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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魂-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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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出了我的忧患,但他就是看出来了,也许这就是兄弟。



“住手。”让所有人意外的是,芭特丽无比幽怨地开口了。我望着她,她低下了头,避开我的目光。那十几个吸血鬼叫嚣着一定不能放过我们,否则回去没法和其他的血族长老交代。甚至有吸血鬼威胁她,她必会受到惩罚。



“我会给他面子。”芭特丽抬起头,盯着老萧说,“也许你很好运,他未经人伦,而我也一样。所以他会愤怒,我会愧疚。”她没有望我一眼,只垂着头对其他吸血鬼说,“走吧,我愿接受长老的所有惩罚。”



目送着远去的十几只蝙蝠,我对身后的老萧说:“想不到,你有这种勇气。”



“狗屁的勇气。”老萧把那只手提箱递到我跟前,我在他的示意下接过,却一下子失了力,因为它完全没有我想象中的沉重。箱子的表面印着几个硕大的汉字“探伤仪”。我打开一看,真的就是一部探伤仪。



“秋儿,哥欠你一次。”他说着,甩开我要搀扶他的手,挣扎着从担架上爬了起来。他的胸腹之间,厚厚的纱布已渗出大片血迹,一条腿似乎也受了重伤,走起来一瘸一瘸的,但他用力地拥抱了我一下,就转身向北边的长路走去。



他的长发在风里飞扬,他叼着烟卷,抄着裤兜,瘸得很潇洒地向前进发。我忍不住对他喝道:“老萧!你总这样唬下去,又总要当英雄……”



“总有一天,会玩死自己对不对?”他停了下来,背对着我吐了个烟圈,仍是那么的圆,“我不想当英雄,真的,你知道走马泡妞才是我的本性,天天想着什么汉唐雄风,要让四方来贺,或是一声军令,敢教碧血洗长空的,不是我,是老荆老胡他们……”



他沉默了下来,我也沉默了,事实上,的确是这样。



老萧突然笑了起来,一瘸一瘸地继续前进,他的身影如他的话一样,倔强地烙在我脑海里:“英雄,英雄地完成了演出。这个废墟,人们还需要希望,我只好,代他们灿烂下去。”



“别过来,哥就是要倒下,也不愿倒在兄弟面前,这样,哪怕我去了,在你心里,我还活着。”



我听出一丝沉重,一种忧郁,在他瘸着向前的潇洒里,我看出了和我一样的挣扎与无奈。



就这么眼看着老萧,渐渐在风中走远,他身后那两侧路边,枯死的大树,被狂风卷下的许多残叶断枝在飞舞,但也许是我的错觉,我见到那些枯树的枝头,却也正在抽出新芽,它们也在挣扎,挣扎着生存下去。



核爆把世人随意地胡乱栽在这废墟里,任其生长、变异乃至泯灭和凋零。自从觉醒以来,我看不见春天的到来,我只能看见这世界的废墟。但今天我想,眼骨里跳动的火焰,也许就是我的阳光,我当然不会生起温暖这个世界的崇高,当然不会,但起码,我可以温暖自己。



我在充溢着辐射尘的风中,慢慢走回那塌了半边的房子,尽管我已经极力想振作一点,但现在,我仍是一个忧郁的骨架子。幸好,我有的是时间,也许假以时日,我能变成一个阳光的骨架子?我的苦笑,我自己听见。



那具腐尸,已经剔干净了自己的整条左臂,白骨上还有着它笨拙的刀法留存的伤损。它在哆嗦着,我能感觉出它乞怜的意思,很显然,它感觉无法再剔下去了,它感受到了痛苦。我之前见过几个腐尸,只能把自己的左臂剔到肘部以下,并且据说再剔下去就会活活痛死。



但我没有施舍给它任何的怜悯,我面对着它默默在心里说:不行,我无法忍受你的尸臭。明天继续,剔干净自己,或者回腐尸堆里,有意识的你,可以当它们的头了。



旺财跑过来,摇着尾巴用它的舌头舔着我的右手,如果不是我身在这片废墟,那该有多好啊,我向来期望自己可以养一条狗,但我住的社区不许养旺财这样的大型狗……



那两个男女,依偎在火边,刻意地避开我的目光。他们害怕我。也许刚开始时这会让我觉得快意,但时间一长我却发现,这只是笼罩着我的孤独。即使我讨厌这个布鲁斯,但我想将来,也许我会尝试和他们交流,交个朋友,消磨废墟里的光阴。



但我不能,我宁可和旺财玩一个破皮球。但旺财的变异,似乎让它的智力有所突破,本来就有成年金毛狗,智力大约等于三四岁小孩的说法,它很快就厌倦了这个破皮球。



我很无聊,我想如果有个任务,让我去完成,然后每完成一个任务,我就升一级,也许会让生活有趣点。也许,找到一本不世之功法,然后和二十世纪网络小说流行的题材一样,修真,接着什么筑基期、成丹期之类的一级级升上去,也好过些。又或者,让雷劈中我吧,我要穿越回古代,我知道炼钢的原理,还会烧玻璃,只要没有辐射就好。



