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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犁散文集-第1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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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时代不同,思想变化,那就更难说了。我认为,现在不会有家长,再叫孩子们去读曾氏家训。八十年代的中国青年,将不知他的“进德、修业”为何物。

我的结论是:凡是家书、家训,只能对当家长的人,有影响,有用处。对于青年人,总是格格不入的。

但是,什么话也不能说得太绝对。听说,曾氏的后人,情况还是不错的。这也可能是他们先世的遗泽,包括家书、家训,起了一定的作用。

耕堂曰:咸同之世,湘乡曾氏,号称伟人。对内尽忠于异族,对外屈膝于列强。接连讨伐起义之民众,极尽残酷。杀人日多,声势益隆。曾氏自言其初衷:为解君父之忧,不畏后世之讥。后虽亦自省:内疚神明,外惭清议,盖饰词耳。早已盖棺论定,实已无案可翻。然政治风云,究非个人私事,时代如彼,对曾氏亦应论世知人。

当其显赫之时,正如长江上往来船只,无一艘不插曾氏旗号,他的一言一行,亦无不为人师法。其所著述,人手一编,众口一词,不敢异议。然仅至民国初年,新的学说兴起,革命者已视彼为粪土矣。因知伟人之言论,其价值,随时代之变化,或因其权势之消长,必有所升降。其升也迅,其降也速;其势也隆,其消也无声。万世不移,放之四海而皆准,乃夸张之说法。传人之论如此,名人之论亦如此。在历史长河中,一种言论,一种学说的沉浮现象,是常见的。它是与时代要求,社会现象相关联的。但一种学说沉落之后,有机会再为浮起,无论如何,不会再有当年的声势和影响。对曾国藩的家书、家训,也要这样去看。

1987年9月2日写讫



“天津教案”列在本书的《绥柔》中一章。著者王定安记其梗概云:

同治九年五月二十五日,上谕曾国藩,著前赴天津,查办事件。初天津有奸民张拴、郭拐以妖术迷拐人口,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捕诛之。而桃花口民团,复获妖人武兰珍。兰珍迷拐幼孩李所,鞫讯得实。讪言受迷药于教民王三。闾阎大哗,疑西洋天主教堂所嗾,或言洋人抉幼孩目,剖其心为药料,城外义冢内尸骸暴露,皆教堂所弃。津民益怒,时相聚语谋报复。三口通商大臣崇厚檄天津道周家勋等,会法国领事官丰大业,至天主堂公讯。兰珍语言殊支离,案弗能决。适士民观者麇集,偶与教堂人有违言,抛砖石相击。丰大业负气,径至崇厚公署,诉其状。崇厚出见,以枪狙击不中。崇厚抚慰之,且戒勿轻出激民愤,弗从。恚愤出署,路遇杰,复以枪击之,误伤其仆。居民见者皆哗噪,殴丰大业毙焉。遂焚毁教堂洋房数处,教民及洋商死者数十人……

著者对这次事件的叙述,还是比较真实客观的,也很简练,头绪也清楚。在叙述中,又以夹注的形式,引用了当时天津知府张光藻写给曾国藩幕宾吴汝纶的信,详细地叙述了事件的经过,并在文字中透露了知府本人的看法。这是官场的一种手法,所谓先通关节,以便使即将来查办此案的曾国藩先入为主,听信他的报告。

但现任直隶总督的曾国藩,已经是久经仕宦的老奸巨猾,他所注意的不只是下情,更注意的是上情——即朝廷的意图。

而朝廷的意图,又是常常变化的,对涉外的事件,尤其如此。

掌握不好,不只于事无补,甚至会弄得身败名裂。所以,这次皇帝(实际是慈禧太后)叫他查办此案,对曾国藩来说,实在是一个大难关,关系他一生荣辱利害的大考验,大关键。

我有一部石印的《曾文正公手书日记》,不妨再利用一下。

在日记第三十六册,五月十五日,他上了续病假的折子。但朝廷催得紧,他在二十六日记道:“廷寄派余赴天津查办事件。

因病未痊愈,踌躇不决。”二十七日记道:“思往天津查办殴毙洋官之案,熟筹不得良策,至幕与吴执甫一商。”三十日记道:“天津洋务,十分棘手,不胜焦灼。”六月初二日记道:

“余日内因法国之事,焦虑无已。”初三日记道:“将赴天津,恐有不测,拟写数条,以示二子。”六月初六日记道:“是日启行赴天津。”二十二日记道:“因奏请将府县交刑部治罪,忍心害理,愧恨之至。”二十四日记道:“崇帅来谈,夜接廷寄二件,罗使照会一件,阅之郁闷之至,绕室行走而已。”二十五日记道:“是日竟日昏睡,盖心绪烦闷,而病又作也。”七月十六日记道:“非刑拷讯习教人,坚嘱拿混星子及水火会。”

八月十九日记道;“是日天津陈镇及委员二人,在余寓审案,敲搒之声,竟日不绝。”

