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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义江解读红楼-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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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回:“(黛玉说)‘这一去,一辈子也别来,也别说话!’宝玉不理。”脂评:“此是极心死处。将来如何?”按:评语末四字已点出将来情景:对黛玉来说,宝玉一去,真是到死也没有回来。    
    又脂评:“盖宝玉一生行为,颦知最确……”按:据此知黛玉不会误会宝玉变心。    
    第二十八回:(黛玉说)“赶你回来,我死了也罢了!”脂评:“何苦来,余不忍听!”按:此语成谶,故曰“不忍听”。    
    第三十二回:“宝玉出了神,见袭人和他说话;并未看出是何人来,便一把拉住,说道:‘好妹妹,我的这心事从来也不敢说,今儿我大胆说出来,死也甘心!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这里,又不敢告诉人,只好掩着。只等你的病好了,只怕我的病才得好呢,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袭人听了这话,吓得魄消魂散……这里袭人见他去了,自思方才之言,一定是因黛玉而起,如此看来,将来难免不才之事,令人可惊可畏。想到此间,也不觉怔怔的滴下泪来,心下暗度如何处治方免此丑祸。”按:用如此重笔来写,可以预料袭人所担心的“不才之事”和“丑祸”肯定是难免的。    
    第三十四回:袭人对王夫人说:“二爷素日性格,太太是知道的。他又偏好在我们队里闹,倘若不防,前后错了一点半点,不论真假,人多口杂,那起小人的嘴有什么避讳,心顺了,说得比菩萨还好,心不顺,就贬的连畜牲不如。二爷将来倘若有人说好,不过大家直过没事,若要叫人说出一个不好字来,我们不用说粉身碎骨罪有万重都是平常小事,但后来二爷一生的声名品行岂不完了……”又宝玉挨打,薛氏母女责怪薛蟠,兄妹因此怄气闹了一场。脂评:“袭卿高见动夫人,薛家兄妹空争气。”按:脂评褒袭对不对是另一个问题。但由此可见,宝玉后来确实未免“丑祸”,所以脂评赞袭人之言为“高见”,说她有先见之明;说蟠、钗争吵生气是“空争气”,意思是宝玉惹祸,怪不得别人调唆。    
    第三十五回脂评:“此回是以情说法,警醒世人。黛玉因情凝思默度,忘其有身,忘其有病(按:黛玉之‘痴’在于忘我);而宝玉千屈万折,因情忘其尊卑,忘其痛苦,并忘其性情(按:此所谓宝玉之‘痴’)。爱河之深,何可泛滥,一溺其中,非死不止(按:黛玉死于此)。且泛爱者不专,新旧叠增,岂能尽了;其多情之心不能不流于无情之地(按:宝玉之出家缘此)。究其立意,倏忽千里而自不觉,诚可悲夫!”    
    第五十二回:(宝玉说)“你一夜咳嗽几遍?醒几次?”脂评:“此皆好笑之极,无味扯淡之极,回思则皆沥血滴髓之至情至神也……”按:宝玉此时“扯淡之极”的话,正是将来自身遭厄、不能回家时,日夜悬念黛玉病况的心声,亦即《枉凝眉》中所谓“空劳牵挂”也。    
    第五十八回:“芳官笑道:‘你说她(藕官)祭的是谁?祭的是死了的药官。’……‘她竟是疯傻的想头,说她自己是小生,药官是小旦,常做夫妻……虽不做戏,寻常饮食起坐,两人竟是你恩我爱。药官一死,她哭的死去活来,至今不忘,所以每节烧纸。后来补了蕊官,我们见她一般的温柔体贴,也曾问她得新弃旧的。她说:这又有个大道理,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便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你说可是又疯又呆?说来可是可笑?’宝玉听说了这篇呆话,独合了他的呆性,不觉又是喜欢,又是悲叹,又称奇道绝,说天既生这样的人,又何用我这须眉浊物玷辱世界。因又忙拉芳官嘱道:‘既如此说,我也有一句话嘱咐她……以后断不可烧纸钱。……以后逢时按节,只备一个炉,到日随便焚香,一心诚虔就可感格了。……即值仓皇流离之日,虽连香亦无,随便有土有草,只以洁净便可为祭……’”按:藕、药、蕊实为宝、黛、钗写影。本来,一个戏班中死了小旦,小生没有人搭配,再补一个是很平常的,谈不上什么“得新弃旧”。而现在偏要以真的丧妻续弦相比,说出一番“大道理”来,让宝玉听了觉得很合他的心意,这自然是有目的的。对此,俞平伯先生提出过很有道理的看法。大意是:有的人会想,宝玉将来以何等心情来娶宝钗,另娶宝钗是否“得新弃旧”。作者在这里已明白地回答了我们,另娶有时是必要的,也不必一定不娶,只要不忘记死者就是了。这就说明了宝玉为什么肯娶宝钗,又为什么始终不忘黛玉(见《读〈红楼梦〉随笔》)。此外,宝玉强调对死者不必拘习俗礼教,只要“一心诚虔”。他祭金钏儿、诔晴雯是如此,悼颦儿想必也如此。其中“即值仓皇流离之日”一语,触目惊心,简直就像在对我们宣告后事。    
