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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长大 作者:饶雪曼-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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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狠狠地白我一眼,但还是一颠一颠地跑去给我查那个叫丁洋的男生。
我坐在她的办公桌前等了足足有半个小时之多,一面等一面就想自己这样做是不是真的有点多余。或许真如晴所说的,做做那些别人看得见的事?我的口袋里装着一张汇款单,那是我今天早上收到的,玫瑰的母亲在上面写了三个字:“对不起。”这三个字让我一想起就汗颜,玫瑰的母亲有什么错呢,她已经很不容易了,这么一想我又觉得自己实在应该这么做,况且,我在玫瑰身上花了不少心思,我不能半途而废。“
睛回来了,说:“也许你又该犯愁了,我们学校有三个学生叫丁洋。”她把一张纸摊到我面前,上面写着:
丁洋,男,初二(1)班。
丁洋,女,初三(3)班。
丁洋,男,高三(1)班。
我望着睛,睛说:“你可以试试第一个,他是个瘸腿,初一时一场车祸造成的,就在学校不远处,当时有不少师生亲眼目睹,听说,他总是独来独往。”
“谢谢你。”我由衷地对睛说。
“要不要把他叫进办公室?”
“不要,”我说:“我在校门口等他。”
我在校门口干涩的冬风里等丁洋。无数的少男少女骑车从我的眼前滑过,叮咚的车铃声撒下一路青春的气息,我在不经意中看到丁洋,一个背着大书包拄着拐杖踽踽独行的单薄的男孩,手臂细细的,脖子细细的,脸上有一层淡黄色的软软的绒毛。眼神里有一种和玫瑰相似的东西。我走向他,睛的直觉看来和我一样的敏锐,我要找的人就是他。
“丁洋。”我叫他。
他抬头看我,一脸的迷惑。
我尽量用自然的口气说:“你认识二中的玫瑰吗,我是她的老师。”
“季老师?”丁洋居然笑了,露出一排可爱的细细的
牙齿,但神色瞬即不安起来:“玫瑰出了什么事?”
“没有,”我赶紧说:“我到这里看一个朋友,顺便替玫瑰来见见你。”
“你真的不反对我们通信?”丁洋轻喘着气说:“玫瑰说你和别的老师不同,她给我的每一封信都提到你,她还说你烫了头发没有以前好看呢。”丁洋看着我。
“或许我们可以去那边坐下,”我指指前面的花台:“我想我们可以好好聊聊。”
丁洋点头和我一起坐过去,刚坐下他立刻诡秘地说:“你一定是怕我不能站,其实我在信中都跟玫瑰说过了,
我可以拄着拐杖在大太阳下站二个钟头,玫瑰说她信,你呢,你信不信?“
我笑:“告诉我你和玫瑰是怎么认识的?”
“玫瑰没有告诉你吗?”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给电台写交友信来着。”
“哦。”
“最近我们通信遇到一点小麻烦。”丁洋吞吞口水说:“我好几天没收到玫瑰的信,我怀疑我的班主任私藏了我的信。”
“你有依据吗?”
“没有。”丁洋郑重其事地说:“有依据的话我就可以告她,私藏他人的信件可是犯法的。”
“要知道无论你老师做什么,他的出发点总是为了你好。”
“我看不一定。老师想我们成绩好,我们成绩好他们才可能多拿奖金。”
“你真这么想?”我问。
“哦,”他慌乱地说:“当然你除外,我和玫瑰都这么想来着。你和他们不同,你理解我们,所以才不反对我们通信。”
我看着他,然后说:“你在拍我马屁?”
丁洋的脸立刻红了。支吾着说:“这都是玫瑰在信里说的。”
“你和玫瑰,在信里都喜欢说些什么?”我问。
“什么都说,其实我以前话很多的,后来就没什么话了,其实我们通信,并不是一件大不了的事,我们只是想找一个可以说话的朋友,你相信吗,这只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完全不必那么复杂。”
“我相信。”我说。
“你会不会觉得我很成熟?”丁洋突然有一点得意地问我。
“有一点,不过等你完全成熟了你会发现大多数老师都不是为了奖金而工作。”
“你喜欢耿耿于怀。不过这是教师的通病。”他煞有介事地评论我。
扶丁洋站起来的时候我无意间得到了我想要的答案。“瞧,”他晃了一下手中的红木拐杖:“这是玫瑰送我的,我有一次在信中提到我的旧手杖不好用了,磨得胳肢窝疼,为这事和我妈吵了好几回。没过多久玫瑰就给我送来了这支手杖,她说是她爸爸从黄山带回来的,放在家里也用不着。其实这就是我最想要的那种拐杖,商店里有得卖呢,要一百九十八元,我都看过好几回了。季老师,我总觉得不太安心,男生收女生的礼是不是很窝囊?”
