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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鼎祚周易集解-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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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荀爽曰:邻谓四与上也。自四以上乘阳,乘阳失实,故皆不富,五居中有体,故总言之。

  利用侵伐,无不利。
  荀爽曰:谓阳利侵伐来上,无敢不利之者。
 
 
《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荀爽曰:不服,谓五也。
  案:六五离爻。离为戈兵,侵伐之象也。
 
  上六:鸣谦,利用行师,征邑国。
  虞翻曰:应在震,故曰“鸣谦”。体师象,震为行,坤为邑国,利五之正,已得从征,故“利用行师,征邑国”。
 
  《象》曰:鸣谦,志未得也,可用行师,征邑国也。
  《九家易》曰:阴阳相应,故“鸣谦”也。虽应不承,故“志未得”。谓下九三可行师来上。坤为邑国也;三应上,上呼三征,来居五位,故曰“利用行师征邑国”也。
   案:上六兑爻。兑为口舌,鸣谦之象也。
 
  《序卦》曰: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
  郑玄曰:言国既大而能谦,则于政事恬豫。雷出地奋豫,行出而喜乐之意。
 
 (坤下震上)。豫:利建侯、行师。
  郑玄曰:坤,顺也。震,动也。顺其性而动者,莫不得,得其所,故谓之豫。豫,喜逸说乐之貌也。震又为雷,诸侯之象。坤又为众,师役之象。故“利建侯、行师”矣。
  虞翻曰:复初之四,与小畜旁通。坤为邦国,震为诸侯。初至五,体比象。四利复初,故“利建侯”。三至上,体师象,故“行师”。
 
  《彖》曰:豫,刚应而志行,
  △侯果曰四为卦主,五阴应之,刚志大行,故曰“刚应而志行”。
 
  顺以动,豫。
  崔觐曰:坤下震上,顺以动也。
 
  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
  虞翻曰:小畜,乾为天。坤为地。如之者,谓天地亦动,以成四时,而况建侯行师。言其皆应而豫也。
 
  而况建侯行师乎!
  《九家易》曰:震为建侯,坤为行师;建侯所以兴利,行师所以除害。利兴害除,民所豫乐也。天地有生杀,万物有始终。王者盛衰,亦有迭更,犹武王承乱,而应天地。建侯行师,奉辞除害,民得豫说,君得安乐也。
 
  天地以顺动,
  虞翻曰:豫变通小畜。坤为地。动初至三成乾,故天地以顺动也。
 
  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
  虞翻曰:过谓失度,忒,差迭也。谓变初至需,离为日,坎为月,皆得其正,故“日月不过”。动初时,震为春。至四,兑为秋。至五,坎为冬。离为夏。四时位正,故“四时不忒”。通变之谓事,盖此之类。
 
  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
  虞翻曰:清,犹明也。动初至四,兑为刑。至坎,为罚。坎、兑体正,故“刑罚清”。坤为民,乾为清,以乾乘坤,故“民服”。
  案:帝出震,圣人也。坎为法律,刑罚也。坤为众,顺而民服也。
 
  豫之时义大矣哉。
  虞翻曰:顺动天地,使日月四时,皆不过差。刑罚清而民服,故“义大”也。
 
  《象》曰:雷出地奋,豫。
  崔觐曰:震在坤坤,故言“雷出地”。雷,阳气,亦谓龙也。夏至后,阳气极而一阴生。阴阳相击,而成雷声。雷声之疾,有龙奋迅豫跃之象,故曰“奋豫”。
 
    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郑玄曰:奋,动也。雷动于地上,而万物乃豫也。以者,取其喜佚动摇,犹人至乐,则手欲鼓之,足欲舞之也。崇,充也。殷,盛也。荐,进也。上帝,天帝也。王者功成作乐,以文得之者,作钥舞;以武得之者,作万舞;各充其德而为制。祀天帝以配祖考者,使与天同飨其功也。故《孝经》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也。
 