无聊到了极点,我居然去周围翻找,哪怕没有什么武功秘笈,能找到几本小说也是好的。但事实证明,科技的进步并不全是好事,这年头,要找一本纸质书籍,大约相当于二十世纪找一本宋版书那么难。



但我还是有点收获,一个三十公斤的哑铃,不是一对,另一个已变形得认不出是哑铃了。我还找到一个吉他盒子,里面有一把木吉他,一个塑料校音器。这对我来讲算是不错的收获,因为老萧的吉他绝对达到伴奏乐队的水准,而我也被他逼着学过一点。



我把一辆在地窖里找到的折叠自行车,扔给那两个人,再把一些面包和水扔到他们面前,示意他们离开。



在这半塌的房子外,旺财趴在我身边,把下巴搁在哑铃上,我靠着墙,叼着烟,弹着这把十九世纪出产的、大约被原主人当成传家宝的木吉他。我在飞舞的辐射尘里,在狂风中,弹奏着核爆前的乐章,我的长发在风里,轻抚着我的肩骨和脊椎。



时间在弦上慢慢地滑过,已经过了十三天。



十天前,旺财居然听着我的吉他声睡着了。



七天前,布鲁斯骑着那辆单车走了,还背走了我给他们的所有面包和水。他在临别时一脚把左照踹倒在地,理由是这种竞赛型自行车后面没有架子,不能搭上她。天啊,我似乎记得,自行车的前梁是可以坐人的。其实,他曾在左照睡觉时问过我,能不能自己走,这样食物可以撑半个月,当时我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随后,左照在我面前跪了三天。她求我让她跟着,她用英语求我,让她留下,她愿意成为我的奴隶。我并非不知道,她只是不想再次被腐尸捉住,只是不想被腐尸撕碎。但她实在长得漂亮,我木然地点了点头。



其实,我潜意识里,早已做好了布鲁斯会独自逃命的准备。否则的话,我也无法解释,不需要食物的我,为何在车里留下了大部分路上搜刮到的食物和水,没有全部给布鲁斯。



看着她狼吞虎咽,我低沉地说:“留下一个女人,在这个我都不能自保的废墟,她只会成为拖累……不知我那些愤怒的老哥们,会不会说,我是一个无知的小孩?唉……”老哥们都逝去了,也不会有人再来提点我敲打我了,我望着她,有点痛恨自己的心软。



她闪烁的眼神,分明听得懂我的话,我说:“春香,你叫春香,以后,说华语。”我猜对了,她会说华语的,她跪正起来,深深地弯下身子,以至头触及地面。



今天,第十三天了。



那具腐尸,已经把它自己剔干净了,有了完整意识的它,对我说话,没有发声音,但我却明白:它跟着我,就是因为羡慕和崇拜我干净光洁的骨架。听它的意思,在核爆前,它大约也是一个有洁癖的人吧。如果不是出于这份羡慕,它无法忍着剧痛剔干净自己的腐肉。



它说要跟着我。我望着它,它的骨架惨白而正常,突然间我有了一个奇异的念头,也许,它的骨头没有变异?我从车上拿了一把突击步枪和子弹扔给春香,让她和旺财留下,然后招呼着那个刚剔干净自己的腐尸,向医院奔去。它似乎还不习惯只有骨架的身体的轻盈,一跑起来就收不住步子,摔了一个狗吃屎,我只好无奈地等它爬起来,拖着它飞奔。



在这十三天里,医院的能源反应堆,应该蓄积了足够的能量,起码,各个出口的大门又关上了。我带着它从排污管翻入二楼,我很奇怪,在大门洞开的时候,居然没有腐尸进来,但跟在我身后的它,却对我说:您是我们不可到达的崇高和强大,您所在之处,笼罩着圣洁而邪恶的领域,没有腐尸敢于亵渎。



啊,如果它会说话,大约我是听不懂这么复杂的英语,如果不是我能读懂它心里意思,我哪会知道,原来我如此伟大,真是去TMD!面对过海伦纳之后,我就知道了,什么叫绝对的强大。并且无论那些吸血鬼还是老萧他们,我从不见他们对我有一丝恐惧,所以我知道,它不过是在拍马屁罢了。



DNA再造机所在的楼层已塌了一半,但还好再造室没什么问题,我指着一张病床让它躺上去,然后推着它进入那个再造舱,开启了按钮。那玻璃穹顶,从外面是见不到里面的,我便坐在门口,默然地吸烟。



