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当代-2004年第3期-第9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十二
狗小娘后脚刚跨出门,天海就立即打电话通知了小天妈。他说,小天他妈,我们小天回来了。
小天妈是小天走丢后不久跟天海离婚的,之前她早跟一位经常一起打麻将的男的关系暧昧了。那男的也是离过婚的,原因是整天无所事事,只知道打麻将。可当时,小天妈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完全忽略了那男的的陋习,跟天海离后就匆匆地住过去了。可后来相处的时间长了,小天妈终于看清了那男的的真面目,于是两个人两天吵一架、三天打一架的。到了那个时候,小天妈才开始记起天海的好来。可小天妈又是一个死要面子的女人,不好意思就这样再主动回来。所以,她一直等待着一个机会的出现。
天海第一次告诉小天妈,小天找到了的时候,小天妈还真是兴奋了一阵子。她想,如果小天真找到了,她不仅又有了自己的儿子,而且还有了机会跟天海重新过日子。可后来她发觉狗小不是小天,甚是失落了一段时间。但小天妈毕竟是一个聪明人,她想只要重新回到天海身边,管他狗小是不是小天呢,再说小天走失后自己没了儿子,认狗小做儿子也不失为一件美事,于是后来的日子里连同天海当起了说客。
现在,天海告诉她小天回来了,小天妈别提有多高兴了,虽然她知道狗小根本不是小天,但还是兴高采烈地赶过来,而且带来了放在那个男人处属于她的所有东西。她的东西也不多,无非是一些金银首饰和平时换洗的衣服。
小天妈到了天海家后,天海生意也不做了,开着出租车载着狗小和小天妈,上街去为刚来的狗小买新衣服。他们都觉得狗小爹娘将狗小打扮得太土了,现在他是他们的儿子了需要重新包装。对于这一点,狗小没发表任何意见,他觉得有好的衣服穿当然好啦,暗地里感到非常的高兴。他想,明天开始,别的同学用不着再讽刺他是乡巴佬了。当然,他没有将这种想法说出来。
当天夜里,小天妈没有回去,留在了天海家,她借口小天刚回来,想多看看以解思子之情。而天海呢,自然也乐得顺水推舟。
十三
狗小不叫狗小了,叫小天。他从那天来天海家的晚上就住进了天海家,住的房间就是小天以前住过的那间。他还是骑着那辆自行车上学,不过不是每天骑,顺便时由天海用出租车接送。他的衣着在学校里也由最次的成为了最好的。同学们再也没人喊他乡巴佬了,都主动跟他做朋友。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年幼的狗小难以接受。刚住进去的几天里,狗小每次半夜醒来,都以为自己在梦里,等拧了大腿感到了痛楚,才明白这一切都是真的。说实在的,狗小长这么大,还没穿过那么好的衣服,也没住过这么好的地方。那一刻,他躺在暖烘烘的被窝里,偷偷地笑了,他暗想,要早知道这么好,一开始就认天海做爸了。
狗小住进天海家后不久,狗小一家来天海家做过客。狗小爹虽然跟天海认识一段时间了,但还没有来过天海家。他见天海家条件这么好,一直悬着的那颗心刹那间放下了,他想,我的儿子狗小真福气呀,能够碰到这么好的人家。那个时候,他甚至有些后怕,要不是自己出了事,狗小还成不了小天呢。真是因祸得福呀。
狗小的弟弟还是不谙世事的年纪,他见了狗小穿着的新衣服,以及狗小住的舒适暖和的房间,一下子羡慕得要命。吃饭的时候,他虎着脸僵持着死活不肯吃。狗小娘问他怎么了?他怏怏不乐地说,哥哥能穿那么好的衣服,能住那么好的地方,为什么我不能?狗小娘解释说,哥哥是天海的儿子,你不是。狗小弟不服气地说,为什么哥哥是,我不是呢?我也要做天海叔的儿子。任狗小娘如何劝说,整个晚上始终哭哭啼啼的。
再说狗小爹出院后,腿变得一瘸一瘸的了。天海见状问怎么回事,狗小爹和娘口径一致,说狗小进天海家后让车给轧的。他们没有说是在狗小进天海家前,是怕万一说出来天海怀疑狗小不是小天,将原本美满无比的事情给搅黄了。
晚饭后,狗小爹他们坐了一会告别了。走回住处的路上,狗小爹欣慰地对老婆说,咱们村里每个人都想成为城里人,就是没有一个成为城里人的,可咱们的狗小现在就是城里人了,他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呀。
狗小娘应和着说,是呀,咱们狗小真是一个有福气的人。
这时,狗小的弟弟还在抽泣。狗小娘不耐烦了,用力地打了他一个“栗子”,没好气地说,你哭丧呀,你以为每个人都能成为城里人呀!你就没有你哥哥那样的好命。
十四
天海是在狗小住进家里一个月后,才知道狗小不是小天的。事情发生的过程很简单,那次天海在狗小洗脚的时候,意外地发现狗小的左脚有六个趾头。这跟小天正常的左脚完全不符。
当时,天海的心沉了沉,有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但他最终没露出任何声色,只是当作没看到一样,让事情在不经意中随风而去了。天海对这件事之所以没声张,是因为小天妈又跟他住一起了。
小天妈是小天走丢后,跟他分手的。但离异后的天海一直挂念着小天妈,虽然小天妈身上有数不清的缺点,但在天海看来却完美无瑕。天海第一次看到狗小,还没确定他到底是不是小天,就立刻打电话告诉小天妈,其目的也无非是,希望通过小天,让小天妈重归自己的怀抱。
后来狗小来到了他家,小天妈借看小天之名留下来,这让天海感到无与伦比的惊喜。他尽自己一切的努力,善待着小天妈,企图挽回她的那颗心。而让天海感到欣慰的是,小天妈终于长时间留下来了,而且又跟自己睡在了一起,尽管她没表示要跟他重修旧好,推说这一切都是因为儿子小天,但天海也不奢望很多,他想只要她留着,不管以何种理由,他都心满意足了。
现在,他看到了狗小那只左脚,这不仅使他意识到,狗小确实不是小天,而是跟小天毫无关系的人,同时也让他感到了一种莫名的危机:妻子会不会得知狗小不是小天,而义无反顾地离去?
