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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财神文集-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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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外星人也让你吓跑了之后,你基本上就达到了一个没有痛苦没有忧伤的境界,你的心不再受善恶之情所移动,彻底抛弃了淫、怒、痴、迷等念头,再也没有生死忧患了。你瞧,为了忘掉贝昵,这一路上稍微吃了点儿苦、受了点儿难,结果竟然修得了成果,多美的事儿啊,赶紧别再在我耳根子旁边唠唠叨叨说想她爱她了,直接按我说的办吧。
  「听那春风拂过麦田的声音」
  好多人都说韩国电影好看,我也跟风买了几张碟,到家沏上一杯茶,坐沙发上津津有味地跟着他们前轱辘不转后轱辘转。转着转着没留神就着了道儿,让这帮外刚内柔的韩国人涮了一把,心中平添一大堵。
  这回只说《春逝》。男录音师和电台女主持在冬天走遍郊区,四处记录大自然的声音。春去夏至,两人感情发展迅速,相约跑到海边捕捉浪潮声。此时男人仍身陷爱中,女人的激情却开始冷却。曾经历失败婚姻的女人,相信爱情如声音一般稍纵即逝。
  于是,故事便失了控制,在逐渐悲凉的音乐声中,莫名其妙丢了爱情的男人悲从心头起,用利器划伤了女人的新车。最后两人也没傍到一起。林荫道上,女人在男人凄楚的目光中渐行渐远,频频回首,只是那张酷似林青霞的脸,已被摄影机的焦距揉成了一张抽象画。
  最后一个镜头美丽之极,金黄色的麦田里,麦浪滚滚,男人神态祥和,戴着耳机,听那春风拂过麦田的声音。
  终于找到出处,明白了许秦豪为什么会导演这出戏。
  《小王子》里有一只等爱的狐狸,曾不无感伤地说出如下话语:……我不吃面包,所以麦子对我没用,麦田跟我也没甚好说,这很叫人难过。可是你有金色的头发,一旦你驯养了我,将会是多么的美妙。同样是金色的麦穗,就能让我想到你,我也会爱上吹拂过麦田的风声。
  电影中,韩国林青霞从来没对自己的背叛作出过解释,我想她还不懂得驯养的道理。
  但那位痴情的录音师却深谙个中秘密,他知道,在金色的麦田里,自己就是那只等爱的狐狸——没有她也没关系,至少我还能听那春风拂过麦田的声音。
  有情人的眼里,春天永不逝去。
  「北京一夜」
  九九年初,在天涯发的旧贴:北京,无数个不眠之夜,酒醉情迷歌舞升平之际,总有个保留曲目,听哥们儿唱一曲“北京一夜”。每逢此时,众皆无语,痴痴地听着那白胖子慷慨激昂豪情万丈外带些沧桑地吟唱。若情况异常,女人会抛却烟花凡尘的拖赘,跟着落两滴清泪,用心灵之约中的名言说来:那算是种悻悻的苍凉。
  哥们儿唱时,右手执话筒,左手打拍子,笑眯眯看着身旁唱女声的可人儿,边听边唱边点头。女人通常是不太会唱这首歌的,毕竟生疏,总不能指望一个唱悄悄蒙眼睛的人闲着没事就无语独凄凉吧?当然,某日邂逅之唱蓝花花出身的李梅小姐除外。女声唱罢,猛折一扎啤,把耳朵树到半空准备接招,一秒钟内,底气十足的磁性嗓音突入耳帘,只听一声巨吼“one night in beijing,你可别喝太多酒”,不喝怎么行?冲这豪情,再折一扎,有一晚,他连唱了三遍,我连干了三扎,高了。
