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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乾文集-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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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我批判文章中都沉痛承认曾深受西方民主思想的毒害。

记得三○年我在辅仁读书的时候,有一位家里九代笃信天主教的同学,力劝我皈依天主。他还特别向我谈起向神父忏悔自己劣行之后,他本人所得到的快感。他说:“那就像洗了个热水澡!”当时,我没能领会他说的好处。可是到五十年代,我在大会上清算自己迷信西方民主自由那根深蒂固的资产阶级反动思想时,才开始领会到。然而人们并没把我这头“思想上的大老虎”关起来,反而似乎还更尊重了。想来是由于我还有点自我暴露的勇气吧。

运动煞尾时,最重要的工作是核实定案。这可不是谁说了就算的!一笔笔地都得有根有据,有下落。这时,工作做得再细致不过,而且都经过同本人以及有关人员核实签字。数目不能笼统,每元钱都得落实才算数,体现了组织上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的大原则。

我永远也忘不了在大会上宣读最后战果的那一天。

当念到老店的名字时,我们组都竖起耳朵来倾听几个月来我们最后的、真正落实了的战果——我们为之喊了多少口号、拍了多少回桌子、费了多少心血得来的战果。

报告人根据印刷厂工人的反映:老店平时有些公私不分的毛病。并且补充说,这倒也难怪,老唐是打解放区来的,那里一直实行的是供给制。然而——

我们竖起了耳朵。

“经过反复核实,多方调查,并未发现他有贪污行为……”

这时,我掉过头去看老唐,他依然低着头坐在那里,一点也没显出得意的样子。也许作为老党员,他认为在运动中受点罪也没什么,组织上是从来就不会冤枉谁的。

几个月之后,我在机关大门口又碰见了他。我愧疚得低下头去。他却捧着刚买到的一块热乎乎的烤白薯,想撅半截给我,熟头熟脑地说:“老萧同志,尝尝,挺热乎。”

我狼狈地道了声谢,朝他摆了摆手,就匆匆忙忙走开了。一边走,心里一边嘟囔说:

“多么善良的一个人啊!”

一九九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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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滴人生

作者:萧乾

飞肉

每个人一辈子都既有顺当的巧遇,有时也难免会陷入尴尬的境地,窘得抬不起头来,可事过境迁,回想起来,又会感到可笑,甚至会拿自己开心。

我就常记起自己第一回吃西餐闹的笑话。

那好像是在1918年左右。那时,我的四堂兄还没娶美国嫂子。当时他正在教一个姓孟罗的英国人汉语。一天,孟罗请他吃饭,为了让我见见世面,他把我也带去了。

记得那天孟罗先请我们看一场电影,是在长安街平安电影院。那是我头一回看电影。可能是卓别林的片子,因为至今还记得他那能上下耸动的小胡子,不跟脚的鞋子和手里不断耍着的拐棍儿。

带我去吃西餐,四堂兄是为了让我长见识,他万没料到我会让他大丢其脸。

第一道上汤,还算顺利。反正我记住事前嘱咐的:调羹可别碰汤盆。真正的魔难是第二道正菜:端上一盘炸得焦焦的牛排。这回我得过刀叉关了。

四堂兄大约也估计到我这一关不好过,事先便叮嘱我务必要看着他的动作,我只要照样模仿就是了。

于是,我也照他那样右手持刀,左手拿叉。看他先用叉子按住牛排,然后用刀一切,再用叉子往嘴里一送,就成了。

谁料到我那块牛排硬是不听话,按也按不住,切更切不开。眼睁睁地看到主人和四堂兄的牛排都入了口,我这块还动弹不了。我意识到四堂兄也在替我着急。

于是,我使劲切了一刀。

糟啦!牛排不但滑出了盘子,而且仿佛长了翅膀般地溜出桌边,落在地上了。

我急得快哭了出来。

主人同情地含笑望着这一戏剧性事态,可四堂兄涨红了脸,狠狠地瞪着我。我呢,真是丧了魂,正要猫腰去把飞肉抬起,四堂兄用汉语狼狈地训斥我:“别动!”

我从声调中听出他的怒气。

孟罗其实例并不在意。他从面前的大盘子里又给我补了一块,还说着安慰的话。

但我实在怕这第二块牛排也会长出翅膀,就噙着泪水朝它发怔。

饭后辞出之后,四堂兄一路无可奈何地叹着气,朝我悻悻地说了声:

“废物,真丢人!”

