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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出现象学之维-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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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纵观黄、马二位先生的争论,全部问题似乎可归结为一个问题:仍是辩证矛盾和(形式)逻辑矛盾的关系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除了根本否认辩证矛盾的“形式派”观点之外,一共有四种不同意见:
1.辩证矛盾就是逻辑矛盾,因而“不矛盾律”被辩证矛盾所否证(“旧鹰派”);
2.辩证矛盾不是逻辑矛盾,因而“不矛盾律”不被辩证矛盾所否证(“鸽派”);
3.辩证矛盾超越和突破了对逻辑矛盾的形式上的理解,因而它不受“不矛盾律”否证(“新鹰派”)。
4.逻辑矛盾和不矛盾律从实质上(内容上)看,都是辩证矛盾的体现,因而三者(逻辑矛盾、不矛盾律、辩证矛盾)在不同层次上可以共存〔②c〕。
至于黄先生的观点,尽管他自认为与上述第4种观点一样,要对“逻辑矛盾、辩证矛盾是两类根本不同的矛盾”这一“定论”翻案〔③c〕,但细究之,他其实是要通过用 “可此可彼”取代“亦此亦彼”,而把辩证矛盾消解为既无矛盾也无具体意义的空话,“这么一来,问题便简单不过而只剩下逻辑矛盾了”〔④c〕。所以他实质上仍属于否认辩证矛盾的“形式派”。
依我看,上述四种意见中,只有第4种才最恰当地解决了“两种矛盾”(乃至于“两种逻辑”)之间的关系。我们下面就来具体阐明这种观点。
下篇
一、形式上的逻辑矛盾在内容上恰好体现了辩证矛盾,反之,辩证矛盾用逻辑形式表达出来也就表现为逻辑矛盾,它们的关系是本质和现象的关系。水当然不是冰,但“亦水亦冰”这种形式上的逻辑矛盾却反映了水和冰的本质联系即辩证矛盾关系。同理,曲线不是直线,然而“直线和曲线在微分中终于等同起来了”(恩格斯语)。弧也不是弦,可是在以孤为斜边的微分三角形中,弦弧同一(因此弧长
(附图 ),勾股定理仍然成立)。它们在微积分中是能够同一的。当然,在日常状态下或初等数学中,在只须谈现象而用不着追究本质的情况下,处处都用辩证矛盾去消解一切界限和区别将导致诡辩(“消极辩证法”);但我们总该意识到,日常经验的层次并不是考察问题的唯一层次,否则,当我们走到日常经验的极限处(自然科学中的飞跃和质变,数学中的无限,逻辑中的悖论)时,就会手足无措。悖论最典型地表明了逻辑矛盾和辩证矛盾的这种内在的同一性,形式逻辑之所以摆脱不了悖论,正说明形式逻辑摆脱不了它自己的本质。
二、然而,辩证矛盾只在日常经验的极限处清楚地暴露出来,这并不表示辩证矛盾只在这些情况下才存在,在别的情况下就不存在(如黄先生所设想的)。相反,正是由于分析某些特例(如水结成冰)而揭示了辩证矛盾,我们的思维就可以进入到一个更深的、本质的层次,并意识到这个层次实际上贯穿于一切日常经验现象的背后、施展着其“理性狡计”的作用。这样,我们就可以反过来从那些日常的、合乎“不矛盾律”的一般判断中,也看出隐藏得很深的辩证矛盾的本质。当然,做到这一点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必须经过三个步骤:
1.首先要从判断的不矛盾性或同一性中看出差异来。恩格斯说:“同一性自身包含着差异性,这一事实在每一个命题中都表现出来,在这里述语是必须和主语不同的。百合花是一种植物,玫瑰花是红的,这里不论是在主语中或是在述语中,总有点什么东西是述语或主语所包括不了的”〔①d〕。严格的A=A(同一律)或“A不能同时是A又不是A”(不矛盾律),即使在日常语言中也不可能是有效的(如说:百合花是百合花,玫瑰是玫瑰),凡有具体意义的句子,总得是两个不同概念的连结。
2.其次,要从这种差异中看出对立来。列宁说:“从任何一个命题开始,如树叶是绿的,伊万是人,哈巴狗是狗等等。在这里(正如黑格尔天才地指出过的)就已经有辩证法:“个别就是一般”,“这就是说,对立面(个别跟一般相对立)是同一的”〔②d〕如果我说:玫瑰花是钢笔,这里诚然有差异,但却无意义,因为主语和述语没有建立起相对立的同一关系。伊万是人、白马是马等等则是两个有对立关系概念的结合。不过这种对立并非在经验层次上平面的对立(如白马和黑马的对立),而是在本质的纵深层次上的对立(个别和一般),只有这样,才能建构起一个判断的闭合的“意义阈”。
3.最后,在这种对立的前提下,我们才有可能进一步深入到概念的自身矛盾性,即:我们在任何一个有意义的(也是符合同一律和不矛盾律的)命题中看出,A既是A又是非A。伊万既是伊万又是人,树叶既是树叶又是绿的,个别既是个别又是一般。说得更尖锐一点:伊万不是伊万而是人,个别不是个别而是一般。这样,我们就从最普通、最常见的语句中,挖掘出了类似于“悖论”那样的自相矛盾的辩证含义,从而打破了辩证矛盾的“特设性”假相,使之成为一条普遍的逻辑规律。