  少年时,上海雨夜,一个叫范立的主持人在东方电台播放这首歌,还没听完,浑身就开始热血沸腾,跃跃欲试想亲临现场感受一下。几年后,收拾好行囊,我也到了这个城市,也开始在暗夜中寻些悲怆。又过了许多年,在上海偶遇已成为唱片公司老板的范立,握手后,想跟他谈及这首歌,却已开不了口,寒喧时心想,这么多年,随便一档节目,他一定忘了,索性不提。
  某些事和某些场景在心里烙下了印记,施辣手之人也许记不起,只有那颗被火烫到咝咝冒青烟的心,才会一直铭记。
  又一夜,地安门旁五福茶馆,午夜收摊,喝得兴起夜不能眠,顺着鼓楼大街一路走去,秋风瑟瑟,街边路灯莹莹,鼓楼的高耸剪影在月色的映衬下特有历史感,盯了一会儿,突然来了情绪,我清了清嗓子,五音不全地吼了一句:ONE NIGHT IN BEIJING,你会留下许多情。不要在午夜问路,怕触动了伤心的魂。
  歌词如下:不想再问你,你到底在何方,不想再思量,你能否归来吗。想着你的心,想着你的脸,想捧在胸口,能不放就不放。ONE NIGHT IN BEIJING,我留下许多情。不管你爱与不爱,都是历史的尘埃。ONE NIGHT IN BEIJING,我留下许多情。不敢在午夜问路,怕走到了百花深处。人说百花的深处,住着老情人,缝着绣花鞋,面容安详的老人,依旧等待着那出征的归人。ONE NIGHT IN BEIJING 你可别喝太多酒。不管你爱与不爱,都是历史的尘埃。ONE NIGHT IN BEIJING 我留下许多情。把酒对月高歌的男儿,是北方的狼族。人说北方的狼族,会在寒风起,站在城门外,穿着腐蚀的铁衣,呼唤城门外,眼中含着泪……ONE NIGHT IN BEIJING 你可别喝太多酒,走在地安门外,没有人不动真情。ONE NIGHT IN BEIJING 你会留下许多情。不要在午夜问路,怕触动了伤心的魂。
  前文提到那位唱歌的哥们儿回贴云:想到的,偏偏说不出来。这首歌恰恰就是代表心里一点最隐秘的角落,一种言语无法形容的角落。在这首歌里,北京已经不再是北京,而是自己的一个想象,称之为天堂也可以。而北京仅仅是因为熟悉而形成的一个载体,尤其是这歌应该是在来北京之前听的,听过后会勾起你一点莫名的感触,而这就是完全建立在你自己的脑海中。就如同回到拉萨,我完全相信是小郑没去拉萨之前写的,不然不会这样令人神往,真正看到了,那心也就淡了。
  六个月后,还是老贴,我把它翻出来仔细查看,然后回道:罢了罢了,归去来兮,哪个林子里出来的鸟最终就得飞回那片林子的,拎瓶燕京,枯坐了一下午,傍晚的时候,总算把那瓶酒蹭光了,随手扔瓶子的时候,决定放弃。
  可这毕竟是我生活了五年并且为之沉醉为之自豪的城市啊,她改变了我的语言习惯,让我变得豁达开朗,让我学会臭贫,让我知道什么才叫流氓假仗义,记忆中所有的关于成长的片段在一刹那逼进大脑,渗入眼帘,扔那瓶子的时候,终于没扛住,假模假式落了两道清泪,也不旺了这个美丽城市对我关爱一场。
  只是,以后夜深我该去哪里搓饭?到哪里去找一帮傻哥们儿喝高了倒头就睡?到哪里去找回曾经拥有过的灿烂青春?上海是个太萎琐的地方,我想,我会在那里完成到中年人的颓变,也许过些年后,酒过三旬,我也会眯着双眼,号称自己年青时在北京也能一口气吹好几瓶燕京瓶啤。北京,北京!!!
