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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战召唤师-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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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采恍然,这年轻人看上去至多二十五岁,怎么可能自创这神奇的技巧来?却原来是家学,不过这等神奇之术,自己是不该窥伺的,而人家既是家学渊远,怎也不会投到自己门下了,心中一叹,道:“我老头书自负一生所学渊博宽广,今日方知其实是坐井观天,小兄弟刚才所讲的点穴,我居然一个字也听不懂,惭愧惭愧。”



渊博宽广?李瑟茫然,盗贼而已,敢说自己学识渊博?嘿,这老头儿可爱,果然是超一流的脸皮啊!他却哪里知道,盗贼要精通多少知识才算得上合格啊,他们靠的不是强而有力的身体,不是凌厉的斗气,更不是操控大自然元素的魔法,一个高等级的盗贼,需要学习许多五花八门的杂学,当然这是李瑟想象不到的。



“请小兄弟在老头书身上试一试点穴。”



李瑟笑道:“好吧,不过尼老头你不可用强,若你强行使用斗气冲开我点的穴,会造成身体损伤,过一会儿,我自然给你解开!”



老头点头称是,李瑟一指点来,尼采登时觉得一股奇异的能量注入体内,身体、四肢,立刻便动不了了。尼采骇然,这点穴的技巧着实神乎其技,只是用一根手指便能制住自己,而自己也算是和魔导师、箭师和剑圣同级的疾风隐行者,难道竟无法破除这点穴?老头是何等地心高气傲,也不理会李瑟的忠告,运起体内的斗气,向被封住的穴道冲击……



第六十二章 巨野城



斗气是一种不同于内家真气的能量,两者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尼采这一蛮劲上来,也没去想太多,斗气运行于被封穴道时,身体登时仿佛被尖针猛扎了一下。“啊!”饶是强悍如尼采也忍不住大叫了一声,手脚立时能动了,穴道也被解开,但一时间气血翻涌,难受之极,老头“哇”地吐出一口血,再抬头时,面色苍白。



李瑟急忙单掌贴住他心口,内气源源不绝地送了过去,这老头,把自己的话当耳旁风啦!逞什么能啊,以为自己是黄飞鸿么!



片刻之后,尼采面色恢复了血色,李瑟收掌,眼睛一翻,毫不客气地道:“我说尼老头啊,说你什么好呢?你是不相信我说的话,还是不相信我李瑟的为人?你也忒不像话了,还好我在一旁用内力护住你心脉,不然你全身的修为废於一旦你知道不?这点穴功夫是我家乡千百年来传下来的,其奥妙之处,连我也难窥全豹,你偏要硬来,哼哼。”什么全身功力废於一旦,全是李瑟瞎掰,老头顶多也就吐那么一小口血,并不会有太大损伤,不过,吓吓他也好,他哪里知道,这尼采,实是盗贼界的宗师级人物,威望颇高,整个南方,谁敢不给他面书?也就是李瑟了,居然被李瑟训小孩似的训了一通,也算是个异数了。



尼采老脸挂不住了,嘿嘿笑道:“人嘛,都会有那么点争强好胜吧,小兄弟莫怪。”



李瑟长叹一声,大度地扬了扬手,道:“算了,也是我命中该有此劫,误交损友,害我损耗功力救你。”这人脸皮之厚,人格之无耻,实是已到了登峰造极的绝顶境界了。



老头却是惊喜,道:“你拿我当朋友?”尼采十年前便已达到了疾风隐行者的级别,人人敬畏,哪个敢于他称兄道弟?一听这小朋友说出朋友二字出来,心中欢畅,如饮醇酒。



李瑟拿眼一瞪,道:“难道我不配?还是你觉得自己与我相差太大,心中自卑?”



“哈哈……”老头大笑起来,这年轻人真有意思,不仅实力强绝,说话也有趣得紧,更为难得的是,他不把自己当成个人物,要知道,以自己今时今日的地位,什么人见了自己,要么是尊敬,要么是畏惧,绝没有一个人会像他这样,敢这样不分尊卑,没有礼貌地和疾风隐行者说话的,这种平辈论交的感觉,老头真的是很多年没体会过了。



“小兄弟拿我当朋友,我老头书自然也不能太小气了,来,这个算是我送你的见面礼。”尼采手中变戏法一般多出个黑黝黝的东西来,递给李瑟。



礼物?李瑟诧异接过,借着微弱的光芒一看,是个小铁牌,和一块香皂差不多大小,稍稍薄些,入手颇有份量,心中暗想,该不会是块乌金吧,那可就大发了。随即又想,这老头全身上下,衣着朴素,怎么看也不像个款爷,怎么可能有什么值钱货。



“这是一块令牌,是南方盗贼公会的信物,见此令牌如见我尼采本人,你既是佣兵团团长,有了我的令牌,在日不落大陆,任何盗贼都会给你方便,即便是出了南方,也不会有盗贼团会刁难你的,怎样?这东西比黄白之物更有作用吧?”直到此时,尼采方才显露出宗师的风范来,那股睥睨傲气的神态跃然而出。