“哪里,”我说:“你们是朋友,玫瑰只是尽一份心意而已。”
“只可惜没见到玫瑰长什么样,”丁洋有点遗憾地说:“她总是不肯和我见面,拐杖也是托守门的老伯送来。她还说她一辈子也不会和我见面,也许是觉得瘸子很难看。”
哦,玫瑰。
“不会的,”我对丁洋说:“玫瑰是个可爱的女孩,她这么做也许是为了保持一份神秘感。”
“对的,神秘感。”丁洋说:“我也想要这份神秘感来着。不过,我还是很想你告诉我,玫瑰是不是大眼睛,瓜子脸,长头发梳成两个小羊角辫,我总这么想她的样子。”说完以后期待地看着我。
“一点没错。”我说。
告别丁洋,我本想马上去见玫瑰,但转念一想立刻骑车回了学校。
我在下午第三节课外活动课时把同学们留在了教室里,然后我讲了玫瑰和丁洋之间的故事。全班静悄悄的,我说:“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好朋友,特别在你们这种年纪的时候更是这样。可是我们为什么却总是把有缺陷的同学排除在外呢,如果你们是玫瑰,或者是丁洋,你们是不是也愿意别的同学这么对你。只有无私和真诚的人,才可能获得真正的友情。”
我说完这话后班上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这是我绐料未及的。
我讲完话后在不少同学也起来发了言。
李同说:“我以前嘲笑赵玫瑰同学,现在想起来很后悔,我也不恨她打我耳光了,其实她那天也没把我打疼,真的,虽然打得响了一点,但真的不疼。”
在笑声里周红也站了起来:“我也不对,不想和她做同桌,其实我也长得不太漂亮,再说漂不漂亮不是我们自己能做主的,不能因为一个人不漂亮我们就瞧不起她,最重要的是心灵美。”
“我们应该互相帮助,比如赵玫瑰个小,擦不到黑板,在她做值日的时候,我们就应该主动地去帮助她。而不是笑话她。”
“我们还可以给丁洋写信,告诉他我们都愿意做他的朋友,我爸爸说我要是成绩好,他暑假就带我去黄山,到时候我一定买一根拐杖送给丁洋。”
……
吴蝶做了总结性的发言。她说:“从此以后,我们希望赵玫瑰同学能够生活在集体温暖的怀抱之中,谁再嘲笑她,我们就集体找谁算帐。”
我微笑地看着我的学生们,他们只是一群初一的学生,说出来的话并不是很成熟,也不是很有水平,但是我很满意,我知道这就够了。
第二天,是一个多雾的早晨。大家都来得很早,书声琅琅中激动的心情显而易见地存在着,玫瑰在大雾中慢慢地走过来,依旧是一身红色的衣服,很耀眼。旁边是她漂亮的妈妈。
玫瑰将会开始一段崭新的生活,并在这一段生活中健康快乐地长大,成熟,学会面对人生许许多多的风风雨雨。
我保证。
当你经过我身旁
入选原因:
写完这篇小说后,我在电台播出了它。
它让我流泪。
让很多的听众流泪。
当你经过我身旁,我可以感觉到你的温情,如果有一天你走得很远,我想对你说,无论你走得多远,你的声音我都听得见。
爱,与我们同在。
我是在中午的时候接到怡然的电话的。
她的声音和广播里听起来有那么一点点的不一样:“纪欢,这个周末你愿意来我节目里做嘉宾吗?”
“不要!”我本能地拒绝。
怡然说:“纪欢,你不是一直想看看直播室是什么样子吗?”
我的心里忽上忽下地慌乱起来。其实,这是我盼过和想像过无数次的事情啊,我应该高兴地要命才对的,但我沉默了很久,还是对怡然说:“对不起……”
“再想想吧,”怡然说,“我周五再打电话给你。纪欢,我希望你勇敢一些。”
我知道我让怡然失望了,我真是对不起她,我真是没出息啊。
怡然是我们这里最红的DJ,对于我来说,无数的下午几乎都是听着她的节目度过的。
我很喜欢怡然的声音,她的声音是属于下午的,有点懒又有点俏皮,像一滴阳光偶尔落进波澜不惊的水里,瞬间便扬起无数的色彩来。这时,窗外常常会飘来淡淡的花香,可能是栀子花,可能是玫瑰,也有可能是茉莉,我总是分不清各种花的香味,但我却记得它们的模样,红的,白的,一朵朵牢牢地开在我的记忆里。
只能用记忆这个词,因为从十四岁的某一天起,我就渐渐地看不见这个世界了。
医院的诊断书很简单:青光眼。
爸爸妈妈为我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我依然只能看到一点点隐隐绰绰的光。书是当然不能再念了,我所能做的,就是整天整天地呆在家里。失明让我的耳朵变得异常的灵敏,我家住在六楼,可爸爸妈妈下班走到一楼我就可以听出他们的脚步声来。他们走路都是那么的匆匆忙忙,生怕我在家里会出什么事。
我知道他们最担心的就是住我家楼上那个叫黑皮的男孩,我不知道他的真名,只知道大家都叫他黑皮。他妈妈死得早,爸爸根本就管不住他,最大的爱好就是潜入他人家里偷东西,这里的楼上楼下差不多都被他偷遍了,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里好好地坐着,突然就听到一个男声说:“你是真的看不见吗?”