  不想再问你,你到底在何方,不想再思量,你能否归来吗……
  「初到北京」
  初到北京,寒冬,天空湛蓝,我欢呼雀跃跳上机场出租,紧着拍司机马P,告诉说这北京真没来错,好地方,于是热情的司机宰了我一百二十块钱,从机场到亚运村。
  第一日,满大街找好吃的,哥几个带我去西四小吃胡同,卤煮没敢吃,强压着喝了小半碗豆汁儿,大嚼了几片焦圈儿,觉得北京也就这么回事儿,没什么好。
  第二日,去演歌台,乌泱乌泱的东北大蜜使我产生了人在哈尔滨的错觉。回家的路上,我问哥们儿,你说北京的漂亮姑娘们都去哪儿了?告诉说不是傍大款就是练摊儿去了,街上不太好找。
  第三日,身体受不了了,忒干,嘴唇裂了直流血,醒过来时, 枕上一片红,买了俩加湿器都不管用,那天晚上给我们家打电话,说我想家了。
  第四日,跟着去故宫,进门时没什么感觉,一路走光观花蹭将过去,边呲边走我们来到了太和殿前,我惊呆了,用在北京学到第一句话大喊了一嗓子:牛B。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广场。哥们儿告诉说这在北京也就算个后院,真大的还没带我去,后来住久了才发现,这么的院儿也就这么一家,那厮纯属胡说八道。
  第五日:早起去安惠桥那片看老头溜鸟,跟人搭讪,被听出 上海口音后,遭了老头一白眼,接着几小时,由于没我哥们 儿带路,我四处碰壁,在小关附近的一间朝鲜菜馆里,我更是惨遭痛宰,一碗冷面要了我三张。乃痛下决心开始学北京 话,小本本上记上了第一条:老娄。告诉说谁叫板你就拿那个词对付丫的。
  第六日:爬长城,最高的地方,我威风凛凛翘首独立,民族自豪感没怎么起,就是觉得我大老远跑过来就为了登次长城 ,挺煽,紧着催哥们儿拍照,无数个造型摆好以后,单留最后一张卷,捕捉一个神态:忧郁。我觉得我还是不属于这个城市,有点生。
  第七日:问哥几个哪儿能柳蜜,推荐说经贸大学里物美价廉,一瓶汽水就能谈人生,再买包花生米,连带理想也一并谈了。去试,那天是舞会,转了一晚上就听见一帮面目模糊的女同志在黑暗中嘀嘀咕咕闹闹哄哄,没找着可以托付终身的人,我讪讪地回家,哥们儿挺奇怪,等我走近以后,他耸着鼻子恍然大悟说道:没事你抹这么多香水干吗?
  第八日:开始干活了,招了几个北京人,给他们面试,人人都是一副大义凌然的驾式,意思都是“不招我就是你一辈子犯过最大的错。”把他们留下了,虽然最后他们都由于各种原因惨遭开除,但面试那天他们集体给我留下的极度自信的面目让我至今难忘。
  第九日第十日乃至第无数日,慢慢开始习惯北京,爱上北京, 开始学着融入北京,学会了流氓假仗义等等等等,直到某一天,在面的里跟司机套了半天瓷,临下车时他友好地问:“哥们儿你通县的吧?”我摇头,他说“口音象。”转身大笑,突然觉得自己也算是半个北京人了。
  「今晚,你带谁上床?」
  今晚带谁上床?这得让我仔细考虑考虑,倒不是想回避问题,主要是选择太多,一时半会真是说不清楚。你瞧,文文和芝芝,一个是歌唱得好听,一个是脸蛋儿漂亮;碧华和爱铃,一个是满腹经纶,一个是气质脱俗;劳拉和晓雨,一个是胆大心细,一个是功夫超绝。静下心来想想,各有各的好,随便丢了哪一个我都舍不得。这么个简单的问题使我倍受困扰,每天进被窝前经常选得眼花缭乱、无所适从。
