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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乾文集-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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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一天半夜里她在炕上折腾了一番,便硬说是大狐仙附了体。于是,她摇身一变,成了家中一位特殊人物,既能治病,又能保平安,行市一下子就涨了。她浑身好像镀了一层金。触犯她就得罪了大仙爷,那可担待不起!

她头上有了光晕。从此,什么可口的都尽着她吃——说是孝敬了大仙爷。她的残羹剩饭也成了可以除灾祛病的灵丹妙药。

在炕上,我挨着她睡。我没感到什么灵气,她的妖气却吓得我在被窝里直打哆嗦。大仙爷确实巩固并提高了老姑姑的身份地位,可却在我的幼小心坎上平添了一道黑影,它影响着我的一生。

对我来说,强迫性宗教绝不始于基督教。这一点,我也曾披露过。我那位三堂兄毕业于蒙藏学校后,一直失业,生活潦倒不堪。于是,他就成了对各方神抵一概匍匐在地的人,而我也只好奉陪。一个无疑是个痞棍的乞丐,忽然躺到东直门外一座小土地庙的炕上,胡说是什么佛爷附了体。善男信女就为他烧香挂匾,很快浑身就有了灵光。三堂兄一听说,就带着我给这自封的佛爷去上供。我至今仍记得那坐落在土丘上的小庙多么拥挤。烟火缭绕,罄声震耳。我们在庙后身一间小土屋里谒见了那位“佛爷”。他歪在土炕上,接受崇拜者的供奉。三堂兄递上带来的供物后,连忙跪下叩头。“佛爷”像个白痴,眼睛是半阖着的,嘴边还淌着涎水。他赏给三堂兄一牙咬过的苹果。三堂兄希罕得不得了,赶紧接过来,揣在怀里。我暗自庆幸他没要我同他分享。

我始终也瞧不出那些神祗有什么灵验。然而我可跟着喝过不少“香灰水”——就是从香炉里捏一撮香灰,放在一碗水里。每次我都是捏着鼻子喝下去的。

去妙峰山那次,我瞅见了宗教残酷的一面。幸而我不曾碰见许愿跳山涧的。然而一路都是从山东或河南等省爬来的朝香者,膝盖磨破,骨头都露出来了。目睹他们那血肉模糊的惨状,幼小的我不禁纳闷:信佛不是为了保平安吗?怎么却先把自己糟踏成这个样子!这岂不像赌博:钱没赚到手,倒先赔一上笔吗?

那些年,逢初一十五,我都得跟在堂兄身后,在院子里朝东南西北四方三叩九拜。当时我出于无奈,敢怒而不敢言。三十年代忆起那情景,我曾发泄过怨气。如今再回顾此事,我才认识到那是当时一个失业青年在走投无路之际的一种绝望的挣扎。管它是耶是佛,以至任何神祗,只要能赏他一碗饭吃,谁他都肯拜。

最后给了饭碗的是基督教。凭他写的一笔好字,口齿又伶俐,他在米市大街青年会谋到一个干事的职务。以前我怪他白天搞基督教,晚上拜佛,是两面派。现在我认识到,其实他拜的既不是耶稣,也不是如来佛,而是饭碗。

当时这又是个无法躲闪的问题。

我想,倘若二十年代我接触的不是原教旨主义的基督教徒,而传教也不用强迫形式,说不定我还会信了教。因为那时作为一个孤儿,我很需要精神上的寄托。然而我碰见的却比“狐仙”和“佛爷”强不了多少。

原教旨主义者除了《圣经》怎么说就怎么信之外,还有一件事,使我感到莫名其妙:什么事都得跪下来祈祷,向上帝请示。有一年夏季,安娜带我去内蒙卓资山。同行的都是她的美国朋友,一些传教士。一次我们要去附近的蒙古包玩一下。为首的一位临行前竟跪下来先向上帝请示了一番,随后才说:“可以出发了。”

使我更吃惊而且引起反感的是,在香河县小教堂的院子里看到的一次神召会的礼拜。几十个信徒跪在地上,每个人面前摆着一块砖。他们各自把头使劲往砖上撞,撞得鲜血淋漓,还狼嚎鬼叫,说是在“讲万国方言”。当时,我是去香河参加扫盲的。我们还在水月灯下演《睁眼瞎子》给老乡看。张珍(解放后化工部长)扮演目不识丁的老妈妈,我扮演她的儿子。那时我曾想:神召会造成的危害,确实比文盲还要严重。

自然,当时传基督教也分不同的层次和对象。神召会好像只在乡间搞,救世军则在城市下层市民当中活动。它在北京的总部原址就是现在的首都剧院。它的编制仿照军队,入教手续着实简便。唱完圣诗,讲完道,就当场功会众跪到台下去“悔改”。这样就算人了教。我在小说《皈依》里就写过菊子先悔了改,然后又来拉妞妞。

在这篇小说中,除了写到宗教可以提供饭碗(“一个月六块现洋”)之外,我还提及救世军的另一种吸引力:带彩图的福音书、洋鼓洋号以及教堂里花花绿绿的挂图。这些都会使缺乏文化生活的小姑娘妞妞兴奋起来。