  初六:鸣豫,凶。
  虞翻曰:应震善鸣,失位,故“鸣豫,凶”也。
 
  《象》曰:初六鸣豫,志穷凶也。
  虞翻曰:体剥蔑贞,故“志穷凶也”。
 
  六二:介于石,
  虞翻曰:介,纤也。与四为艮,艮为石,故“介于石”。
 
  不终日,贞吉。
  虞翻曰:与小畜通,应在五。终变成离,离为日,得位。欲四争复初,已得休之。故“不终日,贞吉”。
 
  《象》曰:不终日,贞吉,以中正也。
  侯果曰:得位居中,柔顺正一,明豫动之可否,辩趣舍之权宜。假如坚石,不可移变,应时则改,不待终日。故曰豫之正吉。
 
  六三:盱豫悔,迟有悔。《象》曰:盱豫有悔,位不当也。
  王弼曰:履非其位,承动豫之主。若其雎盱而豫,悔亦至焉。迟而不从,豫之所疾,进退离悔,位不当也。
  向秀曰:雎盱,小人喜说、佞媚之貌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戠。
  侯果曰:为豫之主,众阴所宗,莫不由之以得其豫。体刚心直,志不怀疑,故得群物依归,朋从大合,若以簪菾之固括也。
  虞翻曰:由,自从也。据有五阴,坤以众顺,故“大有得”。得群阴也。坎为疑,故“勿疑”。小畜兑为朋。盍,合也,坤为盍。戠,聚会也。坎为聚,坤为众,众阴并应,故“朋盍戠”。戠,旧读作撍,作宗也。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崔觐曰:以一阳而众阴从已合簪交欢,故其“志大行”也。
  六五:贞疾,恒不死。
  虞翻曰:恒,常也。坎为疾。应在坤,坤为死。震为反生。位在震中,与坤体绝。故“贞疾,恒不死”也。
 
  《象》曰: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侯果曰:六五居尊,而乘于四,四以刚动,非已所乘。乘刚为政,终亦病。若“恒不死”者,以其中也。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虞翻曰:应在三。坤为冥。渝,变也。三失位,无应,多凶。变乃得正,体艮成。故“成有渝,无咎”。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荀爽曰:阳性冥昧,居尊在上,而犹豫说,故不可长。


























卷五 
《序卦》曰:豫必有随也,故受之以随。
  韩康伯曰:顺以动者,众之所随。
 
 (震下兑上)。随:元、亨、利、贞,无咎。
  虞翻曰:否上之初,刚来下柔,初上得正,故“元、享、利、贞,无咎”。
  郑玄曰:震,动也。兑,说也。内动之以德,外说之以言,则天下之人,咸慕其行,而随从之,故谓之随也。既见随从,能长之以善,通其嘉礼,和之以义,干之以正,则功成而有福,若无此四德,则有凶咎焉。焦赣曰:汉高帝与项籍,其明徵也。
 
  《彖》曰: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
  虞翻曰:否乾上来之坤初,故“刚来而下柔”。动,震,说,兑也。
 
  大亨贞,无咎。
  荀爽曰:随者,震之归魂。震归从巽,故大通。动爻得正,故利贞。阳降阴升,嫌于有咎。动而得正,故“无咎”。
 
  而天下随时,
  虞翻曰:乾为天,坤为下,震春兑秋。三四之正,坎冬离夏。四时位正,时行则行,故“天下随时”矣。
 
  随之时义大矣哉。
  蜀才曰:此本否卦。刚自上来居初,柔自初而升上,则内动而外说,是动而说随也。相随而大亨无咎。得于时也。得时,则天下随之矣。故曰“随之时义大矣哉”。
 
  《象》曰:泽中有雷,随。
  《九家易》曰:兑泽震雷,八月之时。雷藏于泽,则天下随时之象也。
 
  君子以向晦入宴息。
  崔元曰:晦者,冥也。雷者,阳气,春夏用事。今在泽中,秋冬时也。故君子象之。日出视事,其将晦冥,退入宴寝而休息也。
  侯果曰:坤为晦,乾之上九来入坤初,向晦者也。坤初升兑,兑为休息入宴者也。欲君民者,晦德息物,动说黎庶,则万方归随也。
 
  初九:官有渝,贞吉。出门交有功。
  《九家易》曰:渝,变也。谓阳来居初,得正为震。震为子,得土之位故曰“官”也。阴阳出门,相与交通,阴往之上,亦不失正,故曰贞吉而交有功。
 
  《象》曰:官有渝,从正吉也。出门交有功,不失也。
  郑玄曰:震为大涂,又为日门。当春分,阴阳之所交也。是臣出君门,与四方贤人交有成功之象也。昔舜慎徽五典,五典克从。纳于百揆,百揆时序。宾于四门,四门穆穆。是其义也。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
  虞翻曰:应在巽。巽为绳,故称系。小子谓五,兑为少,故曰“小子”。丈夫谓四,体大过老夫,故称“丈夫”。承四隔三,故“失丈夫”。三至上,有大过象,故与老妇、士夫同义。体咸象,夫死大过,故每有欲嫁之义也。
 
  《象》曰:系小子,弗兼与也。
  虞翻曰:已系于五,不兼与四也。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
  虞翻曰:随家阴随阳,三之上无应。上系于四,失初小子,故“系丈夫,失小子”艮为居、为求,谓求之正。得位远应,利上承四,故“利居贞”矣。
 