在知府写给吴汝纶的信中,是痛爱自己的“子民”,反对崇厚的袒护教民和向洋人屈服的。但崇厚是旗人,又是当时执政的恭亲王手下的,洋务得力人士,曾国藩不得不分清轻重,分清去向。与崇厚这个有强硬后台的人,站在一边,当然是上策。他迁就法国公使罗淑亚的要求,奏请将府县交刑部治罪(罗淑亚的要求,是将天津府县抵命)。这样做不能不引起朝野的议论。朝廷固然害怕外国人,但一时也不好大伤人民爱国御侮之气,一直在观望,没有决心。曾国藩对朝廷最终还是要屈服于外人这一点尤其明白。他洞悉清政府的实力空虚,外强中干,反复无常的习性。他下定决心:不惹恼外国人。他警告朝廷:自道光以来,对外常常是“先战后和”的,也就是先硬后软的。又说:现在外国还是强盛的。外国人是只重实力,不讲道理的。他先辩挖眼剖心之说,纯属谣言,然后捉拿凶犯,迅速结案。

王定安记述,当曾国藩初到天津,曾张榜通衢,“仰读书知理君子,悉心筹议。于是至公署条陈者,或欲借津民义愤,驱逐洋人;或欲联俄、英之交,以攻法国;或欲调集兵勇,以为应敌之师。公既谕津民不许擅起兵端,其致崇厚书,有祸则同当,谤则同分之语。报友人则云:宁可得罪于清议,不敢贻忧于君父。”

这就是说,他不听或没心思听,群众那些很正确很有见地的建议,而是一心一意保定清王朝,也就是保定他自己的官帽。

此案,“正法之犯二十人,军徒各犯二十五人”。其中有冯瘸子、罗生瓜旦子、小锥王五等名号。多系拷打成招,即所谓“但取情节较真,不能拘守成例”,变通办理,而定案的。

其结果,曾国藩自己承认:“民气既已大伤,和局仍多不协,不能不鳃鳃过虑也。”

人民反抗的骚乱,表面被压制下去了。但人民的愤怒之火,不会因压制而熄灭。压制越重,复燃之势也越凶。它种下了义和团兴起之火。

耕堂曰:平心而论,外交固以国势强弱为准。然清王朝何以衰败至此,还不是因为连年剿杀过多,使国家菁英,陷于无类。曾、左、胡、李,实参与执行,尚望此等人,珍视民气、民心?此次所开外交模式,不只为以后李鸿章、袁世凯所重蹈,民国以后之外交亦因循之。呜呼,实国家民族深重灾难之源也。曾国藩复郭筠仙中丞书:“然古来和戎,持圆之说者,例为当世所讥,尤为史官所贬,智者有戒心焉。”其内心矛盾,自亦可见。然利令智昏,遂使有些中国人,在外国人面前,低三下四,恬不知耻矣。

1987年9月8日写讫

买《汉魏六朝名家集》记

之一

这只是初刻,共四十家,分装三十册。起汉枚叔,迄隋炀帝。续刻七十家,未见,恐未出书也。

此书为丁福保字仲祜(一八七四——一九五二)编辑。丁氏原学医,在上海开办医学书局,他印的医书,我未见过,却购置了他编印的几种文学书。除此书外,有《全汉三国晋南北朝诗》,《唐诗纪事》,《历代诗话》。另买关于古钱的书两种。

他还印一些有关佛学的书。

他好像有些资财,从他的笔记中看到,袁世凯的二公子袁克文的一些古籍、古钱,都抵押在他手中。

当然,除去有钱,他还是个有学问的人,不然,就只能印书,不能编书;或所印之书,也都是乌七八糟,坑骗读者之物了。

鲁迅先生,曾经对他编印的书,表示满意。他在写给王冶秋的一封信中说,如果想买严可均的全上古……六朝文,还不如买一部丁福保的《汉魏六朝名家集》,既简便又实用。

我就是按照先生的意见,买这部书的。书很新,粉连纸,四号字排印。扉页标明:宣统三年七月出版,上海文明书局发行。盖较后印行之本也。

丁氏曾就读于南菁书院,学有渊源,很是用功。从他为此书和其他著述所撰绪言中,可以看出,他的治学方法,是很严肃的。趣味学识,是很广博的。作为一个出版家,印的书虽不甚多,却给读书界、出版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较之那种唯利是图,无视社会效益的书店老板,实不可同日而语。

在丁氏之前,汇集古人文章成集,系统编为大书,已有张燮所辑七十二家集;梅鼎祚所辑文纪;张溥所辑一百三家;

严可均所辑全上古……六朝文。皆因卷帙浩繁,价钱昂贵,购置阅读,均有不便,流传不广。丁氏此编,书型小巧,排印清楚。价钱为中人所及,(据丁氏自撰长篇广告,此书定价十元,实价五元。)销路可观。书存至今,已成古籍,余甚爱之。

在前人基础上,再出新编,就不能不指出前人的一些缺点,及自己的一些优长。丁氏也不能免俗。他在绪言中,特别指摘了张溥所编中的一些错误。其实,也只是枝节,张氏的劳绩,不会因此而被忽视的。