  先说文文和芝芝。其实以前我不太喜欢文文,她的慢歌旋律都不算好听,某些歌甚至有催眠的功能,若不留神,刚听两首就能让我睡死过去。还好她后来改风格了,从韩国李贞贤那边学来的两首快歌我都蛮喜欢,大晚上跟着强劲的节奏哼唱两句也是种乐趣。之之唱歌就比较难听了,简简单单的一首“星语心愿”,能听得你头皮发麻,好在长得漂亮,临睡前多看几眼,心情也会跟着变得愉快起来,上海话叫作“汰汰眼睛”。
  碧华和爱铃就更难选择。碧华很会讲故事,她讲的基本上都是那种前世今生、爱恨情仇的故事,精彩纷呈、高潮迭起,节奏和语言通通棒得一踏糊涂,这些故事经常让我夜不能寐,时间长了容易耽误工作。爱铃的故事是另一路,故事讲得拖沓,节奏非常慢,都是些家长李短、鸡毛蒜皮的居家小事儿,若不用心听,没一会儿我就又睡过去了,好在她以前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天生有那种吸引人的贵族气质,我这样的土冒儿非常需要她在一边敲打敲打,省得回头见了大场面露怯。
  劳拉和晓雨都是运动型的女孩儿。劳拉的身材之棒,简直令人发指,34D/24/35,怎么样?先把你的鼻血擦干了吧。她经常在我的指导下四处转悠,高兴了还能给我带点小礼物回来,我最喜欢看她叉着腰抛媚眼的样子,嘴角那一丝淡淡的坏笑可以直接要了我的小命。露露要比她清纯得多,打扮得很中国,算是个传统女孩,虽然她只是高中生,但可爱的外型和甜美的嗓音,能让我的心情迅速地回到青涩的学生时代。
  如上所说的,只是我众多选择中的一小部分,其他的如美美、露露、熙蕾什么的,平时我接触得不多,这次就不提了。说回到刚才的姑娘们,我平时一般是这样,晚上若是不太累,就坐到床上看两张VCD,张柏芝的电影我最喜欢,不看情节光看人;要不就听听CD,前面说过,郑秀文的快歌可以让人跟着扭两下,就算是做过运动了;要是白天工作忙,晚上太累的话,就只能随便找两本书看看,最近把李碧华和张爱铃的书拿出来重翻,竟然能从里面看出些新意思来,于是认为自己大概是又成熟了一步;如果失眠的话,就只能打游戏了,古墓丽影里的劳拉和铁拳里的凌晓雨是我最喜欢的游戏人物,操纵她们过关斩将是最有成就感的事情。
  最近我又找到新的玩法,临睡前在床上上网,把笔记本放在膝盖上跟网友聊天,直到把笔记本聊到烫或者是我睡着了为止,按照前面的说法,带网友上床,感觉也不错。此举有个坏处,经常是聊到一半就睡了过去,忘了断线,电话一连就是一夜,搞得电话费飞涨。前天看着昂贵的电话费单子,顿觉歌中所言极是——情人还是老的好。今夜,就让我把芝芝一次看个饱。
  潦草的断章
  今天刮大风,应该是今年最大的风,路边有断掉的小树,小区里的自行车棚被掀起了半个顶,在风中摇摇摆摆,看上去像是刚结了痂的伤口,被手硬生生撕开,里面还留着脓血和组织液。从楼上往下看,落叶被卷得忽悠忽悠,往同一个方向翻滚着,滚一会儿就腾了空,然后不知道被卷到哪片小区去了。风里隐约有呜咽之声。还有不知道从哪家传出来的笛声,估计吹笛的人也是被风引出了情绪,听着那叫一个萧瑟。
  这可真是个适合决斗的好天气,可惜江湖早就没了。出现在镜头前的两双站立不动却又含着暗劲儿的腿脚,是小区的保安,迎风关大门,推不动硬推,嘴里一串串脏字儿。跟风较劲,辛苦得很。
  今晚,我打算思考一下,把目前想清楚的,没想清楚的,最后做一个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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