  《象》曰:系丈夫,志舍下也。
  王弼曰:虽体下卦,二已据初,将何所附,故舍初系四,志在丈夫也。四俱无应,亦欲于已随之,则得其求矣,故曰:“随有求,得”也。应非其正,以系于人,何可以妄,故“利居贞”也。初处已下,四处已上,故曰“系丈夫,失小子”也。
 
  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虞翻曰:谓获三也,失位相据,在大过,死象,故“贞凶”。《象》曰:“其义凶矣”。孚谓五。初震为道。三已之正,四变应初,得位在离。故“有孚在道,以明,何咎”。《象》曰:“明功也”。
 
  《象》曰:随有获,其义凶也。
  虞翻曰:死在大过,故“凶也”。
 
  有孚在道,明功也。
  虞翻曰:功谓五也。三四之正,离为明,故“明功也”。
 
  九五:孚于嘉吉。
  虞翻曰:坎为孚,阳称嘉,位五正,故“吉”也。
 
  《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虞翻曰:凡五言中正,中正皆阳得其正,以此为例矣。
 
  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
  虞翻曰:应在艮。艮手为拘,巽为绳,两系称维,故“拘系之,乃从维之”。在随之上,而无所随,故维之。《象》曰“上穷”。是其义也。
 
  王用亨于西山。
  虞翻曰:否乾为王,谓五也。有观象,故“亨”。兑为西,艮为山,故“王用亨于西山”也。
 
  《象》曰:拘系之,上穷也。
  虞翻曰:乘刚无应,故“上穷也”。
 
  《序卦》曰: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
  《九家易》曰:子行父事,备物致用,而天下治也。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莫大于圣人。子修圣道,行父之事,以临天下,无为而治也。
 
 (巽下艮上)。蛊:元亨。
  虞翻曰:泰初之上,与随旁通。刚上柔下,乾坤交,故“元亨”也。
  伏曼容曰:蛊,惑乱也。万事从惑而起,故以蛊为事也。
  案:《尚书大传》云:乃命五史,以书五帝之蛊事。然为训者,正以太古之时无为无事也。今言蛊者,是卦之惑乱也。时既渐浇,物情惑乱,故事业因之而起惑矣。故《左传》云: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是其义也。
 
  利涉大川。
  虞翻曰:谓二失位,动而之坎也,故“利涉大川”也。
 
  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子夏传》云:先甲三日者,辛、壬、癸也。后甲三日者,乙、丙、丁也。
  马融曰:甲在东方,艮在东北,故云“先甲”。巽在东南,故云“后甲”。所以十日之中唯称甲者。甲为十日之首,蛊为造事之端,故举初而明事始也。言所以三日者,不令而诛谓之暴,故令先后各三日,欲使百姓遍习,行而不犯也。
 
  《彖》曰:蛊,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
  虞翻曰:泰初之上,故“刚上”;坤上之初,故“柔下”。上艮下巽,故“巽而止蛊”也。
 
  蛊元亨,而天下治也。
  荀爽曰:蛊者,巽也。巽归合震,故“元亨”也。蛊者,事也。备物致用,故“天下治”也。
 
  利涉大川,往有事也。
  《九家易》曰:阳往据阴,阴来承阳,故“有事也”。此卦泰乾天有河,坤地有水,二爻升降,出入乾坤,利涉大川也。阳往求五,阴来求二,未得正位,戎事不息,故“有事”。
 
  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
  虞翻曰:谓初变成乾,乾为甲。至二成离,离为日。谓乾三爻在前,故“先甲三日”。贲,时也。变三至四,体离。至五成乾,乾三爻在后,故“后甲三日”。无妄,时也。易出震,消息历乾坤象。乾为始,坤为终,故“终则有始”。乾为天。震为行,故“天行”也。
 
  《象》曰:山下有风,蛊。
  何妥曰:山者高而静,风者宣而疾,有似君处上而安静,臣在下而行令也。
 
  君子以振民育德。
  虞翻曰:君子,谓泰乾也。坤为民。初上抚坤,故“振民”。乾称德,体大畜,须养,故以“育德”也。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虞翻曰:干,正。蛊,事也。泰乾为父,坤为事。故“干父之蛊”。初上易位,艮为子,父死大过称考,故“有子考”。变而得正,故“无咎。厉,终吉”也。
  案:位阳令首,父之事也;爻阴柔顺,子之质也。
 
  《象》曰:干父之蛊,意承考也。
  王弼曰:干事之首,时有损益,不可尽承,故意承而已也。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象》曰:干母之蛊,得中道也。
  虞翻曰:应在五。泰坤为母,故干母之蛊。失位。故“不可贞”。变而得正,故贞而“得中道也”。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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