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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春秋-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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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就搜。当然很快就搜到了,一群“粉丝”呼啦啦跪在山洞口,苦苦哀求:
出来吧出来吧,我们的王我们的哥哥我们的偶像!
但王子搜躲在山洞里,千呼万唤不露头。渐渐地,越人的脾气又上来了:不出来?好,架上柴火,熏他!
这些可爱的越人也不想想他们的新王很可能会变成熏肉,他们只是想要一个国王,这卑微而真诚的心愿怎能得不到满足?
当然,王子搜出来了,换了我我也得出来,人群向他欢呼,他被架上国王华丽的马车,没人征求他的意见,问问他想不想当国王,他已经是王。
可怜的“搜”,他孤立无援地站在车上,“仰天而呼曰:‘君乎,独不可以舍我乎?’”那意思是:老天爷呀,你咋就偏偏不肯放过我呢?
——这个故事载于《吕氏春秋》,我们的相国吕不韦大人由此得出教训曰:人不可以国伤其生,就是说要是需要搭上一条小命,那么给你个国王也别干。
这种鸡贼“顺生论”如今大行其道,我对此无话可说,只能祝大家长命百岁,好好活着,别费心去想活着值得还是不值得。但就王子搜来说,我觉得吕大人是误解他了,他其实不是怕死,他的逃避和挣扎包含着一个问题:我能不能自己做自己的主?能不能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生活?能不能“自由”?
这实际上就是个日子值得不值得过的问题,当然,对王子搜来说,结论是不能。那么也就只得好死不如赖活着了。
所以,在古代中国,悲剧是有的,就在王子搜绝望的“仰天而呼”当中。
至于越人,谁都看得出他们的后裔已经遍布于这片大地的每个角落。
英雄要离
吴王阖闾恨庆忌,这种恨当然是有起因的。但是,我估计,到了后来,恨的起因已经无关紧要,吴王只是单纯、悲愤地恨着,这种恨让他的生活有了目标,那就是杀死庆忌。
吴王的臣民们也已经记不起老大为什么恨庆忌,他们更为悲愤地恨着,同时热烈地探讨杀死庆忌的种种方法。如果这些方法一一实行,庆忌已经死过N次。但庆忌还活着,曾有六匹马拉的战车追杀他,但他跑得比刘翔还快,战车追不上他;他还是杂耍高手,迎着刺客射来的箭,他双手翻飞,快如疾风,箭射完了,箭全在庆忌手里,一手一把,他安静地看着刺客,刺客们喷出数口悲愤的血。
就这样,一个名叫要离的找到吴王,他说:我能杀庆忌。吴王低下头看着要离——不低头不行,要离太矮了——吴王说:“你,成吗?”
要离一挺他的小身板:“大丈夫只要有胆儿,没个不成!”
于是,根据要离的诚恳请求,吴王杀了他的妻儿,焚尸扬灰,要离这个英勇的小男人逃脱了吴王的魔爪,投奔庆忌。庆忌当然收留了他,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而普天之下最恨吴王的应该就是要离。
庆忌想错了。庆忌最终斗不过吴王,因为他对人性的拧巴、混帐缺乏领会,所以,当在长江上的一艘船上,要离突然拔剑向他刺来时,庆忌肯定是一肚皮的不理解,幸亏他还没有失去传说中的敏捷身手,他一把抓住要离,咯嚓把他扔进江中。
接下来的事像一幕残酷的喜剧,要离被捞上来,晃晃悠悠又提着剑来杀人,又被咔嚓扔下去,如是者三回。最后庆忌撑不住了,长叹一声:服了你了,你走吧。
要离就这样回到了吴国。他没有能够杀庆忌,但吴王在一番严肃认真的思考后认为,要离的忠贞、勇气以及拿着老婆孩子去套狼的牺牲精神值得提倡,郑重决定把吴国分一块儿给他。
我估计,要离本来是想活下去的,否则他就会多喝几口江水把自己呛死算了,但如今吴王这么一褒奖,他想活也活不下去了,拔出剑来往脖子上一架——这回他总算干成了,他杀了自己。
要离,在中国古人心中是英雄,《吕氏春秋》在讲述他的事迹后评论道:“要离可谓不为赏动矣。姑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廉故不以贵富忘其辱。”意思是说,要离了不起,还知道人有脸树有皮,不肯没羞没臊地分一小块地盘去做土皇帝,难能可贵啊。
照此说来,我也同意要离是个英雄,不仅因为他有脸皮——当然我也担心他挂着这张脸皮怎么去阴间见他的老婆孩子,不过,春秋时的人和咱们一样,似乎是不信来世阴间那一套的,所以办事决绝、“狼”性充沛——还因为,要离毕竟真的去选择、行动并且承担了后果,如果是现在,他尽可以在互联网上发帖子,悲愤而安全地发泄他的种种仇恨,泄完了,关电脑,洗洗睡。
其谁不食
上回说到要离,该英雄为了替吴王报仇,先杀了自己的老婆孩子。如此的英雄咱们历史上很有一些,比如春秋时魏国的大将乐羊,统兵攻打中山国,偏他的儿子当时就在中山,也不知是做买卖还是留学,中山方面也没客气,把小乐按到锅里就给煮了,然后舀了一桶汤送给老乐。
老乐接汤,脸不变色心不跳,端坐在中军大帐一口一口地喝,喝光了一碗,抹抹嘴,传令攻城。
城自然是攻下来了,老乐的事迹传回魏国,魏文侯大为感动:老乐这是为谁啊,还不是为寡人、为魏国!