    小说中的诗词带谶语性质的更多。除已提到的外,如《代别离·秋窗风雨夕》是在“仓皇流离”后,黛玉“枉自嗟呀”的诗谶;《桃花行》是黛玉夭亡的象征。《唐多令·咏柳絮》也是黛玉自叹薄命:“嫁与东风春不管(用李贺《南园》诗‘可怜日暮嫣香落,嫁与春风不用媒’意),凭尔去,忍淹留!”这岂不等于写出了黛玉临终前对知己的内心独白:“我的生命行将结束了!时到如今,你忍心不回来看看我,我也只好任你去了!”《大观园中秋联句》中的“冷月葬花魂”(有抄本中“花”形讹为“死”,后人误以为音讹而改作“诗”)是用明代叶小鸾的诗意作谶的,叶年十七未嫁而卒,著有诗词集《返生香》,是著名才女,如此等等。    
    小说中也还有为宝黛悲剧作引的有关情节。如第二十五回,宝黛相配事刚被凤姐说出,仿佛好事可望,便乐极生悲,凤姐、宝玉同遭魇魔,险些丧命。第三十三回,宝玉大承笞挞,黛玉怜惜痛哭。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第七十七回,晴雯夭折。第七十八回,宝玉作诔。直至第七十九回,迎春已去,宝玉“见其轩窗寂寞,屏帐然”,一片“寥落凄惨之景”,脂评明点出“先为《对景悼颦儿》作引”。种种暗示越来越多,造成了一场暴风雨已渐渐迫近了的感觉。脂评提到“狱神庙”事说:“哀哉伤哉!此后文字,不忍卒读!”(靖藏本第五十二回批)看来,后半部确是大故迭起,黛玉死后,不久就有“抄没、狱神庙”等事,贾府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之盛,瞬息间皆熏歇烬灭,光沉响绝,景况是写得很惨的。    
    总之,只要我们潜心细读,谨慎探究,曹雪芹本来的艺术构思和原稿的情节线索是不难窥见的。    
    十一、换个角度看《红楼梦》    
    我们讨论的问题,大概会与《红楼梦》研究中的许多问题发生关系的。比如小说的主题思想问题、情节的主线问题、人物的评价问题、艺术表现方法问题等等,都有待进一步研究。    
    有人说,续书所写的宝黛爱情悲剧,使小说有了更深一层的暴露婚姻不自由的反封建的意义。其实,这层意义原来就有,典型人物是迎春,她的遭遇足以暴露封建包办婚姻的罪恶(丫鬟司棋是另一种婚姻不自由的受害者,此外,还有英莲、全哥、智能儿等等)。《红楼梦》不是《西厢记》、《牡丹亭》或《梁祝》,它所包含的思想意义要深广得多。续书将宝黛悲剧也写成包办婚姻的悲剧,反而影响了小说主题的统一。因为宝黛不同于迎春,他们是小说中的主角,主角的命运是与主题分不开的。这样,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就各自有了不同的中心:前八十回反复强调的是“盛宴必散”,将来贾府“树倒猢狲散”,“一败涂地”,而后四十回则突出了封建家长包办婚姻所造成的不幸。婚姻不自由与大家庭的败落是两回事,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将它们凑合在一起,我看不出究竟有多大好处。    
    在情节主线的讨论中,已见到好几种不同意见。在这方面,我是一个调和主义者。在我看来,以贾府为代表的四大家族的衰败,与宝黛悲剧的发生是同一回事,而宝玉愤俗弃世、偏僻乖张的思想性格或者说叛逆性格的发展,也是与他经历这样重大的变故、翻了大筋斗分不开的。同样,《红楼梦》是反映政治斗争还是写爱情悲剧的问题,研究者也有不同意见。在我看来,两者几乎是不可分的。贾府之获罪、抄没,大观园繁华消歇,当然是封建阶级内部政治斗争的结果,但宝黛爱情悲剧的发生也正与此密切相关。    
    在人物评价上,诸如宝钗、袭人、凤姐、贾母、王夫人、薛姨妈等人,多被认为是作者所讽刺、揭露的反面人物。是否都是讽刺、揭露,我很怀疑。《红楼梦》中是找不到一个完人的。作者常常有褒有贬,当然,褒贬的程度有不同,倾向性也有明显不明显。曹雪芹的创作思想与今天有些理论不同,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形象很难简单地划归正面人物或反面人物。再说,对这些人物的客观评价是一回事,而作者对他们的主观态度又是一回事,两者是有距离的,有时简直相反。加之更麻烦的是,如果我们不了解作者的完整构思,不知道这些人物后来怎样,而囫囵读一百二十回书,那么,续作者的构思、描写,还会在很大程度上对我们发生影响,使我们很难作出符合原意的评价,从而也就不能很科学地来总结《红楼梦》这部伟大的古典小说的艺术经验。从悲剧的性质,到人物的精神境界,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与续书中所写有如此大的差异,就不难想见构成故事情节的其他各式各样人物的描写,原作与续作又有多么大的不同。所以,我觉得光是对《红楼梦》中的人物形象及其社会意义,要作出比较切合实际的分析评价,我们就还得做许多深入、细致的研究工作。