三、因此,辩证矛盾和形式逻辑的矛盾是决不可能用外在的方式区分开来的,而必须在二者同一性的前提下阐明它们的内在关系,即作为同一过程的内容(本质)和形式(现象)的关系。这就是为什么长期以来人们总是无法区分开这“两种矛盾”的根本原因。他们总是采取表面的特征归纳的方法、实质上是形式逻辑的方法来进行这种区分,而未意识到问题已超出了单凭形式逻辑所能把握的范围。换言之,“两种矛盾”在字面上(形式上)是不可能区分开来的,只能在理解上(涵义上)作出区分,正如同一句格言在年轻人嘴里和老年人嘴里有极不相同的意义(黑格尔语)。此外,也正如老年人的理解比青年人的理解更深刻一样,辩证矛盾也是理解为什么会产生形式逻辑矛盾(如悖论)的更深的根据。当然,在表达上,辩证矛盾除了用形式逻辑矛盾的方式来表达之外,并没有自己特殊的表达方式,一切想在表达上将两者划分开来的尝试都免不了矫揉做作。人们总是希望用某种固定的形式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而不想用心去努力体验、领悟、这与辩证法的生命、进取和“不安息”的主体精神是背道而驰的。
从这种眼光来看,20—40年代辩证法派的失误并不在于指出了辩证矛盾和逻辑矛盾的同一性,而在于直接把辩证矛盾理解为就是形式逻辑的矛盾,把本质层次上的东西作了现象层次上的理解,因而,不仅取消了形式逻辑的不矛盾律,同时也使辩证矛盾的理解本身肤浅化、表面化了。50年代“鸽派”及后来的马先生等人看到了这一弊病,主张把两种矛盾严格区分开来。但这种区分并不是在一个系统内的层次区分,而是一种外在的平面区分,如逻辑(方法论)和世界观、理论性和实用性等等的区分,因而始终不能说明二者的关系。
四、从我们的观点来看,辩证矛盾之所以既以逻辑矛盾为其表达方式,同时又并不取消“不矛盾律”,是因为它处于形式逻辑的层面之下,是在涉及事物的“本质”(或当日常事物呈露出其本质)时起作用的规律性。逻辑矛盾作为辩证矛盾的表达方式,决不能单从形式上去理解(否则将变成违背“不矛盾律” 的胡搅蛮缠),而必须视为一种激发和暗示某种辩证体验和意谓的手段,需要我们“得意忘言”、“得鱼忘筌”地去领会。因此,辩证矛盾既不与逻辑矛盾等同,也不和“不矛盾律”外在对立,也不是与后者“并行不悖”却又毫不相干(平行论)。相反,辩证矛盾与(形式逻辑的)不矛盾律处于一个系统之中,这个系统分为 “可说”与“不可说”两个层次,逻辑矛盾则构成这两个层次的结合点或转折点:“说不可说”。
五、这个系统就是“大写的”逻辑。在这个大写的逻辑中,形式逻辑是它的形式,辩证逻辑则是它的深层的内容。因此并没有两种不同的逻辑,只有对同一逻辑的不同层次的理解,而在这两种理解中,辩证逻辑是更本质、更全面的理解,它可以包容形式逻辑的理解,形式逻辑却不能包容辩证逻辑的理解。例如当我们说“A既是A又是非A”时,“A既是A”就作为形式逻辑的同一律而被包含在辩证法中了。形式虽然有种脱离内容的倾向(如形式逻辑、数理逻辑),内容却总是有它自身的形式的,辩证法在解释矛盾时也不能不运用合乎矛盾律的语言,但这并不是它从别处借来的语言,而正是它自己的语言。所以,大写的逻辑真正说来,也就是(包含形式逻辑于自身的)辩证逻辑。
论“历史感”
问题的提出
恩格斯有一段名言:黑格尔的思维方式不同于所有其他哲学家的地方,就是他的思维方式有巨大的历史感作墓础。形式尽管是那么抽象和唯心,他的思想发展却总是与世界历史的发展紧紧地平行着。①
我认为这一思想即是他从黑格尔那里继承来的“历史感”的思想,是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辩证法在方法论上的出发点和内核。这是一个“其意义不亚于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的成果”,它成了“新的唯物主义观点的直接的理论前提”。但人们通常都没有注意到恩格斯对“历史感”的强调,却片面地理解恩格斯对黑格尔的下述批判: “黑格尔的方法在它现有的形式上是完全不适用的。它实质上是唯心的,而这里要求发展一种比从前所有世界观都更加唯物的世界观。它是从纯粹思维出发的,而这里必须从最顽强的事实出发。”②
什么是“最顽强的事实”?这并不像通常所理解的那样,指脱离人而客观存在的抽象物质(即“物”)。从解释学上来说,它并不是指单纯的“文本” (text)。恩格斯说:“我们采用这种方法,是从历史上和实际上摆在我们面前的、最初的和最简单的关系出发,因而在这里是从我们所遇到的最初的经济关系出发”,“从商品开始,即从产品由个别人或原始公社相互交换的时刻开始”,“经济学所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③,所以“采用这个方法时,逻辑的发展完全不必限于纯抽象的领域。相反,它需要历史的例证,需要不断接触现实。”④
