境困住法警,显然是准备插手到底了。然而问题在于,他们要面对的不是三两个敌人,而是整个泰瑟尔,这一波打退了,下一波又会前来,这次是法警,下次就会是军队。任你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和整个帝国对抗,即便自己能一走了之,逃脱追捕,塔格村的村民们也会遭到牵连,那就完全失去一开始救人的本意了。

这么简单的道理,对方没可能想不到,既然如此,那总该有所盘算才是。梅菲斯正是看出了这一点,所以才直接询问,想听听他们是否有什么好办法。

“哦,这个吗,其实也很简单啦,”伊斯塔轻声一笑,“我们是安分守己的善良市民,自然不会和法律相对抗。”

安分守己的善良市民,这句话自然是纯粹鬼扯,但后面一句话,那就颇为值得玩味了。不和法律相对抗,不等于就会遵纪守法,真正的含义只怕是采用其他方式迂回绕过。这其中的差别,要解释起来比较麻烦,举个例子就能明白,便如律师,要说他们直接对抗法律,那是谈不上,罪犯才会如此,但要说他们都是遵纪守法的善良市民,那显然也不可能,算是介乎两者之间。

伊斯塔的打算,乃是先用幻境将法警困住,拖延时间。芙蕾狄根据从父亲那里得来的资料,说这个法术必须有施法者居中主持,否则就会崩溃——这个说法是没错,但并不确切,真实的情况是只在法术启动的前两个小时需要主持,然后就可以自行运转,施法者便能抽身而出,做其他事情了。到时候,伊斯塔和思思便会离开此地,前往那位朗费罗公爵的城堡,“劝说”他撤回指控,放弃追究这件事情中所有相关人等的责任,并且宣布取消初夜权。

按照泰瑟尔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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