四、真理大厅

七十年代初期,从咸宁干校回京之后,我一度蛰居在北京东北城一间门洞里(见《搬家史》)。出于怀旧和好奇,我曾骑车重访坐落在交道口大三条的那所开除过我的母校。当年上课用的西楼以及作为宿舍的北楼都还是老样子,操场上又盖起一座新楼。这家学校那时的英文名字译成中文就是“真理大厅”。

我没敢惊动司阍人,只站在大门外瞥了几眼。我作为工读生织过地毯的西楼顶层映入眼帘,我挤过羊奶的羊圈设在操场东头。我在那操场上蹦跳过。小时玩过的秋千和压板,如今已没有了踪影。我的小说《邮票》就是以北楼为背景的,只是大门前再也没有《邓山东》中所描述的那些摆摊卖吃食的了。

我们那个学校在大三条,而教堂则在二条。当年每次去做礼拜,都要穿过一个宽敞的院子。这个院子说得上是沙漠中一片绿洲。它纯粹是另一种格局,代表另一种生活水平。门并不大,然而十分厚实。院里矮松成行。我们总是沿着当中那条甬道走,出了大门,对面便是二条教堂。绿洲里那条甬道还分出几个叉路,通往一幢幢精致的双层住宅楼。每幢分别为矮篱围起,住宅旁各有座小花园。常见几个娇贵的金发碧眼囝囝,在中国保姆照拂下荡秋千或堆沙子玩。沙池旁还搭起葡萄架或藤萝架。隔着用雪白纱馒遮起的窗户,不时地传来钢琴或小提琴的演奏声。自然,每次路过,厨房里正煮着的可可或咖啡以及烤肉便香味扑鼻。

每个星期我起码得穿过这个大院子一次,而每次心里总冒出个疑问:倘若真有上帝,他为什么这么不公平?何以白皮肤的过一种生活,黄皮肤的就得过另一种生活?

《落日》的故事就发生在那个绿洲里。那不是虚构的,整个过程都是我亲身经历的。正因为如此,我对那绿洲更加反感了。

我半工半读过的那个学校,属于长老会。长老是基督教加尔文宗的教会,由教徒推选长老管理教会,所以这么称呼。长老一般均由教龄最长、在教会中影响最大的教友担任。长老中间固然也有真信教的,但是凭资格——甚至由于有靠山而当上的也不乏其人。他们大都是原教旨主义者,绝不用现代眼光去解释《圣经》,更不容提出疑窦,否则就会被扣上“异端”、“叛教”等大帽子。其实,那些长老对《圣经》就个个坚信不疑吗?也未必,然而维护原教旨同维护他们个人的权威完全是一致的。一旦原教旨动摇了,长老们的威望和地位就会受到威胁。因为,只要有任何离经叛道的苗头,他们必狠狠制裁。所以,凡是教会所办的设施(首先是学校,其次是医院),都必须矢忠于原教旨。

教会学校的实权——首先是财权和用人大权,当然都掌握在外国牧师手里。校内具体的行政职务(如教务、斋务等),一古脑儿由教内骨干担任。授课的教员则多由教外聘请。

于是,就产生了这么一个差别:教内的骨干捧的实际上是只铁饭碗。只要他们准时去做礼拜,祈祷时装出一副虔诚的样子,不时地在嘴边挂上几句福音,他们几几乎可以为所欲为。而教外的老师则除了教书本事,别无靠山。他们下课就走掉,从不同人勾勾搭搭。

我经常怀念当年一位名叫李茂青的国文老师。他走路方方正正,总是身穿蓝袍青马褂来上课。卷子判得非常认真仔细,并且时常在卷未写上长长的一段话,鼓励学生上进。他判的几本作文,我一直保存下来,毁于文革。从他的批语中,我受过启发,也感到温暖。

还有一位教地理的贾老师。我在《两位老师》一文中提到过他。那时我们用的代数课本是一位名叫“温德华”的洋人编的。一天,在上学途中躲闪惊马,我把代数课本弄丢了。教代数的老师是位性子暴躁的麻子,动不动就打板子。他曾打折过一条板子。挨板子的同学正庆幸,他却马上又抽出一条。我怕困丢课本而挨他的打,就用那个月一半的饭费补买了一本,并同管伙食的人说好,我只吃早晚两顿。大家吃午饭时,我在篮球场上投篮。

那个中午,贾老师吃得很快,老早走出饭厅。瞧见我在投篮,就问我为什么不去吃饭。刚巧过来一个同学,向他泄了底。老师马上替我补上半个月的饭费——记得是一块五毛钱,非要我吃足三顿饭。

教外的老师没有权势,没有后台,他们凭的不是教籍,而是真才实学。

相形之下,教内的则不然。他们都老早就领了洗,有的甚至是几代的教徒——其中有一位还专喜谈说庚子年间他们一家人怎样为教会受过难。这样,他们就成为洋人之下、同胞之上的实权人物。