与鹰同席

英国人好客。尤其在大学里,每个星期总得赴几次茶会。时而还会有人邀去度周末。我去过两趟福斯特在赛拉郡的家,看到他多么孝母。老诗人罗伯特·特莱威林的家更去过多次,常同他那位早年侨居过印尼的荷兰夫人在林中散步,从这种周末领会到英国传统家庭的风貌。我尤其喜欢听他们饭后的朗诵。有时是选自维多利亚女王时代脍炙人口的小说,如《简爱》,有时是著名诗篇。记得福斯特曾绘声绘色地朗诵过T.S.艾略特一首描绘猫的诗,他把猫形容得活灵活现,逗得大家(尤其他那位老母)笑得前仰后合。

一回,福斯特在他那改良俱乐部里为我介绍一位在英国中部诺丁汉大学教哲学的朋友,后来那人写信来约我去他那里度周末。旅英七载,我应邀去友人家度过上百次的周末,惟独他那次最使我难以忘怀。老实说,如今回忆起来我还有些冒冷汗。

那位教授像福斯特一样,是位老光棍,可他有一别致的伴侣。一进客厅他就为我介绍了,是一只老鹰,名字叫托姆。

他指了指我,煞有介事地对托姆说,这是从东方礼仪之邦来的客人,你可不许撒野!托姆好像挺懂事,朝我张了张翅膀,伸了伸脖子,似乎还点了点头。

老实说,当时我心里一点也不踏实,生怕它朝我扑过来,用它那锥子般的尖嘴啄上我两口。

还好。它大概明白这是主人的贵客,只用它那黄中透绿的眼睛朝我眨了眨,像是在打量,在端详,在决定值不值得欢迎我。

用晚餐时,我万没有料到老鹰也入了席,而且踞在我和主人之间。主人见我神色紧张,就赶忙向我保证说,我家的托姆最懂规矩,它天天跟我一道吃饭。

我实在放心不下。我想起上初中的时候,一位体育教员曾爬到操场那棵大榆树上,想捉一只在树桠中间落脚的老鹰,结果给老鹰啄得满胳膊是血。

我那时真怕它一兴奋,朝我扑过来。

可托姆确实懂事。当我用刀叉切着盘子里那块牛排时,它也在它那盘子上一口口地啄蛋黄。每啄上一口,还歪歪脖子朝我望望。

主人留意到我有多么紧张,就赶忙解释说,它是在表示友好。然后又提高嗓门对老鹰说,这是从中国来的贵客。然后又转过头来问中国可有老鹰?我说,在动物园大铁笼子里见过。他听了不禁咂了两声,说大铁笼子太不舒服了。然后朝老鹰说,你愿意关在大铁笼子里吗?

老鹰歪过头来朝他眨了眨眼,又仰了仰脖子,仿佛在考虑怎么回答。

主人似乎有所领会地说:“我们的托姆不喜欢关在笼子里。”可我心里说,那同关在这屋子里又有什么区别!

我们每上一道菜,托姆的盘子里就也换个样儿。一下是玉米粒,一下是青菜或剁碎了的生肉。它一边啄,一边朝我们主客二人望望。

我呢,一边吃着一边担心思,巴望这顿古怪的与老鹰的共餐早点结束,而且能平平安安地、不挨一下啄就散席。

原以为饭后饮咖啡时会把老鹰请走,不然。主人又把它安置在一把扶手椅上,仆人随后端来一只盆子,里面是像牛奶一样的汤水。这样,我们喝着咖啡,老鹰也一口口地在盆里啜。

最后,主人把老鹰架在他肩上,老鹰吼了一声。主人说,瞧我们的托姆多讲礼貌,它在向中国客人道晚安呢!

托姆被送回阳台上了。我的心才踏实下来。

可那一夜我没睡好,总觉得窗外的托姆不时地在朝我扑扇它的翅膀。

狼狈

那年在福州教书的时候,我刚二十岁出头,跟学生距离不大,喜好自然也相近。我爱打篮球。其实,我的球艺极不高明,当前锋不会投篮,当后卫常犯规。可我就是喜欢玩。下课后,常到操场上跟学生们一道较量,我打起来还十分认真,一回曾把学生脖子抓破。打那以后,我总提醒自己:别忘了师生这道界限。

那是一所教会学校,是美以美会在世纪之初创办的。教职员中有开明人士(其中有的后来还参加了革命),但实权则掌握在几位虔诚的老教友手里,其中有一位家里几代人都信教。逢到做礼拜,他总跟校长一道坐在台上,他有时也讲道,要不就站到台前朗读新旧约。这位老教友认为,星期天(他叫礼拜日)除了查经、礼拜、默祷,什么活动也不允许。他平素对学生们礼拜日还在球场上活动,一直极为不满。我们球瘾又太大,老教友早已看不顺眼了。学生们可能以为有我这个老师在一起,就可以放心打去。

一个星期天,正当我们玩得挺欢的当儿,老教友忽然气呼呼地出现了,并且闯进球场,一F子就把球攫到手,厉声说:

“这是主日,不许打!”