我吓得差点晕过去:“谁?”
“黑皮。”他说,“你别怕,你家穷得要命,我什么也不会偷的。”
“你吓到我了,”我说,“你怎么进来的?”
“这对本少爷来说实在是太简单,”他说:“不值一提。”
“奇怪。”我说,“什么声音都瞒不过我的耳朵,可是我真的没有听到你进来。”
“这就叫本事啊。”他得意地笑着说:“我走了,不过我还会来,我保证你还是听不到我进来的声音。”
“别那么自信。”我说。
“那好吧,下一回看我们谁厉害。”这回他是从门走出去的,我听到他关门的声音,轻轻的。
黑皮?我记忆里的他并不是很黑,文文静静的,也不像个小偷啊。
我跟妈妈说了这事后妈妈吓得什么似的,再三叮嘱我他们不在家我要把门反锁好,妈妈真是好妈妈,我偎到她的怀里不说话。妈妈摸着我的长发说:“小欢,妈妈还会想办法,我们不会放弃的。”
我摇摇头不让她说下去。
我知道妈妈爸爸该想的办法都已经想尽了。
更何况,爸爸也下岗了,现在在替一个私人老板干点体力活,累就不说了,工资还一个月一个月地往下拖,他们以为我什么也不知道,其实我心里什么都清楚。
我所能做的,就是尽量少给他们添乱。我照妈妈的要求天天反锁门了,但其实我却希望黑皮又可以无声无息地出现,因为没有人说话的日子,真是寂寞啊。
偏偏黑皮很久也不来。
我觉得他也不厉害,看来一把反锁的锁就难住了他。
一个人的时候,听广播真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何况,我是那么的喜欢怡然。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鼓足勇气参与怡然的节目,她在那天的节目里说:“春天就要来了呀,各位听友喜欢春天吗?总之怡然很喜欢,因为春天可以做的事实在是太多了,可以和好友一起去踏青,或者静静地坐着计划一下一整年,来得及去认识一些人和慢慢地忘记一些人,为了这要来的春天,让我们来听歌吧。听一首任贤齐的《春天花会开》,怡然爱春天,也爱你们。”
怡然说完开始放歌:春天花会开,鸟儿自由自在,我还是在等待,你远远地走过来……我突然想起我初中时的同桌,那个叫林立的男生,长得特别像任贤齐,眼睛小小的,说起话来总是笑眯眯,我视力下降的那阵子,他总是帮着我记笔记,在上课的时候一次次歪过头来问我说:“纪欢,你看不看得见?”或者干脆把本子递给我说:“纪欢,抄我的!”
多好心的男生,可是现在他一定早就记不得我了,他的身旁一定坐着一个可爱的女生,眼睛大而明亮,笑起来惊天动地。
我离校园,离他们,真的很远了。
远到永远也回不去的那么远。
我的心酸痛得厉害,可是我不敢哭,我怕我再哭,会连那一点点的光也看不见了,跌到完完全全的黑暗里是多么让人绝望的一件事啊。

 
 
 
 
 

我突然很想找人说说话,可是和往常一模一样,我的身边一个人也没有。于是我摸索着拨通了怡然的热线电话。
怡然的电话很热,那是我第一次打她的电话,奇怪的是竟然一下子就通了。我对怡然说我要点歌,怡然说好啊,那么送给谁呢?
“不知道。”我说。
“哦?”怡然说:“这个下午有点寂寞吗?”
“其实每一个下午都寂寞呢。”我说。
“那就做点什么吧。”怡然俏皮地说,“读自己喜欢的书,看喜欢看的电视。找朋友来聊聊天,当然,听怡然的节目是最好的选择啦。”
“你可以陪我聊聊天吗?”我有些无理地说。我平时最讨厌的就是打进热线喋喋不休的听众,可是那天我还是忍不住提出这样的要求。
怡然的脾气也好极了,她说:“好啊,你想说什么?”
“我想说我不喜欢春天。”
“为什么?”怡然显然对我的话题感了兴趣。
“因为春天并不像你说的那样,来得及去认识一些人和慢慢地忘掉一些人,你太天真了知道吗?”说完我很不礼貌地挂了电话。
怡然在一阵嘟嘟声后说:“一定是个寂寞的女孩吧,你的声音很好听呢,我还想继续地听你说下去,为什么要挂电话呢,不管怎样,怡然希望你快乐!”
她并没有责备我的不礼貌,还送歌给我。
我在怡然的节目结束后打电话到导播室给她道歉,说我不该骂她天真,她哈哈大笑说:“比你更过份的听众多得是,我不会放在心上的。”
“那就好。”我跟她说再见。
“等等!”她喊住我说,“不想跟我说说心事?”
“主持人都是很忙的。”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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