直到我吸光了半包烟,再造室里的机器开始响起一个电子合成声,重复着一个词Successfully。成功?我弹开烟头走了进去,开启再造舱的门。



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金发女郎,笔挺的鼻子,紧闭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再造的身上没有阳光造成的晒斑,洁白的身躯让人有抚摸的欲望。她睁开眼睛翻身下了床,在我跟前跪下,吻着我的左手,看上去她不再惧怕我泛着符文的骨头了。然后她无比驯服地趴在我脚下,她说的英语急又快,但幸好我仍能听懂她的心声:赞美您,无所不能的神。她甚至用上“God”这个词,稍懂点英语的,都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她说:那些之前剔干净了左手的腐尸们,曾也找到一只再造机,但连它们那已剔干净的左手,都不能再生出皮肉。万能的神,愿所有的赞美归于您,您给予了我生命,我愿用生命和一切侍奉您,我将完整自己,以作为盛装您的道的器皿……我要去那迷途的腐尸里,传您的道,让神迹带给它们希望……



我没有理会她在说什么,因为味道,她吻我的左手,留下的口水的味道,隐隐约约,有一种腐尸的臭味。



我把右手举起来,我绝对可以确定,那是腐尸身上的味道,绝对是,不是尸臭,是腐尸独有的一种味儿。我从肩上取下猎枪,用白银的枪管触碰她的皮肤,她没有什么反应。我去洗了手,看着再造机的控制台上,电子屏幕有个“2”,就是还可以使用两次吧。



我示意她站好,我说,我要试验你对我的忠诚。她的眼神还是迷离的,她雪白的脸还是粉红的,她点了点头,马上就发出了惨绝人寰的号叫。因为我毫不迟疑地拔出战术刀,削去了她整只左臂肘部以下的皮肉。



在她的惨叫响起时,血才开始淌下,我把白银枪管移动到她手骨上方,她马上下意识地缩开,这时她还在惨叫,完全是手骨下意识的动作,如接近火焰时的躲闪。



我把她再次推进再造舱。



当她再次从里面出来时,望着我的眼神,愈加地崇拜和疯狂。她说:现在就要去腐尸里传道。



她说:求神赐予教名。



我把那把猎枪给了她,告诉她可以在这医院里,那些发臭的军人身上,找一些霰弹。因为老萧在枪管上刻了许多符,大约一般的腐尸,用这枪发射普通霰弹就行了,等遇到厉害角色再用银弹吧。然后我说:“你就叫,梅超风。”



我站在那半塌的房子前面,看着她骑在从医院车库找到的巡洋舰摩托车上,身上穿着一件医院里找到的白大褂。她背着猎枪和子弹,对我说:“我的神啊,我这就离去,让您的神迹为世界知晓,让您的道为世人点燃希望!”我只是默然地点了点头,我不知道我有什么道。



我轻扫着吉他,看着她远去,春香和旺财都还在睡觉,天白茫茫,也许再也见不到梅超风了,现在我也要离开了,离开去找让我恢复身体的方法……我弹起一曲送别的歌,为自己的远行送别。



流浪,我在废墟中流浪,开着悍马车,载着一个甘愿成为我奴隶的女人,还有一条能不顾生死和我一起并肩作战的狗。一路上,我经过了几个人类的聚居点,但通常他们会把武器对准我,迫使我远离。更多的地方,还是废墟,无尽的废墟,我渐渐地,更留连于废墟里,黑夜中。



变异生物和腐尸,我杀了不少,也曾在几十条变异蚯蚓的围攻下落荒而逃——我不知道怎么对付几十条直径超过一米,速度起码每小时五十公里的怪物。当然,还因为我那白银手枪子弹不多了,我不想浪费在它们身上。



在废墟之中,我拯救过不少人,有男有女,都是成年人,没有老人,老人通常一走出藏身点就会被腐尸、变异动物撕碎,连呼救和逃离都来不及。我把不停赞美我的人们送到聚居点,人类的聚居点。但下次我再到那个聚居点时,我会见到,曾被我搭救的人们,就在用武器驱逐我的人群中……



我终于知道,世人可以赞美蝙蝠侠,可以赞美超人,可以赞美蜘蛛侠,但他们不会接受一个骨架子,哪怕是将他们从变异生物的利牙中救出的骨架子。我的长发伴着我的悲哀一起,飘洒在风里。



终于,我不再流浪了,在大约原是华盛顿特区的地方,我找到了一个小小的避难所。那是一幢还算完好的三层别墅,如果在核爆以前,存十辈子的钱我也买不起这么一栋屋子。



但现在,归我了。



现在我大约也知道,恢复自己的身体,只是一个梦。风吹过,梦就醒了。我每天除了保养那辆悍马和哈雷,就是擦拭那把白银手枪。其他时间坐在别墅前面,无水的游泳池边上,弹着我的木吉他。我不需要吃饭,也不需要睡觉。旺财不时会出去,然后不知道和谁厮杀得浑身是血地回来,养好了伤,它就又出去。



春香已经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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