然后就愤愤地夹着篮球走了。望着他那背影,我们全呆了。大家都知道这位老教友仗着他的教龄,连校长也不看在眼里,只好扫兴散场。

我呢,不但扫兴,而且还大大地丢了脸。好在没过多久,我就乘海轮北返了。

登五台有感

我一向对名山古刹缺乏兴致。三六年上泰山去采访冯玉祥将军,事毕,我都未趁机看看日出奇景,就赶紧下山赶发通讯了——可惜由于将军大谈抗战,结果,检查官本着当时“攘外必先安内”的国策,给扣留了。“文革”中在咸宁干校三年,许多“五七战士”都顺道游了庐山,我却鼓不起那雅兴。

九三年,山西文史馆华而实馆长邀我作五台山之游。我竟不顾这副老骨头架子,欣然前往,我想看看那里的佛光寺。我不信佛,也不懂古建筑,其所以对佛光寺感兴趣,是因为想起一位故人:一代才女林徽因。

1937年芦沟桥事变前,她曾冒着酷暑,随著名古建筑学家的丈夫梁思成在这座佛光寺那积满尘埃、摇摇欲坠的梁柱间,手持米尺,爬上爬下地丈量、考证。

不少人称赞她的小说写得好。然而她统共就写了《九十九度中》等那么几篇。我还看过她画的水彩,也见过她的舞台设计。她的才能是多方面的,可她更热心的是帮助丈夫,鼓励朋友,她的大部分时间、精力都花在高谈阔论上,而且她发表高论时,旁人很少能插进话去。因为她谈得总是那么精彩、动听,谁也不愿意打搅。

倘若当时她像约翰生博士那样,身边有位勤于记录的包斯威尔,把她的那些妙语宏论都记录下来,那会是多么精彩的一本书啊!

她自己写得不多,但她更鼓励旁人写。我就是在她的殷切鼓励下继续写下去的。

我们最后一面是在五四年的文代会上见的。我远远望到她,就跑过去坐在她身边,叫了她一声“小姐”。她发窘地小声说:“都什么年月啦,还小姐小姐的!”

我推敲她那句话的含意是双重的。一方面是她那时已不再年轻;另一方面,都解放了,还称她作“小姐”,这不等于称她作资产阶级么!

是与否

yes是“是”,No是“否”,这原是最起码的英语常识。

然而语言并不光指词汇,教语言更重要的,得教用法。

就以这个最简单不过的“是”与“否”来说,中国人的用法同英语世界的习惯就大不一样。差别就在这第二句上。例如:

问:“你是中国人吗?”

回答都是:“是”或“对”。没有分歧。

可是如再反问一句:“你不是日本人吧?”

中国人的答法一般都是:“是”。就是肯定对方所说的话。

然而英语答法只能是“否”。就是得一竿子否定到底。

三二年,我在福州教书的时候,一天,一位年轻的美国女教师下课后,脸色涨红地走进教员休息室。我问她出了什么事,才知道,原来在她的班上发生了这么一件事:

她在课堂上用英语问学生们:“我是你们的朋友吗?”

学生们齐声嚷道:“是。”

接着她又说:“我不是你们的敌人吧?”

台下齐声使劲喊的,仍然是:“是。”

她十分感叹地对我说,已经教了他们快一年的书,学生们对她的态度竟还是摸不透。

语言用法这种微妙的差异,有时会造成很大的误会。这个例子对于在翻译工作中主张一字不改、死扣原文的直译专家们,我想应该有所启发。

一次失言

五十年代初,知识分子为了赶上时代,都竭力否定自己的过去,有时连过去在学术上的成就也羞于提起,惟恐被打上白色的旧知识分子的印记。

一次,我赴捷克大使的家宴。主人虽身为大使,其实他原是位作家,流亡伦敦时曾同我一样也是国际笔会的会员。那天同席的还有我们一位名诗人兼德国文学研究家。大使那天夸说,他在使馆顶层有一写作间。每天他必躲到那里去看书或写作,不见客,不接电话。接着又谈起他正在读着德国诗人里尔克的诗集。

这时,我就接下去说,同席的那位兼德国文学研究家的诗人是最早把里尔克介绍到中国来的,译稿还是在我主编的《大公报·文艺》上发表的。

我的话既是事实,自然也包含着表彰。不料那位诗人听了却满脸通红,不置一词,像是被人当面揭了什么短似的。

这时我觉察自己失了言,但话已说出,收不回来了。

席间一度出现了紧张,我十分懊悔自己的多嘴。

现在回想起来,那正是连无辜的《简爱自传》和《约翰·克利斯朵夫》都被斥为毒草的年月。当时,倘若有人说我研究过乔伊斯的《尤利西斯》,估计我也会大大吃不消。

幸好,那样草木皆兵、动辄得咎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也是看电影

谁没看过戏和电影!但六十年代初的一天,看电影可不是为了开心,那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当时,《海瑞罢官》、《李慧娘》,凡是打了红某子的,就都属于“全民共讨之,全党共诛之”的毒草。去看钦定的“毒草”,可得义愤填膺,擦亮眼睛。

下班之前,学习小组长就绷起面孔厉声宣布:下午两点半要去文化部看电影,不许迟到早退,不许请假。最后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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