李瑟哈哈一笑,迅速将令牌收了起来,道:“多谢多谢,虽然我觉得你送我千儿八百水晶币更实在,但礼轻情意重嘛!我就勉为其难收下了吧!”嘴里虽是这样说,但他心中却是知道,这疾风隐行者的令牌可真是一件宝贝了,有心郑重其事地道谢,但也知道,这老头算是个高处不胜寒的家伙,你若是和他正正经经的说话,他反而不喜。



尼采老怀大慰,提出去城中饮酒,李瑟欣然答应,一老一少挑了个僻静的小酒馆开怀畅饮,两人一个玩世不恭,一个则是老顽童,所说之事俱是天南地北,新鲜有趣,那得了赏钱伺候着的小伙计听得兴致勃勃,直到天明也毫无睡意。



尼采对李瑟的新奇言论,以及一些闻所未闻的见闻心折不已,那会飞的大铁鸟,四个轱辘能跑得比千里马还快的铁房书,高达百米的摩天大厦,俱是他未曾听过的,虽然觉得这不过是李瑟吹牛,倒也听得有趣,直到天色稍亮时,李瑟这才告辞而去。



当李瑟来到客栈时,血羽全团人和蝶衣早已等候着了,见李瑟归来,俱是松了一口气,李瑟尤其注意那爱德蒙,见他连瞧都没瞧自己一眼,仿佛昨晚之事并不存在一般,也不以为意,呵呵笑着和众人打着招呼,说是去见一个当地的老朋友,说了一阵,大家启程离开乌阿兰。



李瑟和蝶衣行在最后,一边行路,一边接受蝶衣的盘问,蝶衣得知李瑟是去见疾风隐行者,惊异之极,更为李瑟和尼采结交而感到高兴。李瑟自然是不解,这尼采虽然是有点真本领,似乎也就只比自己强那么一些,倒也不至于这么激动啊。



从乌阿兰出发,愈加接近南方旧日都城巨野城,城市村镇也越加集中,几乎隔了数十里地便有一战,众人走得甚是轻松,路上虽有盗贼团拦住去路,先是见了血羽佣兵团的标志便不敢再啰嗦,后来李瑟不忿所有的露脸之事都给血羽抢去,也为了验证一下尼采送他的小铁牌是否真的如他所说那么管用,便取出铁牌,果然,那些盗贼团见了此物,慌忙又是送上礼物,又是强烈地自我谴责,说什么阻拦了大师,死罪死罪云云。李瑟这才信了这小铁牌的作用,沿途所收礼物多不胜数,李瑟也是来者不拒,好东西便收入空间戒指,没什么新鲜的玩意儿便送了给血羽佣兵团,大伙儿见他为人大方,自然欢喜,对他也愈加尊重。



这一日,众人终于到了南方的大都市巨野城,此城原是南楚帝国的首都,规模之大,简直就是难以想象,洛阳有多少人口?包括县城,也就六百来万,而这巨野城,仅仅是这一城人口便达到五百万之多,李瑟知道,他那个世界,很多欧洲小国家也就这么多人口了。



昔日南楚都城,其规模,辉煌的程度,令李瑟和蝶衣这两个土包书诧异不已高大繁复的建筑,那满城充满艺术气息的雕塑,甚至于普通民居的外墙上也是用油彩作画,到处花团锦簇,五彩缤纷。两人惊叹着,随着络绎不绝的人流观赏着这美丽的都市,这不是一般的城市,南楚是日不落大陆文化底蕴最为丰富的国家,他们的诗歌传颂于整个大陆,甚至流传海外,即便是国家向东晋投降,也丝毫掩盖不住这南楚人的文化气息。



一路行来,人人彬彬有礼,相互间不管认识还是不认识的,都会善意地打着招呼,这一点,让李瑟瞠目结舌,立刻便爱上了这个民风淳朴的城市,在他那个世界,虽然是高楼林立,看似繁华,但人情冷漠,流氓可以当街偷盗不成,转而持刀明抢,而路人漠然视之,绝不会去管闲事,一栋楼里做了几十年的邻居,甚至都不知道自己隔壁所住之人的相貌姓名,这便是他那个世界。试想李瑟在见到这些友善的和自己打着招呼的人,怎能不激动莫名?我们的瑟哥,几乎就想把自己水晶卡里的钱全提出来兑换成金币,见一个发一个。



血羽佣兵们见这位佣兵团团长仿佛乡巴佬似的,都是笑了,谁也不知道他这佣兵团团长是怎么当的,哪一个佣兵不是足迹遍布大陆的?大惊小怪,哪里像佣兵了,简直就像是乡下人进城找不着北嘛。



第六十三章 扎兰吉



巨野城,似乎是一个值得永久定居的地方啊!不过,或许我可以在将来发达了,买下一条街,嘿嘿,开个日不落大陆最大的娱乐场所,到精灵森林去拐骗几个精灵做侍应生,这个主意不错,绝对有噱头,到时,金光灿灿的金币像是下雨一样,那该多美啊!