这时候一般应该是下面众人陪着感动,啜泣之声四起,但这回偏有个不知趣的,站出来说了句风凉话:“其子之肉尚食之,其谁不食!”
说这话的叫睹师赞,名字甚怪,在春秋史上根本不算个人物,但是他应该永垂不朽,因为他说了句人话。
人类之所以直立行走,我认为主要是为了腾出两只前爪打架,但如果我们只会打架,最后两个人恐怕在五万年前就已互相干掉了。我们伟大的祖先在打架之余还冒出了一个多少有点奇怪的念头:我是人,不是狼、虎或者鹰。在千万年的冲突、仇恨、生存竞争中,一些人可能比狼、虎或者鹰更为凶残,但那个微弱而高贵的念头在另一些人心中未曾泯灭:我是人,所以,有些事我不能做。如果我的对手愿意成为更强大的野兽,那么好吧,我仍然要做一个人。
乐羊如果抱着那桶汤哭死过去,那么他是一个人,当然,做一个人的坏处就是暴露了自身的软弱,暴露了他原来竟有不得不坚守的底线或者叫弱点,而乐羊认为他必须强大,比他的敌人更野兽,更无所畏惧,于是,他不再是父亲,也不再是人。
这厮差点儿就因此成了“英雄”,幸有睹师赞揭破了问题的实质:一个心中没有基本界限的人,一个放弃了人之为人的基本立场的人,其谁不食?什么坏事干不出来?
——明摆着的道理,何以魏文侯和众人都没有想到?因为他们心中都有更为远大的目标,他们认为有些事是大的、重要的、崇高的,为了达到某个无可争议的大目标,一个人怎么干都是对的,目的的正确保证了手段和过程的正确,邪恶由此变成了美德或者气概。
对此,咱们的古代圣贤一直有不同看法,儒家讲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说甭管多大的事儿,先从爱你的父母妻儿做起,这就像美国人选总统,头一条得是好丈夫好爹,这种自小而大一以贯之的标准当然很刻板,而且也容易憋出伪君子,但至少可以防止“其谁不食”的恶魔。
绕来绕去,不过是说,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说人话,办人事。这很难吗?我看难。比如最近乱翻字典,发现一个表明人类基本生殖动作的字居然没有,我理解了半天,可能编者认为这件人事很不雅观,那么好吧,换一本词典接着翻,却赫然就看见了“食肉寝皮”——这肯定不是人对人应该干的事儿,但我们雅正的学者们却觉得它比前边那个被删掉的字更为体面。
伍子胥的眼
伍子胥过昭关,一夜白头。
我认为,这是中国精神史上一个被遗忘的重要事件,昭关下飘飞的白发决然地划出了界限:这边是红尘、是黑发,那边是荒原,是孤独的英雄。
司马迁的《史记》,至今不可企及,那是最壮丽的汉语;读《史记》读到《伍子胥列传》,只觉风云激荡,鬼哭神惊:
“抉吾眼悬吴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入灭吴也!”
——伍子胥横剑自刎。他那双圆睁的眼真的悬在城门上了吗?他的诅咒竟如审判,如天罚,这个两千多年前的楚人,他看见了什么?仅仅是越王勾践那支卑贱而阴险的大军?
在司马迁笔下,伍子胥一直在狂奔,在逃跑,在追逐,他没办法停下来,让上级喜欢,让朋友高兴,让世界舒适地接纳他,他永远搞不好一切关系,永远不能苟且将就,永远怒气冲冲,时刻准备拔剑而起,投入殊死的战斗。
——这样的家伙真叫人受不了啊,咱们的古人不是说了吗:皎皎者易污,你穿一身白衣行走江湖,怎么会不沾上泥点子,况且空气污染还那么严重?