为了防止人们产生误解,马克思也在《资本论》中批判过那种“排除历史过程的、抽象
的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⑤的局限性,提出“实践的唯物主义”,认为“人本身是他自己的物质生产的基础,也是他进行的其他各种生产的基础。”⑥显然,马克思这里所说的“人”,是从事感性活动的感性主体。当我们把这种感性活动的主体仅仅理解为物质存在的客体时,我们就陷入到马克思所批评的错误中去了。
马克思还强调:“感性(见费尔巴哈)必须是一切科学的基础。科学只有从感性意识和
感性需要这两种形式的感性出发,因而,只有从自然界出发,才是现实的科学。”⑦社会主义“是从把人和自然界看作本质这种理论上
①《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2卷,第121页。
②《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2卷,第120页。
③④《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2卷,第122…128;124
页。
⑥《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28卷,第410页脚注
(89)0
⑥t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I册),第800
页。
⑦‘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8页。
和实践上的感性惫识开始的。”①
由此可见,人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这个“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一个感性活动的存在,它先于人的一定的意识和肉体水平,如海德格尔所说的“先在”、“先有”,它是作为关系和历史的主体,是在每个人意识到自己、意识到别人、意识到世界之前,已在和世界、和别人、和自己打交道的活动,即“在世”。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马克思在谈到社会生活时要强调人的感性的丰富性,恩格斯在谈到把握历史规律时要强调巨大的历史感了。现代社会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越来越敌视人,越来越违背人性。这最本质地体现在这个社会丧失和压抑了人的全面丰富的感性,将一切变得抽象、机械、规范化和物质化的倾向之上。
但马克思、恩格斯本人并未进一步将这些具有浓厚现代气息的思想发挥出来。也许正因如此,对他们来说,感性的活动比理论的抽象探讨重要得多。进入20世纪,在感性活动对现代人来说,几乎成了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乌托邦以后,对它的理论论证才广泛地开展起来。
自然科学方法和人文科学方法的分裂与整合
近代自然科学的长足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物质成就和技术成就,但同时也带来了对科学及其方法的盲目迷信。由于它在某些方面的成功而企图将它扩展到一切领域,以为它是万能的。人们把人生和社会中一切间题的解决都寄托于科学之上。因为马克思曾经预言:“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②但马克思的这一设想与现代科学主义用数学和自然科学来吞并人文科学的倾向并不能等同。
自然科学方法本质上是一种间接性、技术性的方法,它建立在实验、仪器和一套技术
语言符号工具之上,它以自身与研究对象之间的间接关系的假定为前提,并认为自己把握的是一个在人之外、不以人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因此,将这种方法转用于以人类精神生活和人自身的历史发展为对象的人文科学时,就产生了一系列困难。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一个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它是人类自我意识的本体性的,而非工具性的体现,它从科学的间接性回反到了直接性,它不是向外扩展而是向内深入,不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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