第四部分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第30节 嘲李景柱

    1992年,河北通县张家湾农民李景柱献其自凿“曹公讳墓壬午”字样阶石一方,玄其说,京城内外轰动,新闻媒介纷纷披露。知李之为人者及上过当者,则起而揭其惯以诳语骗人之伎俩,因作小诗以嘲之。    
    绿学羡红楼,潮来献石头。    
    吹嘘多假话,穿凿少深谋。    
    友约仲春日,儿殇癸未秋。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    
    人谓李曾见胡适、俞平伯文章,故知雪芹名,死于“壬午除夕”(实际上是误解)。李则辩曰:我非红学家,只种田,是“绿学家”。其所述掘到石头情况,似纯属编造,如言某年某月大队平整土地,其实当时大队正整风学习,不出工;某某与他一道掘到石头、用车运回,其实所指之人还是念书的学生,不参加劳动;掘到的雪芹尸骨是裸葬的,其实是有棺木的(敦诚挽诗言其有棺木前的“铭旌”可证);给人的印象是雪芹因故岁末赶到张家湾来而暴卒的,其实是“数月前,伊子殇,因感伤成疾”,在西山“一病无医”的(见敦诚的挽诗及原注),如此等等。至于在此之前李所提供的曹石碑、曹家墓地、“被改为食堂”的曹家旧宅等等假情况,曾使一些热心人劳命丧财、大上其当。1992年9月前后的《北京日报》周末版上连续有刊出,后来贵州省的《红楼》杂志上也续有刊出。当初,我听说石头上凿有“壬午”二字,便断定其是伪造无疑。因为“壬午”的下一年癸未的仲春,友人敦敏尚以诗代简寄雪芹,约其来家饮酒赏春,同年的秋冬间,其爱子殇于痘症,雪芹才“感伤成疾”,在北京西山一病不起,死于再次年甲申春天的。这一切都有无可置疑的文字记载。故知其为穿凿附会“壬午”说而添此二字,反弄巧成拙,露出了有意作伪的马脚。


第四部分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第31节 后四十回没有曹雪芹一个字(1)

    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并非他人续作,而仍是曹雪芹原著,或者说其中有相当多的章回、文字都是雪芹写的,这样的人虽不算多,但是有,周绍良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但认为后四十回中多多少少还留有些雪芹的残稿或者至少有像回目、提纲之类文字的人,恐怕就要多得多了。记得我在大学教书时的同事,对戏曲颇有研究的徐朔方先生就曾这样说过。    
    后一种想法,最早说出来的还是裕瑞,他说自己在程、高刻书前,见过一部抄本,“八十回书后,惟有目录,未有书文”,且目录与刻本目录“迥然不同”。我已说过,这些话是为加强其论后四十回书非雪芹原作的说服力而编造的。非雪芹原作说是有见地的,但有目无文说就编得离谱了,不足凭信。    
    我还在以前的拙作中多次说过,在后四十回续书中,不论其文字优劣是非,都没有曹雪芹自己写的一个字,无论是回目或提纲都没有,现在仍坚信如此。因为这是可以举出许多理由来的。    
    一、后人看不到雪芹八十回后的书稿    
    曹雪芹本已写完此书,八十回后之所以成了残稿,也是因为在开始誊清阶段有五、六稿被借阅者弄丢了,无法继续抄出才致残的。而那部分未抄出的残稿一直保存在畸笏叟手中,他再也不肯拿出来示人,所以后来也未见有谁再读到过或者提起过畸笏所保存的八十回后的文字。    
    我根据畸笏所加的批语,查考其以往的经历、遭遇与雪芹的关系,认定他便是雪芹的生父曹。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难道我们能知道曹后来的事历?不能。    
    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内务府奏折称奉旨准予包衣佐领人等“凡应追取之侵贪挪移款项,倘本人确实家产已尽,着查明宽免”,开列了一批人的名单,其中有曹的名字,说:    
    雍正六年六月内,江宁织造、员外郎曹等骚扰驿站案内,原任员外郎曹名下分赔银四百四十三两二钱,交过银一百四十一两,尚未完银三百二两二钱。    
    这就是说,从雍正六年到十三年,这七年多时间内,倾家荡产的曹连四百多两银子都赔不出,不得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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