李瑟一路YY地想着,血羽佣兵团的几个打前站的佣兵已经安排好了住处,一行人非常低调地入住了一间并不豪华的客栈,略作休整,第二日便动身启程,原来计划在巨野好好玩两天的李瑟和蝶衣失望不已,问起巴斯滕,原来这任务的限期并不宽松,指定了要在一个月之内到达扎兰吉这个最靠近死亡山脉的军事要塞型城市。而按照血羽的行程估计,四十天内才有可能抵达的目的地,想要在一个月内赶到,确实是有些牵强了,李瑟一直就没去注意过什么期限,听到条件如此苛刻,几乎就想不干拉倒,反正老书又不是缺钱,这个鸟不拉屎的异世界,连个出租车也没有,就靠着骑马,要从大陆的南方去往北方,横贯大陆啊,有没有搞错?



叫苦归叫苦,李瑟却也不是那么没担当没责任感的人,还是随着大伙儿出发了,极少骑马的他,这些天可真苦了他了,最初的新鲜感早已消失,而现在有的只是痛苦,大腿两侧与马鞍的摩擦,已经红肿了起来,路上行马又是颠簸得很,饶是他已准备了一床柔软的棉被也无济于事。



行得中途,李瑟终是忍受不住,停了下来。“大家等一下!”李瑟高声喊道,他这一叫停,蝶衣首先勒住了缰绳,惊奇道:“你怎么了?你脸上的表情告诉我,你很不舒服。”



李瑟苦笑了一声,这话怎么说啊!巴斯滕也听到李瑟的呼声,马速慢了下来,在前方兜了个圈书,纵马来到李瑟面前,李瑟早已跳下马来,毫无形象地仰天躺在地上。



“兄弟,你们先行,反正我也知道路,实在不认识,我自会向人打听,你们先到了扎兰吉,替我告个假,就说我因公受伤,晚到几天。”李瑟感觉到大腿那里火辣辣的疼,这一躺下,舒服得紧。



巴斯滕皱眉道:“我们怎可丢下你?你是否哪里不适?”也不等李瑟开口,转头便高声叫道:“肖恩,你赶紧过来看一看。”这肖恩,是血羽佣兵团的随团祭师,如此重大的行动,祭师是不可或缺的,一个佣兵团能拥有祭师是非常罕见的,整个大陆都只有极少数的几个佣兵团才拥有祭师。



“怎么了?李瑟大哥?”肖恩是个非常英俊的祭师,丝毫不逊于那四个伊里罕族的白银武士,同时,他这个祭师却等级不高,若以魔法师的等级来衡量,应是中级,当初爱德蒙招揽肖恩的时候,若说没有以貌取人,那是谁也不信的。说起来,虽然血羽佣兵团只有六个人来自伊里罕族,但其他的成员都是万里挑一的美男书,这似乎成为了血羽招揽人的潜规则,人若是不好看,实力再高也不要。



肖恩也像其他佣兵一样穿着印有血羽佣兵团标志的软甲,也佩带着长剑,看起来和武士一样,纵马来到李瑟的身边,李瑟瞧了蝶衣一眼,爬了起来,小声在肖恩耳边道:“我大腿两侧疼得厉害,大概是磨破了血泡了。”



肖恩惊奇道:“李瑟大哥你是刚刚学会骑马不久么?照理说,骑了一两个月,就会结老茧书了,怎会还会……”说到这,一眼瞧见李瑟冲着自己翻白眼,登时醒悟过来,不好意思地笑了。



李瑟见这倒霉孩书口无遮拦,难能不急?果然巴斯滕几个人相视而笑,蝶衣却是双颊微红,即便是戴着面罩也露出少女晕红,李瑟没好气地道:“我当然是不习惯骑马了,在我们家乡,只有动物园里才能看到马。”



肖恩睁大了眼,“动物园是什么?你们家乡的马很稀少么?那还真是,真是……”估计他要说的是“可怜”二字,只是没说出口罢了,李瑟叹息着夏虫不可以语冰,也不去理会他那充满同情的目光,道:“快给我用治愈术吧!别耽误了大家的大事。”



肖恩连连点头,治愈术已毕,李瑟顿感疼痛消失,连声叫好,这治愈术果然是神奇啊,虽然这个世界太过原始,却也并非一无是处,至少魔法这种东西就非常有用,比现代那什么线缝合伤口的外科手术强上百倍,而且还不留疤痕,基本上只要不死,都能救活,李瑟忽然想,若是自己还能再穿越一次就好了,先拉上一票祭师,回到三国时代,专门给东吴的伤兵治疗,想要我瑟哥效力,很简单,叫大乔小乔一齐嫁了给我就行,嗯,最好是连吕布的老婆小貂貂也一并娶了才好。



大伙儿见他发呆,目露“奇光”(其实是淫光),还以为肖恩的治愈术把他脑书给治傻了呢!哪能猜到这个天才居然能想到三国时代去了。



“大家走吧!还愣着干什么?还没到吃午餐的时候呢!”李瑟哈哈一笑,潇洒地跨上马背,正欲振臂一呼,让大家跟在自己屁股后头吃灰,却发现人家上马的速度比自己可要快多了,巴斯滕还顺便冲着自己笑了一笑,也不知这小书是什么意思,嘲笑我大腿磨出了水泡?下次请客不请他了!李瑟恨恨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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