这些人,《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三句话不离“耶和华”、“主耶稣”。满口都是福音,可成天想的,盘算的,张罗的,都是他们本人以及家族的利益和特权。

就举那位绰号“马猴”的斋务长为例。他掌握着他宿舍的大权。北楼共五层,而冬天的气管子只暖到二层,三层就没有多少温意了。我们管五层楼叫“冰窖”。他把那些不断孝敬他的富家子弟统统分在一、二层,而只有一床破棉絮可盖的我,一向分到五层。幸而好几个同学非常仗义。冬夜,他们纷纷把厚大衣堆到我的床上。

“马猴”除了当斋务长,还兼着一宗营生:贩卖哈巴狗。听说他经常不断地把它们送到天津去办出口。他最欢迎抱给他一两窝狗仔。对于搜集狗种,他诚然是无孔不入,甚至问过我能否给他弄到一两只。可惜我只跟一些上不了台盘的野狗打交道。我非但未能用狗种博得他的好感,还组织“少年互助团”,抨击他办事不公。

当时不作兴男女合校,也禁止学生同异性有任何往来。一次,我们班一个同学在运动会上遇见邻校的一位女生,就给她写了封信。那封信却被学校当局扣下拆看了。于是,教务长就在朝会上把那个写信的学生叫到前面,将他的长袍下襟撩起来,蒙上他的脸,说他“干下这等事,没脸见人了”。

邻校那位女生压根儿没接到信,按说是无辜的。然而那里的训育主任竟用牙刷刷她的喉咙,一连刷了三天。

《圣经》里管假冒伪善者叫作“法利赛人”,他们是耶稣所深恶痛绝的。当时校内传出个别当权派(他们都是有家室的)的桃色新闻,恰好为法利赛人作了注解。后来甚至还风闻他们去了八大胡同。

我真正认清那些法利赛人的实质,是在我被捕入狱这件生死攸关的事上。

我事先就听说过“锣锤子”(学生们为校方中国人中的第一把手起的绰号)同当时的侦缉队长拜过把兄弟。真巧,两个便衣从学校押送我去报房胡同侦缉队时,在电车上给我一位亲戚撞见了。他赶忙去告知四堂嫂。安娜立即去找洋校长,请他出面营救(这些,我当然都是事后才知道的)。

在这个问题上,校方展开了争论。“锣锤子”和“马猴”坚决主张“教训教训”我,不去营救,倒是洋校长,可能由于安娜的恳求,非要营救我不可。这里,法利赛人中的一个对洋校长挑拨说:“我们检查过这个小子的日记了。您知道他在日记里怎样骂您吗?”洋校长回答说,不管他骂过我什么,我还是要营救他。

升入高二时,我的工读方式由织地毯或送羊奶改为在教务处成天同蜡版和油墨滚子打交道了。有一天,“锣锤子”神情异常和气地走进来,先问寒问暖一番。他接着谈起自己留学美国时也做过工,暑假还在汽车厂里干过。我听话听音,慢慢摸出他的来意。他希望我不要跟学校当局作对。他暗示,如果我的“品行功课都好,毕业后可以由学校保送到齐鲁大学”。弦外之音是:那以后自然就鹏程万里了。

我没吱声,可我听出他是硬的不成,又来软的了——试图收买我。

移年北伐军进了北平城,我被解除了软禁。五卅惨案后,中学就纷纷成立了学生会,可是教会学校里只有由校方操纵的基督教青年会。1928年秋天开学时,我们这些学生也闹着要成立学生会,以取代宗教性质的青年会。大家推选我为主席,我也同意了。

这下可惹怒了校内几位“长”字号的。他们伺机要把我这颗钉子拔掉。

当时,教会学校看到中国民族主义情绪高涨,就变通了一番:掌握实权的仍是洋人,但改称“校务长”,这样,“锣锤子”名义上就成为校长了。他打定主意在我身上施展一下校长的威风,杀一以儆百。

那年圣诞节前夕(十二月二十四日),校长为了讨好洋校务长,就组织我们这些住宿生午夜到我称为“绿洲”的大院子里,冒着严寒唱《圣诞曲》。那晚朔风凛冽,我们在校务长那灰色小楼前站成一排,在校长的指挥下,哆哆嗦嗦地唱了起来。唱完一首又一首,一直唱到小楼窗口有了灯光,洋校务长站在阳台中朝我们说了声“MerryChristmas”,大家才回到宿舍。

四十年代在英国,我才晓得西方确有此习俗。然而当时我却十分气愤。第二天我就给已转学海甸的越南华侨朋友越澄写了封长信,详细描述了这一可耻事件。我把贴好邮票的信放在门房窗台上,以便邮差取走。

为了学生会事,“锣锤子”正在伺机整我。他竟然私拆了这封信,并把我叫到校长室,宣布给予我开除处分。我就在那样不知当晚该睡在哪里的情形下,卷了铺盖。

美国罗宾逊教授不了解,既然教会使我这个穷孩子受到了教育,我为什么还会忘恩负义地反教。除了《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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