伍子胥却偏要白着,结果呢?生生把自己逼白了头。他不宽恕别人,也不宽恕自己——说这话时,我想起了鲁迅,我想啊想,可惜也只想起了鲁迅,中国人中也许只有他能和伍子胥为伴。
而伍子胥其实是不需要伙伴的,他不会扎堆儿,不会人来疯,不会和群众打成一片;他的心中也没有上帝、没有天道,没有可以壮胆儿的大词,比如他不会说“时代”怎么样、“历史”怎么样、“社会”怎么样,他是英雄,一个人孤独地做出选择,在战斗中承受自己的命运——这是我对“英雄”的定义,他是绝对的“个人”。
在我们这个时代——对不起,我也用了这个巨大的词——红男绿女们乐于相信自己是“个人”。一小时前,电视上一个冷酷的妹妹忽然指着我说:你的风格、你的选择!我的心中一阵温暖,这个“你”就是我呀,还犹豫什么呢,赶快去商场吧。
我知道我在犯傻,那个“你”其实指向无名的广大人群,但是,有什么关系呢?我身在人群之中,我和人们一样想事儿,一样说话,一样买东西过日子,一样上网发牢骚骂人,这使我觉得安全踏实,同时我还可以在幻觉中相信:我是我,不是“我们”,不是别人。
——于是,伍子胥那双幽深的眼睛看着我们,两千年的孤独,三千丈的白发……
谎言饲养的王
燕将乐毅率六国联军攻破齐国,齐王逃到卫国。该王是个想得开的,据史载,在逃亡中他的肚子整整胖了三圈儿,因此,他在卫国的主要工作除了吃和睡就是散步减肥,一日,该王走得乏了,坐在石头上发呆,忽然就想起了他的国家——此时的齐国只剩下两座孤城,临淄王宫里的宝贝被抢个精光,更不用说生灵涂炭,百姓流离,不过伟大的王不会考虑这些琐事,他不想则已,一想就是大问题:历史的经验教训。
于是,齐王发了一会儿呆,忽然对身边的大臣公玉丹说:“我已亡矣,而不知其故,吾所以亡者,果何故哉?我当已。”——我到底为什么落到这步田地?告诉我吧,我一定改!
王的语调是诚恳的、亲切的,都有点可怜了,公玉丹实在是不能不说点什么了,如果不说简直就是对不起他的王了,于是,该大臣整了整衣冠,豁出去了,这回真的要掏心窝子了——
“王之所以亡也者,以贤也。天下之王皆不肖,而恶王之贤也,因相与合兵而攻王,此王之所以亡也。”
也就是说,您大王落到这么个猪不吃狗不咬的田地,没别的原因,就因为您太好了。天下其他的国君全是坏人,他们就见不得您这么一个好人,于是就合起伙来攻打您、欺负您。
齐王听罢,仰天长叹:“做个好人就这么难吗?”他的眼圈红了,他要是会作诗恐怕一篇《离骚》也做出来了。
该王最终被“坏人”们拉出去杀了,关于他国破身灭的原因,当时想必是众说纷纭,但如果在齐国做个民意调查,上述“好人论”恐怕只有两票,如果调查是匿名的,那肯定就剩下一票。所以,全天下都听得出公先生在撒谎,唯一那个上当的就是他们的王。
我不打算探讨该王的智商问题,对智商低的人我们应该同情。我觉得更有趣的一件事是,公先生为什么撒谎?那时的齐王不过是无牙的老虎,他就是说几句真话谅也不会被推出去砍头,况且人家的态度还那么诚恳,可是公先生还是忍不住要骗他一下,为什么?因为习惯?因为他从中得到了快乐?
是的,我认为,公玉丹先生当时是快乐的,他看着他的王,一句句地编造着精巧的谎言,他为自己的聪明而快乐,而更隐秘、更甜蜜的快乐是:我在欺负他,欺负这个自以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人。
——在人类历史中,存在一个可怜的群体,他们是孤独的,绝大多数人都认为他们和自己不一样,他们遭到蔑视、遭到欺负,他们是如此无助,以至于即使是光着屁股上街也没人告诉他他没穿衣服,他们被谎言包围、饲养,他们的名字是皇帝或国王。
这位齐王就是他们的杰出代表,他曾经具有绝对的权力,所有的人都对他撒谎,人们撒谎不仅因为恐惧,还因为快乐,看着这头怪兽一本正经津津有味地吞噬谎言,他们感到了近似于欺负弱者的恶毒的快乐:这件事扯平了,绝对的权力令人恐惧,恐惧滋生谎言,而谎言又使绝对的权力变成了笑柄。
然而,公玉丹的快乐我认为更为复杂,是恶毒的,也是温暖的,带着一点怜悯:这个人一直是由谎言饲养得这么胖,现在再喂他最后一口……
战国策
据说,苏东坡他爸苏洵,外出时每携一书自随,人或窥之,则《战国策》也。
这部《战国策》,文章真是好的,英奇纵放,如张召忠论天下事,怎么说怎么有理。老苏爱此书,学的也是作文之道:写文章如打仗,贵在取“势”,敌强我弱时,最好的办法是把水搅混、把局面搞乱,四面出击,虚张声势,饶你花岗石般的读者也得被他说晕。
苏家父子之文皆有《战国策》之风,但学《战国策》只学了个作文,真正的精神全无领会,结果空做了纸上的苏秦、张仪,仕途蹉跎,毕生失意。
而苏秦、张仪,他们是何其得意呀。遥想战国时代,王纲瓦解、道德大废,一切都没了规矩,凡事都没了底线,除了一个孟子还在四处奔走,推销他的“精神家园”,读书人所思所想不外“名利”二字。那是自由的时代,也是黑暗的时代,一切可能性都向人敞开,人不再受传统、圣言和内心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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