又如从史书、类书辑录残篇断简,零章短句,勉强成篇或成集,是鲁迅先生指出的严可均书中的现象。而丁氏书中,这些现象也存在,他是参考了严书的目录而后成书的。如第一册,枚叔、司马长卿、司马子长,三个人的文章,才薄薄一册。司马子长只有文章四篇,一共四页。能称为集吗?再就是有些作家的文集,过去已有成书,并有序跋,方便读者。

丁氏多删汰不录,也是一个缺点。当然,以上所指,也是枝节,不能淹没他的劳绩。

丁书在编辑上的好处是:在全书之前,冠以初刻四十家姓氏录,实为作家小传。每集之前,又有作家在史书上的本传,或录四库全书的提要,这就弥补了序、跋缺少的缺陷。

今人对作品的介绍,请作者自述,多阴阳怪气,放荡无根之言,识者笑之,不识者,以为狂徒。编者代言,亦多不着边际,无关痛痒之词,等于没说。此盖一时风气所致,古籍序跋中,从未见也。

此书既出版于“宣统三年”,则正当民国成立,一切都在变革之时。文运亦然。丁氏在绪言结尾,有一段牢骚文字,抄录于下:

窥情万象之际,留连视听之区,既与世而推移,亦随文而升降矣。今者,欧美东渐,变革将及乎文字,附之以东瀛学派,名词既别,涂辙遂殊。舍雅而就郑,将长此滔滔而不返乎?或天未丧文,如昌黎蔚起于巨唐,振八代之衰,而远宗扬马,亦未可知也。嗟乎!湘绮一老,将税驾于桑榆:桐城吴氏,倏已拱乎墓木。茫茫来哲,渺渺予怀,才难然乎?非所逆睹已!

其言词心态,可以说是很伤感的了。其实是一种杞忧。文运如天运,总是向前运行的。阻止新生,既不可能,废弃旧有,也是妄想。高山流水,汇细流而成江河。细流可断,江河之流,万古不断。湘绮何人,吴氏何功?五四以来,文学之域,不乏昌黎之才,且有过之。应对前景乐观,不应以泥沙泛起,鱼龙混杂,而疑江河澎湃之势,冲击之力。腐草朽木,浮萍野鹜,终有被淘汰澄清之一日。久处湖海,惯游江河者,固无须望而生畏,更无须悲观也。

虽然如此,历史江河,并不淹没真正之人才。时至今日,昌黎自昌黎,固无论矣。即王湘绮、桐城吴氏,亦自有其文学历史地位,并不因欧化、白话,陈独秀、胡适,而消减其影响。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此天地公平,虽有倾倚,不失允正,非以私心邪念作转移之规律也。

丁氏所谓:“大辂讵有椎轮之质,子孙宁留祖父之容”,既不合乎自然规律,也不合乎历史规律。文学总是向前发展的,也总是带有前人的成份的。

1987年11月24日

之二

前几年,写过一篇读北齐颜之推所著颜氏家训文章篇的笔记,文章收在《秀露集》。近读《汉魏六朝名家集》,每集之前,附有作家本传。我是先读他们的传记,然后再读他们的文章的,就是先知其行事和为人。发见过去那篇读书记,意有未尽,仍待发挥。今日,雨中无事,室内颇静,乃于灯下,对照颜之所指与本传史实,颇多出入,以知文字之事,实难于求是也。

一、颜说:“班固盗窃父史。”

后汉书本传:

父彪卒,归邺里。固以彪所续前史未详,乃潜精研思,欲就其业。

这是子继父业,和司马迁作《史记》的情况是一样的。在过去,这是一种文人美德,怎么能说是“盗窃”?

班固后来得祸的原因是:他依附大将军窦宪,窦败免官。

固对子弟、奴仆,教管不严,多有非法,得罪过洛阳令。及固失势,洛阳令把他逮考,遂死于狱中。

历史文人,多有为地方官所苦者,唐之陈子昂,遭遇与固相似。

二、颜说:“扬雄德败美新。”

这是指,扬雄写过一篇题为《剧秦美新》的歌颂王莽的文章。

前汉书扬雄传没有提到这篇文章,后来还有人为他辩诬讼枉,说他没有仕莽经历。

前汉书对扬雄的描述,是很客观的:

雄少而好学,不为章句,训诂通而已,博览无所不见。为人简易佚荡,口吃不能剧谈,默而好深湛之思。清静无为,少嗜欲。不汲汲于富贵,不戚戚于贫贱,不修廉隅以徼名当世。家产不过十金,乏无儋石之储,晏如也。自有大度,非圣哲之书不好也,非其意,虽富贵不事也。

又说:

及莽篡位,谈说之士,用符命,称功德,获封爵者甚众,雄复不侯,以耆老久次,转为大夫,恬于势利乃如是。

这样一个人,后来竟牵连到政治事件中,并投阁企图自杀,还留下一个恶名。

京师为之语曰:惟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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