这一切使他隐瞒了狗小不是小天的事实。他一如既往地将狗小当作自己的儿子,只是在发现他的左脚后,曾暗暗地告诫过狗小,以后千万不要在妈面前露出你的脚。狗小问为什么。天海没有详细地解释,只是说,你不要露出来就行了,其他的不用去管。
而就在天海确定狗小不是小天的同时,狗小也发觉现在骑的自行车不是以前的那辆。那是有一次,他在翻找一件东西的时候,从天海他们的房间里翻出了买车的凭证。那凭证上记载着这辆车的特征,跟自己以前的那辆属于同一类型。
当然,狗小没有对这一发现予以太多的重视。他想,如今自行车是不是自己那辆已不再重要,因为他现在已经是小天了,小天家的一切东西就是自己的。所以,他很快将这件事遗忘了,就像根本未曾发生过一样。
十五
狗小刚住进天海家时,还挂念着他爹娘和弟弟,时不时到他们家来串门,来了还会跟他弟弟玩上半天。后来随着时光的流逝,他来的次数日益稀少,来了呆的时间也短起来。再后来基本上不怎么来了,来了也只是稍稍呆一会,就匆匆忙忙地离开。
狗小娘伤感地说,小小都快忘了家了。
狗小爹应和着说,是呀,都好长时间不来了。
狗小娘说,可能是学习忙吧。
也许是的。狗小爹自我安慰着。
然后,他们都不说话了。他们认为现在狗小是天海他们的儿子了,自己没有理由再去要求他。来与不来,都要看狗小自己的意愿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一年过去了。狗小爹修鞋的那条街拆迁,他就挪到了另一条街上。
这条街,是狗小每天上学的必经之路。狗小爹坐在街边修鞋,每天上下学时间,总会停下手中的活,在川流不息的行人和车辆中,费劲地寻找狗小的身影。而每天晚上回家,狗小娘总会问他,你今天见到小小没有?如果狗小爹说没见到,狗小娘就会责怪他,怎么不留意一下呢?如果说见到了,她就会一个劲地问,咱们小小现在胖了还是瘦了?
刚开始,狗小看到爹时,会立刻将车骑近来停下,兴高采烈地跟爹搭话。一段时间后,狗小失去了起初的那份热情,没有再骑车过来,只是远远地向爹打一个招呼。后来日子一长,狗小似乎忽略了爹的存在,不再跟爹打招呼了,有时明明看到了爹,也懒得理会,一闪而过。
狗小爹一直留意着自己的儿子,尽管儿子已跟自己形同陌路,但他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每次看到狗小骑着自行车,在街上一扭一扭地骑过时,他的心头总会涌上一种无以名状的宽慰:咱们儿子是个有福气的人呀。
南渡衣冠欠王导
李国文
李国文:新时期重要的现实主义作家,著有长篇小说《花园街五号》、短篇小说集《危楼纪事》、《没意思的故事》等。长篇小说《冬天里的春天》获首届茅盾文学奖。其小说较早地以时空交错的宏大结构反思“文革”历史,反映改革开放。近年致力于读史随笔写作,见解精辟独到,笔锋犀利传神,深受读者好评;最近新出版有《中国文人的活法》一书。
一
最近,在南京发现了秦桧墓。
奇怪的是,这座近九百年的深埋墓穴,并无盗挖痕迹,却无棺无骸,空空如也。对此咄咄怪事,考古专家认为,恐系秦桧的一座假墓。若如此,显然秦桧本人也好,与其一丘之貉的儿子秦也好,为了怕日后清算者开坟剖棺,剔骨鞭尸,因而故弄玄虚,制造出混淆视听的这个赝品,以瞒天过海。
这倒也说明卖国贼的做“贼”心虚,真是既无聊,又荒唐的行为艺术。
历朝历代,都有这类自以为聪明,其实笨伯的统治者,都热衷给自己盖堂皇的墓,树巍峨的碑,锡以光荣伟大英明正确的褒谥,以掩饰昏庸无道、误国害民的罪恶一生,企图逃脱死后的审判。其实,这是办不到的,无论贤主,明君,也无论杀人狂,废物蛋,历史自有公论,与墓,与碑,了不相干。
包括文学界的一些名公,连滚带爬地追逐生前的不朽,身后的功名。其实,深夜扪心,无妨遐想,后世的读者,会买您的这份账么?正如我们现在早把三十年代,四十年代,五十年代,甚至六十年代的显赫名家,统统扔到脑后一样。留得下来的,您不折腾,也会留下,留不下的,您再折腾,镜花水月,过眼浮云,大可不必那么累心费力的。
哄抬起来的虚名,将来,无非秦桧的墓,笑话而已。
秦桧两度为相,主政十九年,是一个仅次于宋高宗的掌权者。他的假墓,被挖掘出来,又一次将其嘴脸暴露于天下,成了中国历史上一个相当蹩脚的笑柄。因为这对愚父蠢子,当年琢磨出来的馊主意,其洋相,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应该说,当卖国贼,当汉奸,当假洋鬼子,而且还能当得出类拔萃,坏蛋坏出水来,绝非等闲之辈。就看看民国闻人汪精卫、周佛海、褚民谊、王揖唐,哪一位不是高智商?哪一位不是十八般武艺?以文化界为例,时至公元二十一世纪,为周作人嚣张其气焰者,为胡兰成涂抹以亮色者,仍鬼气拂拂,磷火幢幢,阴魂不散,余孽不绝。哪里像秦桧、秦父子如此傻不拉唧,如此低级趣味,以为搞这样一个假坟墓,就可以掩人耳目,实在是幼稚之至,浅薄之至。
由此,我认为,秦桧在中国奸臣行列中,前比不上蔡京、元载才智之高,后比不上严嵩、和权术之深,奸得很不高明,坏得极没能量。阮籍登广武曾经感叹过,“时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反其意用之,也可以说:时无巨奸,遂使菜鸟出头。智商不高的秦桧,所以得逞,不过因为宋高宗赵构,比他更弱智而已。在中国,君庸臣贤,或君贤臣庸,老百姓的日子虽不好过,但不至于过不下去。而君昏臣奸,或臣歹君恶,这个政权也就离完蛋不远。明摆着在金国受过训练,派回南朝的一个奸细,一个谍工,赵构信之不疑,用之不舍,被其玩弄于股掌之上。大宋王朝还能有什么指望摆脱“直把杭州作汴州”的偏安局面?
就看秦桧如何消遣这个低能儿,便知道“王师北定中原日”的梦想,大宋臣民是休想看到的了。
绍兴八年十月,宰执入见,桧独留身,言:“臣僚畏首尾,多持两端,此不足于断大事。若陛下决欲讲和,乞愿与臣议,勿许群臣预。”帝曰:“朕独委卿。”桧曰:“臣亦恐未便,望陛下更思三日,容臣别奏。”又三日,桧复留身奏事,帝意欲和甚坚,桧犹以为未也,曰:“臣恐别有未便,欲望陛下更思三日,容臣别奏。”帝曰:“然。”又三日,桧复留身奏事如初,知上意确不移,乃出文字乞决和议,勿许群臣预。(《宋史》)
从以上君臣交往的几个回合看,赵构的反应迟笨,近乎呆憨,秦桧的语言乏味,毫无机锋,倒也相当般配。可想而知这个卖国贼的水平,也就只能造一座假墓骗人而已。其实,既然为求得尸骨的安宁,为什么不学学三国时期的魏王,一口气造出七十二疑冢,让盗墓之徒,望而却步。虽然,智如曹孟德,也未必能操绝对胜算,假如统统给你挖开来呢?所以,前人有诗讽之曰:“挖尽坟头七十二,看你奸雄何处逃?”以此类推,秦桧这位笨伯,即使无人挖坟,沧桑变化,山川陵替,早早晚晚也得暴露于天日之下的呀!
不过,从秦桧的这份过虑,大约可知卖国这一行,在中国很不好干。这一点,中国不比外国,如法国之贝当,如挪威之吉斯林,时过境迁,也就拉倒。洋人秉持基督教对死者原谅的恕道行事,通常不咎既往,不再深究。而国人不讲这一套温柔敦厚,对于卖国贼,对于汉奸,对于假洋鬼子,对于那些恨自己鼻梁不高,瞳仁�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